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规则》,我们对《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续聘年审机构的议案》进行审议。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刘登清、黄峰、马永强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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