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恒立实业: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8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2-39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情况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2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董事马伟进先生,董事张华先生,董事巫婷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已按照公司治理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的原因,马伟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职务;张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因个人原因,巫婷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巫婷女士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同期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执委会酝酿研究后提名马伟进先生、张华先生、马立伯先生作为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公司董事会对马伟进先生、张华先生、巫婷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针对董事长辞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核查,马伟进先生本次辞去股东傲盛霞推荐的董事职务系因公司治理相关政策调整以及《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相应变更所做的工作调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马伟进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我们认为:马伟进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马伟进先生、张华先生、巫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马伟进先生、张华先生、巫婷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二、关于补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因上述董事辞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选举马伟进先生、张华先生、马立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职工代表董事马伟进先生、张华先生、马立伯先生直接进入公司董事会,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公司董事会共9名成员,本次补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第十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情况简报;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27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马伟进先生简历

马伟进先生,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9月前在政府部门工作,后辞去公职。2016年4月起任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马伟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张华先生

张华先生,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曾在福寿堂制药有限公司、湖南荣强置业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8年8月至今在公司工作,2020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张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马立伯先生

马立伯,男,1993年生人,本科学历。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计算机二级证书。2017年10月至2020年12月,在深圳市泰硕投资有限公司任职;2019年2月至2020年4月,在中能万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21年1月至今在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恒胜互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湖南恒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马立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