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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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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Hebei Keli Automobile Equipment Co., Ltd.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马湖路1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1-1-1

声 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前总股本5,100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800万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大事项:

一、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认为可能对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创新风险、技术风险、内控风险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等,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进行了分析并披露。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侧窗玻璃升降组件、角窗玻璃总成组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玻璃领域,因此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与宏观经济环境和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及趋势密切相关。当宏观经济环境景气时,汽车消费市场活跃,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需求增加;当宏观经济环境衰退时,汽车消费市场低迷,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需求减少。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的汽车玻璃厂商,如果公司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下滑及汽车行业低迷的不利影响,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新冠疫情带来的经营风险

2020年1月,新冠疫情的爆发致使全球多数行业遭受不同程度的冲击,汽车行业由于产业链较长、劳动用工密集及产业终端直接面向消费者等原因,受新冠疫情的冲击较大。尽管现阶段我国新冠疫情防控态势逐步好转,但境内部分地区时而反复出现新冠疫情。自2022年3月以来,我国汽车零部件产值最大的长三角地区中上海疫情爆发,上海是公司主要客户福耀玻璃、圣戈班、耀皮玻璃的重要生产基地之一,其生产经营活动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未来如果新冠疫情持续爆发、防疫措施再次升级,公司将面临客户订单需求下降、停工停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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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境外出口以美国地区为主,受新冠疫情蔓延导致美国港口发生拥堵、集装箱在码头滞留时间较长的影响,2021年以来国内出现集装箱供不应求的局面,导致海运市场价格大幅上涨。若未来海运市场价格仍持续上涨或处于高位,公司境外出口承担的海运费成本将持续增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4,250.24万元、15,287.11万元和26,108.0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0.51%、87.30%和89.10%,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与汽车玻璃行业寡头竞争的格局一致。未来,若公司因产品质量、技术创新或生产交货等无法满足主要客户的要求,或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不良变化,导致双方合作关系发生变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考虑新收入准则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51%、46.85%和41.59%,毛利率较高且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为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必须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未来若公司未能根据市场需求升级产品、新产品未能如预期实现业务拓展或市场供需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毛利率出现波动的风险。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胶带、五金件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相对较高,原材料供应价格及其稳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大。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市场供求关系以及市场预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整体呈上涨的趋势。未来,如果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而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未能及时与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幅度保持一致,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23.69万元(未经审计或审阅),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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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同期相比增长61.40%,主要原因系福耀玻璃和圣戈班的采购需求增加所致。

自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及其采购价格、主要产品及其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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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1

本次发行概况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重大风险提示 ...... 3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 4

目 录 ...... 6

第一节 释 义 ...... 10

第二节 概 览 ...... 17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7

二、本次发行概况 ...... 17

三、发行人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18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 19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20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30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30

八、募集资金用途 ...... 30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2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32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 32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的关系情况 ...... 34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日期 ...... 3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35

一、经营风险 ...... 35

二、财务风险 ...... 37

三、创新风险 ...... 38

四、技术风险 ...... 39

五、内控风险 ...... 40

1-1-7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40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2

一、发行人概况 ...... 42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权变动情况 ...... 42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7

四、发行人的股权关系图和组织架构图 ...... 49

五、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的情况 ...... 50

六、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54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 59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 62

九、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 71

十、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 75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78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的情况 ...... 78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92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19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21

五、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叠、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 ...... 125

六、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26

七、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 133

八、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 133

九、生产经营相关资质 ...... 139

十、境外开展业务情况 ...... 139

十一、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 139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142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142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形 ...... 144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形 ......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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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 144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情况 ...... 145

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 146

七、发行人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146

八、同业竞争 ...... 147

九、关联方、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 ...... 149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57

一、公司财务报表 ...... 157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 161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判断标准 ...... 162

四、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 162

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 ...... 163

六、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64

七、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65

八、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适用税率和税收优惠 ...... 204

九、分部信息 ...... 205

十、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205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 206

十二、经营成果分析 ...... 208

十三、资产质量分析 ...... 242

十四、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59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269

十六、盈利预测情况 ...... 269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70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 270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 271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 274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 279

五、发行人的未来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规划 ...... 279

1-1-9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284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服务 ...... 284

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 285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289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 289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91

一、重大合同 ...... 291

二、对外担保情况 ...... 292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292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 293

第十二节 声明 ...... 294

第十三节 附件 ...... 303

一、备查文件 ...... 303

二、查阅时间 ...... 303

三、查阅地点 ...... 303

四、承诺事项 ......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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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汇具有下述含义:

一般释义部分
科力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科力有限/有限公司河北科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平成科技秦皇岛平成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仪征科达仪征科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子公司
美国子公司/KAPKELI AUTOMOTIVE PARTS, INC.,系发行人子公司
上海科通上海科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
天津科达天津科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
秦皇岛科力秦皇岛科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福耀玻璃公司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范围主要包括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60.SH)、Fuyao Automotive North America, Inc.、Fuyao Europe GmbH、Fuyao Glass America Inc.、福建福耀汽车玻璃销售有限公司、福耀(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福耀玻璃(湖北)有限公司、福耀玻璃(苏州)有限公司、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福耀集团(沈阳)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福耀汽车铝件(福建)有限公司、广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上海福耀客车玻璃有限公司、天津泓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郑州福耀玻璃有限公司、重庆万盛福耀玻璃有限公司、福建福耀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圣戈班公司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范围主要包括Saint-Gobain Argentina.S.A.、Saint-Gobain Cristaleria, S.L.、Saint-Gobain Glass Corporation、Saint-Gobain Mexico,S.A. de C.V.、Saint-Gobain SEKURIT BRAZIL、Saint-Gobain Sekurit Maroc、Saint-Gobain Sekurit(Thailand)Co.,Ltd、圣戈班安全玻璃(上海)有限公司、圣戈班安全玻璃(武汉)有限公司、圣戈班汽车玻璃(上海)有限公司、圣戈班研发(上海)有限公司、世固锐特汽车安全玻璃(上海)有限公司
艾杰旭公司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范围主要包括AGC Automotive Americas、AGC Automotive Czech a.s.、AGC Bor Glassworks OJSC、AGC GLASS COMPANY NORTH AMERICA、Asahi India Glass Ltd.、艾杰旭汽车玻璃(苏州)有限公司、艾杰旭汽车玻璃(秦皇岛)有限公司、艾杰旭汽车玻璃(佛山)有限公司、艾杰旭高新技术设备(昆山)有限公司
Vitro公司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范围主要包括VITRO AUTOMOTRIZ S.A.DEC.V.、Pittsburgh Glass Works, LLC、Vitro Auto Planta VFX MR、CRISTALES INASTILLABLES DE MEXICO SA DE
耀皮玻璃公司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范围主要包括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19.SH)、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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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板硝子公司客户,同一控制下合并范围主要包括LN OF AMERICA INC、Malaysian Sheet Glass SDN. BHD.、Pilkington Automotive Deutschland GmbH、Pilkington Automotive Espana SA、Pilkington Automotive Poland Sp.z o.o.、Pilkington Brasil Ltda、PILKINGTON ITALIA S.P.A、Pilkington North America,INC.、TMF OPERATING SAS、桂林皮尔金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天津日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福耀饰件福建福耀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系福耀玻璃全资附属企业
华鹰塑料象山华鹰塑料工程有限公司
敏达智行宁波敏达智行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百易东和宁波百易东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利富高东莞利富高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肇民科技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仙通浙江仙通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星源卓镁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海达股份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天秦装备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康泰医学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
中消云中消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汽三菱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是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三菱商事株式会社三方合资经营的中外合资企业
长城汽车/长城中国汽车品牌,主要生产SUV、轿车、皮卡及新能源汽车等车型
东风日产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旗下重要的乘用车板块
宝马巴伐利亚发动机制造厂股份有限公司,德国汽车品牌
奔驰梅赛德斯-奔驰,德国汽车品牌
奥迪德国大众汽车集团子公司奥迪汽车公司,德国汽车品牌
通用美国通用汽车公司
大众大众汽车,德国的一家汽车制造公司,是世界四大汽车生产商之一的大众集团的核心企业
丰田丰田汽车公司,一家日本跨国汽车制造商
本田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一家日本跨国机动车制造商
日产日产汽车,一家日本跨国汽车制造商
三菱日本的一家跨国汽车制造商,隶属于三菱集团旗下企业
福特美国福特汽车公司旗下品牌,世界著名汽车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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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莱斯勒美国三大汽车公司之一,美国汽车品牌
沃尔沃著名豪华汽车品牌
红旗中国一汽直接运营的高端汽车品牌
吉利吉利汽车集团旗下汽车品牌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广汽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安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安汽车,隶属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奇瑞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从事汽车生产的国有控股企业
现代现代汽车旗下汽车品牌,韩国汽车品牌
起亚起亚自动车,一家韩国跨国汽车制造商
标致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旗下汽车品牌
雪铁龙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旗下汽车品牌
特斯拉美国一家电动汽车及能源公司
蔚来中国智能电动汽车品牌
理想中国新能源汽车制造商
小鹏广州橙行智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互联网电动汽车品牌
哪吒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旗下汽车品牌
威马国内新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及出行方案提供商
零跑浙江零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科技型智能电动汽车品牌
五菱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品牌
道奇克莱斯勒集团旗下汽车品牌,美国汽车品牌
吉普克莱斯勒集团旗下汽车品牌,美国汽车品牌
博世德国工业企业,从事汽车与智能交通技术、工业技术、消费品和能源及建筑技术的产业
麦格纳加拿大著名汽车零部件制造商
李尔全球汽车座椅和电子电气技术供应商
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全球定位系统,是一种以人造地球卫星为基础的高精度无线电导航的定位系统
车联网车辆上的车载设备通过无线通信技术,对信息网络平台中的所有车辆动态信息进行有效利用,在车辆运行中提供不同的功能服务
中汽协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YoleYole Development,一家海外市场研究公司
ICV Tank一家海外市场研究公司
中国汽车报以汽车全产业链企业管理者和工程技术研究人员为主要读者的汽车产经类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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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nd Finance品牌金融,知名品牌估值和战略咨询公司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新冠疫情一种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全称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 COVID-19)
股东大会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章程、公司章程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有效的《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为适应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而制定的《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康达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中审众环、申报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A股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
专业术语部分
乘用车是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
商用车是在其设计和技术特征上主要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包含了所有的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一般把商用车划分为客车和货车两大类
整车厂汽车制造集团下属的专业汽车生产工厂
EHS管理部EHS系环境Environment、健康Health、安全Safety的缩写,系公司内负责环境、健康、安全的部门
UG公司使用的设计软件,Unigraphics NX,交互式CAD/CAM系统,是Siemens PLM Software公司出品的一个产品工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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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IA公司使用的设计软件,Computer Aided Three-dimensional Interactive Application,交互式CAD/CAE/CAM系统,法国达索公司的产品开发旗舰解决方案
CAXA公司使用的设计软件,北京数码大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软件
PLM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
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企业资源管理系统
MES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软件,生产制造执行系统
APSAdvanced Planning and Scheduling,高级计划与排程,解决生产排程和生产调度问题,生产自动排程系统
WMS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仓库管理系统
SCADASupervisory Control And Data Acquisition,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
SRMSuppli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
OAOffice Automation,办公自动化系统
CADComputer Aided Design,计算机辅助设计
CAE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工程设计中的计算机辅助工程
IQCIncoming Quality Control,来料质量控制
MCMaterial Control,物料控制
PCProduction Control,生产控制
BOPBill of Process,工艺过程清单
BOMBill of Material,物料清单
MBOMManufacturing Bill of Materials,制造物料清单
OTSOff Tooling Samples,工装样件
ADASAdvanced Driving Assistance System,高级驾驶辅助系统
A柱汽车前风挡玻璃两侧的立柱
B柱汽车前后门之间的立柱
C柱汽车后风挡玻璃两侧的立柱
包边条公司风挡玻璃定位组件产品,安装于风挡玻璃与车身钣金连接处,起到降噪、密封、抗震动、防溢胶、装饰等作用
定位销公司风挡玻璃定位组件产品,粘接于风挡玻璃内侧面顶部两侧相对称的位置,可快速定位风挡玻璃在车身左右的位置,在密封胶固化前起到临时保持定位的作用
垫块公司风挡玻璃定位组件产品,安装于风挡玻璃内表面两侧边缘位置,将风挡玻璃与车身保持一定的均匀间隙,可垂直定位风挡玻璃在车身的位置
支架公司风挡玻璃功能组件产品,安装摄像头/雨感器等智能元件的基座,用于支持智能元件稳定工作
托架公司侧窗玻璃升降组件产品,连接侧窗玻璃和升降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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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轨公司侧窗玻璃升降组件产品,用于引导玻璃升降并定位、连接亮饰板
内外水切车门玻璃下缘凹槽里的橡胶密封条,内部叫内水切,外部叫外水切
亮饰条公司角窗玻璃总成组件产品,与外水切和门顶饰条形成一个侧窗玻璃周边的装饰轮廓,起到装饰作用
亮饰板公司角窗玻璃总成组件产品,主要配合整车B柱高光氛围起到美观作用
骨架/嵌件公司角窗玻璃总成组件产品,镶嵌在角窗弹性体包边中,主要用来防止弹性体材料收缩导致外观缺陷,提高包边部位刚度
车桥也称车轴,通过悬架与车架(或承载式车身)相连,其两端安装车轮
车架跨接在汽车前后车桥上的框架式结构,俗称大梁,是汽车的基体
挤出挤出成型,指物料通过挤出机料筒和螺杆间的作用,边受热塑化,边被螺杆向前推送,连续通过机头而制成各种截面制品或半制品的加工成型方法
注塑注射模塑成型,是一种注射兼模塑的加工成型方法
冲压冲压成型,靠压力机和模具对板材、带材、管材和型材等施加外力,使之产生塑性变形或分离,从而获得所需形状和尺寸的工件(冲压件)的加工成型方法
辊压辊压成型,依靠材料的塑性移动特性,通过顺序配置的多道次成形轧辊,把卷材、带材等金属板带不断地进行横向弯曲,以制成特定断面的型材的加工成型方法
辊弯辊轮旋转时在摩擦力的带动下,使板材连续进入辊轮之间而弯曲成型的加工成型方法
电泳一种特殊的涂装技术,是涂装金属工件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翘曲塑件未按照设计的形状成形,却发生表面的扭曲,塑件翘曲导因于成形塑件的不均匀收缩
切削液一种在金属切削、磨加工过程中,用来冷却和润滑刀具和加工件的工业用液体
底涂剂在工业粘接领域中辅助胶粘剂与底材形成良好粘接层的增进粘接附着力的底涂处理剂
冷却塔是用水作为循环冷却剂,从一系统中吸收热量排放至大气中,以降低水温的装置
模温机模具温度控制机
慢走丝一种电火花线切割机床,是利用连续移动的细金属丝(称为电极丝,一般为铜丝)作电极,对工件进行脉冲火花放电,蚀除金属、切割成工件
中走丝一种电火花线切割机床,是利用连续移动的细金属丝(称为电极丝,一般为钼丝)作电极,对工件进行脉冲火花放电,蚀除金属、切割成工件
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塑料粒子以半成品形态进行储存、运输和加工成型的颗粒状塑料,主 要用于下游塑料制品的生产
PBT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之一—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olybutylene Terephthalate),是一种结晶性材料,具有高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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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性、韧性、耐疲劳性、自润滑性、低摩擦系数、耐候性、吸水率低等特点,广泛应用于汽车工业、电器元件
TPV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之一—动态全硫化热塑性弹性体(Thermoplastic Vulcanizate),是一种由橡胶和塑料组成的一种复杂结构的高分子复合材料,主要应用于汽车、家电等领域
PVC/MPR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之一—聚氯乙烯和石油树脂,二者进行共混改性,能够明显改善PVC的加工性能,提高材料的抗冲性能,主要应用于汽车、家电等领域
PA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之一—聚酰胺(Polyamide),又称尼龙,包括PA6、PA66等,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和较好的电绝缘性能,又具有耐磨、耐油、耐溶剂、自润性、自熄性、耐腐蚀性及良好的加工性能等特点,广泛用于汽车零部件、机械部件、电子电器产品、工程配件
TPE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之一—热塑性弹性体的总称(Thermoplastic Elastomer),是一种具有橡胶的高弹性、高强度,又具有塑料的可注塑加工特征的高分子材料
ABS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之一—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crylonitrile-butadiene-styrene),是一种非结晶性材料,具有超强的易加工性、低蠕变性、优异的尺寸稳定性和抗冲击强度,主要用于汽车、家电等领域
PP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之一—聚丙烯(Polypropylene),是丙烯通过加聚反应而成的聚合物,具有耐化学性、耐热性、电绝缘性、高强度机械性能和良好的高耐磨加工性能等,广泛应用于服装、毛毯等纤维制品、医疗器械、汽车、自行车、零件等生产
POM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之一—聚甲醛(Polyoxymethylene),是一种没有侧链、高密度、高结晶性的线型聚合物,具有良好的物理、机械和化学性能,尤其是有优异的耐摩擦性能,主要用于齿轮,轴承,汽车零部件、机床、仪表内件等起骨架作用的产品
EPDM公司生产用原材料之一—三元乙丙橡胶(Ethylene Propylene Diene Monomer),乙烯、丙烯和少量的非共轭二烯烃的共聚物,是乙丙橡胶的一种,广泛用于汽车部件、建筑用防水材料、电线电缆护套、耐热胶管、胶带、汽车密封件等领域

注: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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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 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8月20日
注册资本5,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万武
注册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马湖路12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马湖路12号
控股股东张万武、郭艳芝、张子恒实际控制人张万武、郭艳芝、张子恒
行业分类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属于“汽车制造业(C36)”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情况不适用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1,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股东公开发售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6,8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前每股收益【】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后每股收益【】元
发行市净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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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股票账户并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不适用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1)保荐及承销费用金额合计【】万元; (2)审计验资费用:【】万元; (3)律师费用:【】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万元; 合计【】万元,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初步询价日期【】年【】月【】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年【】月【】日
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三、发行人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2021年度/ 2021.12.31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
资产总额(万元)34,254.0827,761.3122,499.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27,874.4623,746.8919,164.1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5.15%10.71%11.58%
资产负债率(合并)15.99%11.64%11.90%
营业收入(万元)29,301.1717,511.0015,744.44
净利润(万元)6,352.194,717.403,5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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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 2021.12.31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073.154,501.623,531.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501.644,100.383,404.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50.600.4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50.600.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04%21.02%19.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1,664.565,050.504,210.24
现金分红(万元)--1,513.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87%5.79%6.82%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侧窗玻璃升降组件、角窗玻璃总成组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广泛应用于汽车玻璃领域,是汽车玻璃总成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经验积累,公司已具备较强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产品同步开发能力和产品整体配套方案设计能力,并形成独特的技术竞争优势,被评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领域产品种类最全、覆盖车型最多的供应商之一。

汽车玻璃行业是汽车零部件行业中集中度较高的行业之一,全球前四大汽车玻璃厂商福耀玻璃、艾杰旭、板硝子和圣戈班的市场份额合计占比超过75%,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是汽车玻璃总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服务汽车玻璃客户,主要从事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依托在技术研发、制造工艺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成功进入全球前四大汽车玻璃厂商福耀玻璃、艾杰旭、板硝子和圣戈班的全球供应链体系;此外公司积极拓展整车厂客户,陆续成为广汽三菱、长城汽车、东风日产的合格供应商,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美誉度。

公司产品除了被广泛应用到宝马、奔驰、奥迪、通用、大众、丰田、本田、日产、三菱、福特、克莱斯勒、沃尔沃、红旗、吉利、长城、比亚迪、广汽、长安、奇瑞、现代、起亚、标致、雪铁龙等传统汽车品牌外,还被广泛应用到特斯拉、蔚来、理想、小鹏、哪吒、威马、零跑等新能源汽车品牌。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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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风挡玻璃安装组件21,103.3776.23%11,992.8673.18%11,539.8175.56%
侧窗玻璃升降组件4,626.3516.71%2,612.5315.94%2,711.5617.76%
角窗玻璃总成组件1,196.404.32%1,232.487.52%532.743.49%
其他汽车零部件758.872.74%549.593.35%487.613.19%
合计27,684.98100.00%16,387.45100.00%15,271.71100.00%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一)发行人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公司秉持“做汽车行业值得信赖的零部件供应商”的经营理念,始终以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和要求把汽车零部件产品做到专业化、创新化,为公司成为全球范围内集专业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高质量汽车零部件企业奠定了基础。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持续研发创新,不断提升产品性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和成本,更好地满足汽车零部件轻量化、低碳化的发展要求。公司在产品设计、生产工艺、模具开发等方面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创新成果,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成果,掌握了一系列较为领先的核心技术,能够有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率,维持核心产品的成本和质量优势,已发展成为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领域的领先企业之一,被评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河北省汽车高分子零部件技术创新中心和河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授权专利63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56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公司有5项新产品、2项新技术,经河北省工信厅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上述专利和专有技术能够有效支持具有公司特色的创新产品开发和生产工艺技术提升,构筑了公司自身的技术壁垒。

公司积极参与客户的产品同步开发设计,已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同步设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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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供货能力的综合性实体。公司综合考虑产品性能要求、生产成本、供应链可靠性等因素,形成公司独特的设计理念,为全球多款首发车型提供了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设计和生产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37.30万元、3,377.96万元和6,286.19万元,整体呈上升趋势,系公司全球化布局并成功开发服务北美第一大玻璃生产商Vitro和南美玻璃生产商AGP的重要体现。

公司紧跟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积极向新能源汽车领域拓展,其开发用于新能源汽车的零部件已经得到整车厂认可,成功配套特斯拉Model 3、Model Y和Model S车型以及比亚迪、蔚来、理想、小鹏、哪吒、威马等几十款国内外新能源汽车。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300.37万元、1,846.24万元和6,801.77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97%、11.27%和24.57%。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已经成为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增长点。公司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亦可在良好的经营成果中得到体现。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5,271.71万元、16,387.45万元和27,684.98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4.64%,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7.00%、93.58%和

94.48%,主营业务突出且高速增长;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1,073.97万元、1,014.44万元和1,721.40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6.60%,持续增长的研发投入有效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发行人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发行人的科技创新情况

在全球节能环保、低碳减排的大趋势下,汽车轻量化已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汽车轻量化系在保证汽车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的降低汽车自重,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降低废气污染。汽车轻量化是材料应用、结构设计和加工制造技术的优势集成。

公司长期专注于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领域,拥有完善的技术开发体系和行业内开发经验丰富的专家队伍,可以进行快速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产品质量验证。通过运用UG、CATIA、CAXA等设计软件,在PLM系统平台上进行协同开发并同步保存相关数据,大幅提升了产品开发的效率和开发质量。公司积极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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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要求,顺应汽车行业轻量化的发展趋势,通过产品设计创新和工艺技术创新,提升产品性能,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成本,减少能源和材料消耗。

(1)产品设计创新

公司每年承担上百项新品结构设计或评审任务,客户的技术人员通常更为关注产品性能要求,而公司的设计工程师会根据长期积累的开发经验,综合考量产品性能要求、实验要求、工艺过程、模具设计、材料成本、供应链风险、标准化、知识产权和设备能力等因素,输出既满足客户要求又具有成本竞争优势的产品设计方案。公司主要产品的设计创新如下:

①风挡玻璃定位组件——包边条结构创新

汽车前风挡玻璃对降低整车的风阻系数和风噪极为重要,是车身造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情况下,风挡玻璃与车身钣金连接处会设计有包边条,前风挡玻璃与车身之间还设计有美工槽,要求包边条能够起到定位、密封、降噪、减震、美观、支撑等作用,这给包边条的结构设计带来了较大挑战。

在风挡玻璃包边条的圆角处,公司通过CAD优化造型设计,有效处理了玻璃与车身钣金的过渡连接,减低了风阻系数的同时获得了良好的美观效果,该技术被河北省工信厅鉴定为达到国内领先;在密封设计方面,通过在软质唇边上增加胶带,使密封条与车身钣金搭接更加牢固、可靠,可以有效防止风哨现象的发生;在包边条支撑性设计方面,通过在产品内部增加PP骨架结构,使产品支撑性能大幅度提高;通过CAE仿真模拟唇边与钣金的匹配性能,获得了最佳的匹配效果。该结构已获得授权专利“一种具有增强结构的汽车前挡密封条”(ZL202122226839.5),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该技术已经成功应用于宝马G68车型。

②风挡玻璃功能组件——摄像头/雨感器支架和除霜雾模块的产品设计创新

随着汽车智能化和自动驾驶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汽车上搭载了很多的智能装备,其中在前风挡玻璃上就装备了前置摄像头、雨感器、除霜雾模块等智能元件。公司的风挡玻璃功能组件主要包括摄像头(含除霜雾模块)/雨感器支架产品,该产品是安装上述智能元件的基座,要求在高低海拔、高低温环境、不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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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等复杂条件下能够确保这些元件的合理位置和合适角度,以保证摄像头等智能元件稳定工作。公司研发的摄像头/雨感器支架产品和除霜雾模块在轻量化设计、杂光捕捉设计、抗翘曲、高效率低耗能等方面进行了技术创新,并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轻量化设计方面,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减轻产品重量:第一、采用导电塑料注塑成型杂光抑制罩,实现其导电自发热,替代在其底部粘贴电阻片方式加热,减轻电阻片及泡棉保温层重量,已获得授权专利“一种基于导电塑料的自发热摄像头支架”(ZL201920795496.4);第二、设计自锁的可拆卸塑料弹性卡扣替代金属弹片进行摄像头固定,已获得授权专利“一种轨道偏离预警摄像头的弹性自锁固定支撑座”(ZL202021754731.2);第三、通过结构优化将多种传感器集成到一个支架上,节约原材料并减重。在杂光捕捉方面,开发了一种低反射率材料及制备方法,使杂光抑制罩反光率大幅降低,由8%-10%降到3%-4%,已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一种低反射率材料、其制备方法及用其制成的遮光罩”(ZL201910692168.6)。

在抗翘曲率方面,通过产品结构优化、材料改性、模具浇注系统改进、型腔预变形设计等手段与经验积累,形成独特的抗翘曲技术,把支架底座翘曲率由大于2mm改善到小于0.5mm,使产品与汽车前挡玻璃粘接后更加牢固可靠,提升行车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同时,可显著减少工程不良、降低后序作业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损失。该设计已成功运用于宝马和蔚来多款车型。

③侧窗玻璃升降组件——托架结构设计创新

汽车玻璃托架是用于连接汽车侧窗玻璃和升降器的功能组件,为防止侧窗玻璃升降失效和避免侧窗玻璃异响,对托架的尺寸精度、拉伸强度、疲劳强度、粘接性能和耐腐蚀性能都提出了很高的性能要求。

公司研发了一种自锁托架,可与升降器可靠连接,保证玻璃定位精度高、安装方便,并且在汽车行驶过程中,当连接螺钉断裂失效后,卡钩与卡槽自锁配合,以保证玻璃的相对位置,降低事故发生率,该结构已获得授权专利“侧窗玻璃升降器自锁托架”(ZL201520760764.0),该产品被河北省工信厅鉴定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另外,为解决托架与玻璃粘接时PU胶固化时间长的问题,研发了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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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与玻璃快速粘结固化的托架,通过特殊的结构设计,有效改善了PU胶固化时间长的问题,该结构已获得授权专利“一种能够与车窗玻璃快速粘结固化的托架”(ZL201920097363.X),并应用于日产P33A车型。为解决PU胶固化时间长的问题,公司还研发了另一种结构的托架:通过对玻璃的有效固定与限位,可极大地方便汽车玻璃与托架、升降器的安装,省去PU胶粘接的材料与PU胶固化的时间,既节约了制造的成本,又能够提高升降器与玻璃的装配效率,该结构设计已获得授权专利“一种汽车玻璃安装托架”(ZL202020117523.5),并应用于奇瑞A13T车型。

④侧窗玻璃升降组件——导轨结构设计创新

现有的车窗玻璃升降系统一般是由设置在车窗玻璃下方的升降器驱动车窗玻璃,使车窗玻璃沿着固定在窗框两侧的导槽上下移动。由于车窗玻璃和导槽均为硬质材料,在车窗玻璃沿着导槽升降过程中,两者之间容易产生摩擦造成卡顿;并且在行车途中,车窗玻璃与导槽之间会发生碰撞。上述两种情况都会对车窗玻璃造成一定程度的磨损,并产生异响,降低用户舒适度。针对以上问题公司研发了一种车窗玻璃用导轨结构,将导轨固定在车窗玻璃上,使车窗玻璃通过导轨在导槽中升降,通过导轨以及设置在导轨上的弹性缓冲结构,解决了现有技术中车窗玻璃和导槽之间的摩擦和碰撞异响的技术问题。该结构已获得授权专利“一种车窗玻璃用导轨结构”(ZL202121625933.1),并应用于沃尔沃新能源车P519和沃尔沃V536车型。

(2)工艺技术创新

公司持续多年深耕于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领域的工艺技术开发及工艺流程优化,拥有从非标设备开发、模具开发到产品实现的完整工艺技术及工艺流程开发体系,掌握了:以“包边条铝带在线焊接技术”、“包边条挤出在线高精度切断技术”和“包边条助拔在线焊接技术”等为核心的包边条不停线高效生产工艺技术,该技术被河北省工信厅鉴定为国内领先;以“包边条焊角成型技术”、“托架柔性自动化生产技术”、“定位销在线自动布胶技术”和“垫块自动化生产技术”等为核心的生产自动化工艺改进技术,其中“垫块自动化生产技术”被河北省工信厅鉴定为国内领先。上述核心技术成果中的设备结构、控制程序是公司长期专注于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领域,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长期生产实践得来的,工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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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较为明显,其他企业的复制可能性较低,短时间内快速迭代的风险较小。公司上述关键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和相对竞争优势如下:

技术 类型工艺技术名称创新对比先进性/优势简述对应专利
创新前创新后
包边条不停线高效生产工艺包边条铝带在线焊接技术铝带换卷时需停机手工铆焊两卷铝带的接头实现在线焊接、压平、裁切,铝带换卷不停线在线焊接铝带,可保持生产过程稳定,避免停机造成的人工、物料浪费和品质波动一种不停线的铝带焊接装置
包边条挤出在线高精度切断技术采用“皮带+牵引轮+旋转切刀”的控制技术切断,偏差大,属于粗切;粗切后需后续手工精切采用“牵引轮+控制器+集成专用切刀机构”的技术,实现在线精切断二次作业改成一次作业,在线一次精切,取消粗切工序,提高生产效率,节约材料成本,降低人工成本汽车密封弹性体在线切断装置
包边条助拔在线焊接技术焊接前需要用刀片手工打磨密封条上的离型纸,然后进行手工焊接离型纸在线打磨、助剥胶带在线焊接,自动化生产把打磨和焊接整合为一道工序,实现在线自动化生产,降低人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汽车玻璃密封条离型纸在线打磨和助剥胶带在线焊接设备
生产自动化工艺改进包边条焊角成型技术采用热板接触加热方式,作业效率400-500件/天采用红外非接触加热方式,作业效率1,300-1,500件/天加热效率:加热时间缩短50%左右,节能约50%;加热机构简化,缩短生产周期;.人工参与手工动作由原来的4个动作简化为2个动作,降低劳动强度提升生产效率PVC胶条接角成型装置
定位销在线自动布胶技术因定位销形状各异,行业内布胶作业大多采用手工操作,涉及刷底涂、烘干、布胶、压胶、贴助拨等工序设计制作非标设备,将刷底涂、烘干、布胶、压胶这四个工序自动一体化通过非标设备的投入,实现生产工序的自动化,生产效率大幅度提升,生产成本大幅下降一种钉柱自动粘胶机; 汽车玻璃钉柱自动粘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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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类型工艺技术名称创新对比先进性/优势简述对应专利
创新前创新后
托架柔性自动化生产技术1.注塑时需人工识别螺母正反面、放螺母、取件,修剪胶口等工序; 2.为识别螺母在模具内是否拉伤,注塑后需人工全验螺母通止规1.生产前螺母螺纹自动全检,柔性工装抓取螺母、机械手自动取件、自动修剪浇口,全程自动化生产; 2.螺纹检测前置,注塑后螺母螺纹检测取消1.模具设计防错; 2.工装设计创新:利用固定轴自身的形变力给螺母内壁一个向外撑的力,比原有技术抓取螺母稳固; 3.螺纹检测自动化; 4.一套工装和机械手可适应多种产品生产; 5.工装检验产品中心距一种柔性无动力螺母取放机构; 汽车玻璃托架中心距检测装置
垫块自动化生产技术生产工序为挤出、线下精切、手工撕离型纸、人工摆板、包装,除挤出外由手工作业完成,效率慢成本高把原来线下手工作业的精切、撕离型纸、摆板的手工作业,开发升级为模块化自动生产技术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大幅提高; 该技术被河北省工信厅鉴定为国内领先技术汽车前挡玻璃垫块自动去除离型纸及垫块切断装置

2、发行人的模式创新情况

公司产品具有典型的种类繁多、非标准化的特点,各类产品的规格型号超过4,000种。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公司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创新经营模式,主要涵盖商务接单、同步开发、智能制造和全球化布局,成功进入了全球前四大汽车玻璃生产商福耀玻璃、艾杰旭、板硝子、圣戈班的全球供应链体系。基于在客户端良好的综合业绩表现,公司在福耀集团附件部首次供应商业绩评比中荣获2020年福耀集团优秀供应商称号,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美誉度。

(1)商务接单模式创新——自主研发报价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每年参与四千余款新品投标报价,传统报价往往需要经过大量、多次的信息记录和传递,跨部门进行核算,效率低易出错用人多,且报价信息分散在报价工程师本地电脑上,信息孤立,遇人员辞职或调岗情况极易导致信息丢失,不易对报价情况进行统一管理跟踪,且各部门由于信息不对称可能造成失误。

公司创新性地开发了自主报价平台,所有相关人员在此平台上工作,实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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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询价、核算、报价、跟踪、分析等各阶段内容模块化、系统化、智能化,所有信息统一存储在服务器上。报价平台可准确记录客户询价信息,并通过后台运算快速核算成本、提供准确及时的成本信息,并根据不同客户、不同产品类别的报价策略规则给出报价建议,有效提升了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效率,提高了新项目中标率。报价平台具备强大的统计功能,可以统计不同客户的中标率,并进行失标情况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可以统计业务员的业绩情况,为绩效考核提供定量依据;可以持续跟踪产品生命周期内的设变信息等。平台具有强大的保密功能,所有信息和底层运算逻辑存储于服务器上,用户凭密码登陆,并可实现远程办公。

(2)开发模式创新——深入客户端同步开发

公司多年来持续深入参与下游客户的同步开发,以技术前移为理念,以提升开发效率、缩短开发周期为目标,在新车型初研阶段就参与同步开发。汽车零部件产品同步开发考验零部件供应商在研发机制、研发效率、制造能力、实验能力、经验积累、协同合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公司建立了以客户为导向的协同开发机制,通过与客户举办技术交流会和互访,前期充分识别客户需求,及时响应、积极沟通,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协同开发关系。凭借优异的设计方案,快速的反应能力,优秀的开发业绩,公司已经拥有多家汽车整车厂零部件的开发经验及数据积累。报告期内公司与全球核心汽车玻璃厂商形成了良性互动,能够充分理解汽车整车厂对新产品的设计理念和技术要求,能够在第一时间根据直接客户及终端客户的概念方案设计出产品的结构,并进行相关指标的计算机模拟仿真验证,还可以快速提供3D样件和软模样件验证,并不断按照其最新要求进行持续优化和改进,展示了公司突出的同步开发创新能力。

例如,公司在沃尔沃新能源车P519和沃尔沃V536车型的平齐式无框侧窗玻璃升降组件的同步开发中,成功解决了产品变形、异响、粘结不良、强度不足等难题,为后续开发类似产品积累了经验。报告期内,公司还完成了宝马U1X全球车型摄像头植绒支架、宝马G68车型前挡包边条、蔚来多型号摄像头植绒支架的同步开发。通过多个重要项目的同步开发,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开发经验,也获得了客户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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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模式创新——全流程智能制造

图:智能制造系统构架图公司以智能制造为宗旨,以设备自动化、信息数字化、信息网络化、管理智能化为标准,在生产线、装备等硬件资源搭建的基础上,通过搭建数据实时采集系统,开发基于实时数据驱动的,集产品研发、品质管控、设备管理、生产计划、工艺管理、物流管理、在线监测等模块于一体的智能化管理系统。通过构建互联互通的网络架构、信息模型以及工业数据引擎,消除信息孤岛,实现纵向、横向、端到端多维度信息系统的集成,通过工业数据引擎的统一数据接口实现ERP、PLM、MES、APS、WMS、智能设备、SCADA数据采集、智能感知与识别等传感器的有效、安全、可控集成,实现上层管理系统、智能执行系统与底层设备的互通互联,建设制造全过程工业数据分析及决策模块,实现生产制造全流程的工业数据分析及智能化决策。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智能制造能力,从而推进公司现代化智能工厂的建设。

(4)服务模式创新——全球化综合服务

公司一直着眼于全球化布局,坚持国际化运营的理念,通过多年市场深耕,产品出口北美洲、欧洲、南美洲、东亚、东南亚、非洲等区域,并与全球商业物流公司合作,设立空运、海运、陆运等多种运输渠道,能够做到及时稳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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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洲作为公司主要出口区域,由于存在较大时差,增加了实时掌握市场信息及快速反应的难度,为此公司在美国设立了子公司,覆盖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市场,形成了24小时即时反应能力。

3、发行人的业态创新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搭建专业公共服务平台。为积极响应国家对工业企业促转型、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号召,2017年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产品研发和模具加工优势,建立金属冲压件及橡塑产品模具设计加工公共服务平台,可以向秦皇岛区域内的其他行业客户提供产品设计、模具设计加工、产品试制等方面的专业服务。上述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有效帮助区域内企业规避技术风险、降低开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和提高创新效率;同时也对区域内产业集群企业的科研保障、产品升级、产业链完善等起到了促进作用。公司通过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的典型案例有:①2017年至今,为军工配套企业天秦装备提供装备零部件产品的模具设计及加工服务。由于公司良好的配套及交付能力,被有关部门评为“河北省军民融合型企业”;②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医疗器械企业康泰医学的额温枪产品供不应求,其原有额温枪结构件供应商产能难以支撑爆发式增长的订单,公司应康泰医学的紧急求助,为其开发模具和生产额温枪整体结构部件和脉搏血氧仪壳体部件,有力保障了防疫急需物资的稳定供应,被河北省工信厅评为“河北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③秦皇岛地区集聚了一批优良的消防报警企业,公司借助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拓了第一家消防报警企业客户中消云,为其供应光电烟感火灾探测器结构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消防报警产品相关收入分别为165.80万元、586.36万元和85.49万元,占其他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35.07%、52.19%和5.29%,构成公司其他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系公司积极开拓非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成功案例。

未来公司将继续立足汽车零部件行业,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继续开拓其他行业客户,为公司未来盈利提供新增长点。

4、发行人的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将达到20%左右,坚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我国的国家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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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中国汽车弯道超车的机会。公司紧跟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基于多年的产业技术积累和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积极向新能源汽车领域拓展,开发了一系列用于新能源汽车的零部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300.37万元、1,846.24万元和6,801.77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97%、11.27%和24.57%,主要配套特斯拉Model 3、Model Y和Model S系列车型以及比亚迪、蔚来、理想、小鹏、哪吒、威马等国内车型,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已经成为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增长点。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新能源领域汽车零部件的研发投入,顺应产业发展趋势,积极把握新的产业发展方向,保持良好的增长趋势。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司选择如下具体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2020年度和2021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501.62万元和6,073.1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100.38万元和6,501.64万元,符合上述上市标准。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治理结构方面不存在特殊安排事项。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安排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 投资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建设期
1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25,660.0125,660.0124个月
2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423.864,423.8624个月
3补充流动资金4,000.00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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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 投资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建设期
合计34,083.8734,083.87-

上述项目均由科力股份作为实施主体。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则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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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发行股数不超过1,7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参 与战略配售情况不适用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不适用
发行市盈率【】倍(每股发行价格/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元(按照经审计的截至【】年【】月【】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值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照经审计的截至【】年【】月【】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值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股票账户并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发行费用(1)保荐及承销费用金额合计【】万元; (2)审计验资费用:【】万元; (3)律师费用:【】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万元; 合计【】万元,以上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电话021-61118978
传真021-61118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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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尹付利、孔令瑞
项目协办人黄耀华
项目经办人夏钰雯、韦同轲、刘标、张文海

(二)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乔佳平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东路首开幸福广场C座五层
联系电话010-50867666
传真010-65527227
经办律师连莲、王雪莲、吴一帆、张舟

(三)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联系电话027-86791215
传真027-85424329
经办注册会计师胡永波、钱星一

(四)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红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单元
联系电话010-88395166
传真010-88395661
经办资产评估师彭跃龙、王喜贞

(五)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电话0755-21899611
传真0755-21899000

(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账户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营业部
账户账号0334030004001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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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500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的关系情况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日期

项目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初步询价日期【】年【】月【】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年【】月【】日
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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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以下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持续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经营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汽车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侧窗玻璃升降组件、角窗玻璃总成组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玻璃领域,因此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与宏观经济环境和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及趋势密切相关。当宏观经济环境景气时,汽车消费市场活跃,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需求增加;当宏观经济环境衰退时,汽车消费市场低迷,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的需求减少。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的汽车玻璃厂商,如果公司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下滑及汽车行业低迷的不利影响,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新冠疫情带来的经营风险

2020年1月,新冠疫情的爆发致使全球多数行业遭受不同程度的冲击,汽车行业由于产业链较长、劳动用工密集及产业终端直接面向消费者等原因,受新冠疫情的冲击较大。尽管现阶段我国新冠疫情防控态势逐步好转,但境内部分地区时而反复出现新冠疫情。自2022年3月以来,我国汽车零部件产值最大的长三角地区中上海疫情爆发,上海是公司主要客户福耀玻璃、圣戈班、耀皮玻璃的重要生产基地之一,其生产经营活动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未来如果新冠疫情持续爆发、防疫措施再次升级,公司将面临客户订单需求下降、停工停产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境外出口以美国地区为主,受新冠疫情蔓延导致美国港口发生拥堵、集装箱在码头滞留时间较长的影响,2021年以来国内出现集装箱供不应求的局面,导致海运市场价格大幅上涨。若未来海运市场价格仍持续上涨或处于高位,公司境外出口承担的海运费成本将持续增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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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三)国际贸易摩擦导致的经营风险

近年来,随着全球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升级,部分国家和地区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政策。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开始呈现,美国政府以加征关税的形式遏制中国产品出口,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或公司主要境外销售国家或地区的政治形势、经济环境、贸易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各国可能会设置更高的关税壁垒,限制当地企业与我国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芯片短缺对汽车行业带来的风险

2021年以来全球芯片短缺现象持续加剧,国内外主要汽车厂商受芯片短缺的影响被迫宣布减产或停产计划。受终端整车市场减产或停产的影响,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等汽车零部件的需求亦面临减产或停产的压力。目前芯片短缺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若芯片短缺现象持续发展,公司有可能面临因下游客户减产或停产而导致订单减少甚至取消的情形,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4,250.24万元、15,287.11万元和26,108.0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0.51%、87.30%和89.10%,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与汽车玻璃行业寡头竞争的格局一致。未来,若公司因产品质量、技术创新或生产交货等无法满足主要客户的要求,或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不良变化,导致双方合作关系发生变动,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

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存在价格年度调整的惯例,即客户通常要求供应商在新产品批量供货阶段的销售价格有一定的年度降幅。受产品销售价格年降的影响,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一级供应商为减轻自身成本压力,通常要求公司适当下调供货价格。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做好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和成本管控,积极开拓新产品,将面临产品平均售价下降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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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产品质量风险

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下游终端客户整车性能的好坏,因此整车厂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产品品质及安全管理水平的要求较高。未来,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若公司内部质量控制能力滞后于经营规模的扩张,一旦因公司产品质量导致下游终端客户整车性能出现问题,将影响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声誉,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考虑新收入准则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51%、46.85%和41.59%,毛利率较高且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为维持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必须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未来若公司未能根据市场需求升级产品、新产品未能如预期实现业务拓展或市场供需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毛利率出现波动的风险。

(二)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798.55万元、7,495.02万元和10,993.12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1.55%、40.96%和46.77%,应收账款金额相对较大。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良好,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超过99%,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应收款项金额可能不断增加,如果公司客户的经营情况或资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导致发生坏账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存货发生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57.55万元、3,656.12万元和7,955.12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8.79%、19.98%和33.84%,存货规模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逐年递增。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存货规模可能会继续增加,若受市场需求的影响导致产品滞销,原材料或产品价格出现急剧下降,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可能会低于其账面价值,导致公司存货发生跌价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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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胶带、五金件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相对较高,原材料供应价格及其稳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大。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市场供求关系以及市场预期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整体呈上涨的趋势。未来,如果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而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未能及时与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幅度保持一致,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37.30万元、3,377.96万元和6,286.1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4.47%、20.61%和22.71%。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汇率的波动直接影响到公司出口销售的盈利能力。未来,若境外结算货币的汇率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对冲汇率波动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和2020年12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自2019年至2021年享受15%税率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未来,如果国家变更或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司将面临无法继续享受相关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的风险。

三、创新风险

(一)科技创新失败的风险

公司的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侧窗玻璃升降组件、角窗玻璃总成组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玻璃领域。伴随着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轻量化、共享化的发展趋势,下游客户对新技术的前瞻性、创新性和定制化产品的契合性、配套性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持续完善生产工艺流程、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力度,紧跟市场发展趋势及时响应市场和客户的需求。但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创新创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若公司未能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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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把握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趋势,或未能保持持续创新的能力,将无法及时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面临创新不足的风险。

(二)向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不达预期的风险

受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以及市场景气度持续上升的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速,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购买成本的降低、续航能力和安全性能的提升,以及配套充电设备设施的完善,新能源汽车将逐渐替代传统燃油汽车。2021年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实现销售收入6,801.77万元,未来公司计划将主营业务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进一步融合,实现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共同发展,但若由于生产技术、市场需求等因素导致公司未能及时完成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品的开发或未能顺利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将导致公司向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不达预期,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技术风险

(一)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玻璃领域,具有高度的定制化特征,需要根据不同客户在技术指标、应用场景、产品外观和功能等方面的差异化需求进行同步开发,以提高公司产品的契合性和配套性,因此新产品、新技术的同步开发能力是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与持续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未来,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技术研发优势,或新技术成果转化效果未达预期,将可能对公司未来核心竞争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产品具有规格型号多、定制化程度高和质量要求高等特征,新产品的开发通常需要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开展研发工作。公司的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主要依靠所积累的核心技术以及所培养的核心技术人员。未来随着市场竞争和人才争夺的加剧,或受其他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业务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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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万武、郭艳芝和张子恒,合计控制公司90.58%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关联交易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控制,从而影响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并有可能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生产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将大幅度扩大,对公司组织结构、管理体系以及经营管理人才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若公司管理水平不能适应经营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相应做出及时有效的调整和完善,公司将会面临较大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而影响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根据汽车行业当前发展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公司产品开发能力、下游客户的产品需求,并结合公司多年的经营经验和发展战略提出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综合竞争力。但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及工程建设进度等因素的影响,进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实施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产能将大幅度增加。尽管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预期效益进行了市场调研和审慎论证,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预期效益与市场供求关系、行业竞争程度以及技术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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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不排除未来因市场供求关系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或技术研发方向错误等不利因素导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用地尚未取得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湖路以西、扎陵湖路以东。2021年11月25日,公司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拟供地位置位于洪泽湖路以西、扎陵湖路以东,具体位置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前述土地“招拍挂”程序尚未进行,公司尚未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签署相关土地出让合同,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证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摊薄即期回报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度增加,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受项目建设周期影响使得净利润无法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因总股本和净资产大幅度增加而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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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中文)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Hebei Keli Automobile Equipment Co., 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107598338X0
法定代表人张万武
注册资本5,100.00万元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8月20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2019年7月11日
住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马湖路12号
邮政编码066000
电话号码0335-5311592
传真号码0335-5310778
互联网网址www.klear.com.cn
电子邮箱zqb@ydkl-plastic.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部
董事会秘书张静
证券部联系电话0335-5311592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权变动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科力有限系由郭艳山、张万岩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其中郭艳山以货币方式出资180.00万元,张万岩以货币方式出资120.00万元。2013年8月16日,秦皇岛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秦正源验字[2013]第01121号),验证本次出资到位。2021年12月11日,中审众环出具《验资复核报告》(众环专字(2021)0310002号),对前述报告进行验资复核。

2013年8月20日,科力有限取得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科力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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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郭艳山180.00180.0060.00%
2张万岩120.00120.0040.00%
合计300.00300.00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9年6月1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9]第3-00413号),截至2019年2月28日,科力有限净资产为16,117.84万元。

2019年6月15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9]第1346号),截至2019年2月28日,科力有限净资产的评估值为17,501.56万元,增值率为8.59%。

2019年6月15日,经科力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科力有限以截至2019年2月28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6,117.84万元为基准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565.00万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9年6月20日,科力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9年6月30日,科力股份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与股份公司设立相关的议案。全体股东签署了《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9年6月30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9]第3-00010号),对本次整体变更出资进行了审验。2021年12月11日,中审众环出具《验资复核报告》(众环专字(2021)0310002号),对前述报告进行验资复核。

2019年7月11日,科力股份在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张万武29,200,00038.60%
2张子恒20,000,00026.44%
3郭艳芝18,800,000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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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4天津科达5,060,0006.69%
5于德江580,0000.77%
6陈 勇520,0000.69%
7王 红500,0000.66%
8张志青490,0000.65%
9张 静250,0000.33%
10郭艳平250,0000.33%
合计75,650,000100.00%

(三)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实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万武2,920.002,920.0038.60%
2张子恒2,000.002,000.0026.44%
3郭艳芝1,880.001,880.0024.85%
4天津科达506.00506.006.69%
5于德江58.0058.000.77%
6陈 勇52.0052.000.69%
7王 红50.0050.000.66%
8张志青49.0049.000.65%
9张 静25.0025.000.33%
10郭艳平25.0025.000.33%
合计7,565.007,565.00100.00%

1、2019年7月,科力有限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科力有限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权变动情况”之“(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2021年10月,股份公司减资及股权转让

公司2021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总股本由7,565.00万股减少至5,100.00万股,减资方式为公司以现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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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回购,回购价格为1.00元/股。

2021年8月31日,公司在秦皇岛晚报刊登了《减资公告》,载明公司注册资本由7,565.00万元减少至5,100.00万元,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截至45日公告期届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偿还债务或提供担保的通知。

公司2021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1年10月1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2021年12月1日,中审众环出具《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310003号),对上述减资事项进行了审验。

2021年9月,陈勇因个人职业发展向公司提请辞职。根据《河北科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增资扩股协议》的约定,陈勇离职需要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2021年10月16日,陈勇与张万武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公司350,562股股份(减资后)转让给张万武。

2021年10月18日,科力股份在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张万武20,035,95439.29%
2张子恒13,483,14626.44%
3郭艳芝12,674,15724.85%
4天津科达3,411,2366.69%
5于德江391,0110.77%
6王 红337,0790.66%
7张志青330,3370.65%
8张 静168,5400.33%
9郭艳平168,5400.33%
合计51,0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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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历史上股权代持的情况

自公司设立至2017年12月期间,张万武存在委托张万岩、郭艳山和张希山代为持股的情形,其中张希山系张万武之父,张万岩系张万武之妹,郭艳山系张万武配偶郭艳芝之弟。截至2017年12月,上述股权代持行为已全部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1、股权代持的形成过程及原因

序号时间股权形成/ 变动原因形成/变动后的股权情况代持情况
12013年8月科力有限设立(注册资本300万元)郭艳山持有科力有限60%的股权(出资额为180万元);张万岩持有科力有限40%的股权(出资为120万元)郭艳山、张万岩均为代张万武持有科力有限的股权
22014年12月科力有限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4,800万元张希山持有科力有限50.42%的股权(出资额为2,420万元,均为本次新增出资);张万岩持有科力有限10.42%的股权(出资额为500万元,本次增加出资380万元);郭艳山持有科力有限3.75%的股权(出资额为180万元,本次未增加)张希山、张万岩、郭艳山均为代张万武持有科力有限的股权

2013年8月,科力有限设立时,张万武实际控制并经营秦皇岛科力,秦皇岛科力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住所位于秦皇岛海港区北部工业区,当时存在参股股东秦皇岛燕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鉴于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的买地政策不接受秦皇岛其他地区内企业迁址,因此注册成立了科力有限。

2013年8月,科力有限设立时,张万武委托张万岩、郭艳山代为出资的主要原因系:科力有限拟从事的主营业务与秦皇岛科力相同,张万武时任秦皇岛科力总经理职务,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竞业禁止限制,同时其作为总经理日常工作繁忙,考虑登记简便,因此委托其近亲属出资设立了科力有限。

2014年12月,科力有限第二次增资时张万武委托张希山和张万岩代为出资的原因与设立时相同,新增委托其父张希山对科力有限进行增资的主要原因系考虑未来财产权归属比较确定。

就上述可能的竞业禁止限制,2018年6月,秦皇岛燕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说明,同意张万武兼职创办并经营科力有限,确认其在秦皇岛科力任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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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违反竞业禁止的有关规定。

2、股权代持的解除过程

2015年10月20日,张希山与张万武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张希山将其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张万武。2017年11月28日,张万岩与张万武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张万岩将其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张万武;郭艳山与郭艳芝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郭艳山将其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郭艳芝。自此,上述股权代持行为已全部解除。根据公司的工商档案、验资报告、资金凭证、股权转让协议以及当事人声明函,上述委托持股的形成及解除过程真实、有效、合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万武、郭艳芝出具《承诺函》:“在任何情况下,若因上述委托持股及其清理行为而产生纠纷的,将由本人负责解决;若因此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将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任何其他权利负担,不存在任何法律权属纠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权属纠纷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生的资产收购主要为收购福耀饰件包边条车间相关资产,本次资产收购的背景、原因、履行的程序、定价依据、是否构成业务合并以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情况如下:

(一)本次资产收购的背景

2019年末,我国汽车保有量全球排名第二,仅次于美国;202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汽车保有量最大国家。随着我国车主人数及汽车保有量的持续上升,车龄结构逐步呈现老化,为我国汽车的售后市场服务领域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公司长期专注于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领域,一直在寻求切入汽车售后市场的契机。2020年福耀玻璃因内部战略调整出售其全资附属企业福耀饰件的包边条附属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模检具、存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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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资产收购的原因

福耀饰件本次出售包边条附属资产为公司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切入售后市场的契机。随着客户订单需求量的增加,公司急需购置机器设备用以扩大生产规模,以满足下游客户的产品需求。公司购置福耀饰件成套的机器设备,可以缩短设备的安装调试时间,快速投产并创造效益;同时与其相关的产品和模检具亦随之转移至公司,能够丰富公司产品种类,进一步扩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同时福耀饰件不再生产包边条产品,可以有效减少竞争。因此,公司决定购置福耀饰件与包边条产品相关的机器设备、模检具、存货等资产。

(三)本次资产收购履行的程序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包边条生产线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与福耀饰件包边条产品相关的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模检具、存货等,具体转让资产范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本次资产收购的定价依据

1、本次收购机器设备、模检具等资产交易价格

本次收购机器设备、模检具资产的定价依据为福耀饰件的账面价值。2020年11月20日,公司与福耀饰件签署了《包边条生产线及附属资产/工装/模检具/物料转让协议》,约定资产转让未税价格为1,690.53万元,不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等物料,实际执行时按照双方实盘物资名称及数量为准,多退少补;2021年11月1日,双方根据上述“多退少补”条款,对转移资产差异部分签署了《补充协议》,资产差异未税金额为-12.88万元,本次收购机器设备、模检具等资产的最终未税交易金额为1,677.65万元。

2021年10月25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计量事宜涉及的包边条生产线及附属资产》(中铭评报字[2021]第16191号),福耀饰件上述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1月30日的账面价值为1,677.65万元,评估价值为1,760.69万元,增值率为4.95%。

本次收购机器设备、模检具等资产的价格与评估值基本一致,本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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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收购存货的交易价格

本次收购的资产除上述机器设备、模检具等资产外,还包括部分与包边条生产相关的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交易金额为338.16万元,其中包边条的交易价格为169.13万元,其余为原材料和半成品。

(五)本次收购资产不构成业务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业务合并》应用指南的规定: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该组合一般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规定:“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组合应当至少同时具有一项投入和一项实质性加工处理过程,且二者相结合对产出能力有显著贡献,该组合才构成业务。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组合是否有实际产出并不是判断其构成业务的必要条件。

本次收购的资产主要包括与包边条生产相关的机器设备、模检具,以及福耀饰件库存包边条相关的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等存货,上述存货使用完毕后,公司需要独立购买生产包边条相关的原材料;公司并未留用或聘任福耀饰件的相关员工,不具备完整的人员投入要素,公司需要投入自身的人员后才能形成实际的加工处理过程。综上,本次收购资产未形成独立产出的完整投入以及加工处理过程,因而无法产生相应的产出。因此,本次收购福耀饰件资产不构成业务合并。

四、发行人的股权关系图和组织架构图

(一)发行人的股权关系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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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组织架构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组织架构情况如下:

五、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为平成科技,2家控股子公司为仪征科达和KAP。

(一)平成科技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平成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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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秦皇岛平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1319884047R
法定代表人刘彦娟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缴资本5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5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马湖路12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马湖路12号
股东构成科力股份持有100.00%的股权
经营范围非金属材料、新型复合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塑料制品、包装容器、光伏产品、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化工设备、撬装式加油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模具设计、制造、维修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报告期内从事油箱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目前已无实际业务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审计)项目2021年度/2021.12.31
总资产(万元)281.23
净资产(万元)164.61
净利润(万元)-62.64

1、收购平成科技的背景

报告期初,公司计划涉足军工行业,由于与自身主营业务不同,出于独立财务核算与方便管理的考虑,且军工资质的取得需要企业成立三年以上,因此公司通过收购平成科技的方式开展军工业务。

2、收购平成科技60%的股权

2019年4月3日,经科力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以1.20万元收购沙树良持有平成科技60%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600万元,实缴出资额0万元),并承担相应的出资义务。2019年4月15日,科力有限与沙树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2019年4月18日,科力有限向沙树良支付了上述股权受让款,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19年4月23日,平成科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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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购平成科技少数股东40%的股权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0万元收购少数股东宋晓阳持有的平成科技20.00%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200万元,实缴出资额0万元),以50万元收购少数股东高敬杰持有的平成科技10.00%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实缴出资额50万元),以50万元收购少数股东刘艳春持有的平成科技10.00%的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100万元,实缴出资额50万元)。2020年11月30日,公司分别与宋晓阳、高敬杰和刘艳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2020年12月15日,公司向高敬杰和刘艳春支付了上述股权受让款。2020年11月30日,平成科技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仪征科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仪征科达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仪征科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81MA1WDJM94U
法定代表人张万武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缴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8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仪征市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仪征市经济开发区万事通路18号
股东构成科力股份持有80.00%的股权,李志宏、禹大智各持有10.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橡塑制品及金属零部件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从事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与公司业务相关
主要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审计)项目2021年度/2021.12.31
总资产(万元)1,625.43
净资产(万元)803.65
净利润(万元)7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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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KAP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KAP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KELI AUTOMOTIVE PARTS, INC.
注册号802187370
投资总额300.00万美元
实缴资本11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9日
注册地址30735 CYPRESS RD STE 100 ROMULUS MI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1620 KIESWETTER RD HOLLAND OH
股东构成科力股份持有51.00%的股权,北京北鸿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49.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报告期内从事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销售,科力股份部分产品通过该公司境外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经中审众环审计)项目2021年度/2021.12.31
总资产(万元)1,656.55
净资产(万元)1,516.92
净利润(万元)537.67

(四)报告期内注销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的子公司系上海科通,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科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UNH40H
法定代表人李海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缴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5日
注销日期2020年11月23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园大路888号1幢二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园大路888号1幢二层
股东构成科力股份持有100.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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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万武、郭艳芝和张子恒,其中张万武与郭艳芝系夫妻关系,张子恒系张万武、郭艳芝之子。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万武直接持有公司39.29%的股份,通过天津科达间接持有公司0.72%的股份,张子恒直接持有公司26.44%的股份,郭艳芝直接持有公司24.85%的股份,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91.30%的股份,控制公司

90.58%的股份,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最近两年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张万武先生: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13030219690805****,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至1993年11月,任河北燕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技术员;1993年12月至1997年7月,历任秦皇岛三金塑胶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总工程师;1997年8月至1998年5月,任广东茂名三厘塑胶阀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6月至2000年11月,任秦皇岛普利塑胶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12月至2008年4月,任秦皇岛燕大科力塑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8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秦皇岛科力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9年6月,历任科力有限董事、董事长及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郭艳芝女士:197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13030219710216****,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1991年7月至1993年12月,任秦皇岛市塔峰实业公司财务部出纳;1994年1月至1996年7月,任秦皇岛滨塔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1996年8月至1997年8月待业;1997年9月至1999年7月,任秦皇岛市海洋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1999年8月至2002年7月,任秦皇岛乡村酒店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秦皇岛融通担保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秦皇岛市海洋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1月至2015年9月,任秦皇岛融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0月至2019年6月,任科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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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财务部会计;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子恒先生:199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13030219970113****,目前就读于美国托利多大学。

(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科达持有公司3,411,2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69%,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该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天津科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5TQ991Y
执行事务合伙人欧振权
认缴出资额492.9236万元
实缴出资额492.9236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9日
合伙期限2017年7月19日至2037年7月18日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京滨睿城4号楼505室-59(集中办公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京滨睿城4号楼505室-59(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公共关系服务,教育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员工持股平台,无实际业务经营

天津科达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该合伙企业全部由员工出资设立并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行为及委托管理的情况,也未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受托管理私募投资基金,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备案或登记程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科达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欧振权普通合伙人33.60846.82%
2张万武有限合伙人53.090910.77%
3李清涛有限合伙人27.76355.63%
4王国兴有限合伙人26.789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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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5刘丽丽有限合伙人25.32815.14%
6翟晓东有限合伙人24.84105.04%
7崔 萍有限合伙人24.35394.94%
8王康华有限合伙人21.43154.35%
9陈 新有限合伙人20.94444.25%
10周启红有限合伙人19.97024.05%
11左树艳有限合伙人15.58653.16%
12陈 超有限合伙人15.58653.16%
13柳永刚有限合伙人12.66402.57%
14李海涛有限合伙人9.74161.98%
15孟凡武有限合伙人9.74161.98%
16宫艳娜有限合伙人9.74161.98%
17胡雪枫有限合伙人9.74161.98%
18席 枫有限合伙人9.74161.98%
19刘彦娟有限合伙人8.76741.78%
20田少芳有限合伙人6.81911.38%
21张祥有有限合伙人5.84501.19%
22张占叶有限合伙人5.84501.19%
23赵志勇有限合伙人5.84501.19%
24安喜双有限合伙人5.84501.19%
25陈 秋有限合伙人5.84501.19%
26韩 杨有限合伙人5.84501.19%
27荆 伟有限合伙人5.84501.19%
28常建文有限合伙人5.84501.19%
29杨世虎有限合伙人5.84501.19%
30栗保军有限合伙人5.84501.19%
31郭艳山有限合伙人5.84501.19%
32王进鑫有限合伙人5.84501.19%
33王前坤有限合伙人5.84501.19%
34于凤涛有限合伙人4.38370.89%
35闫 琪有限合伙人3.89660.79%
36靳 荣有限合伙人3.89660.79%
37唐 森有限合伙人2.922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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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38岳猛超有限合伙人2.92250.59%
39孟德宝有限合伙人2.92250.59%
40聂健勇有限合伙人1.94830.40%
41王雪松有限合伙人1.94830.40%
42欧敏冬有限合伙人1.94830.40%
43施振华有限合伙人1.94830.40%
44桑 楠有限合伙人1.94830.40%
合计-492.9236100.00%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万武、郭艳芝、张子恒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控制关系主营业务
1秦皇岛恒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郭艳芝持有60.00%的股权,张子恒持有40.00%的股权股权投资
2秦皇岛恒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万武持有24.81%的出资份额,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子恒持有24.81%的出资份额股权投资
3Ploytec Limited张万武持有50.00%的股权,张子恒持有50.00%的股权股权投资

1、秦皇岛恒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秦皇岛恒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秦皇岛恒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1MA0CU6R93K
法定代表人郭艳芝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实缴资本5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9日
营业期限2018年10月19日至2068年10月18日
注册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5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5号
股东构成郭艳芝持有60.00%的股权,张子恒持有40.00%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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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从事股权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2、秦皇岛恒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秦皇岛恒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秦皇岛恒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1MA0E6G5C69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万武
认缴出资额3.8007万元
实缴出资额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0日
合伙期限2019年10月10日至2049年10月9日
主要经营场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数谷翔园41号三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数谷翔园41号三楼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从事股权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秦皇岛恒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张万武普通合伙人0.943124.81%
2张子恒有限合伙人0.943124.81%
3刘志新有限合伙人0.754519.85%
4禹大智有限合伙人0.31128.19%
5杨洁英有限合伙人0.28307.45%
6王 欣有限合伙人0.18864.96%
7张春牧有限合伙人0.18864.96%
8胡 睿有限合伙人0.18864.96%
-合计3.8007100.00%

1-1-59

3、Ploytec Limited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Ploytec Limited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Ploytec Limited
注册号2036462
授权资本5.00万美元(实际发行2股,1美元/股)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8日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The office of the first Registered Agent at AMS Trustees Limited, Sea Meadow House, Blackburne Highway, (P.O. Box 116),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股东构成张万武持有50.00%的股权,张子恒持有50.00%的股权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从事股权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

Ploytec Limited成立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张子恒直接对Applied CellsInc.进行投资,合计持有其10.00%的股权。Applied Cells Inc.后续出于集团融资需求进行股权架构调整,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成为AC Brilliance Holding Group(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张万武与张子恒也设立两人持有100.00%股权的Ploytec Limited,将原本直接投资于Applied Cells Inc.的资金转为通过PloytecLimited间接持有AC Brilliance Holding Group的股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万武与张子恒通过Ploytec Limited间接持有AC Brilliance Holding Group

6.10%的股权。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七、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1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预计不超过6,8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700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

1-1-60

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张万武20,035,95439.29%20,035,95429.46%
2张子恒13,483,14626.44%13,483,14619.83%
3郭艳芝12,674,15724.85%12,674,15718.64%
4天津科达3,411,2366.69%3,411,2365.02%
5于德江391,0110.77%391,0110.58%
6王 红337,0790.66%337,0790.50%
7张志青330,3370.65%330,3370.49%
8张 静168,5400.33%168,5400.25%
9郭艳平168,5400.33%168,5400.25%
社会公众股--17,000,00025.00%
合计51,000,000100.00%68,000,0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张万武20,035,95439.29%
2张子恒13,483,14626.44%
3郭艳芝12,674,15724.85%
4天津科达3,411,2366.69%
5于德江391,0110.77%
6王 红337,0790.66%
7张志青330,3370.65%
8张 静168,5400.33%
9郭艳平168,5400.33%
合计51,000,000100.00%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及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1-1-61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在公司处任职情况
1张万武20,035,95439.29%董事长
2张子恒13,483,14626.44%-
3郭艳芝12,674,15724.85%董事
4于德江391,0110.77%董事、总经理
5王 红337,0790.66%采购总监
6张志青330,3370.65%监事、营销总监
7张 静168,5400.33%董事、董事会秘书
8郭艳平168,5400.33%财务总监

(四)国有股东、外资股东和私募投资基金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东、外资股东和私募投资基金股东。

(五)战略投资者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六)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新增股东。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张万武、郭艳芝和张子恒,张万武和郭艳芝系夫妻关系,张子恒系张万武和郭艳芝之子,三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91.30%的股份。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持股方式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张万武直接持股20,035,95439.29%
间接持股367,4090.72%
张子恒直接持股13,483,14626.44%
郭艳芝直接持股12,674,15724.85%

2、天津科达持有公司6.69%的股份,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张万武持有天津科达10.77%的出资份额,郭艳山持有天津科达1.19%的出资份额,其中郭艳山系郭艳芝之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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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八)发行人不存在股东数量超过200人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直接持股股东9名,其中自然人股东8名,非自然人股东1名。经穿透至自然人、已备案的私募基金、国资主体、上市公司,公司穿透后股东人数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是否穿透计算原因穿透并剔除重复股东后的股东人数
1张万武自然人1
2张子恒自然人1
3郭艳芝自然人1
4天津科达持股平台1
5于德江自然人1
6王 红自然人1
7张志青自然人1
8张 静自然人1
9郭艳平自然人1
合计--9

综上所述,公司经穿透并去除重复计算后的股东合计9名,不存在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情形。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所有董事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届董事会成员提名及任期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任职期间
1张万武董事长实际控制人2019.07-2022.06
2郭艳芝董事实际控制人2019.07-2022.06
3于德江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2019.07-2022.06
4张 静董事、董事会秘书实际控制人2019.07-2022.06
5姜晓东独立董事董事会2021.10-2022.06
6韩志强独立董事董事会2021.10-2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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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孙 涛独立董事董事会2021.10-2022.06

公司现任董事简历情况如下:

1、张万武先生: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六、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郭艳芝女士: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六、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3、于德江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2年6月至1996年6月,任承德玛钢总厂生产部车工;1996年7月至2003年4月,历任河北下板城针织服装有限公司厂部主任、厂部副厂长、厂部厂长;2003年5月至2009年9月,历任秦皇岛燕大科力塑业有限公司生产经理、生产总监;2009年10月至2016年7月,历任秦皇岛科力生产总监、副总经理;2016年8月至2019年6月,历任科力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4、张静女士: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1年2月至2017年5月,历任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后被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壳上市)财务部会计、财务部部长、证券部部长兼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6月至2019年6月,任科力有限董事会秘书;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5、姜晓东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3年9月至1996年5月,任山东省淄博市燃料总公司财务处主管会计;1996年6月至2000年1月,任山东淄博中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部门经理;2000年2月至2005年10月,任山东启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部门经理;2005年11月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6、韩志强先生:195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1-1-64

历,高级工程师,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69年12月至2013年8月,任职于部队某装备技术研究所;2013年9月至2018年9月,任保利科技有限公司陆装部顾问;2018年9月至今,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越野车技术分会顾问;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7、孙涛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拥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94年7月至1998年5月,任广东省公安厅预审处科员;1998年6月至1999年9月待业;1999年10月至2001年7月,任北京市众鑫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1年7月至2009年8月,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任北京市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任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证券组律师;2011年7月至2017年7月,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7年8月至今,任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本届监事会成员提名及任期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提名人任职期间
1张志青监事会主席实际控制人2019.07-2022.06
2欧振权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19.07-2022.06
3崔 萍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2021.10-2022.06

公司现任监事简历情况如下:

1、张志青女士: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2年3月,任秦皇岛市北戴河四同乳业有限公司办公室计算机录入员;2002年9月至2008年3月,历任秦皇岛燕大科力塑业有限公司综合部办公室主任、采购部副经理;2008年4月至2015年12月,历任秦皇岛科力物流部经理、物流总监;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历任科力有限运营总监、营销总监;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营销总监。

1-1-65

2、欧振权先生:198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8月至2010年9月,任科瑞电子(惠州)有限公司模具部组长;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任东莞航升实业有限公司模具部车间主任;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任秦皇岛索立特塑料制品厂模具部经理;2013年5月至2015年3月,任秦皇岛市索特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模具部模具经理;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任秦皇岛科力模具中心经理;2016年11月至2019年6月,历任科力有限模具中心经理、项目总监;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项目总监。

3、崔萍女士: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2003年6月至2006年12月自主创业;2006年12月至2009年1月,任秦皇岛赛沃铝业有限公司综合部办公室主任;2009年2月至2015年12月,历任秦皇岛科力人力资源部文员、人力资源部部门经理;2016年1月至2019年6月,任科力有限人力资源部部门经理;2019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门经理、EHS管理部部门经理、安全总监;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3名,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期间
1于德江总经理2019.07-2022.06
2张 静董事会秘书2019.07-2022.06
3郭艳平财务总监2019.07-2022.06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情况如下:

1、于德江先生: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张静女士: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3、郭艳平女士:198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6年7月至2008年1月,任深圳市日昇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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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工程会计;2008年2月至2013年12月,任东莞嘉吉饲料蛋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会计;2014年2月至2015年9月,任秦皇岛方华埃西姆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任艾尔姆风能叶片制品(秦皇岛)有限公司财务部税务会计;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任科力有限财务总监;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四)其他核心人员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为核心技术人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4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如下:

1、张万武先生: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六、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欧振权先生:其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之“(二)监事会成员”。

3、于凤涛先生:199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8月至2017年5月,任秦皇岛科力研发部开发工程师;2017年5月至2019年6月,任科力有限商务技术部项目工程师;2019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商务技术部项目工程师、商务技术部经理。

4、唐森先生:199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7月至2014年9月,任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制造部精益工程师;2014年10月至2017年5月,任秦皇岛科力研发部开发工程师;2017年5月至2019年6月,任科力有限商务技术部项目工程师;2019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商务技术部项目工程师、商务技术部副经理、商务技术部经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主要任职的其他单位名称兼职职务兼职单位 与公司关系
张万武董事长仪征科达董事长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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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职务主要任职的其他单位名称兼职职务兼职单位 与公司关系
平成科技执行董事全资子公司
秦皇岛恒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Ploytec Limited董事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郭艳芝董事秦皇岛恒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张 静董事、董事会秘书仪征科达监事控股子公司
姜晓东独立董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无关联关系
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韩志强独立董事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越野车技术分会顾问无关联关系
孙 涛独立董事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无关联关系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关联关系
威海市万国华冠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无关联关系
欧振权监事天津科达执行事务合伙人员工持股平台
郭艳平财务总监平成科技监事全资子公司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公司董事长张万武与董事郭艳芝系夫妻关系。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与公司签订的协议及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公司与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相关合同、协议对上述人员的诚信义务,特别是商业机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保密义务作出了严格的约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和协议均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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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的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近两年内的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2020年初,公司董事会成员为张万武、郭艳芝、于德江、陈勇、张静。2021年9月,董事陈勇因个人职业发展向公司提请辞职。2021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姜晓东、韩志强、孙涛为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变动情况

2020年初,公司监事会成员为张志青、王红、欧振权。2021年9月,监事王红因个人原因辞去监事职务。2021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崔萍为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20年初至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于德江、张静、郭艳平,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动。

4、其他核心人员变动情况

2021年10月,公司将张万武、欧振权、于凤涛、唐森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至今未发生变动。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两年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最近两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动,公司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变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最近两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没有发生

1-1-69

重大不利变化,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对外投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其他直接对外投资(不含二级市场股票等证券投资,但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除外)情况如下:

姓名公司职务对外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出资额出资比例
张万武董事长天津科达492.9236万元10.77%
秦皇岛恒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007万元24.81%
Ploytec Limited授权资本50,000.00美元(实际发行2股,1美元/股)50.00%
郭艳芝董事秦皇岛恒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0.00万元60.00%
张 静董事、董事会秘书秦皇岛通桥科技有限公司12,792.00万元0.65%
孙 涛独立董事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2,200.00万元1.36%
宿迁长天多鑫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8.01万元2.60%
姜晓东独立董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6,000.00万元0.0017%
欧振权监事、核心技术人员天津科达492.9236万元6.82%
崔 萍监事天津科达492.9236万元4.94%
于凤涛核心技术人员天津科达492.9236万元0.89%
唐 森核心技术人员天津科达492.9236万元0.59%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其他直接对外投资情况。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职务或亲属关系直接持股 数量(股)直接持 股比例通过天津科达持股比例合计持 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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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万武董事长20,035,95439.29%0.72%40.01%
2张子恒张万武、郭艳芝之子13,483,14626.44%-26.44%
3郭艳芝董事12,674,15724.85%-24.85%
4于德江董事、总经理391,0110.77%-0.77%
5张志青监事会主席330,3370.65%-0.65%
6张 静董事、董事会秘书168,5400.33%-0.33%
7郭艳平财务总监168,5400.33%-0.33%
8欧振权监事--0.46%0.46%
9崔 萍监事--0.33%0.33%
10郭艳山郭艳芝之弟--0.08%0.08%
11于凤涛核心技术人员--0.06%0.06%
12唐 森核心技术人员--0.04%0.04%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争议的情况。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的程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在公司领取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奖金构成,除此以外不享有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以外不享有其他待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均按照《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2、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及其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税前薪酬244.16231.33183.64
利润总额7,412.975,525.564,171.27
占比3.29%4.19%4.40%

1-1-71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2021年度,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领取薪酬或津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职务在公司处领取 的薪酬/津贴是否在公司关联方处领取薪酬/津贴
1张万武董事长38.73
2郭艳芝董事5.43
3于德江董事、总经理36.15
4张 静董事、董事会秘书20.75
5姜晓东独立董事1.00
6韩志强独立董事1.00
7孙 涛独立董事1.00
8张志青监事会主席30.41
9欧振权监事34.02
10崔 萍监事3.75
11郭艳平财务总监26.22
12于凤涛核心技术人员3.02
13唐 森核心技术人员2.73

注:姜晓东、韩志强、孙涛于2021年10月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崔萍于2021年10月任职公司监事,于凤涛、唐森于2021年10月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上述人员统计的薪酬为2021年11月和12月的薪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未在公司享受其他特殊待遇和退休金计划。报告期内,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取薪酬或补贴。

九、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起来,同时也为回报员工对公司做出的贡献,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股权激励机制,通过员工直接或间接持股的方式邀请其参与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计划。

(一)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2018年12月和2020年12月实施了三次员工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员工通过直接持股或通过天津科达间接持股的方式持有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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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1、2017年7月,第一次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

科力有限于2017年7月4日召开的董事会和2017年7月20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河北科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同意被激励员工于德江、陈勇、王红、张志青、张静通过向公司增资的方式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同意刘丽丽、崔萍、王国兴等33名被激励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天津科达向公司增资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增资价格为1.30元/元注册资本。

2017年7月24日,经科力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科力有限增加注册资本。同日,科力有限与被激励员工于德江、陈勇、王红、张志青、张静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于德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8万元、陈勇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2万元,王红认缴新增注册资本40万元,张志青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9万元,张静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5万元,增资价格为1.30元/元注册资本。

天津科达认缴新增科力有限注册资本506万元,刘丽丽、崔萍、王国兴等33名被激励员工持有天津科达65.42%的出资份额,通过天津科达间接持有科力有限的股权,对应公司出资额的增资价格为1.30元/元注册资本。

2、2018年12月,第二次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

根据《河北科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被激励员工于德江、陈勇、王红、张志青、郭艳平通过向公司增资的方式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李海涛、刘彦娟、田少芳等23名被激励员工通过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持有天津科达合伙份额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018年12月24日,经科力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科力有限增加注册资本。同日,科力有限与被激励员工于德江、陈勇、王红、张志青、郭艳平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于德江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万元、陈勇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万元,王红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万元,张志青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0万元,郭艳平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5万元,增资价格为2.30元/元注册资本。

2018年12月2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分别与李海涛、刘彦娟、田少芳等23名被激励员工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天津科达22.77%的出资份额转让给上述23名被激励员工,对应公司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2.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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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注册资本。

3、2020年12月,第三次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

根据《河北科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欧振权、王国兴、李清涛等10名被激励员工通过受让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持有天津科达合伙份额的方式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2020年12月2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分别与欧振权、王国兴、李清涛等10名被激励员工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天津科达10.19%的出资份额转让给上述10名被激励员工,对应公司出资额的转让价格为3.90元/元注册资本。

4、被激励员工变动情况

因被激励员工刘秦生、王英、孙雷、毕立新、刘刚、陈勇、马云晴、汤晖离职,根据《增资扩股协议》《合伙协议》的约定,上述离职人员将各自持有公司的股份或天津科达的合伙份额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

上述股权变化情况均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综上,公司已就股权激励员工参与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二)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天津科达持有公司3,411,2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69%,具体情况详见本节“六、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三)股权激励员工离职后股份处理以及股份锁定期安排

1、股权激励员工离职后股份处理

根据《增资扩股协议》,被激励员工离职的,需将其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根据《合伙协议》,被激励员工离职的,需将其持有天津科达的出资份额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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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锁定期安排

根据《河北科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被激励对象的股份锁定期为自授予日起60个月,被激励对象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或公司股权,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将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或公司股权设定质押等限制性权利,同时锁定期根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需要延长的,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被激励对象在锁定期内通过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股权转让等增加获得的公司股权亦需遵守上述锁定安排;被激励对象因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权,锁定期安排亦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股权激励对公司的影响

1、股权激励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股权激励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建立健全员工激励机制,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公司的长期发展和价值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2、股权激励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为公允反映股权激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公司就上述股权激励事宜确认了股份支付。报告期内,公司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163.74万元、164.52万元和534.35万元。

3、股权激励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股权激励实施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股权激励对公司控制权未造成影响。

4、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股权激励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制度安排,亦不存在本次发行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员工期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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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总数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员工人数情况如下: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员工总数(人)892681488

(二)员工结构构成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的专业构成情况如下:

专业人数(人)占比
管理及行政人员556.17%
研发人员10211.43%
采购人员131.46%
销售人员212.35%
生产人员70178.59%
合计89210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的受教育程度情况如下:

学历人数(人)占比
本科及以上学历879.75%
大专15016.82%
高中及以下65573.43%
合计89210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的年龄结构情况如下:

年龄人数(人)占比
30岁及以下22425.11%
31-40岁48854.71%
41-50岁16618.61%
51岁及以上141.57%
合计89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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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1、员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为在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如下: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员工总数(人)892681488
已缴纳人数(人)883454425
未缴纳人数(人)922763
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原因:
已届退休年龄,无需缴纳2--
员工新入职未及时开户222261
员工在异地或在其他单位缴纳422
员工自愿申请不缴纳-3-
因账户异常未缴纳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为在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下: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员工总数(人)892681488
已缴纳人数(人)887273301
未缴纳人数(人)5408187
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原因:
已届退休年龄,无需缴纳2--
员工新入职未及时开户-22361
员工在异地或在其他单位缴纳322
员工为农业户口或自有住房,无购房需求,个人自愿申请不缴纳-183124

2、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相关守法情况

根据科力股份、平成科技、仪征科达及上海科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未受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行政处罚。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针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未为全体员工全额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万武、郭艳芝、张子恒作出如下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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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如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因未足额、按时为全体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导致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被相关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要求补缴相关费用、征收滞纳金或被任何其他方索赔的,本人将无条件补足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应缴金额并承担科力股份及其子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劳务派遣用工情况

2021年9月-11月,公司子公司仪征科达针对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的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来解决用工紧张的问题,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3名、3名和1名,人数及比例较小,均未超过仪征科达员工总数的10%,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公司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为扬州市嘉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拥有合法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资质。

报告期内,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在上述劳务派遣公司中任职或持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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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的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侧窗玻璃升降组件、角窗玻璃总成组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广泛应用于汽车玻璃领域,是汽车玻璃总成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经验积累,公司已具备较强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产品同步开发能力和产品整体配套方案设计能力,并形成独特的技术竞争优势,被评为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领域产品种类最全、覆盖车型最多的供应商之一。汽车玻璃行业是汽车零部件行业中集中度较高的行业之一,全球前四大汽车玻璃厂商福耀玻璃、艾杰旭、板硝子和圣戈班的市场份额合计占比超过75%,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是汽车玻璃总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服务汽车玻璃客户,主要从事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依托在技术研发、制造工艺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成功进入全球前四大汽车玻璃厂商福耀玻璃、艾杰旭、板硝子和圣戈班的全球供应链体系;此外公司积极拓展整车厂客户,陆续成为广汽三菱、长城汽车、东风日产的合格供应商,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美誉度。公司产品除了被广泛应用到宝马、奔驰、奥迪、通用、大众、丰田、本田、日产、三菱、福特、克莱斯勒、沃尔沃、红旗、吉利、长城、比亚迪、广汽、长安、奇瑞、现代、起亚、标致、雪铁龙等传统汽车品牌外,还被广泛应用到特斯拉、蔚来、理想、小鹏、哪吒、威马、零跑等新能源汽车品牌。

2、主要产品或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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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风挡玻璃安装组件21,103.3776.23%11,992.8673.18%11,539.8175.56%
侧窗玻璃升降组件4,626.3516.71%2,612.5315.94%2,711.5617.76%
角窗玻璃总成组件1,196.404.32%1,232.487.52%532.743.49%
其他汽车零部件758.872.74%549.593.35%487.613.19%
合计27,684.98100.00%16,387.45100.00%15,271.71100.00%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侧窗玻璃升降组件、角窗玻璃总成组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等,具体情况如下:

(1)风挡玻璃安装组件

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主要包括定位组件和功能组件,其中风挡玻璃定位组件安装在风挡玻璃周边,应用于风挡玻璃和汽车车身之间,能够起到准确定位风挡玻璃在车身位置的作用;风挡玻璃功能组件安装在风挡玻璃内侧面上,用于集成摄像头/雨感器/防霜雾模块等功能附件,是实现风挡玻璃智能化的重要功能性组件。

通常情况下,整车厂在装配风挡玻璃前,需要在风挡玻璃内侧面的周边涂敷密封胶,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将风挡玻璃粘接到汽车车身预定位置,因此需要在操作时能够快速、准确定位风挡玻璃的位置。定位组件能够准确定位风挡玻璃在车身的唯一位置,有利于整车厂精确地将风挡玻璃总成安装到车身的预定位置,可以有效提高整车厂的装配效率。定位组件确定的具体位置包括左右端(X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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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挡玻璃左右侧与A柱之间、或者后风挡玻璃左右侧与C柱之间)、上下端(Y向,风挡玻璃顶部、底部与车身之间)和法向端(Z向,风挡玻璃与车身钣金之间)的位置。公司的风挡玻璃定位组件产品主要包括包边条、定位销和垫块。

图:包边条截面示意图 图:包边条连接处示意图

包边条产品由主体和舌片两部分构成,主体部分通过双面胶带粘接在风挡玻璃内侧面顶端和左右两侧的边缘位置,在安装时可以限定风挡玻璃与车身之间的间隙大小(Z向),同时可以限制密封胶走势,起到防止密封胶外溢的作用;舌片部分在风挡玻璃安装后填充了风挡玻璃顶端和左右端与车身钣金之间的缝隙,使风挡玻璃与车身平滑过度,美化外观,同时能够降低车辆在高速行驶过程中形成的风噪,避免发生风哨,提高乘车的舒适性。

图:定位销产品示意图

定位销产品粘接在风挡玻璃内侧面顶部两侧相对称的位置,将其对准车身钣金上预设的定位孔,即可快速定位风挡玻璃在车身左右(X向)的位置,在密封胶固化前起到临时保持定位的作用,且定位销具有防脱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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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垫块产品示意图垫块产品通常安装在风挡玻璃内表面两侧边缘位置,将风挡玻璃与车身保持一定的均匀间隙,决定了风挡玻璃平面与车身之间的垂直距离(Z向),同时可以确保密封胶的厚度均匀,保证风挡玻璃与车身之间的粘接强度。

公司的风挡玻璃功能组件产品主要包括摄像头(含除霜雾模块)/雨感器支架产品。

图:摄像头/雨感器支架产品示意图

随着汽车智能化和自动驾驶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汽车上搭载了很多的智能装备,其中在前风挡玻璃上就集成了前置摄像头、雨感器、除霜雾模块等智能元件。公司的摄像头(含除霜雾模块)/雨感器支架产品是安装上述智能元件的基座,要求在高低海拔、高低温环境、不同路况等复杂条件下确保这些元件的位置,以支持摄像头等智能元件稳定工作,并且具有快装和可拆卸更换的功能。除霜雾模块的主要功能是保持前置摄像头本身和摄像头对面的风挡玻璃视野清晰:在温度或者湿度快速变化的情况下,摄像头本身和其对面的风挡玻璃内表面可能产生结露现象,影响摄像头图像采集,除霜雾模块可以防止结露现象产生;在霜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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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前风挡玻璃外表面上会有霜雪堆积,这时摄像头不能成像,需要除霜雾模块对特定视野区域进行加热除掉霜雪,以支持摄像头正常工作。

产品名称示意图产品用途产品特性
包边条1) 降噪、密封、抗震动、防溢胶、装饰 2) 确定风挡玻璃与车身的垂直距离,保证密封胶层厚度 3) 引导水流a) 优异的耐候性 b) 良好的弹性和适宜的硬度 c) 良好的耐化学溶剂性 d) 良好的外观表现 e) 优异的抗刮擦性能和抗溶剂性能
定位销1) 定位风挡玻璃在车身的位置 2) 密封胶固化前临时保持定位a) 高强度,良好的卡接性能 b) 良好的粘接性能 c) 优异的抗收缩性能 d) 优异的抗蠕变性能 e) 优异的抗摩擦异响性能
垫块1) 垂直定位风挡玻璃在车身的位置 2) 与包边条主体高度保持一致 3) 保证胶层厚度及粘结强度a) 与玻璃较高的粘接强度 b) 严格的尺寸精度 c) 良好的弹性和硬度
摄像头/雨感器支架1) 定位摄像头、雨感器、加热模块 2) 保持功能组件合理位置 3) 集成功能元件 4) 消除杂光,保证摄像效果,提高自动驾驶可靠性 5) 除霜、除雾功能a) 高强度,良好的卡接性能 b) 优异的抗紫外线性能 c) 良好的粘接性能 d) 抗收缩性能 e) 耐高温性能 f) 轻量化 g) 低反射率结构及表面处理工艺 h) 与玻璃接近的热膨胀系数 i) 粘接弧面与玻璃弧度高度吻合

(2)侧窗玻璃升降组件

侧窗玻璃升降系统主要由车门、玻璃、升降器及升降组件构成,侧窗玻璃升降组件的主要功能是连接玻璃和升降器并引导玻璃升降,主要产品包括导轨、托架、内外水切等。公司的侧窗玻璃升降组件产品主要有托架和导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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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托架和导轨产品示意图

通常情况下,汽车侧窗玻璃是通过托架与升降器连接,实现玻璃的升降功能;托架下端通过螺栓与玻璃升降器相连接,玻璃则粘接在托架上端的U形槽内,玻璃侧边定位在导轨滑槽内,导轨安装在车门边框上,玻璃升降器工作时,玻璃沿导轨滑槽上下移动,引导玻璃升降。车门为非密闭结构,雨水、洗车液等可以渗入车门内部,对内部元件造成腐蚀,这对托架和导轨提出很高的耐腐蚀要求;侧窗玻璃是曲面玻璃,要求与之配合的导轨要有很高的精度,以避免行车震动噪音和玻璃升降摩擦噪音。侧窗玻璃升降系统在长时间使用后,玻璃与升降器之间的连接处往往容易松动,导致玻璃位置发生偏移,发生玻璃升降受阻、行车异响等不良现象。公司的托架产品有效避免了上述情况的发生,能够保证侧窗玻璃与升降器之间连接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了装置使用的安全可靠性。

产品名称示意图产品用途产品特性
托架1) 连接侧窗玻璃和升降器a) 高强度 b) 耐腐蚀性 c) 良好的粘接性能 d) 抗收缩性能 e) 轻量化
导轨1) 引导玻璃升降 2) 定位、连接亮饰板a) 高精度 b) 耐腐蚀性 c) 良好的粘接性能 d) 抗收缩性能 e) 轻量化 f) 优异的抗摩擦性能

(3)角窗玻璃总成组件

角窗玻璃主要安装在A柱和C柱附近。A柱附近的前三角窗可以增大驾驶员的视野,减小A柱所带来的视线盲区,对行车安全可以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同时也增加了车内的明亮度。C柱附近的后三角窗一般起美观的作用,同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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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座的采光,可以满足乘员的乘坐视野需求;后三角窗侧边安装有导轨,对侧窗玻璃起导向作用,保证玻璃在升降过程中更加的平稳。基于角窗玻璃位置的特殊性以及产品本身的稳定性和透光性要求,角窗玻璃往往采用一体成型技术,将玻璃和嵌件、塑料亮饰板、金属亮饰条、导轨等总成组件一体注塑成型。一体成型的角窗密封性能好,能够避免传统装配方式存在缝隙造成雨水渗漏和隔音较差等问题,同时稳固性好,美观度高,且方便包装和运输。公司角窗玻璃总成组件的产品主要包括亮饰条、嵌件和亮饰板。公司的亮饰条产品的成型工艺为金属冲压成型,该零件与外水切和门顶饰条形成一个侧窗玻璃周边的装饰轮廓,起到美观和提高档次的效果。亮饰板产品为高光注塑件,主要配合整车B柱高光氛围起到美观的作用,随着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许多智能化装备也越来越多地装配到亮饰板上面。亮饰条和亮饰板同时作为车身外饰件并且属于一级外观件,对表面质量有很高要求;并且需要将其预埋到角窗总成模具中注塑包边,对尺寸公差也有很高要求。嵌件产品则全部镶嵌在角窗弹性体包边中,主要是用来防止弹性体材料收缩导致外观缺陷,提高包边部位刚度;该组件根据角窗的形状结构和包边模具的要求进行设计,形状多种多样。

产品名称示意图产品用途产品特性
亮饰条1) 装饰作用a) 高强度 b) 耐腐蚀性、耐候性 c) 良好的粘接、卡接性能 d) 良好的耐磨性能 e) 轻量化 f) 光畸变要求
亮饰板1) 装饰作用 2) 集成智能化模块a) 高精度 b) 耐腐蚀性 c) 良好的耐候性 d) 良好的粘接性能 e) 抗收缩性能 f) 透光性 g) 良好的耐磨性能 h) 轻量化 i) 优异的抗刮擦性能 j) 高亮度、光畸变要求
嵌件1) 防角窗注塑收缩,提高产品美观度 2) 增加角窗玻璃总成强度 3) 定位饰板在车身位置a) 高精度 b) 耐腐蚀性 c) 良好的耐候性 d) 良好的粘接性能 e) 抗收缩性能 f) 轻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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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经过多年的实践,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营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1、盈利模式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服务汽车玻璃客户,依托在技术研发、制造工艺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较高的市场美誉度,从而持续获取客户订单。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部负责公司的物料采购和供应商管理事宜,使用ERP和WMS系统办公平台实现资金流、实物流的闭环管理。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塑料粒子、胶带和五金件等,其中塑料粒子主要为PBT、TPV、PVC/MPR等,胶带主要为3M胶带、S&K胶带等,五金件主要为螺母、铝材和卷材等。公司根据行业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根据销售订单和市场预测需求,结合生产排产、采购周期及库存状况,按照“以产定购+安全库存”的原则确定原材料需求量。根据各供应商的产品报价、交付能力、产品质量等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供应商并发出采购订单。为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充足性和原材料供应价格的稳定性,公司通过与主要供应商签署年度框架协议的方式来锁定原材料供应的基准价格和数量。

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流程如下: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具有多批量、多规格、定制化的特点,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合理备货”的生产模式。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将产品需求录入ERP系统,采购部MC负责在ERP系统中运算物料需求,推送《物料需求计划》给采购部执行采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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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生产部PC负责在ERP系统中运算产品需求,推送《排产计划》给APS,APS自动排程并下达生产任务单至MES系统;生产车间根据MES系统中工单信息启动生产,产成品经品控部检验合格后入库发货;生产完毕的相关信息由MES系统同步至ERP系统。

公司的主要生产流程如下: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特征,主要以直销方式向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商及整车厂商进行销售。按照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惯例,整车厂或一级供应商通常会对下一级零部件供应商从质量体系、技术研发、设备能力、质量保证、供货能力、职业健康、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严格评价审核,各家对合格供应商的审核标准、流程及时间不同,通常1-6个月时间不等,审核通过后即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定期进行评价。公司成功进入了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并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主要客户为福耀玻璃、艾杰旭、圣戈班、Vitro、耀皮玻璃、板硝子等国内外知名汽车玻璃厂商,同时向广汽三菱、长城汽车、东风日产等整车厂进行配套销售。客户一旦选定供应商,出于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的考虑,在车型的生命周期内一般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供需双方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将根据客户的需求(包括技术参数调整、车型迭代等),为客户提供全车型生命周期的持续服务及售后服务。

通常情况下,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年度框架协议,约定产品的质量标准、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条款,在合同有效期内由客户按需通过SRM系统或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发出具体订单,并约定数量、交期等信息。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销售预测、交货期和库存情况,安排生产计划并按照客户要求的时间组织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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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以及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公司作为国内主营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知名企业,处于汽车产业链的中游,其上游为塑料粒子等基础原料以及胶带和五金件等定制件生产企业,下游则主要为知名的汽车玻璃厂商。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符合产业链的分工合作模式及行业惯例,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汽车行业市场化程度、专业化分工模式、未来行业的政策、行业竞争格局、下游客户的结构与需求特点、公司整体运营方针等。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经营模式的影响因素亦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在可预见的将来,公司的经营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三)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坚定围绕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专注于服务汽车玻璃客户,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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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注塑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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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挤出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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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冲压类产品

(五)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生产过程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情况,在部分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气、噪声、固废和废水。公司能够对影响环境的因素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达到国家法规及相关环保机构要求的标准。

1、生产经营中发生环境污染的环节及主要污染物具体名称

(1)废气: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注塑、挤出和布胶工艺等环节产生少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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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挥发性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双级活性炭净化设备处理后经高排气筒外排,满足标准要求。同时,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安装了有机废气报警装置。

(2)噪声:公司生产设备作业运行会产生部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采取隔振、隔声等降噪装置,同时经车间墙体屏蔽衰减,并通过场地、仓库、办公楼等合理布局后,满足标准要求。

(3)固废:公司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由生产环节中的边角料、检验环节产生的不合格品及职工生活垃圾组成,根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及其不同种类和性质,分别采取外售综合利用、回收利用等;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机油、废切削液桶、废机油桶、废底涂剂桶、废过滤棉,产生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固废无外排,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当地环境不造成影响。

(4)废水:公司生产经营环节用水主要为注塑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塔和模温机后循环使用;挤出产线冷却水,经风冷机和水箱自循环使用。生产经营环节不产生废水,职工生活产生的污水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公司目前持有排污许可证,公司子公司仪征科达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名称证书/登记编号有效期发证机关/登记平台
科力股份9113030107598338X0001U2019.12.14-2022.12.13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仪征科达91321081MA1WDJM94U001W2020.05.29-2025.05.28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2、有关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治污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不存在重污染情况,其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噪音、生活污水已通过相应的环保措施予以有效处理。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金额分别为48.31万元、19.64万元、70.95万元,主要内容包括有机废气治理设备、环保监测报警仪、VOC废气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支出及其他日常环保支出。综上所述,公司环保投入、环保设施及日常环保支出金额较小,与公司处理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1-1-92

3、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公司生产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生产经营中积极做好环境管理和监控工作,自觉服从并配合环保部门对其环保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司在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公司及其子公司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环保事故,也未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制造行业。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的行业代码为C36,属于汽车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的行业代码为3670,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二)所属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行业主管部门主要管理职责和内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审批和管理投资项目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汽车企业和产品准入;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以及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推动重大技术装备改造和技术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等。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产业及市场研究、技术标准制订、产品质量监督、信息服务、咨询 服务与项目论证、贸易争端调查与协调、行业自律、专业培训、国际交流和会展服务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要受汽车制造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影响。汽车工业提升了我国经济的整体实力,起着重要的支柱作用,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先导型产业,是我国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近年来,我国中央及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对汽车行业以及汽车轻量化相关行业的扶持及鼓励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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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主要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法规政策制定/印发单位发布 时间行业相关主要内容
1《“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信部2021.11打造绿色消费场景,扩大新能源汽车、光伏光热产品、绿色消费类电器电子产品、绿色建材等消费;大力发展和推广新能源汽车,促进甲醇汽车等替代燃料汽车推广;着力打造能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市场需求旺盛的产业发展新引擎,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船舶、绿色环保、高端装备、能源电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整个经济社会的绿色低碳发展。
2《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商务部2021.02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充分用好用足已有汽车消费政策,全链条发展汽车流通、促进汽车消费,满足人民群众汽车消费需求;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各地可对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在充电、通行、停车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性奖励,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巩固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势头;加大汽车促消费力度,各地可出台或延续新车购买补贴政策,对新车产地及品牌等补贴条件应公平公正。
3《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务院2020.10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力争经过15年的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到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
4《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发改委、工信部等11个部委2020.02到2025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达到规模化生产,实现高度自动驾驶的智能汽车在特定环境下市场化应用;展望2035到2050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体系全面建成、更加完善。安全、高效、绿色、文明的智能汽车强国愿景逐步实现。
5《关于有序推动工业通信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工信部2020.02提出优先支持汽车等产业链长、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提升汽车零部件、关键电子材料等配套产业的支撑能力;积极稳定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配额,带动汽车及相关产品消费。
6《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发改委2018.12适应汽车产业改革开放新形势,完善汽车产业投资管理,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燃油汽车产能布局,推动产业向产能利用充分、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省份聚集;聚焦汽车产业发展重点,加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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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法规政策制定/印发单位发布 时间行业相关主要内容

进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节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装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进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节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先进制造装备,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及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7《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2017.04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骨干企业在全球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智能网联汽车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全产业链实现安全可控:到2025年,形成若干家进入全球前十的汽车零部件企业集团;中国品牌汽车全面发展:到2025年,若干中国品牌汽车企业产销量进入世界前十;新型产业生态基本形成:到2025年,重点领域全面实现智能化,汽车后市场及服务业在价值链中的比例达到55%以上。
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委2015.07重点发展全功能、高性能的整车控制系统产品,实现整车控制、电机控制和电池管理等多项功能的高度集成,建设自动化的生产线,提升控制系统技术和产业化应用水平;重点发展非金属复合材料、高强度轻质合金、高强度钢等轻量化材料的车身、零部件和整车;突破整车结构优化设计技术和车用级碳纤维原材料生产、在线编织、模压成型,镁、铝合金真空压铸和液压成形等先进工艺技术;开展轻量化材料加工及整车、零部件成型生产和检测能力建设。
9《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2015.05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3、政策、法规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法规政策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持续推动公司健康发展。2020年初新冠疫情的爆发使得汽车行业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法规政策以鼓励和刺激汽车销售市场,为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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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所属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1、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概况

(1)汽车行业分析

①全球汽车市场发展现状

近年来,全球汽车产量有所下降。根据国际汽车制造商协会(OICA)的统计,2019年世界汽车生产比上年有所下降,2019年,全球共生产汽车9,218.3万辆,同比下降4.8%。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影响,全球共生产汽车7,771.2万辆,比2019年下降了15.7%。一年之间倒退了将近10年,使得全球汽车产能利用率也大大降低。乘用车生产同比降幅明显高于全行业,商用车降幅略低,总体表现略好于乘用车。2021年,受国际汽车市场恢复等因素推动,全球共生产汽车8,014.6万辆,同比增长3.1%。

图 2015-2021年全球汽车产量及增长率

数据来源:OICA

此次疫情短期内对全球各行各业都构成重大影响,其中对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影响显著,对汽车产业的影响尤甚。2020年汽车产量下降幅度最大的为非洲,同比下降28.2%;其次为美洲地区,产量同比下降22.2%,欧洲地区产量同比下降21.5%;亚洲地区由于新冠疫情控制得较好,汽车产量下降幅度相对较小。2021年,全球经济复苏加快,国际汽车市场恢复,除欧洲地区产量同比下降3.6%,其他地区汽车产量均有所增长,其中增长幅度最大的为非洲,同比增长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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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015-2021年全球乘用车产量及增长率

数据来源:OICA

自2018年开始,全球乘用车产量连续三年处于负增长,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同比下降16.8%,下降幅度高于全行业。2021年,随着国际汽车市场恢复,全球乘用车产量扭转自2018年来的下降趋势,同比增长2.0%。

②我国汽车市场发展现状

我国的汽车工业相比其他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发展相对较晚。我国汽车工业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从工业总产值看,2000至2015年间,我国汽车工业总产值从1,985.8亿元增加到28,427.4亿元,占GDP的比重从2.0%提高至4.1%;我国汽车工业在中外企业合资中不断融合发展,随着全球分工体系的确立和汽车制造产业的转移,我国汽车工业现已成为全球汽车工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居民平均消费水平的提高,我国汽车产业在这几年获得了较快的发展。

中国汽车市场自2018年7月开始出现下滑,2018年和2019年汽车销量分别下滑了2.8%和8.2%。2020年,叠加疫情的冲击,中国汽车市场面临着严峻考验。

1-1-97

图 2015-2021年我国汽车产量及销量情况

数据来源:Wind,中汽协整体来看,汽车行业的恢复好于预期。2021年,全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3.8%,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其中新能源汽车成为最大亮点,全年销量超过350万辆,市场占有率提升至13.4%。中汽协表示,基于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大力支持、行业企业自身不懈的努力和市场消费需求的强劲恢复,中国汽车市场潜力依然巨大。

图 2015-2021年我国乘用车产量及销量情况

数据来源:Wind,中汽协

2,4502,8122,9022,7812,5722,5232,6082,460

2,803

2,888

2,808

2,577

2,531

2,628

2,2002,3002,4002,5002,6002,7002,8002,9003,000

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

产量(万辆)销量(万辆)2,1082,4422,4812,3532,1361,9992,141

2,115

2,438

2,472

2,371

2,144

2,018

2,148

1,0001,5002,0002,5003,000

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

产量(万辆)销量(万辆)

1-1-98

2021年,全国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40.8万辆和2,148.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1%和6.5%,增幅高于行业3.7和2.7个百分点。在国内强大的消费市场促进下,我国乘用车市场已经连续七年超过2,000万辆。

③我国汽车市场发展趋势

A、我国汽车行业将向高端化、定制化转型

我国汽车行业面临转型升级,产品高端化需求日益强烈。面对排放压力,我国汽车企业针对发动机等部件进行了技术升级,产品也逐渐向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发展,具备GPS导航、智能化触摸屏、车联网等智能化系统的应用更加广泛,汽车产品日益高端化。未来的汽车市场随着客户需求的升级,专业化、多元化趋势将愈发明显,多元化的市场需求催生出更为专业化的汽车产品。商用车方面,城市配送、快递物流、绿通运输、冷链货运、危险品运输等城市内货物运输模式将愈发专业化,对专属载货车的需求持续增加。

B、南美、东欧及东南亚等地区未来将成为全球车市增长的核心动力

从汽车普及率方面看,目前普及率较高的国家主要是发达国家,汽车的全球化普及远未结束。目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汽车千人保有量仍处于较低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南美、东欧、中亚、南亚、东南亚等地区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较低,加之多数国家人口呈现较快增长的趋势,将有效拉动汽车消费,助推全球汽车消费继续由欧美日向亚非拉普及。南美、东欧、中亚、南亚、东南亚等地区未来有望成为继中国之后在全球车市中推动增长的核心动力。

C、场景化自动驾驶将迎来增长,车载摄像头需求量增加

从机械时代迈入智能网联时代,其核心部件已不再是发动机、变速箱、底盘这三大件,而是由新型架构、芯片、软件以及数据等组成的智能汽车。中国智能汽车的产业链正发生深刻的结构性变革。摄像头最初在汽车上的应用是行车记录仪和倒车影像。随着汽车智能化程度的提高,摄像头开始和算法结合,从而实现车道偏离预警(LDW)、汽车碰撞预警(FCW)等ADAS功能。根据Yole数据,全球平均每辆汽车搭载摄像头数量将从2018年的1.7颗增加至2023年的3颗。根据ICV Tank统计,2019年全球车载摄像头市场规模为112亿美元,中国市场规模为47亿元,随着ADAS和自动驾驶的逐步深入,单车所需搭载摄像头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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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不断增加,预计未来几年车载摄像头市场规模将获得较快增长。发行人的摄像头支架产品以其颠覆性的快速加热模式和先进的杂光捕捉技术,性能指标处于全球领先水平,这必将为发行人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2)汽车零部件行业分析

①汽车零部件定义及分类

汽车零部件是构成汽车整体的各个单元及服务于汽车的一种产品。汽车零部件的种类繁多,按照构成的单元不同,汽车零部件可细分为发动机系统、制动系统、底盘系统、传动系统、转向系统、行驶系统、汽车电子电器、车身附件、汽车玻璃系统、通用件与标准件等类型,主要产品构成如下图。

图 汽车零部件分类

其中,公司所生产的产品类型属于上图中的“汽车玻璃系统”部分,其中产量占比较大的各类产品属于“汽车玻璃系统”中的“汽车玻璃总成组件”。

②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历程

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主要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1-1-100

A、起步阶段(1953-1978年)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是以整车带动零部件发展。1956年第一汽车制造厂建立,之后南京汽车制造厂、陕西汽车制造厂和第二汽车制造厂等相继建立。这期间为给整车企业配套,相继建立起一批汽车零部件厂。彼时绝大多数零部件企业生产水平很低,生产规模很小,无产品开发和更新能力,从而导致零部件企业的产品质量差、价格高,并且只能与规定厂家配套,不能任意销售到别的整车企业。

B、成长阶段(1978-1992年)这一时期零部件发展的主要特点仍然是以围绕整车配套为主。80年代中后期,随着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卖方市场出现,国家决定把汽车工业建设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从而迎来了我国第二次“汽车热”。供不应求的局面和支柱产业的发展前景吸引了各地政府投资进入汽车零部件生产领域,先后建立了一大批中小零部件企业。这些企业规模小,销售额在1亿元以下,重复建设严重,数量庞大,技术力量薄弱,生产设备简陋,且依旧存在一些零部件企业依附于某家整车企业而生存的情况。

C、扩张阶段(1992-2000年)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是零部件开始与技术平行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工业无论从生产能力、产品品种上,还是从管理与技术水平、技术创新能力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一系列优惠政策的鼓励下,一批生产零部件的“小巨人”脱颖而出,与此同时国外零部件企业快速进入我国汽车市场。第二,我国零部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一批零部件企业已基本形成了自主开发能力,重点零部件企业已基本具备了与整车同步发展的能力。第三,“最佳采购原则”的指导思想已经在一些整车企业的经营实践中得以体现。第四,降低零部件自制率,将隶属于整车厂的零部件生产剥离出去。第五,企业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在引进外国硬件和软件技术的同时,还注意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方法。D、快速发展阶段(2001年至今)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是零部件整体水平提高,出口不断增长,向全球采购发展。在市场需求的促进下,中国汽车零部件产业快速发展。此外,随着中国汽车

1-1-101

工业,特别是轿车工业的快速发展,国际汽车大公司的零部件供货商纷纷紧随整车公司进入中国建立合资或独资企业。目前,世界500强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已全部投资进入中国,在中国建立了合资或独资企业。这些跨国公司具有很大的经营规模、很强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跨国经营经验,具有参与整车企业同步开发新车型和系统开发、模块供货的能力和经验,且几乎都是世界跨国汽车集团的系统、模块级配套供货商。其经营的汽车业务主要集中在车身、发动机、变速器、车桥、车架、转向、制动、电子与电器、饰件、空调、乘客保护系统、音响、排放等领域。跨国公司的进入提高了中国汽车零部件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发展,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在技术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上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形成了一批颇具实力的零部件制造企业。我国部分零部件制造企业已经进入了整车厂全球采购体系,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图 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历程

③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现状

A、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景气度有所下滑

整体来看,近年来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景气度下滑,企业营收整体下降。根据中国汽车报数据,2020年,全球汽车零部件百强企业营业收入6.49万亿元,相较2019年度7.40万亿元,减少0.91万亿元,同比下降12.3%。2019年,受全球车市持续下行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的影响,大多数国际主流零部件企业业绩受到冲击,从下图所示的汽车零部件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情况可以看出,多数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出现下降。此外作为传统零部件巨头的博世、麦格纳和李尔等公司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业绩下滑,营业收入分别下降1.0%、3.4%和6.3%。

1-1-102

图 2019年国际部分汽车零部件企业营业收入及同比增速

数据来源:公司财报、前瞻产业研究院

B、最具价值的汽车零部件品牌分布在发达国家从英国品牌评估机构“品牌金融”(Brand Finance)发布的“2022年全球最有价值的20大汽车零部件品牌(Auto Components 20 2022 Ranking)”排行榜来看,榜单中的企业分布在日本、法国、美国、中国、德国等12个国家,其中日本零部件企业进入该榜单的数量最多,高达5家。中国仅2家企业成功入围,反映出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实力在全球范围内相对较弱。

845.8644.1396.4266.5262.0211.4198.1

-1.0%

-2.0%

-3.4%

-3.0%

9.6%

1.8%

-6.3%

-8.0%-6.0%-4.0%-2.0%

0.0%

2.0%

4.0%

6.0%

8.0%

10.0%

12.0%

0.0

100.0

200.0

300.0

400.0

500.0

600.0

700.0

800.0

900.0

博世巴斯夫麦格纳普利司通米其林法雷奥李尔

营业收入(亿美元)增速(%)

日本

25.0%

法国

10.0%

美国

10.0%

中国

10.0%

德国

10.0%

韩国

5.0%

加拿大

5.0%

英国

5.0%

瑞典

5.0%

意大利

5.0%

西班牙

5.0%

印度

5.0%

日本法国美国中国德国韩国加拿大英国瑞典意大利西班牙印度

1-1-103

图 2022年汽车零部件品牌价值地区分布情况

数据来源:Brand Finance

④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现状

A、行业稳定增长,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我国进入21世纪后,工业、制造业持续快速发展,汽车零部件制造水平不断提升。此外,中国凭借制造成本优势、庞大的市场需求以及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了世界各地多家知名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企业到中国投资建厂,2016年之前,中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发展迅速。

2020年,在汽车整体市场滑坡、新能源汽车补贴下降、排放标准逐渐升高等因素影响下,零部件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但我国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仍呈现增长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对汽车零部件企业统计,2020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规模3.6万亿元,同比增长1.5%。2021年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规模呈增长态势,约为4.1万亿元,同比增长12.0%。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后疫情时代下汽车产业各领域的优胜劣汰将被放大,变革升级与格局重塑成为2021年的主基调。在顶层目标规划、市场终端需求与供给侧变革升级的三重支撑下,汽车产业链的长期趋势将叠加短期动态持续重塑行业新格局,中国汽车产业将整体复苏,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1-1-104

图 2015-2021年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市场规模及增长率

数据来源:WindB、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已形成六大产业集群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通常围绕整车厂商而建,形成大规模的产业集群。近年来,吉林长春、湖北十堰、安徽芜湖、广东花都、京津冀环渤海、江苏扬州等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迅速崛起,我国已逐步形成了六大产业集群,包括:以上海、江苏省和浙江省为核心的长三角产业集群,以重庆、四川省为核心的西南产业集群,以广东省为核心的珠三角产业集群,以吉林省、辽宁省和黑龙江省为核心的东北产业集群,以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为核心的中部产业集群,以北京、天津和河北省为核心的环渤海产业集群。C、企业技术开发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不断提高汽车零部件主要产品的生产过程工艺涉及较多工序环节,因此先进成熟的工艺是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一致性的关键,也是提高生产效率、减少浪费和控制成本的有效手段,而科学成熟的制造工艺需要企业经过多年工艺摸索和经验积累,并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培养形成。经过近30年的发展,我国自主汽车零部件企业呈现出产品供应健全、地域分布完善、企业规模壮大、配套水平提升等特点。汽车零部件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合资合作及技术人才引进,持续加强技术攻关和创新体系建设,在部分领域核心技术逐步实现突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依然涌现出一批发展较好、实力较强的企业,在核心技术创新、配套市场突破、产业战略格局、企业内部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已具备乘用车及商用车零部件系统的产业化能力,并实现产品的全面覆盖。未来,发展较好、实力较强的自主汽车零部件企业将不断涌现。D、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积极进行海外并购提升自身竞争力海外并购是企业掌握核心技术、走向世界、快速成长的快捷道路。近年来,我国零部件企业通过资本运作收购海外先进零部件企业,或在经过长时间合资合作后收购合资公司外方股权,形成自主掌控。通过海外并购,我国零部件企业实现了关键技术突破和市场份额突破,部分领域跻身全球前列,大幅提升我国汽车零部件综合实力。近年来,我国零部件企业频繁在欧洲和

1-1-105

北美汽车产业发达市场开展并购,在汽车车身与内外饰、汽车电子及安全系统、空调与热系统、自动变速器等多个领域均有并购活动发生。我国零部件企业正积极并购国际领先的零部件企业,借助其先进技术、供应链、品牌和销售渠道打开国际市场,提升自身产品和技术能级,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零部件企业。

2、汽车零部件行业特点及发展趋势

(1)汽车零部件行业供应链体系特征

经过多年的发展,汽车产业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供应链体系,在这一体系下,整车厂商专注于整车的研究开发、核心系统集成、动力总成的设计和生产,位于产业链的顶端;零部件厂商负责不同零部件的设计、制造、供货和售后服务,上层供应商还需要管理和协调较低级别的供应商。零部件供应商通常会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供应商具有系统产品开发能力,主要供应各类总成、模块,直接服务于整车厂商;二级供应商服务于一级供应商为其提供配套,产品主要为专业性较强的分总成;三级供应商主要向二级供应商提供标准件,在汽车供应链中处于供应层级中的最底端,层级越低可替代性越强,该层级的供应商数量较多,逐步形成了金字塔形的层级产业链结构。

(2)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

近年来,全球汽车零部件行业呈现以下趋势:

1-1-106

①产业转移加速

当前,欧美的汽车消费市场逐渐饱和,中国、印度等新兴汽车市场已成为世界上最具增长性的汽车消费市场,同时这些国家劳动力丰富且具有价格优势,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随着国际汽车及零部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为了开拓新兴市场,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汽车及零部件企业开始加速向中国、印度、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产业转移。

②采购全球化

为了增强竞争优势,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利用全球资源实现零部件的全球采购,在开发、生产、采购、物流等多方面压缩成本。整车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产品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对所需的零部件按性能、质量、价格、供货条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比较,择优采购,改变了只局限于采购本国零部件产品的做法。而零部件企业也将其产品面向全球销售,不再局限于仅仅供应给本国的下游企业。

③生产专业化

随着汽车工业的不断发展,汽车零部件企业的独立化和专业化发展趋势也越来越明显。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对汽车整车企业的配套供应也逐渐系统化、模块化。系统化、模块化供应是指零部件企业以系统或模块为单元向整车厂或上级零部件供应商提供产品。系统化和模块化的供应模式可以充分利用零部件企业的专业生产优势,缩短了新产品的开发周期。

④严格的品质要求

汽车零部件是汽车整车制造的基础,汽车零部件的品质直接影响汽车的质量和性能。由于对汽车产品品质的严格要求,国际知名汽车制造企业都会对零部件供应商的技术水平和产品品质提出较高要求。一些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汽车协会组织也对汽车零部件产品质量及其管理体系提出了标准要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必须通过这些组织的评审(即第三方认证),才可能被整车制造商选择为候选供应商,并由整车制造商进一步做出评审(即第二方认证),评审通过才能被批准为整车制造商全球采购体系的成员,最后双方签署商务合同成为正式供应商。

(3)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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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

①中国汽车零部件市场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我国汽车行业发展较快,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据公安部统计,2008年末至2021年末我国民用汽车保有量从6,467万辆增长至30,151万辆,年复合增长率为12.57%。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带动了我国汽车售后服务市场对零部件的需求,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②汽车零部件逐步实现国产替代进口

随着国内零部件供应商与整车厂和大型跨国零部件企业的合作日益增多,我国零部件企业开始具备成熟的同步开发能力与自主研发技术,在一些汽车零部件领域国产零部件已经开始替代进口件,国产替代进口的趋势逐步显现。一方面,合资整车厂因为竞争日益激烈,为了保持利润,对降低成本的需求日益增强,而国产零部件能保持品质优良的同时价格优势明显,这使得合资整车厂将优秀本土汽车零部件企业纳入供应体系成为趋势。另一方面,依靠巨大的国内汽车市场规模以及成本优势,部分优质自主厂商逐步凭借技术积累以及资本优势吸收引进高端技术,国内自主零部件厂商取代国际厂商的趋势也已经出现。

③汽车零部件采购逐步向系统化过渡

在汽车产业分工细化的背景下,为更好地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整车厂从采购单个零部件逐步过渡到采购整个系统或者模块化的产品,这种采购体制可以充分发挥整车厂、各级零部件供应商各自的专业优势,提高产品品质、缩短新产品开发周期。在供货的系统化趋势下,汽车零部件厂商需要不断扩大自身实力,形成研发、采购、生产、库存综合管理能力,促使汽车零部件厂商走向独立化、规模化发展的道路。

④汽车零部件开发向平台化发展

目前,国外汽车工业已经广泛采用平台化战略。平台化战略实际上是将汽车从单车型的开发转向系列化、共享化。平台战略的核心是提高零部件的通用性,尽最大可能实现零部件共享,即可以实现通用零部件更大规模的生产,以减少不断增多的车型数量和不断缩短的产品生命周期而导致的高昂开发成本。平台战略能够使降低成本与产品多样性取得很好的统一,通过实施平台战略既可满足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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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化需求,又可达到一定规模效应从而降低单件成本。

(四)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公司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五)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技术水平及特点、行业内主要企业、竞争优势与劣势、行业发展态势、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和趋势

1、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

(1)发行人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定围绕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与生产,专注于服务汽车玻璃客户,依托在技术研发、制造工艺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成功进入四大汽车玻璃生产商福耀玻璃、艾杰旭、板硝子、圣戈班的全球供应链体系;此外公司积极拓展整车厂客户,陆续成为广汽三菱、长城汽车、东风日产的合格供应商。基于在客户端良好的综合业绩表现,公司在福耀集团附件部首次供应商业绩评比中荣获2020年福耀集团优秀供应商称号。公司系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领域产品种类最全、覆盖车型最多的供应商之一。公司产品除了被广泛应用到宝马、奔驰、奥迪、通用、大众、丰田、本田、日产、三菱、福特、克莱斯勒、沃尔沃、红旗、吉利、长城、比亚迪、广汽、长安、奇瑞、现代、起亚、标致、雪铁龙等传统汽车品牌外,还被广泛应用到特斯拉、蔚来、理想、小鹏、哪吒、威马、零跑等新能源汽车品牌。

(2)发行人市场占有率

公司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全球乘用车产量(万辆)5,705.435,590.906,717.53
国内乘用车产量(万辆)2,140.801,999.402,136.00
整车单台标配价格(元)120.90100.90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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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汽车玻璃组件产品市场规模(万元)258,822.72201,739.46200,570.40
全球汽车玻璃组件产品市场规模(万元)689,786.43564,121.70630,776.26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万元)27,684.9816,387.4515,271.71
国内市场占有率10.70%8.12%7.61%
全球市场占有率4.01%2.90%2.42%

2019-2021年度,全球乘用车产量分别为6,717.53万辆、5,590.90万辆和5,705.43万辆,国内乘用车产量分别为2,136.00万辆、1,999.40万辆和2,140.80万辆;公司根据通常情况下单车需要的汽车玻璃组件产品数量计算出单车标配价格为93.90元、100.90元和120.90元。根据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全球和国内汽车玻璃组件产品市场规模的比例计算出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情况,2021年度,公司全球和国内汽车玻璃组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为4.01%和10.70%。

2、发行人的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技术水平及特点的情况详见本节“八、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3、行业内主要企业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侧窗玻璃升降组件、角窗玻璃总成组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广泛应用于汽车玻璃领域,是汽车玻璃总成的重要组成部分。汽车零部件领域内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竞争对手基本情况
华鹰塑料华鹰塑料成立于2002年9月,是一家专业生产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零部件企业。华鹰塑料拥有注塑、冲压、橡胶制品,锌铝压铸、喷漆喷塑、抛丸喷砂等生产设备,同时拥有产品测绘、检测等先进试验设备;华鹰塑料主要产品为汽车内外饰件、玻璃附件、发动机油路及冷却系统零部件。
敏达智行敏达智行成立于2004年10月,是一家专业开发、生产前后挡风玻璃饰条、车侧饰条、车门窗玻璃密封条等汽车装饰、密封件的专业汽车零部件公司。敏达智行目前已经与北汽制造、天津汽车、烟台通用、郑州日产、江淮汽车等整车厂建立了一级或者二级的合作关系;在前后门内外水切、前后挡风玻璃饰条等领域形成了自己的专长。
百易东和百易东和成立于2004年,专业研发、生产各类汽车亮面饰条、侧围亮饰条,顶盖饰条,车门内外水切,汽车玻璃密封条,汽车通风盖板密封条,汽车B柱安全带滑板防擦条等。百易东和的主要客户是长城汽车、吉利汽车、东风小康等整车厂和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宁波华翔集团、长春派格汽车塑料技术有限公司等一级供应商;产品应用于大众汽车,通用汽车等合资品牌的多款车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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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对手基本情况
利富高利富高成立于2002年,主要设计、生产汽车内外饰件、油箱周边重要保安部品及各式各样塑胶紧固件、阻尼器等。利富高的主要客户有本田、丰田、日产及民族系企业如比亚迪、广汽传祺等,少量产品亦用于宝马、奔驰等客户。
肇民科技 (301000.SZ)肇民科技成立于2011年10月,以特种工程塑料的应用开发为核心,专注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工程塑料精密件的制造商,主营业务为精密注塑件及配套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肇民科技产品聚焦于乘用车、商用车、新能源车、高端厨卫家电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具有高安全性、重要功能性的核心零部件,具有较高附加值,产品系列包括汽车发动机周边部件、汽车传动系统部件、汽车制动系统部件、智能座便器功能部件、家用热水器功能部件、家用净水器功能部件、精密工业部件、医疗器械部件、新能源车部件等。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8,439.03万元,其中汽车零部件产品收入为40,815.44万元。
浙江仙通 (603239.SH)浙江仙通成立于1996年11月,是国内主要的汽车密封条生产企业之一,汽车密封条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处于行业前列。浙江仙通拥有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荣誉。通过多年的专注发展,公司已成功成为中国本土汽车密封条行业第一梯队的成员。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78,718.75万元,其中汽车零部件产品收入为76,545.81万元。
星源卓镁 (A20420.SZ)星源卓镁成立于2003年7月,主要从事镁合金、铝合金精密压铸产品及配套压铸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星源卓镁主要压铸产品包括汽车车灯散热支架、汽车座椅扶手结构件、汽车扬声器壳体、汽车脚踏板骨架等汽车类压铸件以及电动自行车功能件及结构件、园林机械零配件等非汽车类压铸件。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1,901.33万元,其中汽车零部件产品收入为14,764.53万元。
海达股份 (300320.SZ)海达股份成立于1998年4月,公司以橡塑材料改性研发为核心,致力于高端装备配套用橡塑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轨道车辆橡胶密封条、盾构隧道止水橡胶密封件、轨道减振橡胶部件、汽车橡胶密封条、汽车天窗导轨型材、建筑橡胶密封条、集装箱橡胶部件等,产品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建筑、汽车、航运等四大领域。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52,293.51万元,其中汽车零部件产品收入为122,572.51万元。

4、发行人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①客户资源优势

汽车玻璃行业是汽车零部件行业中集中度较高的行业之一,全球前四大汽车玻璃厂商福耀玻璃、艾杰旭、板硝子和圣戈班的市场份额合计占比超过75%,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是汽车玻璃总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服务汽车玻璃客户,主要从事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依托在技术研发、制造工艺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成功进入全球前四大汽车玻璃厂商福耀玻璃、艾杰旭、板硝子和圣戈班的全球供应链体系;此外公司积极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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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车厂客户,陆续成为广汽三菱、长城汽车、东风日产的合格供应商。

汽车行业对产品的质量、交期、成本和服务有着较高的要求,进入汽车零部件产业链必须要经过汽车行业内权威的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些产品还要经过整车厂的供应商管理体系认证,取得各项合规认证是企业入行的必要条件,而这些认证对企业各项软硬件条件要求很高,通过率较低,且这一认证过程要耗费双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因此合格供应商身份一旦确立,供需双方会有比较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主要客户具有实力强、规模大、信誉良好等特点,因此公司拥有优质的客户资源。优质的客户资源使公司在承接原有客户的新产品订单和进一步开拓新客户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是未来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

②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一直将提高技术研发能力作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公司生产的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具有种类繁多、非标准化、迭代快的特点,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经验积累,公司拥有了一支专业、全面的技术人才队伍,在产品结构设计、工装模具制造、生产制备工艺、检测实验分析等方面持续投入资源,从而在细分领域内形成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技术和产品。

A、拥有完善的研发体系

为提高公司科技水平,加大公司科技创新,规范科研行为,加强公司技术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公司制定并有效实施《专利管理办法》《科研人员绩效考核制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制度》等研发管理制度,健全的研发管理机制为公司研发实力的保持与提升提供了制度基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取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共63项,是河北省汽车高分子零部件技术创新中心和秦皇岛市汽车高分子零部件及装备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形成多项核心生产工艺技术并应用在生产制造的各项工艺流程中。

B、较强的同步开发能力

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得新车研发生产周期不断缩短,因此,对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产品研发设计、同步开发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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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融入整车配套体系,充分理解整车设计的理念和需求,根据整车厂的计划和时间节点配合整车开发进度,及时同步推出配套产品的设计方案和最终产品。公司持续加强研发能力,具备与多个整车厂同步设计开发的经验,熟悉本领域的法律法规与设计要求,能够精准识别客户需求,综合运用材料科学、机械设计和仿真、产品标准和实验、模具/工装制造、工艺工程、生产制造等多领域专业知识,快速响应客户同步设计开发要求。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和经验优势,广泛参与客户的同步设计开发,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服务。

C、较强的模具开发能力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积累了丰富的模检具开发经验,具备完整的CAE分析、模具设计和制造能力,公司生产所需要的大多数模具均由公司进行自主设计与制造。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能够熟练使用CATIA、UG、CAXA等专业化软件,通过专门的CAE分析及经验库,公司积累了大量模具设计的成功案例和经验数据,极大降低了前期模具设计环节的试错成本。公司拥有精密深孔加工机、数控加工中心、慢走丝、中走丝线切割机、电火花放电机、平面磨床、数控铣床、三坐标测量机、影像投影仪、智能激光3D扫描系统等模具制造所需的机器设备,拥有经验丰富的模具开发团队,能够自主完成各类模具的精密制造。经过多年模具设计、开发与制造经验的积累,公司掌握了一模多腔、快速制模、热流道、高光注塑、多色注塑模具等模具开发技术,开发完成的模具型腔精度可达0.02mm,使用寿命可达100万模次,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出色的模具设计、开发和制造能力保障了公司产品的生产效率、加工精度、产品合格率和使用寿命。较强的模具开发能力使得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并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也是公司先进制造能力的集中体现。

D、较强的非标设备设计能力由于汽车玻璃相关组件产品的特殊性,市场上尚无标准生产线可以选用,公司通过对生产工序的详细研究,针对性地提出专用生产设备解决方案,通过不断的迭代改善,持续保持独特的生产技术领先优势。公司自主开发的生产分切设备和接角焊接设备具有效率高、通用性能好等特点,能够大幅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并降低生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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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优势

公司深耕于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领域,能够敏锐地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洞悉客户的差异化需求,凭借多年的专业积累和经验沉淀,在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领域具备一定的竞争地位。经过多年的运营发展,公司已建立成扁平化管理模式和精细化管理体系,将信息管理系统有机的融入到公司日常管理环节中,拥有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APS(生产自动排程系统)、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WMS(仓库管理系统)、ERP(企业资源管理系统)、OA(办公自动化系统)、报价管理系统、档案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管理软件平台。

公司充分发挥各信息化管理软件平台系统运算、记录、远程等功能,有机的融入到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实现高质量、高效率数字化办公。通过信息化管理软件平台可实现实时监控,实现从仓库到生产、从生产到仓储、从仓储到销售的智能化管理,以及产品生产过程的追溯管理,将公司产品质量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依托高效的信息化管理软件平台,使得公司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执行能力以及管理效能更高,能够及时响应客户需求,高效合理地配置资源,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④快速响应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做汽车行业值得信赖的零部件供应商”的经营理念,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快速反应机制,以快速高效地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产品和服务。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交货周期较短,响应速度是下游客户选择和评价供应商的重要考量因素。响应速度的快慢将直接影响向终端厂商客户交付产品的时间以及承担产品技术更新迭代风险的能力。公司的快速响应能力主要体现在全球化布局、设计能力、产品交付和处理客诉四个方面。

全球化布局的快速响应主要体现在公司配合主要客户的全球化。公司设立仪征科达负责亮饰条、包边条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设立KAP负责南北美市场新客户的开拓和老客户的关系维护,包括前期客户接洽、询价信息接收、报价,以及产品订单对接、售后质量服务等,而公司则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产品质量优势和生产优势,负责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和批量供货,实现大客户业务订单全球化管理,售后本地化对接,从商务、技术、品质、本地执行等多个方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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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服务客户,满足不同区域各类客户的不同需求。公司陆续成功开发服务了北美第一大玻璃生产商Vitro和南美AGP公司,未来国外市场将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设计需求的快速响应主要分为快速设计方案提交、快速样品提供和快速产品验证。公司可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方案3D建模;可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3D样件,供客户进行产品结构、装配匹配性验证;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方案CAE性能分析、成型工艺分析、优化设计方案并提交客户确认;可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软模样件,供客户进行产品性能验证;可在三十个工作日提供OTS样件。公司拥有专业的开发设计团队,可及时组织评审,根据验证结论,进行设计方案改善。产品交付的快速响应主要体现在公司把产品交付及时率作为重要的公司级管理指标,并建立了有效的机制确保及时交付产品。针对需求量大的产品配置专线生产,对成熟期产品储备安全库存,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一用一备,APS自动排程系统支持插单生产和快速换产,通过系统性措施的保证,能够完成对客户的及时性交付。公司处理客诉的快速响应主要体现在遵守“137原则”:收到客户投诉后一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客户临时应急补救措施;三个工作日内提供问题原因分析报告;七个工作日内提交永久性预防措施,并提供改善证明资料。依托公司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先进管理体系,使公司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效能和执行能力均达到了较高水平,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高效合理地配置资源,及时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公司产品2021年度不合格率为21ppm(百万分之二十一),远低于整车厂要求的50ppm。基于在客户端良好的综合业绩表现,公司在福耀集团附件部首次供应商业绩评比中荣获2020年福耀集团优秀供应商称号。

(2)竞争劣势

①公司经营规模与大型集团化企业尚存在差距

公司与大型集团化企业相比在经营规模上存在较大差距,公司需要在提高生产能力、拓展营销网络、丰富产品类型、吸引人才等方面加大投入,从而实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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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经营规模的快速提升。

②融资渠道相对单一

汽车零部件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通过自身经营积累来满足发展资金需求。未来,随着客户需求的增加,公司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人才引进等环节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公司迫切需要开拓新的融资渠道,以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5、行业发展态势

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态势详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所属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6、发行人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发行人面临的机遇

①产业政策的支持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支持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的产业政策。2017年4月,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发布《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夯实安全可控的汽车零部件基础,大力发展先进制造装备”列入重点任务,并指出“加快培育零部件平台研发、先进制造和信息化支撑能力。引导零部件企业高端化、集团化、国际化发展,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鼓励零部件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打造安全可控的零部件配套体系。”具体产业政策详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二)所属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政策及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在国家积极支持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发展的良好政策背景下,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②我国汽车市场规模较大

进入21世纪以来,在国家宏观经济持续走好的形势下,中国汽车工业步入快速发展时期,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十一年保持世界第一,汽车产业的增长为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近年来,虽然受到政策因素和宏观经济影响,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速有所放缓甚至出现了负增长,但是鉴于我国汽车人均保有量相对发达国家仍然偏低,较大的人口基数和较低的人均保有量使得我国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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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市场还具备较大的增长潜力。

③高端零部件国产化趋势有利于本土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的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行业发展和产业技术升级,部分本土制造企业已掌握精密汽车零部件的制造工艺,我国汽车产业尤其是零部件产业已经进入深度进口替代的新阶段,由此前整车装配、基础零件、核心零件合资模式过渡到高壁垒核心零部件的深度国产化(国内自主厂商取代外资或合资厂商),核心零部件领域由国际厂商(包括其在华设厂、合资企业)主导的局面正逐渐被打破,汽车零部件国产化的浪潮为具备先进制造能力的本土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提供了历史性机遇。

(2)发行人面临的挑战

①汽车产业增速放缓

汽车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战略性和支柱性产业。2009年起,我国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生产国,并持续保持全球汽车制造及消费中心的地位。2008-2017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3%。自2018年以来,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中美贸易摩擦升级、新冠疫情、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综合影响,我国汽车产销量有所回落,汽车产业逐步进入调整期,导致2019年和2020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我国汽车产业逐步转入稳步发展阶段,并加速由“增长速度”向“增长质量”的重心转移,短期内汽车行业増速放缓会对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②国内零部件供应商规模相对较小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性。与国际企业相比,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规模普遍较小,难以形成有效的规模经济效应,也不利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较低的产业集中度使得生产规模成为制约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瓶颈。

③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我国劳动力成本出现了不断上升的趋势,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此外,近年来公司主要原材料PBT、PVC/MPR等塑料粒子价格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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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幅度较大,这些因素也增加了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成本控制的难度,对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和议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六)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系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侧窗玻璃升降组件、角窗玻璃总成组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广泛应用于汽车玻璃领域,主要客户包括福耀玻璃、圣戈班、艾杰旭、板硝子、Vitro、耀皮玻璃等国内外知名的汽车玻璃厂商。公司对境内汽车零部件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进行筛选,未发现与公司处于同一细分行业的上市公司,因此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尚无与公司产品及产品应用领域完全一致、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公司。基于主营业务及产品、经营模式、下游客户及汽车行业供应链级别等维度来选取可比公司,按照上述选取依据和选取范围,最终筛选出肇民科技、浙江仙通、星源卓镁、海达股份四家上市公司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选取依据及选取范围具有合理性。

公司 名称主营业务及产品经营模式主要汽车 领域客户汽车行业 供应链级别
肇民科技主营业务为精密注塑件及配套精密注塑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发动机周边部件、汽车传动系统部件、汽车制动系统部件、智能座便器功能部件、家用热水器功能部件、家用净水器功能部件、精密工业部件、新能源车部件等。经营模式与公司类似,集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于一体,拥有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包括康明斯、莱顿、日本特殊陶业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二级供应商
浙江仙通从事汽车密封条等汽车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橡胶密封条、塑胶密封条、金属辊压件。经营模式与公司类似,集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于一体,拥有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等一级供应商
星源卓镁从事镁合金、铝合金精密压铸产品及配套压铸模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车灯散热支架、汽车座椅扶手结构件、汽车扬声器壳体、镁合金汽车中控台骨架、汽车脚踏板骨架等汽车类压铸件以及电动自行车功能件及结构件、园林机械零配件等非汽车类压铸件。经营模式与公司类似,集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于一体,拥有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Sea Link、继峰股份、马勒电驱动(太仓)有限公司、华域视觉等二级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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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名称主营业务及产品经营模式主要汽车 领域客户汽车行业 供应链级别
海达股份以橡塑材料改性研发为核心,致力于高端装备配套用橡塑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轨道车辆橡胶密封条、盾构隧道止水橡胶密封件、轨道减振橡胶部件、汽车橡胶密封条、汽车天窗导轨型材、建筑橡胶密封条、集装箱橡胶部件等,产品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建筑、汽车、航运等四大领域。经营模式与公司类似,集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于一体,拥有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伟巴斯特、英纳法、恩坦华、北汽、上汽荣威、上汽大通、一汽集团、吉利领克、广汽三菱、长安马自达、东风日产、长城汽车等二级供应商、一级供应商
科力股份专注于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侧窗玻璃升降组件、角窗玻璃总成组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公司对汽车行业客户主要采取直销方式。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组织生产福耀玻璃、圣戈班、Vitro、艾杰旭、耀皮玻璃、板硝子等二级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
肇民科技58,439.0311,641.5049,505.7010,435.7033,469.367,186.78
浙江仙通78,718.7514,183.1561,787.4810,655.8264,247.909,738.84
星源卓镁21,901.335,364.5617,398.496,019.9214,699.234,918.83
海达股份252,293.5114,831.51226,327.5419,555.76224,119.9422,440.72
平均值102,838.1611,505.1888,754.8011,666.8084,134.1111,071.29
本公司29,301.176,073.1517,511.004,501.6215,744.443,531.87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wind,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744.44万元、17,511.00万元和29,301.17万元,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3,531.87万元、4,501.62万元和6,073.15万元。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尽管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经营规模偏低,但整体呈增长的态势,且2021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远超2020年度,目前正处于成长期。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支出、关键经营数据、业务指标的比较,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二、经营成果分析”、“十三、资产质量分析”和“十四、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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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情况

1、按产品类别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风挡玻璃安装组件21,103.3776.23%11,992.8673.18%11,539.8175.56%
侧窗玻璃升降组件4,626.3516.71%2,612.5315.94%2,711.5617.76%
角窗玻璃总成组件1,196.404.32%1,232.487.52%532.743.49%
其他汽车零部件758.872.74%549.593.35%487.613.19%
合计27,684.98100.00%16,387.45100.00%15,271.7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侧窗玻璃升降组件、角窗玻璃总成组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构成,其中风挡玻璃安装组件销售收入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风挡玻璃安装组件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5.56%、73.18%和76.23%,系公司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

2、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公司生产的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具有种类繁多、非标准化、多批次的特点,主要生产工艺为挤出和注塑,因此按照生产工艺统计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年度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产销率
挤出类产品(单位:万米)
2021年度3,348.003,067.862,826.5991.63%92.14%
2020年度1,782.001,611.691,550.7990.44%96.22%
2019年度1,674.001,477.061,459.1388.24%98.79%
注塑类产品(单位:万件)
2021年度13,300.1112,061.1311,108.2790.68%92.10%
2020年度15,067.8913,780.4012,796.5291.46%92.86%

1-1-120

2019年度11,064.009,708.739,720.0587.75%100.12%

报告期内,公司挤出类产品和注塑类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整体呈上升趋势,与公司营业收入的变化趋势基本一致。2020年度注塑类产品的产量和销量均高于2019年度和2021年度的主要原因系2020年度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中消防报警类注塑产品较高所致,消防报警注塑件产品为标准件,其生产效率远高于公司的注塑类主营业务产品。

(二)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金额占比
2021年度1福耀玻璃13,013.9244.41%
2圣戈班5,746.8619.61%
3Vitro2,836.759.68%
4艾杰旭2,795.579.54%
5耀皮玻璃1,714.985.85%
合计26,108.0889.10%
2020年度1福耀玻璃6,899.2739.40%
2圣戈班2,401.6413.72%
3艾杰旭2,364.6813.50%
4Vitro1,993.9811.39%
5耀皮玻璃1,627.549.29%
合计15,287.1187.30%
2019年度1福耀玻璃6,768.2942.99%
2艾杰旭2,505.9215.92%
3Vitro2,446.1815.54%
4耀皮玻璃1,376.838.74%
5圣戈班1,153.027.32%
合计14,250.2490.51%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0.51%、87.30%和89.10%,公司客户相对集中与汽车玻璃行业竞争格局较为集中的发展现状相一致。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收入占销售总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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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比重超过50%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客户中拥有权益(不含二级市场股票等证券投资,但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前五大客户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金额前五名客户中不存在新增客户的情形。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情况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塑料粒子、胶带和五金件等,其中塑料粒子主要为PBT、TPV、PVC/MPR、PA等,胶带主要为成卷胶带和胶带模切,五金件主要为螺母、铝材和卷材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塑料粒子PBT1,765.6613.37%823.9713.09%649.6314.43%
TPV1,676.3312.69%661.1510.51%405.049.00%
PVC/MPR1,140.828.64%544.348.65%486.6210.81%
PA610.864.62%243.133.86%118.182.62%
其他746.855.65%762.1912.11%308.016.84%
小计5,940.5144.97%3,034.7848.22%1,967.4843.69%
胶带类成卷胶带2,651.9920.08%1,293.4920.55%930.3120.66%
胶带模切292.592.21%154.602.46%115.252.56%
小计2,944.5822.29%1,448.0823.01%1,045.5623.22%
五金件卷材988.417.48%418.426.65%340.277.56%
螺母807.446.11%536.678.53%452.7410.05%
铝材548.584.15%17.920.28%--
其他263.832.00%162.572.58%143.783.19%
小计2,608.2519.74%1,135.5818.04%936.7920.80%
其他1,716.4012.99%674.7110.72%553.0512.28%
合计13,209.75100.00%6,293.16100.00%4,502.8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及采购均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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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吨、元/平方米、元/件

类别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数量单价数量单价数量单价
塑料粒子PBT(吨)889.021.99554.241.49449.231.45
TPV(吨)727.212.31284.962.32172.642.35
PVC/MPR(吨)584.031.95325.911.67316.571.54
PA(吨)236.552.58106.902.2752.242.26
胶带类成卷胶带(万平方米)19.33137.189.09142.296.84136.09
胶带模切(万件)4,230.420.0692,284.530.0681,668.670.069
五金件卷材(吨)209.884.7179.455.2761.965.49
螺母(万件)2,664.820.302,383.990.232,017.910.22
铝材(吨)223.942.457.872.28--

报告期内,PBT、PVC/MPR、PA等三种主要塑料粒子的平均采购价格整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19年度和2020年度价格较为平稳,2021年以来受塑料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影响,上述三种塑料粒子的平均采购价格涨幅分别为33.59%、

16.95%和13.55%。报告期内,TPV的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2.35万元/吨、2.32万元/吨和2.31万元/吨,基本保持平稳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TPV的主要供应商为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随着公司对该供应商采购量的增加,公司与该供应商在年度框架协议中对采购单价进行了调整。

报告期内,胶带模切的平均采购价格保持稳定;成卷胶带的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136.09元/平方米、142.29元/平方米和137.18元/平方米,采购均价整体较为平稳但略有波动。公司采购的胶带类原材料主要包括3M胶带、S&K胶带、TESA胶带、艾利胶带等众多品牌,由于不同品牌、不同材质、不同规格及性能等因素,胶带材料单价从几十元/平方米到几百元/平方米不等,受各类品牌胶带采购数量结构变化的影响,导致胶带类原材料的采购均价发生小幅波动,整体较为平稳。

报告期内,螺母的平均采购价格分别为0.22元/件、0.23元/件和0.30元/件;2020年度和2021年度铝材的平均采购单价分别为2.28万元/吨和2.45万元/吨;螺母和铝材采购均价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铝材和钢材市场价格上涨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卷材采购均价逐年降低的主要原因系卷材的规格型号较多,不同规格型号的卷材价格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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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协加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金额分别为127.46万元、72.53万元和250.28万元,主要工序包括冲压模具制作、产品喷漆、铝托架电泳、塑料托架终检等,其中喷漆和电泳委外的原因系公司不具备相应的加工能力。上述工序非公司产品生产的核心关键环节,将该等工序委托供应商进行外协加工不会对公司产品质量构成重大影响。2021年公司经营规模大幅度增长,导致外协加工费用有所增长。

(三)能源采购情况

公司消耗的主要能源为电力。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能源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和单价(含税)情况如下:

电力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万元)374.42209.86179.48
数量(万度)637.96359.21298.19
单价(元/度)0.590.580.60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能源的采购单价较为稳定,采购金额和数量逐年上升,与营业收入匹配。

(四)主要供应商情况

1、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比
2021年度1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塑料粒子1,490.6811.28%
2杭州太阳技术实业有限公司胶带1,478.4211.19%
3宁波汉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塑料粒子987.417.47%
4福州富诚胶粘制品有限公司胶带877.826.65%
5南皮县瑞恒五金制造有限公司五金件752.845.70%
合计-5,587.1742.30%
2020年度1杭州太阳技术实业有限公司胶带773.1112.28%
2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塑料粒子589.809.37%
3南皮县瑞恒五金制造有限公司五金件485.66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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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宁波汉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塑料粒子393.206.25%
5沈阳科通塑胶有限公司塑料粒子370.165.88%
合计-2,611.9241.50%
2019年度1杭州太阳技术实业有限公司胶带486.8710.81%
2南皮县瑞恒五金制造有限公司五金件355.027.88%
3宁波汉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塑料粒子320.567.12%
4北京明科通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塑料粒子299.516.65%
5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塑料粒子268.555.96%
合计-1,730.5138.43%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8.43%、41.50%和42.30%。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超过50%或严重依赖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上述供应商中拥有权益(不含二级市场股票等证券投资,但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前五大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前员工、前关联方、前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密切家庭成员等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2、前五大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沈阳科通塑胶有限公司和福州富诚胶粘制品有限公司为2020年度和2021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中新增供应商,公司与上述新增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新增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如下:

新增期间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采购和结算方式合作连续性
2020年度沈阳科通塑胶有限公司2006年询价比价;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内均有交易,主要向其采购PBT、PA等塑料粒子,合作稳定
2021年度福州富诚胶粘制品有限公司2006年询价比价;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内均有交易,主要向其采购S&K胶带,合作稳定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各类原材料的采购规模,使得报告期内前五大原材料供应商存在一定的波动。报告期内,公司与原材料前五大供应商均有交易,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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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客户与供应商重叠、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

(一)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客户和供应商存在重叠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业务主要交易内容2021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集团
1福耀(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销售支架、托架等626.1772.22-福耀玻璃
采购PBT、PA等塑料粒子-22.74-
2AGC Automotive Americas Co.销售包边条11.82--艾杰旭
采购PVC塑料粒子0.31--
3艾杰旭汽车玻璃(秦皇岛)有限公司销售包边条、托架等249.15229.91-
采购3M胶带3.48--
4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销售亮饰条、加工费等1,045.811,015.71654.39耀皮玻璃
采购厂房租赁15.0015.0015.00
5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受托加工费等-130.04--
采购血压仪等--1.67
6福建旭时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PVC、胶带等及设备租赁72.57---
采购包边条、物流配送服务548.00--
7北京爱吾尔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销售PA6塑料粒子1.548.26--
采购PBT、PA66等塑料粒子283.13--
8北京奇美玉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ABS31.59---
采购ABS等塑料粒子55.21280.1593.09
9秦皇岛佳盟精密技术有限公司销售胶圈2.242.956.46-
采购TESA胶带102.5930.2323.47
10邢台科诺橡塑制品有限公司销售3M胶带、涂料等15.45-10.01-
采购半成品155.62136.35114.18

注:公司按照单体口径统计客户和供应商重叠的情况。

公司客户和供应商重叠的商业合理性:

序号公司名称采购销售重叠原因
1福耀(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向该客户销售支架、托架等,2020年该客户受产能不足的影响,将部分产品及与其相关的少量PBT、PA等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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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转至公司,由公司负责生产供货
2AGC Automotive Americas Co.公司向该客户销售包边条,2021年该客户将少量闲置PVC材料销售给公司
3艾杰旭汽车玻璃(秦皇岛)有限公司公司向该客户销售包边条、托架等,2021年因订单紧急、代理商货源紧张,公司临时向该客户采购少量进口3M胶带
4仪征耀皮玻璃有限公司公司向该客户销售亮饰条,并为其提供受托加工服务,公司租赁该客户厂房作为生产车间
5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该客户2020年受产能不足的影响,委托公司为其加工额温枪产品,公司2019年向该客户采购血压仪等产品
6福建旭时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向该供应商采购包边条和物流配送服务,2021年公司将部分原材料、备品备件销售给该供应商
7北京爱吾尔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向该供应商采购PBT、PA66塑料粒子,2020年公司受该供应商委托为其生产加工塑料垫
8北京奇美玉隆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ABS用以生产消防报警器件,项目结束后,公司将剩余ABS销售给该供应商
9秦皇岛佳盟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TESA胶带,该供应商向公司采购胶圈
10邢台科诺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向该供应商采购包边条半成品,该供应商生产时有少量材料需求,因此公司将少量原材料销售给该供应商

(二)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客户与竞争对手重叠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海达股份20.7314.5634.85

海达股份主要致力于高端装备配套用橡塑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以橡胶制品为主,广泛应用于轨道交通、建筑、汽车、航运等四大领域。海达股份汽车零部件领域与公司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但海达股份产品主要以橡胶制品为主,公司产品主要以塑胶制品为主,海达股份基于自身产品特点及需求,向公司采购定位销、骨架等塑胶制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六、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3,588.87831.512,757.3676.83%
机器设备5,707.381,417.874,289.51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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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设备230.06199.4530.6113.31%
电子设备182.8680.75102.1155.84%
合计9,709.182,529.597,179.5973.95%

1、主要生产设备

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为注塑机、挤出机、加工中心、切断机、拉弯机、冲床、贴胶机、机械手、焊接机、辊压机、粉碎机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台、条

设备名称数量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净值成新率
注塑机711,299.14359.48939.6572.33%
智能化仓库1538.18-538.18100.00%
挤出机60447.97134.72313.2569.93%
加工中心12336.70101.06235.6469.98%
挤出生产线2274.3421.74252.6092.08%
切断机43270.8054.10216.7080.02%
拉弯机4270.4927.09243.4089.99%
线切割9200.1953.51146.6873.27%
冲床14176.0245.13130.8974.36%
贴胶机30151.7325.94125.7982.90%
机械手34142.0942.6299.4770.00%
焊接机26107.4830.7676.7271.38%
辊压机10101.9925.2276.7775.27%
粉碎机6080.4942.0438.4547.77%
合计-4,397.62963.423,434.2078.09%

2、不动产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权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编号坐落地址权利类型权利 性质用途面积权利人他项 权利
1冀(2020)秦开不动产权第0004045号天马湖路12号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出让/自建房工业用地/工业、交通、仓储土地使用权面积33,350.61m2 /房屋建筑面积24,441.12m2科力股份
265191671620 Kieswetter--工业、小型商店1.67英亩K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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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 Holland,OH 43528

3、房产租赁情况

2018年1月11日,仪征科达与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签署了《厂房租赁合同》,约定仪征科达承租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部分厂房,租赁面积为1,250m

,租赁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租赁期前四年免租金,自2022年1月1日起,租金为18,750元/月。

(二)无形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999.43139.92859.51
软件使用权508.86143.74365.12
合计1,508.29283.661,224.63

1、土地使用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详见本节“六、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定资产”之“2、不动产权情况”。

2、专利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63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56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具体情况如下:

(1)发明专利

序号所有 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专利号权利 期限取得 方式他项 权利
1科力 股份一种低反射率材料、其制备方法及用其制成的遮光罩发明专利2019.07.30ZL201910692168.620年原始取得
2科力 股份一种污泥无热干化处理装置及方法发明专利2021.04.02ZL202110362657.220年原始取得

(2)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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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 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专利号权利 期限取得 方式他项 权利
1科力股份汽车玻璃与车身附件连接的定位结构件实用新型2014.12.25ZL201420830959.310年继受取得
2科力股份前风挡玻璃内后视镜感应元件一体支座实用新型2015.09.29ZL201520760455.310年原始取得
3科力股份防窜动自锁玻璃隔离卡实用新型2015.09.29ZL201520760763.610年原始取得
4科力股份角窗玻璃一体包塑用防收缩自定位嵌入件实用新型2015.09.29ZL201520760442.610年原始取得
5科力股份侧窗玻璃升降器自锁托架实用新型2015.09.29ZL201520760764.010年原始取得
6科力股份一种不停线的铝带焊接装置实用新型2015.09.29ZL201520760466.110年原始取得
7科力股份汽车前后风挡附件与玻璃固定连接支架实用新型2015.09.29ZL201520760808.X10年原始取得
8科力股份一种钉柱自动粘胶机实用新型2016.12.30ZL201621470304.510年原始取得
9科力股份汽车前挡玻璃垫块自动去除离型纸及垫块切断装置实用新型2016.12.30ZL201621470312.X10年原始取得
10科力股份用于无止旋结构、不同螺距双内螺纹注塑件的注塑装置实用新型2017.12.28ZL201721876943.610年原始取得
11科力股份一种热敏助剥胶带焊接装置实用新型2018.01.25ZL201820126579.X10年原始取得
12科力股份汽车密封弹性体在线切断装置实用新型2018.08.01ZL201821228204.010年原始取得
13科力股份密封条的弯曲自动成形设备实用新型2018.08.01ZL201821228201.710年原始取得
14科力股份汽车玻璃密封条离型纸在线打磨和助剥胶带在线焊接设备实用新型2018.08.15ZL201821315588.X10年原始取得
15科力股份汽车玻璃托架中心距检测装置实用新型2018.08.15ZL201821314716.910年原始取得
16科力股份一种便于具有内扣筋注塑件脱模的成型模具实用新型2018.08.15ZL201821315586.010年原始取得
17科力股份一种能够与车窗玻璃快速粘结固化的托架实用新型2019.01.21ZL201920097363.X10年原始取得
18科力股份一种可精确空投用的油箱实用新型2019.05.09ZL201920662174.210年继受取得
19科力股份一种油箱集中灌装输油结构实用新型2019.05.09ZL201920662428.010年继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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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 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专利号权利 期限取得 方式他项 权利
20科力股份一种油箱用的自动力顶油输出结构实用新型2019.05.09ZL201920659088.610年继受取得
21科力股份一种油箱用可单手拖拽结构实用新型2019.05.09ZL201920659107.510年继受取得
22科力股份一种可适应多种搬运方式的油箱实用新型2019.05.09ZL201920659827.110年继受取得
23科力股份一种基于导电塑料的自发热摄像头支架实用新型2019.05.29ZL201920795496.410年原始取得
24科力股份一种自动消除霜雾的后视镜实用新型2019.06.13ZL201920884624.210年原始取得
25科力股份一种被击穿后可自封闭的两体式储液装置实用新型2019.07.25ZL201921183784.010年继受取得
26科力股份一种被击穿后可自封闭的三体式储液装置实用新型2019.07.25ZL201921176373.910年继受取得
27科力股份一种防喷溅、高冷却效率液压油箱实用新型2019.08.22ZL201921369838.210年继受取得
28科力股份一种用于玻璃运输的分体式防划伤固定装置实用新型2019.11.08ZL201921914630.410年原始取得
29科力股份一种可积木式堆叠、连通的油桶实用新型2019.11.13ZL201921953300.610年继受取得
30科力股份一种重力自开启快速接头实用新型2019.11.13ZL201921953752.410年继受取得
31科力股份一种柔性快接三通装置实用新型2019.11.13ZL201921954566.210年继受取得
32科力股份PVC胶条接角成型装置实用新型2019.11.20ZL201922008498.710年原始取得
33科力股份一种多功能快接浮块系统实用新型2020.01.17ZL202020105603.910年继受取得
34科力股份一种汽车玻璃安装托架实用新型2020.01.19ZL202020117523.510年原始取得
35科力股份一种柔性无动力螺母取放机构实用新型2020.01.19ZL202020121528.510年原始取得
36科力股份一种自平衡升降装置实用新型2020.03.04ZL202020252059.010年继受取得
37科力股份一种复合结构具有自封闭功能的油箱实用新型2020.03.07ZL202020269095.810年继受取得
38科力股份一种可稳固堆码的储液装置实用新型2020.05.09ZL202020749261.410年继受取得
39科力股份用于安装汽车空调进气格栅和前风挡玻璃的卡条实用新型2020.06.02ZL202020985942.010年原始取得
40科力股份一种折叠结构和折叠拉杆车实用新型2020.06.23ZL202021176060.610年继受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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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 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专利号权利 期限取得 方式他项 权利
41科力股份一种用于汽车前风挡玻璃与集水槽连接的型材实用新型2020.07.31ZL202021557794.910年原始取得
42科力股份一种用于汽车前风挡玻璃与集水槽连接的卡条实用新型2020.07.31ZL202021557842.410年原始取得
43科力股份一种便捷快装的顶标实用新型2020.08.12ZL202021667499.910年继受取得
44科力股份一种轨道偏离预警摄像头的弹性自锁固定支撑座实用新型2020.08.20ZL202021754731.210年原始取得
45科力股份一种污泥无热干化机构实用新型2021.04.02ZL202120679676.310年原始取得
46科力股份一种孔隙封堵塞实用新型2021.04.02ZL202120681269.610年原始取得
47科力股份汽车玻璃钉柱自动粘胶机实用新型2021.07.02ZL202121506201.010年原始取得
48科力股份一种易于加工的注塑模具实用新型2021.07.02ZL202121504337.810年原始取得
49科力股份一种批量加工装夹工装实用新型2021.07.05ZL202121516638.210年原始取得
50科力股份一种卡条小弧弯曲成型工装实用新型2021.07.05ZL202121516637.810年原始取得
51科力股份一种注塑模具实用新型2021.07.09ZL202121565451.110年原始取得
52科力股份一种车窗玻璃用导轨结构实用新型2021.07.17ZL202121625933.110年原始取得
53科力股份一种具有增强结构的汽车前挡密封条实用新型2021.09.15ZL202122226839.510年原始取得
54科力股份一种平齐式机动车侧窗玻璃结构实用新型2021.12.10ZL202123096864.210年原始取得
55科力股份一种汽车挡风玻璃制热遮光罩实用新型2022.01.05ZL202220004445.710年原始取得
56科力股份一种车辆摄像元件安装用饰板结构实用新型2022.01.05ZL202220012529.510年原始取得

注:第1项专利受让自秦皇岛科力,并在2016年5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变更;第18、19、20、21、22、25、26、27、29、30、31、33、36、37、38、40、43项专利受让自公司子公司平成科技。

(3)外观设计专利

序号所有 权人专利名称专利类型申请日专利号权利 期限取得 方式他项 权利
1科力 股份空投油箱外观设计2019.05.09ZL201930224755.310年继受取得
2科力 股份汽车卡扣外观设计2019.11.11ZL201930617034.910年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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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力 股份保温箱(一)外观设计2020.06.12ZL202030299560.810年继受取得
4科力 股份保温箱(二)外观设计2020.06.12ZL202030300478.210年继受取得
5科力股份套管(墙面)外观设计2022.03.01ZL202230100879.210年原始取得

注:第1、3、4项专利受让自公司子公司平成科技。

3、商标

(1)境内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16项境内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商标权人注册号商标图样类别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 权利
1科力股份11756861172014.04.28-2024.04.27继受取得
2平成科技4059182972020.06.14-2030.06.13原始取得
3平成科技40600931212020.06.14-2030.06.13原始取得
4平成科技4061631992020.06.14-2030.06.13原始取得
5平成科技40604620122020.11.14-2030.11.13原始取得
6平成科技40591591202021.03.21-2031.03.20原始取得
7平成科技46396031352021.04.14-2031.04.13原始取得
8平成科技46397976352021.04.14-2031.04.13原始取得
9平成科技46404860212021.05.07-2031.05.06原始取得
10平成科技46403366282021.05.07-2031.05.06原始取得
11平成科技46418413112021.05.07-2031.05.06原始取得
12平成科技46418414202021.05.14-2031.05.13原始取得
13平成科技46413278282021.05.14-2031.05.13原始取得
14平成科技46413276112021.05.14-2031.05.13原始取得
15平成科技46388805202021.05.14-2031.05.13原始取得
16平成科技46416249212021.05.28-2031.05.27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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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1项商标系受让自秦皇岛科力,于2017年1月完成商标转让。

(2)境外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1项境外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商标权人注册号商标图样国际 分类注册时间取得 方式注册地他项权利
平成科技6,349,912212021.05.11原始 取得美国

七、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八、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来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产品结构设计和生产工艺两个方面。

1、产品结构设计核心技术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技术特点及优势
风挡玻璃安装组件包边条结构设计前后风挡玻璃与车身不能刚性接触,通常在风挡玻璃周边需用包边条进行包边,包边条零件的性能将影响风挡玻璃在车身上的装配质量以及车辆使用的效果,如风噪、导水、异响、外观等性能。公司对风挡玻璃上包边条、侧包边条、下包边条(下卡条)进行深入研究,创新性地设计出新结构包边条产品,可以有效提升产品性能。
摄像头/雨感器支架结构设计摄像头/雨感器支架上集成了摄像头、雨感器等智能元件,要求支架产品安装可靠、易拆卸、具备加热除霜雾等功能。公司研发的该类产品具有集成化、加热快、固定可靠、杂光捕捉能力强的特点,有效提升产品性能。
一种提高可靠性的定位销通过卡扣基座结构改变增大产品粘胶面积,通过表面特殊皮纹处理,增加产品表面能。
侧窗玻璃升降组件托架结构设计托架与侧窗玻璃粘接在一起,通过升降器驱动侧窗玻璃上下滑动,托架常见的失效模式是玻璃与托架脱落,为防止这一现象发生,公司通过产品结构及提高表面能等手段,改善粘接效果,提升托架功能和可靠性。
一种使侧窗玻璃与B柱饰板平齐的导轨侧窗玻璃沿导轨上下滑动,导轨质量有问题会导致异响、卡顿等不良现象,特别是无框车门对导轨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设计的导轨具有结构简单、使用可靠、轻量化的优点。
角窗玻璃总成组件嵌件新结构设计

嵌件产品是决定角窗包边的质量的重要零件,公司设计的自定位嵌件可提高角窗包边的成品率和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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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生产工艺核心技术

技术名称技术特点及优势
包边条不停线高效生产工艺包边条属于非标定制产品,由于产品结构复杂、客户要求差异化,导致生产工序多,生产流程长,作业连续性要求高。包边条生产要用到近十种物料,其中铝带、铜丝、双面胶带材料为按卷供货,生产过程中必然发生上一卷物料用完后衔接下一卷物料的情形,为解决这一难题,经过长期攻关,多次技术迭代、创新完成了“汽车风挡包边条金属骨架不停线焊接技术”,实现多台设备联线不停机连续生产作业,大幅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此技术适用于公司90%以上包边条产品的生产。 包边条产品对长度要求非常严格,一般长度公差要求±1.5mm/m,远高于国标GBT3672.1-2002要求的±3.2mm/m,在6-12米/分钟的生产速度下,实现精确的切断并保证切口的角度和断面整齐,是比较困难的。通常情况需要粗切后转序到下序精切,这会导致半成品库存增加、人工成本和材料浪费。公司创新性地研发了“包边条在线高精度切断技术”可实现在线高精度切断,且可以在线完成不同切口角度产品的共线切断,减少了产品转序和半成品库存,大幅降低综合生产成本。此技术适用于公司所有包边条的生产。
包边条高效生产工艺设备风挡玻璃包边条,分单边条和三边条,三边条是由三个单边条通过热熔接角成型。公司对接角成型机和接角模具进行了创新性开发,大幅提升接角效率和接角质量;包边条都被覆双面胶带,双面胶的离型纸需粘贴助剥,在夏天高温状态下助剥有脱落现象,影响产品质量。为解决这一问题,公司创新性的研发出了焊接助剥工艺与设备,使助剥与离型纸不受温度影响可靠连接,有效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定位销在线自动布胶技术贴胶定位销产品属于非标定制产品,产品种类多、用量少,且每个产品均需被覆双面胶带,涉及:清洁-等离子-涂胶-烘烤-布胶-压胶-助剥带等多工序,占用大量人力。公司以少人化为目标,持续研发自动化设备,实现多工序联动柔性生产,大幅降低人工成本。
托架柔性自动化生产技术托架产品在注塑成型过程中需要把金属螺母准确置入模具内,由于螺母形状各异,有些螺母还有正反面要求,人工取放螺母经常发生误放、漏放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公司创新性地设计了内定位技术的螺母自动化抓取装置,从而解决了螺母取放的自动化工艺难题,很好的支撑了托架无人化自动化生产作业,大幅降低生产成本。
垫块自动化生产技术垫块原生产工序为挤出、线下精切、手工撕离型纸、人工摆板、包装,除挤出外,其余由手工作业完成,效率慢成本高,公司创新性的把原来线下手工作业的精切、撕离型纸、摆板的手工作业开发升级为模块化自动生产技术,使得该产品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大幅提高。

3、核心技术与专利的对应情况

技术 类型技术名称对应专利技术 来源
结构 设计包边条结构设计一种具有增强结构的汽车前挡密封条自主研发
用于安装汽车空调进气格栅和前风挡玻璃的卡条
一种用于汽车前风挡玻璃与集水槽连接的卡条
一种用于汽车前风挡玻璃与集水槽连接的型材
摄像头/雨感器支架结构设计前风挡玻璃内后视镜感应元件一体支座自主研发
一种基于导电塑料的自发热摄像头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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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轨道偏离预警摄像头的弹性自锁固定支撑座
一种汽车挡风玻璃制热遮光罩
一种低反射率材料、其制备方法及用其制成的遮光罩
一种提高可靠性的定位销汽车卡扣自主研发
托架结构设计侧窗玻璃升降器自锁托架自主研发
一种能够与车窗玻璃快速粘结固化的托架
一种汽车玻璃安装托架
一种使侧窗玻璃与B柱饰板平齐的导轨一种车窗玻璃用导轨结构自主研发
一种平齐式机动车侧窗玻璃结构
嵌件新结构设计角窗玻璃一体包塑用防收缩自定位嵌入件自主研发
生产 工艺包边条不停线高效生产工艺一种不停线的铝带焊接装置自主研发
汽车密封弹性体在线切断装置
包边条高效生产工艺设备PVC胶条接角成型装置自主研发
汽车玻璃密封条离型纸在线打磨和助剥胶带在线焊接设备
一种热敏助剥胶带焊接装置
定位销在线自动布胶技术一种钉柱自动粘胶机自主研发
汽车玻璃钉柱自动粘胶机
托架柔性自动化生产技术一种柔性无动力螺母取放机构自主研发
汽车玻璃托架中心距检测装置
垫块自动化生产技术汽车前挡玻璃垫块自动去除离型纸及垫块切断装置自主研发

(二)公司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获得的重要荣誉称号和奖项情况如下:

序号荣誉/奖项名称颁发部门时间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07
2福耀集团2020年度优秀供应商福耀集团附件部2020.12
3河北省汽车高分子零部件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12
4河北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河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2020.05
5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19.11
6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8.12
7河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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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荣誉/奖项名称颁发部门时间
8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石家庄海关2018.08
9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证书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7.12
10秦皇岛市汽车高分子零部件及装备自动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局2017.11
11福耀集团2016年度最佳质量奖福耀集团2016.07
12福耀湖北优秀供应商福耀玻璃(湖北)有限公司2015.06

(三)公司目前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与研发投入情况

1、公司目前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及拟达到的目标项目阶段项目 预算
1包边条注角新工艺开发通过材料改进和工艺改进,实现PVC材质三边条注角工序免底涂注塑成型,达到降低人工成本的目的开发中150.00
2不同弧面下卡条在线一次辊压成型工艺开发在目前的预辊弯等曲率的基础上,进行设备硬件升级、控制实现方式升级,实现在线辊弯变曲率的产品,并实现一次成型和精切开发中120.00
3线束导轨自动化工艺开发通过升级粘胶清洗工艺技术和自动化生产进程,实现线束导轨作业过程的优化,减少操作人员,降低生产成本开发中120.00
4多边形天窗包边条一次注塑成型新工艺开发

改变单边包边条注塑成型再注角连接生产的方式;通过设计注塑模具一次性使得多边包边条注塑成型,降低生产设备使用数量和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

开发中100.00
5新结构托架研制设计双料注塑,利用TPE材料和结构设计实现侧窗玻璃减震降噪开发中80.00
6超长度汽车玻璃密封部件在线精切工艺研究升级3米长包边条在线精切工艺技术,降低包边条产品变形对尺寸的影响开发中80.00
7前风挡新型杂光抑制罩研制设计双料注塑工艺,利用TPE材料制作杂光抑制罩下沿,与风挡玻璃密封,具有减震作用,放宽遮光罩形状公差,提高成品率开发中75.00
8挤出在线底涂烘干新装置研制通过对传统底涂烘干设备的自制、改进,合理化能源使用,达到降低设备成本,节约能源消耗的目的开发中60.00
9一种新型平齐式侧窗玻璃导轨研制设计铝骨架POM材质导轨,减少变形、降噪开发中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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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及拟达到的目标项目阶段项目 预算
10一种汽车前风挡自动控温杂光抑制罩研制增加电子元件,实现杂光抑制罩快速升温、控温功能开发中60.00
11汽车塑料亮饰板烫金工艺研究开发并掌握汽车塑料亮饰板烫金工艺,提高生产效率、保证品质稳定开发中60.00

2、公司研发费用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研发费用1,721.401,014.441,073.97
营业收入29,301.1717,511.0015,744.44
占营业收入比例5.87%5.79%6.82%

(四)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安排

1、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

(1)权责清晰的研发体系

公司的研发工作由技术中心主导,基于深耕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领域的研发经验,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形成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研发团队。公司的研发模式主要包括:自主研发和同步开发。自主研发模式下,技术中心围绕既有的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基于行业发展趋势面向目标客户进行的自主产品研发;基于公司内部提出的降本要求,以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劳动强度为目标,进行的生产工艺提升和新设备研制,有力地支撑了生产持续降本,使公司的生产技术水平处于行业较为领先水平。同步开发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进行针对性的产品开发。

(2)多层次激励机制

为激发技术研发人员的创新积极性,提升公司技术创新实力,公司针对各类技术、产品创新成果,均制定了合理的管理办法和激励政策,主要包括《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科研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员工创新提案激励制度》。对于核心技术人员及有重大技术贡献的研发人员,公司为其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并建立长期聘用关系。公司将专利、软件著作权以及学术论文等技术创新成果作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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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考核指标,并明确了相应的奖励措施。在具体研发项目中,公司推行项目研发责任制并设立项目奖金,合理规范研制过程和考核方法,分阶段评审和奖励研究成果,提高技术人员积极性,引导技术创新与市场应用的充分结合。此外,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研发人员可参与公司股权激励,享受公司发展成果,有利于保持研发团队的稳定性和持续的创新动力。

2、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技术储备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基于现有产品进行优化开发,一类是对于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现已形成众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根据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领域的前沿技术发展和客户实际需求,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着眼点,加大新工艺技术的开发力度,不断进行技术升级、工艺优化和产品换代,过程中累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授权专利63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56项,外观设计专利5项。

3、技术创新安排

(1)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公司重视自身的持续研发能力,通过技术和产品创新在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的同时,不断开拓新的客户与项目资源,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1,073.97万元、1,014.44万元和1,721.40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6.60%,持续增长的研发投入有效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可靠保障。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管理理念,注重人才培养及人才储备。公司建立了《员工培训制度》《员工职业发展指引-晋升晋级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人才培养与激励机制。一方面,公司利用内外部学习培训资源,通过线上及线下学习与交流方式,为员工提供各种学习机会,促进员工专业技术水平的快速提升;另一方面,公司通过运用激励管理方法,如:业绩评优、技能评级、理论与实操综合考评、改善创新项目评优、绩效考核等方式,营造“赶、学、比、帮”工作氛围,激发员工自主学习与自我提升的积极性。同时,公司积极创造尊重人才、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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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人才的良好环境,为人才队伍的持续发展壮大创造了有利条件。

九、生产经营相关资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资质名称资质证书编号核发机关核发/回 执日期有效期
1科力股份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013002676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20.12.013年
2科力股份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T10858/0411978上海恩可埃认证有限公司2021.7.20至2024.07.19
3科力股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02609666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2021.10.19-
4科力股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海关编码:1303261348 检验检疫备案号:1301601055中华人民共和国秦皇岛海关2019.07.18长期
5科力股份排污许可证9113030107598338X0001U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19.12.14至2022.12.13
6科力股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121E34161R0M/130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1.10.11至2024.10.10
7仪征科达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21081MA1WDJM94U001W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2020.05.29至2025.05.28
8平成科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0119Q34683R0S/1303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19.06.24至2022.6.23

十、境外开展业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美国拥有境外控股子公司KAP,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的情况”。

十一、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一)质量控制体系

1、质量管理体系

一般情况下,整车厂都会要求其零部件供应商取得IATF 16949的认证资质,IATF 16949:2016是在ISO9001:2015基础之上,为满足汽车行业特殊要求而由国际汽车特别工作组(IATF)在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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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支持下制定的技术规范,适用于汽车整车厂商及其零部件供应商。经过多年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公司已通过IATF 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还通过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的主要认证情况如下:

序号授予公司名称发证机关证书编号有效期
1科力股份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上海恩可埃认证有限公司T10858/0411978至2024.07.19
2科力股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00121E34161R0M/1303至2024.10.10
3平成科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00119Q34683R0S/1303至2022.06.23

2、质量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IATF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了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包括《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纠正预防控制程序》等完善的内部质量体系文件,并制定了与各个操作岗位相匹配的作业指导书,为提高公司产品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涵盖原材料进货、生产过程、产品出入库等各重要的业务节点,同时会随着生产经营和客户需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以达到制度与实际业务之间的最佳平衡。

(二)质量控制过程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相关所有程序都能实现质量控制的目的,公司设立了品控部专职负责产品质量相关的进料检验、产品过程检验、产品最终检验以及出货检验等,并针对各项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等制定了检验作业指导书,确保质检人员按照规定流程执行检验程序,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有效、合理可信。

1、进货检验

物料抵达公司后,品控部会按照《原料检验作业指导书》确定的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对来料进行抽检。检验合格后由仓管人员办理物料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料,若是产品生产过程中可以转化调整成合格品的,则可办理让步放行,其他检验不合格的物料需要进行退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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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品过程检验

在产品生产的每道工序,品控部根据生产节拍安排现场质检人员,按照《检验作业指导书》和《检查基准书》的要求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首件检验;并根据巡检规范对产品进行巡检,巡检过程中发现不良,及时下达《品质不良联络书》及《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同时生产人员也会对当前工序下的产品进行自检。上述过程检验程序有助于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异常,及时制止不良品产生。

3、产品最终检验

品控部负责对完工产成品按照《检验作业指导书》《检查基准书》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的产成品方可办理产成品入库手续。

4、发货检验

产品发货前,品控部会按照《发货检验作业指导书》和《检查基准书》的要求对发货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标识、包装、关键尺寸等进行检验,并根据客户要求出具产品《检查成绩表》,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禁止发货,并执行《关于产品批号管理规定》进行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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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8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一直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对董事和监事选举、公司章程修订、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减资等事项作出有效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12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在召开、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等方面一直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等事项作出有效决议。公司董事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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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10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一直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执行运作,依法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监督义务。监事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司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3名独立董事,分别为姜晓东、孙涛和韩志强,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独立董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在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和管理制度的制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序号委员会名称召集人委员
1战略委员会张万武张万武、于德江、韩志强
2提名委员会孙 涛孙涛、姜晓东、张万武
3审计委员会姜晓东姜晓东、孙涛、郭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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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委员会名称召集人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姜晓东姜晓东、孙涛、于德江

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姜晓东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评价和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细则等规定规范运作,运行情况良好。

(七)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并设置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人员和机构,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治理文件。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人员和机构之间建立了权责明确、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并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治理文件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行,在公司治理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二、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形。

三、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形。

四、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及注册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意见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自查和评估后认为: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有关规范标准中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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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2022年3月23日,中审众环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0310004号),认为:“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美国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司的控股子公司KAP存在如下尚未了结的税务罚款事项:

美国国家税务局(“IRS”)于2021年5月31日向KAP发出通知:KAP因未按照《国内税收法典》6038A条款的规定填报2020年度外资拥有权益的相关纳税信息而被处以50,000美元罚款及利息。

针对上述税务罚款,KAP表明其已按时申报相关纳税信息,并已委托其代理报税的会计师Renee Wang CPA, LLC(“Renee Wang”)向IRS申诉,要求IRS撤销上述税务处罚,即使IRS最终没有接受其申诉,上述罚款及相应利息因金额较小,不会对其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Renee Wang的说明:KAP因未按规定填报2020年度外资拥有权益的相关纳税信息(“5472表格”)而被处以50,000美元罚款。Renee Wang已于2021年4月28日向IRS提交KAP2020年度纳税申报表时一并填报了5472表格相关信息,其已联系了IRS对上述罚款事项进行申诉,并按照IRS工作人员的要求分别于2021年7月、9月、11月再次提交该等5472表格;IRS工作人员表明一旦IRS处理Renee Wang提交的相关信息之后即可解决上述税务罚款事项;但IRS由于雇员短缺导致该事项尚未得到有效解决。Renee Wang已收到IRS的确认函,确认其已经收到Renee Wang于2021年7月递交的5472表格相关信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申诉尚未有最终结果。根据美国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和KAP的实际经营情况,即使申诉最终未得到支持,IRS对KAP的上述税务罚款及利息占其2021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重较低,不会对KAP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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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报告期内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存在个人收取公司废料销售款的情形,金额分别为11.72万元和14.85万元,2021年张万武将上述废料销售款合计金额26.57万元归还至公司。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

公司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为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七、发行人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资质,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资产、资金和其他资源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而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立了独立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税务申报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享银行账户、混合纳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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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独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的需要设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各部门之间职责明确。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对产供销系统具有控制能力,拥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万武、郭艳芝和张子恒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经营性业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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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万武、郭艳芝和张子恒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不包含购买上市公司股票,下同),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等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现有的及其后可能设立的企业,下同)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的主要业务有直接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公司及其子公司。

4、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人同意赔偿因此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止。

6、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7、本承诺函中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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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联方、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张万武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39.29%的股份,通过天津科达间接持有公司0.72%的股份
2张子恒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26.44%的股份
3郭艳芝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24.85%的股份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万武、郭艳芝和张子恒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秦皇岛恒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郭艳芝持有60.00%的股权,张子恒持有40.00%的股权
2秦皇岛恒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万武持有24.81%的出资份额,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子恒持有24.81%的出资份额
3Ploytec Limited张万武持有50.00%的股权,张子恒持有50.00%的股权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3、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天津科达,持有公司6.69%的股份。天津科达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之“(二)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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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平成科技公司持有100.0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
2仪征科达公司持有80.00%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
3KAP公司持有51.00%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的情况”。

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张万武、郭艳芝、于德江、张静、姜晓东、韩志强、孙涛公司董事
2张志青、欧振权、崔萍公司监事
3于德江、郭艳平、张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6、其他关联自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公司关联方,其中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7、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共同控制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秦皇岛荣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静之配偶直接或间接持有5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2洛泰克企业管理(秦皇岛)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静之配偶持有5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张静配偶之弟担任经理的企业
3石家庄富邦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静之配偶持有40.00%股权的企业
4中环水处理秦皇岛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静之配偶持有30.00%股权,张静配偶之弟持有4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5邢台捷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监事张志青之姐持有10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6邢台睿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监事张志青之姐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7东莞市石排欧格塑料包装厂公司监事欧振权之兄控制并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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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东莞市欧信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公司监事欧振权之弟持有10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9嘉禾县精艺设计室公司监事欧振权之妹的配偶控制并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8、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其他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上海科通公司全资子公司,已于2020年11月注销
2秦皇岛佳优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已于2018年5月注销
3秦皇岛戴优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已于2018年5月注销
4秦皇岛铁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已于2021年9月注销
5秦皇岛科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已于2020年2月注销
6秦皇岛中科瀚祺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曾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期间持有其49.00%股权,并担任经理的企业,张万武已于2018年10月对外转让所持全部股权并辞去经理职务
7秦皇岛佳晶优纳米科技研究所(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之父张希山持有37.50%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艳芝持有62.50%出资份额的企业,已于2018年5月注销
8秦皇岛戴垄纳米材料研究所(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之父张希山持有40.00%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艳芝持有60.00%出资份额的企业,已于2022年3月注销
9秦皇岛市海港区怡佳装饰部公司监事崔萍控制并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21年10月注销
10海港区奥体中心金姑保健品店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万武之妹张万岩控制并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18年1月注销
11秦皇岛市海港区大宇自选商店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艳芝之弟郭艳山控制并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21年11月注销
12唐山曹妃甸海清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张静之配偶曾担任经理的企业,已于2019年5月辞去该职务
13淄博成润置业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姜晓东之兄曾担任副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1年12月辞去该职务
14陈勇报告期内曾任公司董事,已于2021年10月离职
15王红报告期内曾任公司监事,已于2021年10月辞去该职务
16秦皇岛佰莱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曾任监事王红之兄持有40.00%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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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委托嘉禾县精艺设计室为模具开发提供设计服务,交易金额为13.74万元,关联方提供服务的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关联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44.16231.33183.64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其他应收款张万武-26.5711.72
合计--26.5711.72

5、报告期关联交易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嘉禾县精艺设计室购买服务13.74--

6、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及占比较低,系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正常经济行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治理文件,对关联交易的披露、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程序等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用以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与公司现行有效的制度相符,关联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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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或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进行了回避,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得到了较好地执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已得到规范,且金额较小,未对公司的独立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报告期内的其他关联交易执行了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交易过程公平、公正,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比照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北京北鸿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北鸿科”),北鸿科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北京爱吾尔德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爱吾尔德”)不属于公司关联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北鸿科、爱吾尔德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交易 性质交易内容时间交易金额 (万元)占营业收入/成本的比例定价依据
北鸿科采购PA66塑料粒子2021年度---
2020年度6.180.07%市场价
2019年度2.710.03%市场价
爱吾尔德采购PBT、PA66塑料粒子2021年度283.131.65%市场价
2020年度---
2019年度---
销售PA6塑料粒子2021年度1.540.01%协议价
2020年度8.260.05%市场价
2019年度---

(五)发行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于关联方,具备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为避免、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张万武、郭艳芝和张子恒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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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关联企业”)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包括现有的及其后可能设立的企业,下同)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4、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及其子公司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止。

6、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7、本承诺函中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为避免、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除董事张万武、郭艳芝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德江、张静、姜晓东、韩志强、孙涛、张志青、崔萍、欧振权、郭艳平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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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自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除外)。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现有的及其后可能设立的企业,下同)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4、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及其子公司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承诺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止。

6、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公司及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7、本承诺函中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3、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为避免、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科达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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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现有的及其后可能设立的企业,下同)将尽量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交易协议,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企业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4、本企业保证不会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及其子公司利润,不会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公司及其子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公司持股5%(含5%)以上的股东期间持续有效,直至本企业不再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为止。

6、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7、本承诺函中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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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财务报表及附注的主要内容,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一、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0,639,544.4157,602,107.5929,805,113.47
交易性金融资产1,182.25-10,000,000.00
应收票据7,430,973.743,177,307.397,022,246.47
应收账款109,931,222.7774,950,209.7047,985,508.76
应收款项融资12,396,824.097,584,316.1224,426,764.77
预付款项4,024,188.692,064,655.751,381,192.76
其他应收款109,917.74242,367.57245,874.41
存货79,551,167.3836,561,232.7328,575,481.85
其他流动资产985,905.81786,095.172,650,097.96
流动资产合计235,070,926.88182,968,292.02152,092,280.4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71,795,904.0061,234,144.6552,945,970.29
在建工程6,501,649.81--
使用权资产878,417.75--
无形资产12,246,311.2912,414,390.9613,082,845.68
商誉--12,600.00
长期待摊费用11,246,784.5214,205,984.335,293,999.89
递延所得税资产1,678,130.681,172,456.73792,599.37
其他非流动资产3,122,692.685,617,798.35773,394.46
非流动资产合计107,469,890.7394,644,775.0272,901,409.69
资产总计342,540,817.61277,613,067.04224,993,690.14
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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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付账款25,516,062.0813,989,081.3010,140,793.16
预收款项--163,348.73
合同负债781,699.55859,354.23-
应付职工薪酬10,762,054.458,060,125.206,935,033.06
应交税费4,626,083.492,052,352.891,545,933.43
其他应付款100,000.00103,728.03392,625.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9,181.87--
其他流动负债4,664,169.862,541,053.233,726,757.79
流动负债合计46,609,251.3027,605,694.8822,904,491.97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347,359.28--
长期应付款-450,000.00300,000.00
递延收益1,166,500.011,366,500.011,566,500.01
递延所得税负债5,632,967.622,901,703.222,012,207.48
非流动负债合计8,146,826.914,718,203.233,878,707.49
负债合计54,756,078.2132,323,898.1126,783,199.46
股东权益:
股本51,000,000.0075,650,000.0075,650,000.00
资本公积88,302,566.1582,959,089.1781,770,067.25
其他综合收益-304,322.96-154,971.64222,718.76
盈余公积13,592,442.677,599,409.453,289,932.73
未分配利润126,153,864.9871,415,412.2630,708,646.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78,744,550.84237,468,939.24191,641,365.41
少数股东权益9,040,188.567,820,229.696,569,125.27
股东权益合计287,784,739.40245,289,168.93198,210,490.68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42,540,817.61277,613,067.04224,993,690.14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293,011,706.90175,110,005.25157,444,376.13
减:营业成本171,154,125.2293,065,146.4679,655,912.52
税金及附加2,167,639.672,155,014.522,275,337.15

1-1-159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费用2,789,437.011,792,764.199,668,276.27
管理费用21,751,278.9614,065,013.1314,713,475.54
研发费用17,213,985.9510,144,425.1610,739,713.03
财务费用992,231.99709,115.10-298,548.13
加:其他收益337,348.123,973,479.791,140,084.95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296,293.351,687,163.31425,844.6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1,651,416.67-1,634,279.03-74,405.8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1,250,767.59-1,013,394.00-411,897.2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填列)119,472.80639.8237,646.8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74,793,938.1156,192,136.5841,807,483.05
加:营业外收入48,133.974,823.652,001.16
减:营业外支出712,348.22941,366.9696,778.5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74,129,723.8655,255,593.2741,712,705.67
减:所得税费用10,607,774.808,081,586.446,171,461.0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63,521,949.0647,174,006.8335,541,244.6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63,521,949.0647,174,006.8335,541,244.6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0,731,485.9445,016,242.3135,318,713.98
2.少数股东损益2,790,463.122,157,764.52222,530.6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92,845.72-740,569.41112,230.34
(一)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9,351.32-377,690.4057,237.48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49,351.32-377,690.4057,237.48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49,351.32-377,690.4057,237.48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3,494.40-362,879.0154,992.86
六、综合收益总额63,229,103.3446,433,437.4235,653,474.9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0,582,134.6244,638,551.9135,375,951.46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2,646,968.721,794,885.51277,5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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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总额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50.600.4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50.600.47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1,788,185.63128,231,131.62133,137,945.40
收到的税费返还-2,673,386.1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80,883.863,997,947.601,723,619.1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2,469,069.49134,902,465.34134,861,564.5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7,964,611.7224,755,708.6826,111,744.9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4,263,937.8137,121,426.5438,616,108.37
支付的各项税费15,077,562.1816,941,154.4415,821,507.2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517,355.605,579,210.7312,209,826.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5,823,467.3184,397,500.3992,759,186.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45,602.1850,504,964.9542,102,377.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95,111.101,687,163.31425,844.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69,676.6413,002.661,144,790.14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3,320,000.00305,770,000.00108,4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4,584,787.74307,470,165.97109,970,634.7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7,257,587.0832,159,353.9910,544,970.1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2,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3,320,000.00295,770,000.00118,4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0,577,587.08327,929,353.99128,956,970.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92,799.34-20,459,188.02-18,986,335.3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906,459.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06,4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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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427,009.85-15,13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950,000.001,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377,009.851,000,000.0015,13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377,009.85-1,000,000.00-12,223,540.8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38,356.17-1,248,782.81135,441.6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36,962,563.1827,796,994.1211,027,943.1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57,602,107.5929,805,113.4718,777,170.3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639,544.4157,602,107.5929,805,113.47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申报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公司委托中审众环审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中审众环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申报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申报会计师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申报会计师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营业收入稳步增(1)评价、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的有效性,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合理且一贯执行; (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以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3)从销售收入的会计记录选取样本,与该笔销售相关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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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由于收入是公司的关键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申报会计师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发货单、发票、结算单、银行回款单、承兑汇票等信息进行核对,结合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和主要客户走访核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4)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按照产品类别对各月份的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主要产品报告期内收入、成本、毛利率变动等分析性程序,评价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5)对于出口销售,将销售记录与出口报关单、销售发票、结汇单据等出口销售单据进行核对,核实出口收入的真实性; (6)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所处环境和实际情况,考虑财务报告使用者整体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基于业务的性质或金额大小或两者兼有而确定重要性。在性质方面,公司会评估业务是否属于经常性业务,是否会对公司报告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等因素。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标准为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的5%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四、影响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

(一)主要产品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侧窗玻璃升降组件、角窗玻璃总成组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玻璃领域,是汽车玻璃总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产品具有典型的种类繁多、非标准化的特点,各类产品的规格型号超过4,000种。报告期内,随着主要客户需求的不断扩大,公司营业收入亦相应增长。公司较强的同步开发能力、订单获取能力和产品供给能力对公司未来收入的稳定性和成长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业务经营模式

在采购模式方面,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塑料粒子、胶带和五金件等,主要采用“以产定购+安全库存”的采购模式,并通过与主要供应商签署年度框架协议的方式来锁定原材料供应的基准价格,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充足性。在生产模式方面,公司产品具有多批量、多规格、定制化的特点,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合理备货”的生产模式。在销售模式方面,由于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特征,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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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模式主要为直销模式,下游客户主要为福耀玻璃、圣戈班、艾杰旭、Vitro、耀皮玻璃、板硝子等国内外知名汽车玻璃厂商。公司业务经营模式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的情况”之“(二)主要经营模式”。

(三)行业竞争程度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深耕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领域,主要从事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侧窗玻璃升降组件、角窗玻璃总成组件和其他汽车玻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属于较早涉入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领域的企业之一,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凭借着较强的同步开发能力、优异的产品整体配套方案设计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等优势,与福耀玻璃、圣戈班、艾杰旭、Vitro、耀皮玻璃、板硝子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并成为其战略合作伙伴,为巩固行业地位建立了良好基础。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四)外部市场环境

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相关产业政策支持汽车行业的发展,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等。上述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为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推动了我国汽车零部件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汽车上游产业链向国内转移,汽车零部件国产化进程逐渐加快,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游企业获得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此外,随着我国对节能环保的迫切需求,汽车轻量化及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汽车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未来汽车轻量化以及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市场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收入及利润水平亦将随之增加。公司所处行业的外部市场环境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五、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经营状况

自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整体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及其采购价格、主要产品及其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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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变化。

六、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报告期末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仪征科达江苏1,000万元80.00%-设立
平成科技河北1,000万元100.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KAP美国300万美元51.00%-设立

2、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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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仪征科达
平成科技
KAP
上海科通×

七、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节“(十)金融资产减值”和“(二十六)收入”的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详见本节“(三十二)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一)会计期间

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三)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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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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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公司及其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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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六)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节“(十五)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公司作为合营方共同经营,确认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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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下述几项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对于在2018年度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及在2019年度及以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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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金融工具

在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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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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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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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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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十)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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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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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

(3)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4)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
出口退税组合本组合为应收出口退税款项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其他应收款项
账龄组合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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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九)金融工具”和“(十)金融资产减值”。

(十二)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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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十三)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十)金融资产减值”。

(十四)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

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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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十五)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九)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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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在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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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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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节“(五)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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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十六)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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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0%-19.0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二十一)长期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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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七)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二十一)长期资产减值”。

(十八)使用权资产

2021年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三十)租赁”。

(十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其中,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项目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如下:

项目使用寿命(年)摊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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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使用权10直线法分期平均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节“(二十一)长期资产减值”。

(二十)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模具摊销和装修改造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二十一)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适用于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年度)、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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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十二)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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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二十三)职工薪酬

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公司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四)租赁负债

2021年租赁负债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三十)租赁”。

(二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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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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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二十六)收入

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

1、收入确认一般原则

收入,是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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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境内销售:设置中间仓库的,公司将产品发送至中间仓库,客户实际领用后确认收入;未设置中间仓库的,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经客户签收或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

(2)境外销售:采用FOB、CIF条款的,货物装船报关、取得报关单时确认收入;采用EXW条款的,境外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后确认收入;采用DDP、DDU或DAP条款的,以货物发运后,报关并交付给境外客户指定目的地后确认收入。

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2019年度: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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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已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境内销售:设置中间仓库的,公司将产品发送至中间仓库,客户实际领用后确认收入;未设置中间仓库的,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经客户签收或核对无误后确认收入。

(2)境外销售:采用FOB、CIF条款的,货物装船报关、取得报关单时确认收入;采用EXW条款的,境外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后确认收入;采用DDP、DDU或DAP条款的,以货物发运后,报关并交付给境外客户指定目的地后确认收入。

(二十七)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会计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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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八)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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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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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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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净额列报。

(三十)租赁

以下租赁政策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

租赁是指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厂房。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十六)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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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以下租赁政策适用于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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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一)会计政策变更

1、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9月1日决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公司因履行销售合同义务承担的运输费用,原计入销售费用,在新收入准则下作为合同履约义务计入营业成本;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1)对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2019.12.31(变更前)金额2020.1.1(变更后)金额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16.3326.34-10.01
合同负债--14.4614.46
其他流动负债372.68372.68374.56374.56

(2)对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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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0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况如下:

①对2020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新收入准则下2020.12.31旧收入准则下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10.0197.1156.42
合同负债85,9441.07--
其他流动负债254.11204.57242.93199.23

②对2020年度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度新收入准则下2020年度旧收入准则下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9,306.518,562.948,631.888,123.70
销售费用179.28152.99853.91592.23

2、新租赁准则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决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公司选择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于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公司的具体衔接处理及其影响如下:

(1)公司作为承租人

1-1-200

对首次执行日的融资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首次执行日的经营租赁,作为承租人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原租赁准则下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应付未付租金,纳入剩余租赁付款额中。

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公司于首次执行日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首次执行日除低价值租赁之外的经营租赁,公司根据每项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存在续约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2)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公司承租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的厂房资产,租赁期为12年,原作为经营租赁处理,根据新租赁准则,于2021年1月1日确认使用权资产98.82万元,租赁负债143.82万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12.31(变更前)2021.1.1(变更后)
合并报表公司报表合并报表公司报表
使用权资产--98.82-
租赁负债--143.82-
长期应付款45.00---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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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加权平均值为4.65%。

(三十二)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以下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

如本节“(二十六)收入”所述,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识别客户合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估计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确定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进度的确定等等。

公司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以下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适用于2019年度:

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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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合同收入。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节“(二十六)收入”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行各该建造合同的各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

以下与租赁相关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

(1)租赁的识别

公司在识别一项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时,需要评估是否存在一项已识别资产,且客户控制了该资产在一定期间内的使用权。在评估时,需要考虑资产的性质、实质性替换权、以及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因在该期间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能够主导该资产的使用。

(2)租赁的分类

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3)租赁负债

公司作为承租人时,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量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对使用的折现率以及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进行估计。在评估租赁期时,公司综合考虑与公司行使选择权带来经济利益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包括自租赁期开始日至选择权行使日之间的事实和情况的预期变化等。不同的判断及估计可能会影响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确认,并将影响后续期间的损益。

以下与租赁相关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适用于2020年度、2019年度: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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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和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作出分析和判断。

3、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4、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折旧和摊销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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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所得税

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八、报告期内公司缴纳的主要税种、适用税率和税收优惠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情况如下: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16%/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流转税额7%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20%/21%

注: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税率调整为13%。

报告期内,公司各组成部分企业所得税税率情况如下:

组成部分名称所得税税率
科力股份15%
仪征科达20%
平成科技20%
上海科通20%
KAP21%

注:KAP注册于美国,按照21%的税率缴纳联邦所得税。

(二)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公司于2017年10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经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71300119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公司于202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01300267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在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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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20%税率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20%的税率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公司的子公司仪征科达、平成科技和上海科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享受上述两档优惠政策。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经营成果影响

1、税收政策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税收政策不存在重大变化。

2、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税前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高新技术企业454.99426.69359.44
利润总额7,412.975,525.564,171.27
税收优惠比例6.14%7.72%8.62%

报告期内,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62%、

7.72%和6.14%。

九、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未包含分部信息。

十、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中审众环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关于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0310003号),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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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56.03-84.72-2.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3.73397.35114.01
除同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29.63168.7242.5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56-8.87-2.7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34.32--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425.43472.47150.88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4.2671.0720.5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200.163.06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428.49401.24127.27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27.27万元、401.24万元和-428.49万元,占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3.60%、8.91%和-

7.06%,主要由股份支付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理财产品收益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等构成。

十一、主要财务指标

(一)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21年度 /2021.12.31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5.046.636.64
速动比率(倍)3.345.305.3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5.15%10.71%11.58%
资产负债率(合并)15.99%11.64%11.9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012.703.13
存货周转率(次/年)2.862.782.6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857.036,561.834,961.5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073.154,501.623,531.8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6,501.644,100.383,404.61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87%5.79%6.82%

1-1-207

财务指标2021年度 /2021.12.31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0.330.670.5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720.370.15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5.473.142.53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

(8)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净现金流量÷期末股本总额

(11)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的计算与披露(2010年修订)》,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年度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3.04%0.85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4.67%0.910.91
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02%0.600.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9.15%0.540.54
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9.77%0.470.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9.06%0.450.45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

1-1-208

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十二、经营成果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侧窗玻璃升降组件、角窗玻璃总成组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经营成果的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29,301.1717,511.0015,744.44
营业成本17,115.419,306.517,965.59
营业利润7,479.395,619.214,180.75
利润总额7,412.975,525.564,171.27
净利润6,352.194,717.403,554.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73.154,501.623,531.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501.644,100.383,404.61

(二)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27,684.9894.48%16,387.4593.58%15,271.7197.00%
其他业务收入1,616.195.52%1,123.556.42%472.733.00%

1-1-209

合计29,301.17100.00%17,511.00100.00%15,744.4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由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公司销售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侧窗玻璃升降组件、角窗玻璃总成组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形成的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系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公司销售模具、消防报警器件、原材料、油箱等形成的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5,271.71万元、16,387.45万元和27,684.98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4.64%,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7.00%、

93.58%和94.48%,主营业务突出且高速增长,这主要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和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的影响。

(1)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的外部因素

我国汽车产销量于2009年成为全球第一,经过近十年的快速增长,我国汽车产销量于2017年达到顶峰,后受中美贸易摩擦、经济增速放缓、环保标准切换等因素影响,2018-2020年我国汽车产销量持续下降。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1月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提出到2025年,力争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20%左右的发展愿景。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计,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354.5万辆和352.1万辆,较上年度增长均为1.6倍,产销总体保持平衡。受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增加的影响,2021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实现正增长,汽车产销量较上年度增长3.4%和3.8%,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增长系带动汽车产销量增长的主力军。

受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支持以及市场景气度持续上升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特斯拉、蔚来、小鹏、雪佛兰等新能源汽车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度增长,由2019年度的300.37万元增长到2021年度的6,801.77万元,新能源汽车市场持续向好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的外部因素。

(2)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的直接因素

公司深耕于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领域多年,凭借着技术研发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快速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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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因素。自公司设立以来,凭借着较强的同步开发能力、优异的产品整体配套方案设计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等优势,与福耀玻璃、圣戈班、艾杰旭、Vitro、耀皮玻璃、板硝子等国内外知名汽车玻璃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该等客户具有资产规模大、资金实力强、市场占有率高以及资信记录良好等特征,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给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销售订单。

报告期内,受益于稳定的优质客户资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快速增长的态势,公司对福耀玻璃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644.12万元、6,844.83万元和12,527.35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37.31%;公司对圣戈班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143.02万元、2,384.94万元和5,657.15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22.47%;公司对板硝子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为217.96万元、326.52万元和800.26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1.62%等。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风挡玻璃安装组件21,103.3776.23%11,992.8673.18%11,539.8175.56%
侧窗玻璃升降组件4,626.3516.71%2,612.5315.94%2,711.5617.76%
角窗玻璃总成组件1,196.404.32%1,232.487.52%532.743.49%
其他汽车零部件758.872.74%549.593.35%487.613.19%
合计27,684.98100.00%16,387.45100.00%15,271.7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侧窗玻璃升降组件、角窗玻璃总成组件和其他汽车零部件销售收入构成,其中风挡玻璃安装组件销售收入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风挡玻璃安装组件销售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5.56%、73.18%和76.23%,系公司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

(1)风挡玻璃安装组件变动分析

公司风挡玻璃安装组件包括包边条、定位销、支架和垫块。报告期内,公司风挡玻璃安装组件按产品类别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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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包边条15,641.5774.12%8,513.1470.99%8,154.3470.66%
定位销2,549.5312.08%2,068.3817.25%2,064.7517.89%
支架2,517.2511.93%946.397.89%663.945.75%
垫块395.011.87%464.963.88%656.785.69%
合计21,103.37100.00%11,992.86100.00%11,539.8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包边条销售收入占当期风挡玻璃安装组件销售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0.66%、70.99%和74.12%,系风挡玻璃安装组件的主要构成部分。

①包边条

报告期内,公司包边条的销售收入分别为8,154.34万元、8,513.14万元和15,641.57万元,呈快速增长的趋势。

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包边条的销售收入整体保持相对稳定。

2021年度,公司包边条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7,128.43万元,增幅83.73%,主要原因系:A、2021年福耀玻璃经营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达到新的高度,同时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加持下,福耀玻璃对传统汽车产品丰田、比亚迪、长城、吉普、通用以及新能源产品特斯拉、雪佛兰、小鹏等几十款车型的采购规模大幅度增加,使得公司对福耀玻璃包边条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4,196.53万元;B、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保持高速增长,下游客户增加对公司新能源汽车产品的采购规模,其中圣戈班对公司特斯拉车型包边条产品的采购规模较上年度增加1,323.07万元。

②定位销

报告期内,公司定位销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064.75万元、2,068.38万元和2,549.53万元,整体呈稳步增长的趋势。

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定位销的销售收入较为稳定。

2021年度,公司定位销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481.16万元,增幅23.26%,主要原因系:A、当年公司承接的日产、福特等项目实现量产,境外客户Vitro对公司定位销产品的采购规模较上年度增加225.93万元;B、当年公司承接的五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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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特斯拉等项目逐步实现量产,福耀玻璃对公司定位销产品的采购规模较上年度增加174.78万元。

③支架

报告期内,公司支架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63.94万元、946.39万元和2,517.25万元,呈快速增长的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承接的新项目增多并逐步实现量产,产品性能得到市场和客户的认可,产品销售数量增加所致。

2020年度,公司支架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282.45万元,增幅42.54%,主要原因系受公司承接的东风日产启辰、沃尔沃等新车型项目数量增加,以及新能源汽车支架产品逐步量产的影响,下游客户对该类支架的订单需求量增加。

2021年度,公司支架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1,570.86万元,增幅165.98%,主要原因系:A、公司承接的长城、宝马、吉利等车型项目逐步实现量产,福耀玻璃对公司支架的采购规模较上年度增加680.48万元;B、公司承接的特斯拉、沃尔沃等车型项目逐步实现量产,圣戈班对公司支架的采购规模较上年度增加

312.30万元;C、公司承接的道奇车型支架产品需求量有所增加,境外客户Vitro对该产品的采购规模较上年度增加306.03万元。

④垫块

报告期内,公司垫块的销售收入分别为656.78万元、464.96万元和395.01万元,金额较小。公司垫块在汽车玻璃安装时起辅助性作用,具有体积小、单价低的特点,销售收入主要受下游客户需求的影响。

(2)侧窗玻璃升降组件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侧窗玻璃升降组件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711.56万元、2,612.53万元和4,626.35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7.76%、15.94%和

16.71%。

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侧窗玻璃升降组件的销售收入整体保持相对稳定。

2021年度,公司侧窗玻璃升降组件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2,013.82万元,增幅77.08%,主要原因系当年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保持高速增长,下游客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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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特斯拉、蔚来、理想等新能源汽车产品的采购规模增加,其中圣戈班对公司侧窗玻璃升降组件新能源汽车产品的采购规模较上年度增加1,381.27万元,福耀玻璃对侧窗玻璃升降组件新能源汽车产品的采购规模较上年度增加262.49万元。

(3)角窗玻璃总成组件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角窗玻璃总成组件的销售收入分别为532.74万元、1,232.48万元和1,196.40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49%、7.52%和4.32%。

2020年度,公司角窗玻璃总成组件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度增加699.74万元,增幅131.35%,主要原因系当年仪征科达亮饰条产品实现全面量产,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对亮饰条产品的采购规模较上年度增加603.57万元,导致角窗玻璃总成组件的销售规模有所增加。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角窗玻璃总成组件的销售收入整体保持相对稳定。

(4)其他汽车零部件变动分析

其他汽车零部件主要包括防尘罩、防护帽等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汽车玻璃零部件的销售收入分别为487.61万元、549.59万元和758.87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19%、3.35%和2.74%,金额及占比均较低。

2、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情况如下:

单位:万米、万件、元/米、元/件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量价格销量价格销量价格
风挡玻璃安装组件包边条2,826.595.531,550.795.491,459.135.59
定位销5,527.110.464,816.760.434,962.660.42
支架353.407.12145.416.51113.385.86
垫块2,041.680.192,067.540.222,890.360.23
侧窗玻璃升降组件3,001.101.542,352.771.112,403.791.13
角窗玻璃总成组件387.163.09481.192.56316.491.68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整体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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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的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包边条等核心产品的销售价格相对较为稳定,部分产品受其内部产品销售结构以及产品型号规格差异的影响,使得不同年度的平均单价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境内销售21,398.7977.29%13,009.4979.39%11,534.4275.53%
其中:华东13,696.6749.47%7,608.3646.43%3,739.6424.49%
华北2,666.639.63%1,804.6111.01%3,701.7924.24%
华中1,830.926.61%1,058.416.46%1,758.0011.51%
华南1,739.256.28%1,275.067.78%978.186.41%
东北1,032.743.73%887.055.41%887.735.81%
西南432.591.56%376.002.29%469.083.07%
境外销售6,286.1922.71%3,377.9620.61%3,737.3024.47%
其中:北美洲5,073.8518.33%2,642.0116.12%2,928.9619.18%
其他1,212.344.38%735.954.49%808.335.29%
合计27,684.98100.00%16,387.45100.00%15,271.71100.00%

公司销售区域以境内为主。报告期内,公司境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1,534.42万元、13,009.49万元和21,398.7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5.53%、79.39%和77.29%。报告期内,公司境内销售区域主要以华东地区为主,主要原因系长三角地区为国内整车产量最大的区域,公司主要客户福耀玻璃、艾杰旭、圣戈班、耀皮玻璃等均在华东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因此公司在华东区域的销售收入相对较高。

2020年度,公司华东地区销售收入占比增加、华北地区销售收入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系:(1)受客户艾杰旭内部管理模式变化的影响,其境内主要采购主体由艾杰旭汽车玻璃(秦皇岛)有限公司变更至艾杰旭汽车玻璃(苏州)有限公司,当年度艾杰旭汽车玻璃(苏州)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采购规模较上年度增加1,792.23万元,导致华东地区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华北地区销售收入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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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度,公司特斯拉车型产品逐步实现量产,位于华东地区的圣戈班旗下子公司对该类产品的采购规模较上年度增加1,374.07万元。

4、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季度5,179.9418.71%2,295.5714.01%3,301.2921.62%
二季度6,290.8022.72%3,340.0620.38%3,723.4324.38%
三季度6,820.1224.63%4,699.5328.68%3,699.7124.23%
四季度9,394.1333.93%6,052.2936.93%4,547.2829.78%
合计27,684.98100.00%16,387.45100.00%15,271.7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下半年度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54.00%、65.61%和58.57%,下半年度销售收入整体略高于上半年度销售收入,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其中第四季度销售季节性特征较为明显,主要原因系下游客户通常在每年第四季度增加采购需求量以满足春节汽车销售旺季需求。2020年一季度销售收入占比偏低主要系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下游部分客户停工停产,产品交付和结算数量减少所致。

5、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模具901.4155.77%199.3417.74%222.3847.04%
油箱310.4019.21%86.527.70%0.790.17%
原材料101.676.29%1.040.09%6.951.47%
消防报警器件85.495.29%586.3652.19%165.8035.07%
其他217.2013.44%250.2922.28%76.8116.25%
合计1,616.19100.00%1,123.55100.00%472.7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472.73万元、1,123.55万元和1,6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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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主要为销售模具、消防报警器件、原材料、油箱等形成的收入。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

6、现金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主要系收取废料销售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现金收款金额6.5921.5315.65
营业收入29,301.1717,511.0015,744.44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02%0.12%0.10%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0.10%、0.12%和0.02%,金额及占比较低。公司部分零星废料通过现金交易的形式销售,符合废料回收行业的习惯。

7、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圣戈班、艾杰旭的境外主体因其集团内部资金统筹安排,存在委托集团内其他境外主体代为支付货款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第三方回款金额18.4137.09-
营业收入29,301.1717,511.0015,744.44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06%0.21%-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境外销售第三方回款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21%和0.06%,金额及占比较低。

8、退换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存在少量因质量问题导致的退换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退换货金额100.7771.4556.11
营业收入29,301.1717,511.0015,744.44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0.34%0.4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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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质量稳定,退换货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0.36%、0.41%和0.34%,金额及占比较低。

(三)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16,400.3195.82%8,718.4193.68%7,787.3597.76%
其他业务成本715.104.18%588.106.32%178.242.24%
合计17,115.41100.00%9,306.51100.00%7,965.59100.00%

公司营业成本由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7,787.35万元、8,718.41元和16,400.31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7.76%、93.68%和95.82%,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趋势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照产品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风挡玻璃安装组件12,085.4673.69%6,017.9169.03%5,613.0072.08%
侧窗玻璃升降组件3,076.5718.76%1,493.7217.13%1,455.4418.69%
角窗玻璃总成组件797.764.86%876.6910.06%373.924.80%
其他汽车零部件440.522.69%330.103.79%344.994.43%
合计16,400.31100.00%8,718.41100.00%7,787.35100.00%

3、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类型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类型构成情况如下:

1-1-218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8,941.9854.52%4,872.5455.89%4,542.1858.33%
直接人工3,065.9818.69%1,585.9818.19%1,734.6922.28%
制造费用2,586.5415.77%1,587.4918.21%1,510.4919.40%
运输费和关税1,805.8211.01%672.407.71%--
合计16,400.31100.00%8,718.41100.00%7,787.35100.00%

报告期内,剔除运输费和关税后的主营业务成本按成本类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8,941.9861.27%4,872.5460.56%4,542.1858.33%
直接人工3,065.9821.01%1,585.9819.71%1,734.6922.28%
制造费用2,586.5417.72%1,587.4919.73%1,510.4919.40%
合计14,594.50100.00%8,046.01100.00%7,787.3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58.33%、60.56%和61.27%,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2020年度公司直接材料占比上升而直接人工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系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为减轻新冠疫情给企业造成的负担,国家出台了减免企业社保的优惠政策,导致直接人工成本及其占比有所下降,直接材料占比相应上升。2021年因塑料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公司主要塑料粒子原材料PBT、PVC/MPR等采购单价上升,导致直接材料占比相应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呈增长的趋势,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四)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依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原则,将为销售产品产生的运输费、关税等费用由原先的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为避免上述费用的列示口径不一致对财务指标分析产生影响,如无特指,本部分中将2019年度为销售产品产生的运输费、关税等费用由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的口径进行分析。

1-1-219

1、综合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11,284.6892.61%7,669.0393.47%6,713.6395.80%
其他业务毛利901.087.39%535.456.53%294.154.20%
合计12,185.76100.00%8,204.49100.00%7,007.7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毛利总额的比重较高,其他业务的毛利贡献较低,报告期内毛利结构相对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综合毛利率41.59%46.85%44.51%
主营业务毛利率40.76%46.80%43.96%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4.51%、46.85%和41.59%,其中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96%、46.80%和40.76%。由于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低,对综合毛利率的影响较小,因此综合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96%、46.80%和40.76%,毛利率呈先升后降的趋势,总体保持在较高的毛利率水平。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影响因素主要为原材料价格、运输费和社保减免,具体分析如下: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分别为53.07%、55.89%和

54.52%,系主营业务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塑料粒子、胶带和五金件等,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生产成本造成一定的影响。假设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平均上涨5%和10%,其他因素均不发生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影响情况如下:

1-1-220

情形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原材料价格不变毛利率40.76%46.80%
原材料价格上涨5%毛利率39.15%45.31%
影响程度-1.61%-1.49%
原材料价格上涨10%毛利率37.53%43.82%
影响程度-3.23%-2.98%

经测算,2021年度,其他因素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形下,假设原材料的平均采购价格上涨5%,则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1.61个百分点;假设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平均上涨10%,则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3.23个百分点。2021年受塑料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影响,PBT、PVC/MPR、PA等三种主要塑料粒子的平均采购价格涨幅分别为33.59%、16.95%和13.55%,导致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有所上升,毛利率有所下降。

(2)运输费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用分别为517.18万元、444.32万元和1,473.0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28%、2.54%和5.03%,呈先降后升的趋势,与主营业务毛利率先升后降的趋势相匹配。

(3)社保减免的影响

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为减轻新冠疫情给企业造成的负担,国家出台了减免企业社保的优惠政策,公司当年与生产相关的人工成本减少274.24万元,使得2020年度毛利率有所上升。

3、主营产品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产品类型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 贡献率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 贡献率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 贡献率
风挡玻璃安装组件42.73%76.23%32.57%49.82%73.18%36.46%45.88%75.56%34.67%
其中:包边条41.58%56.50%23.49%49.07%51.95%25.49%44.07%53.40%23.53%
定位销45.33%9.21%4.17%48.96%12.62%6.18%43.46%13.52%5.88%
支架42.27%9.09%3.84%43.51%5.78%2.51%43.95%4.35%1.91%

1-1-221

垫块74.45%1.43%1.06%80.33%2.84%2.28%77.94%4.30%3.35%
侧窗玻璃升降组件33.50%16.71%5.60%42.82%15.94%6.83%42.04%17.76%7.46%
角窗玻璃总成组件33.32%4.32%1.44%28.87%7.52%2.17%27.58%3.49%0.96%
其他汽车零部件41.95%2.74%1.15%39.94%3.35%1.34%27.02%3.19%0.86%
合计40.76%100.00%40.76%46.80%100.00%46.80%43.96%100.00%43.96%

注:收入占比=各类产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毛利贡献率=毛利率*收入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96%、46.80%和40.76%,其中风挡玻璃安装组件的毛利贡献率分别为34.67%、36.46%和32.57%,系主营业务毛利率的主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种类型号众多,各类产品规格型号超过4,000种,具有高度的定制化特征。不同客户对产品的品类、规格、型号等各方面的需求存在差异,即使同类产品,亦需要由不同的型号产品来适配不同车型或同一车型的不同代系,这导致其在产品设计、生产工艺流程以及原材料选型等方面均有所差异。因此,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波动除受到市场需求变动、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产销量变动等整体因素影响外,亦会受到各类产品内部销售结构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增加2.84个百分点,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6.04个百分点。公司采用连环替代法分析各类产品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比2020年度(百分点)2020年度比2019年度(百分点)
毛利率变动影响收入占比变动影响合计影响毛利率变动影响收入占比变动影响合计影响
风挡玻璃安装组件-5.191.30-3.892.98-1.191.79
侧窗玻璃升降组件-1.490.26-1.230.14-0.78-0.64
角窗玻璃总成组件0.33-1.07-0.730.041.161.21
其他汽车零部件0.07-0.26-0.190.410.060.48
合计-6.270.23-6.043.57-0.732.84

注:收入占比变动影响=(本期收入占比-上期收入占比)×本期毛利率;毛利率变动影响=(本期毛利率-上期毛利率)×上期收入占比。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系受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产品毛利率波动的影响。

(1)风挡玻璃安装组件变动分析

1-1-222

报告期内,公司风挡玻璃安装组件毛利率分别为45.88%、49.82%和42.73%,呈先升后降的趋势,总体保持在较高的毛利率水平,与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一致,主要系受包边条、定位销和支架的影响。

①包边条

报告期内,公司包边条的毛利率分别为44.07%、49.07%和41.58%,呈先升后降的趋势。

2020年度,公司包边条的毛利率较上年度增加5.0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受产品成本下降和销售结构的影响,具体情形系:A、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为减轻新冠疫情给企业造成的负担,国家出台了减免企业社保的优惠政策,使得包边条人工成本有所下降,导致毛利率有所上升;B、当年公司根据部分包边条特性改变其包装方式,使得相同体积的包装箱能够装运更多的数量,导致境外出口海运费有所下降,毛利率有所上升;C、公司毛利率较高的产品销售占比增加,如凯迪拉克、吉利、别克等车型项目,该类产品销售占比由2019年度的14.84%上升至2020年度的18.87%,其毛利率均高于包边条平均水平,拉高包边条毛利率水平。

2021年度,公司包边条的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7.4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A、2021年塑料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包边条主要原材料PVC/MPR的采购单价亦有所增加,导致单位产品成本上升,毛利率有所下降;B、当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内出口集装箱出现不同程度的紧缺现象,海运市场价格较上年度大幅增加,导致海运费有所上升,毛利率有所下降。

②定位销

报告期内,公司定位销的毛利率分别为43.46%、48.96%和45.33%。

2020年度,公司定位销的毛利率较上年度增加5.50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毛利率较高的产品销售占比增加,如当年公司销售的丰田车定位销产品的销售占比由2019年度的5.88%上升至2020年度的13.49%,该产品毛利率超过60%,日产车定位销产品的销售占比由2019年度的10.97%上升至2020年度的15.47%,该产品毛利率超过50%,整体拉高定位销产品的毛利率水平。

2021年度,公司定位销的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3.6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1-1-223

2021年塑料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定位销主要原材料PBT塑料粒子的采购均价亦上涨,导致单位产品成本有所上升,毛利率下降。

③支架

报告期内,公司支架的毛利率分别为43.95%、43.51%和42.27%。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支架的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2021年度,公司支架的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1.24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当年公司承接的道奇车型支架产品实现量产,该产品销售占比由2020年度的15.62%上升至2021年度的18.03%,由于该产品全部为境外销售,受境外海运市场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当年该产品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度有所下降,导致支架整体毛利率较上年度略有下降。

(2)侧窗玻璃升降组件

报告期内,公司侧窗玻璃总成组件的毛利率分别为42.04%、42.82%和33.50%。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侧窗玻璃升降组件的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2021年度,公司侧窗玻璃升降组件的毛利率较上年度下降9.3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受特斯拉产品销售占比增加的影响,公司承接的特斯拉项目侧窗玻璃升降组件产品于当年实现量产,该类产品销售占比由2020年的2.48%上升至2021年的36.84%,而其当年毛利率仅为23.71%,整体拉低侧窗玻璃升降组件毛利率水平。

(3)角窗玻璃总成组件

报告期内,公司角窗玻璃总成组件毛利率分别为27.58%、28.87%和33.32%,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主要系受仪征科达的影响。仪征科达于2018年设立并投产,主要生产角窗玻璃所用的亮饰条,受前期产品开发投入较高、工艺不稳定等因素的影响,2019年亮饰条的毛利率为负,随着生产工艺趋于稳定以及销售量的增加,亮饰条产品的毛利率逐年上升,销售占比亦大幅提高,导致角窗玻璃总成组件毛利率逐年上升。

4、综合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的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1-1-224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肇民科技34.11%35.58%38.59%
浙江仙通34.98%36.52%32.39%
星源卓镁42.53%54.35%53.28%
海达股份20.95%24.86%24.00%
平均值33.14%37.83%37.07%
本公司41.59%46.85%44.51%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2、为保持报告期内毛利率计算口径的一致性和可比性,2019年毛利率计算时的营业成本包含与产品销售相关的运输费、关税等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汽车零部件领域细分产品类型众多,各公司间主营业务产品及其应用场景存在一定差异。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综合毛利率处于行业较高水平,主要原因系:

(1)细分产品差异导致毛利率差异

尽管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产品均属于汽车零部件产品,但就具体产品及其应用场景以及客户结构等方面而言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产品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汽车领域主要产品主要产品 应用场景主要汽车 领域客户汽车行业 供应链级别
肇民科技汽车领域收入占比69.84%,主要产品为汽车发动机周边部件、汽车传动系统部件、汽车制动系统部件、智能座便器功能部件、新能源车部件汽车发动机周边、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其中以发动机周边产品为主主要客户包括康明斯、莱顿、日本特殊陶业等全球知名汽车零部件企业二级供应商
浙江仙通汽车领域收入占比97.24%,主要产品为橡胶密封条、塑胶密封条、金属辊压件汽车门框、窗框、前后风挡玻璃、发动机、天窗等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等一级供应商
星源卓镁汽车领域收入占比67.41%,主要产品为汽车车灯散热支架、汽车座椅扶手结构件、汽车扬声器壳体、镁合金汽车中控台骨架、汽车脚踏板骨架汽车车灯、汽车座椅扶手等Sea Link、继峰股份、马勒电驱动(太仓)有限公司、华域视觉等二级供应商
海达股份汽车领域收入占比29.54%,主要产品为汽车橡胶密封条、汽车天窗导轨型材、高性能汽车专用管材、棒材和型材等汽车天窗密封、天窗导轨等伟巴斯特、英纳法、恩坦华、北汽、上汽荣威、上汽大通、一汽集团、吉一级供应商 二级供应商

1-1-225

公司名称汽车领域主要产品主要产品 应用场景主要汽车 领域客户汽车行业 供应链级别

利领克、广汽三菱、东风日产、长城汽车等

利领克、广汽三菱、东风日产、长城汽车等
本 公司汽车领域收入占比100%,主要产品为风挡玻璃安装组件、侧窗玻璃升降组件、角窗玻璃总成组件汽车风挡玻璃、汽车侧窗玻璃、汽车角窗玻璃等福耀玻璃、圣戈班、艾杰旭、Vitro、耀皮玻璃、板硝子等国内外知名汽车玻璃厂商二级供应商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其中汽车领域收入占比数据为2021年度数据。

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营产品除汽车零部件外还涉及其他类产品,如肇民科技主要产品涉及家用电器部件,海达股份主要产品涉及轨道交通领域产品、建筑领域产品和航运领域产品等,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产品类型及结构占比不同会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

即使在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中均涉及的汽车零部件领域,由于不同产品在原材料选型、生产工艺流程、产品结构、市场竞争格局以及市场供需情况等方面的不同,亦导致毛利率存在差异。

(2)生产区域人工成本差异导致毛利率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生产基地的工资水平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年

公司名称主要生产基地工资情况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肇民科技上海市-80,13464,226
浙江仙通浙江省台州市-60,52155,251
星源卓镁浙江省宁波市-70,74268,889
海达股份江苏省无锡市-65,42861,429
浙江省宁波市-70,74268,889
本公司河北省秦皇岛市-45,25843,453

注:统计口径:肇民科技为上海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浙江仙通2019年工资为台州市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20年工资为浙江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星源卓镁为宁波市四上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海达股份为无锡市全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宁波市四上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本公司为秦皇岛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公司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河北省秦

1-1-226

皇岛市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公司在人工成本方面具有绝对的竞争优势,导致毛利率较高。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构成及其占营业收入比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278.940.95%179.281.02%966.836.14%
管理费用2,175.137.42%1,406.508.03%1,471.359.35%
研发费用1,721.405.87%1,014.445.79%1,073.976.82%
财务费用99.220.34%70.910.40%-29.85-0.19%
合计4,274.6914.59%2,671.1315.25%3,482.2922.12%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3,482.29万元、2,671.13万元和4,274.69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2.12%、15.25%和14.59%,2019年度期间费用率较高的主要原因系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计入销售费用核算的为客户配送产品产生的运输费、关税等费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92.3668.96%136.2676.00%139.3714.42%
业务招待费36.6113.13%16.839.39%13.191.36%
广告宣传费15.045.39%6.293.51%11.591.20%
差旅费9.253.31%3.101.73%8.860.92%
运输费----517.1853.49%
关税----253.8926.26%
其他25.699.21%16.809.37%22.752.35%
合计278.94100.00%179.28100.00%966.83100.00%
加:执行新收入准1,473.05-444.32---

1-1-227

则营业成本中列示的运输费
加:执行新收入准则营业成本中列示的关税348.80-230.32---
小计(按照原收入准则口径模拟)2,100.80-853.91-966.83-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966.83万元、179.28万元和278.94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6.14%、1.02%和0.95%。剔除新收入准则的影响后,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关税和销售人员职工薪酬等构成。

(1)运输费

报告期内,运输费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运输费1,473.05444.32517.18
营业收入29,301.1717,511.0015,744.44
运输费/营业收入5.03%2.54%3.28%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分别为517.18万元、444.32万元和1,473.0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28%、2.54%和5.03%,呈先降后升的趋势。

2020年度,公司运输费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为节省境外出口海运费,当年公司根据部分包边条特性改变其包装方式,使得相同体积的包装箱能够装运更多的数量,如公司将境外出口的雪佛兰C1YC前挡包边条的包装方式由立式悬挂包装改为多层平铺包装,包装箱空间利用率大幅增加,使得当年境外出口海运费较上年度下降71.45万元。

2021年度,公司运输费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度增加的主要原因系:

①公司境外出口地区以美国为主,境外出口方式以海运为主,受新冠疫情蔓延导致主要港口劳动力短缺的影响,美国港口发生拥堵、集装箱在码头滞留时间较长,国内出口快速增长导致集装箱船舶运力不足,出现集装箱供不应求的局面,使得海运市场价格大幅上涨;②2021年公司针对部分客户新增仓储物流配送服务,导致物流配送服务费较上年增加125.60万元。

(2)关税

1-1-228

报告期内,公司关税分别为253.89万元、230.32万元和348.80万元,呈先降后升的趋势,主要与境外销售收入变动相关。报告期内,关税与境外销售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关税348.80230.32253.89
境外主营业务收入6,286.193,377.963,737.30
关税/境外主营业务收入5.55%6.82%6.79%

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关税变动趋势与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匹配。2021年度,公司关税占当期境外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小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境外客户贸易条款的变化导致关税未同比例增长。

(3)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分别为139.37万元、136.26万元和192.36万元。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按国家政策减免部分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导致销售人员薪酬总额略有下降。2021年度,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加,销售人员薪酬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肇民科技1.36%1.05%1.70%
浙江仙通4.96%5.20%4.68%
星源卓镁2.64%2.81%2.74%
海达股份4.46%3.67%3.63%
平均值3.36%3.18%3.19%
本公司0.95%1.02%1.24%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销售费用统计口径未包括与销售产品相关的运输费和关税等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系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在90%左右,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集中度,使得公司销售团队规模相对较小,且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主要来源于核心客户销售金额的增长,使得公司用于开发新客户

1-1-229

及维护老客户等方面的相关费用支出金额较低,导致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896.0641.20%670.9447.70%741.3750.39%
股份支付534.3524.57%164.5211.70%163.7411.13%
咨询顾问费152.617.02%82.765.88%60.704.13%
折旧摊销费132.566.09%168.9312.01%172.5011.72%
招待及差旅费127.525.86%76.215.42%88.786.03%
办公费93.794.31%73.045.19%86.255.86%
修理费70.863.26%28.412.02%24.141.64%
存货报废51.872.38%61.294.36%22.831.55%
物耗费41.811.92%13.780.98%23.221.58%
交通费26.741.23%19.621.40%21.581.47%
水电费14.820.68%11.740.83%11.370.77%
其他32.151.48%35.252.51%54.883.73%
合计2,175.13100.00%1,406.50100.00%1,471.3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1,471.35万元、1,406.50万元和2,175.13万元,主要由管理人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咨询顾问费、折旧摊销费、招待及差旅费等构成,上述费用合计占当期管理费用的比重分别为83.40%、82.71%和

84.74%。

(1)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分别为741.37万元、670.94万元和896.06万元。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按国家政策减免部分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导致管理人员职工薪酬总额略有下降。2021年度,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加,外加管理人员数量有所增加,导致管理人员薪酬增加。

(2)股份支付

1-1-230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金额分别为163.74万元、164.52万元和534.35万元,系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①服务期限认定依据

根据《河北科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被激励对象的股份锁定期为自授予日起60个月,被激励对象在锁定期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或公司股权,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将合伙企业出资份额或公司股权设定质押等限制性权利,同时锁定期根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需要延长的,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被激励对象在锁定期内通过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股权转让等增加获得的公司股权亦需遵守上述锁定安排;被激励对象因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权,锁定期安排亦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实施的历次股权激励的服务期限为五年,服务期限认定依据合理。

②股权激励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A、2017年7月股权激励公允价值确认依据:2017年12月28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咨询报告,以2017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咨询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151.01万元。

B、2018年12月股权激励公允价值确认依据:2018年12月23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咨询报告,以2018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咨询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9,499.00万元。

C、2020年12月股权激励公允价值确认依据:2020年12月15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咨询报告,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咨询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7,593.16万元。

③三次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计算过程

公司以评估机构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将股权激励员工获受股份时支付的对价与获受股份的公允价值差额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将其在服务期内分期摊销,按摊销金额计入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中,并确认为经常性损益。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163.74万元、164.52万元和98.49万元。具

1-1-231

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股权激 励时间授予股份数 (股)授予价格 (元/股)公允价格 (元/股)股份支付费用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
2017.075,250,0001.302.32105.06106.2847.53
2018.121,800,0002.303.9358.6857.3239.94
2020.12515,0003.904.97-0.9211.02
合计7,565,000--163.74164.5298.49

④离职员工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计算过程

根据财政部2021年5月发布的《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实际控制人受让股份是否构成新的股份支付》,上市公司增发股份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员工未满足行权条件将股份转让给实际控制人,如果实际控制人从受让股份中获得收益,构成新的股份支付。2022年3月21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咨询报告,以2021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咨询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53,377.00万元。

报告期内,因股权激励员工离职已不符合股份支付激励条件,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回购,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将该部分股权视同一项新的股权激励,按照准则要求一次性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并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因股权激励员工离职对报告期内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离职对象激励方式离职日期对应公司减资前 股份数量(股)确认股份 支付金额
1刘秦生增资2019.0640,000-
2王 英受让2020.0720,000-
3孙 雷增资2021.0650,00028.78
4毕立新受让2021.0620,000-
5刘 刚受让2021.0830,000-
6陈 勇增资2021.10520,000306.24
7马云晴增资2021.12170,000100.84

1-1-232

受让2021.1230,000-
合计---435.86

注:汤晖于2022年离职,未影响报告期内股份支付确认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回购上述人员的股份,部分未确认股份支付的主要原因系:A、实际控制人从离职员工刘秦生受让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企业份额对应公司的股份40,000股,该股份对应的合伙份额已于2020年12月转授予其他激励员工,且实际控制人张万武未在持有期间享受到该部分合伙份额的相关权益(如分红等),因此该部分股份变动不构成股份支付;B、实际控制人从离职员工王英、毕立新、刘刚、马云晴(30,000股)受让员工持股平台合伙企业份额对应公司的股份100,000股,该股份均来自于实际控制人持有合伙企业份额对应的公司股份,不涉及增发股份,员工离职退伙时将合伙份额转回给实际控制人,流转过程为“实际控制人—员工—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在股权激励转让、回购过程中未获得收益,且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不以公司获得其服务为目的,因此不构成股份支付;C、孙雷、陈勇、马云晴(170,000股)通过增资的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40,000股,被激励员工未满足行权条件将股份转让给实际控制人张万武,确认股份支付。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确认股份金额分别为163.74万元、

164.52万元和534.35万元。

(3)咨询顾问费

报告期内,公司咨询顾问费分别为60.70万元、82.76万元和152.61万元,主要系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发生的咨询费、评估费、技术服务费,以及为IPO发生的中介服务费等。

(4)招待及差旅费

报告期内,公司招待及差旅费分别为88.78万元、76.21万元和127.52万元,呈先降后升的趋势。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管理人员出差频次降低导致招待及差旅费有所下降。2021年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增长,且新冠疫情控制成效显著,使得公司发生的招待及差旅费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1-1-233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肇民科技7.66%6.10%7.92%
浙江仙通5.47%6.36%6.04%
星源卓镁7.21%5.65%6.63%
海达股份3.39%3.96%3.37%
平均值5.93%5.52%5.99%
本公司5.60%7.09%8.31%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2、上表在计算管理费用率时未包括股份支付确认的金额。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31%、7.09%和5.60%,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原因系随着老客户订单需求量的增加以及新能源汽车特斯拉产品的量产,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收入整体呈快速增长的趋势,导致管理费用的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当年公司经营规模较小,使得管理费用率相对较高;2021年度公司经营规模大幅度增长,使得公司管理费用率接近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1,162.2667.52%688.6067.88%759.5070.72%
直接投入419.0824.35%238.5823.52%199.6218.59%
折旧摊销费61.863.59%22.342.20%26.552.47%
其他费用78.204.54%64.926.40%88.308.22%
合计1,721.40100.00%1,014.44100.00%1,073.97100.00%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和产品的持续升级创新,加强与下游客户的产品同步开发能力,持续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073.97万元、1,014.44万元和1,721.4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82%、5.79%和5.87%,公司研发费用整体呈增长的趋势,与营业收入的增长趋势基本一致。

1-1-234

2021年度,公司研发费用较上年度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系当年公司经营规模大幅度增加,公司同步加强研发实力与投入,增加研发团队规模和研发项目规模的同时,提高研发团队薪酬待遇水平,导致当年研发人员薪酬和研发材料投入有所增加,从而导致研发费用增加幅度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算2021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进度
1侧窗铝托架生产工艺开发80.0081.41--已完成
2一种汽车后三角窗导轨一次注塑成型新工艺开发90.0090.06--已完成
3前风挡玻璃新结构密封部件的研制190.00197.33--已完成
4EPDM密封条在线打孔装置的研制90.0094.28--已完成
5侧窗导轨成型技术开发80.0087.32--已完成
6铝托架不同角度一次冲压成型工艺开发65.0066.93--已完成
7汽车侧窗高光饰板浇口自动修剪工艺开发100.00101.18--已完成
8一种汽车侧窗导轨新结构的研制120.00121.05--已完成
9汽车后背箱EPDM翻转密封条挤出新工艺开发190.00195.80--已完成
10一种汽车玻璃钉柱自动粘胶机的研制70.0071.96--已完成
11汽车玻璃EPDM密封条喷涂工艺研究60.0062.61--已完成
12汽车前挡玻璃下卡条小弧度加工工艺开发120.00121.04--已完成
13天窗新结构密封部件研制60.0069.80--已完成
14后侧窗饰板成型工艺研究60.0071.54--已完成
15一种新型滑动后侧窗密封部件研制40.0046.33--已完成
16前风挡玻璃新结构卡条开发40.0036.23--已完成
17新结构后挡包边条开发50.0053.24--已完成
18分体式前挡摄像头支架研制70.0073.24--已完成
19一种新结构防异响的汽车前风挡密封部件研制40.0042.82--已完成
20一种耐高温高分子液压油箱的研制40.0032.942.76-已完成

1-1-235

序号项目名称预算2021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进度
21一种模块化燃料补给装备的研制15.004.30--已完成
22汽车玻璃密封条挤出在线调直机构研制50.00-50.07-已完成
23汽车前风挡下卡条六轴一次成型拉弯设备研制200.00-197.20-已完成
24汽车角窗新型自锁卡扣研究60.00-64.91-已完成
25一种汽车侧窗玻璃与升降器新结构连接部件研究60.00-62.42-已完成
26汽车侧窗托架模具柔性螺母取放机构研制50.00-53.05-已完成
27螺母柔性上料装置开发50.00-49.40-已完成
28一种新型汽车前挡玻璃与通风盖板连接卡条的研制150.00-148.67-已完成
29汽车风挡玻璃密封条长度在线高精度快速检验技术研究60.00-66.22-已完成
30一种可拆卸式弹性自锁卡接支架研究80.00-80.97-已完成
31SEAL FRONT注塑条开发20.00-21.79-已完成
32一种新型天窗包边条的生产工艺研究80.00-81.82-已完成
33一种商用车座椅气动阀体研究10.00-11.88-已完成
34D柱亮饰板成型工艺研究60.00-57.38-已完成
35轻量化、便携式保温箱产品研究13.00-9.24-已完成
36高抗震、抗冲击弹药包装箱产品研究6.00-3.842.69已完成
37可空投军用滚塑油桶开发40.00-21.2619.85已完成
38军用车辆用击穿自封闭、防爆油箱的研制25.00-16.3414.04已完成
39一种新型结构的工程机械液压油箱研制30.00-11.9117.36已完成
40冷链运输容器轻量化技术研究5.00-3.323.06已完成
41汽车风挡玻璃包边条热敏助拔焊接设备研制108.00--47.59已完成
42汽车风挡玻璃摄像头支架遮光罩部件降低反光率设计160.00--61.87已完成
43汽车玻璃定位部件超声波焊接设备研制140.00--62.44已完成
44汽车风挡玻璃下卡条在线三维辊弯切断设备研制245.00--178.49已完成
45汽车风挡玻璃摄像头除霜除雾加热装置研发70.00--64.20已完成

1-1-236

序号项目名称预算2021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进度
46汽车风挡玻璃摄像头支架低翘曲率技术研究105.00--94.51已完成
47汽车玻璃系统塑料部件提高表面能技术研究65.00--63.29已完成
48厚胶层的汽车风挡玻璃密封部件焊接工艺研究100.00--100.88已完成
49一种新型结构的汽车天窗密封附件研制128.00--127.88已完成
50EPDM材质汽车风挡玻璃密封部件注角新工艺研究90.00--89.12已完成
51已布胶EPDM密封条硫化接角工艺技术研究80.00--78.27已完成
52一种新型结构的汽车后风挡密封部件研制20.00--22.58已完成
53一种新型汽车雷达支架的研制4.00--4.51已完成
54前三角亮饰板产品开发12.00--9.96已完成
55大容量深埋垃圾桶新结构研究10.00--11.38已完成
-合计1,721.401,014.441,073.97-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肇民科技4.04%3.45%4.12%
浙江仙通4.73%4.49%4.79%
星源卓镁5.10%4.79%4.59%
海达股份3.81%3.97%3.97%
平均值4.42%4.17%4.37%
本公司5.87%5.79%6.82%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和营业收入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肇民科技研发费用2,358.491,707.671,378.56
营业收入58,439.0349,505.7033,469.36
浙江仙通研发费用3,726.092,773.423,076.56
营业收入78,718.7561,787.4864,247.90
星源卓镁研发费用1,116.55833.78674.36

1-1-237

营业收入21,901.3317,398.4914,699.23
海达股份研发费用9,619.688,982.478,887.50
营业收入252,293.51226,327.54224,119.94
平均值研发费用4,205.203,574.343,504.25
营业收入102,838.1588,754.8084,134.11
本公司研发费用1,721.401,014.441,073.97
营业收入29,301.1717,511.0015,744.44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各公司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研发费用和营业收入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但由于公司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与研发费用投入金额相比,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偏小,导致公司研发投入占比相对较高。此外,公司产品在汽车零部件细分领域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公司产品规格型号繁多、产品性能差异较大,需要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等方面进行持续的研发投入,以满足客户对产品的多样化需求。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6.83--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3.200.81-
减:利息收入8.684.892.17
汇兑损益94.1571.56-31.28
手续费3.723.433.60
合计99.2270.91-29.85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受汇兑损益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区域以北美地区为主,主要以美元结算,汇兑损益变化主要受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

(六)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

1、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1-1-238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81-2.811.14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84.88-152.29-2.6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6.94-8.34-5.96
合计-165.14-163.43-7.44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7.44万元、-163.43万元和-165.14万元。2020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度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当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加导致当期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上升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125.08-100.08-41.19
商誉减值损失--1.26-
合计-125.08-101.34-41.19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41.19万元、-101.34万元和-125.08万元,主要系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形成的损失。

3、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政府补助32.61391.82114.01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125.52-
合计33.73397.35114.01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114.01万元、397.35万元和33.73万元,主要系公司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1-1-239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1 年度2020 年度2019 年度类型
12015年技术改造专项资金4.004.004.00与资产相关
22016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5.005.005.00与资产相关
32018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4.004.004.00与资产相关
42019年市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7.007.002.68与资产相关
5秦皇岛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5.00--与收益相关
6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2.55--与收益相关
7企业稳岗补贴5.06--与收益相关
8省级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177.50-与收益相关
9援企稳岗资金-146.08-与收益相关
102020年省级工业设计发展专项资金-27.00-与收益相关
11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补贴-10.34-与收益相关
12秦皇岛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6.49-与收益相关
13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2.23-与收益相关
14政府扶持金-1.10-与收益相关
15扬州市以工代训社保补贴-0.80-与收益相关
16企业稳岗补贴-0.29-与收益相关
172019年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与收益相关
18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与收益相关
192018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奖励资金--10.00与收益相关
202019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项目经费--10.00与收益相关
212018年秦皇岛市市级科研经费--5.00与收益相关
22企业吸收就业困难人员补贴--2.05与收益相关
23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1.28与收益相关
合计32.61391.82114.01-

4、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分别为42.58万元、168.72万元和29.63万元。

5、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3.76万元、0.06万元和11.95万元,系

1-1-240

固定资产处置产生的利得。

6、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外收入:
其他4.810.480.20
营业外收入合计4.810.480.20
营业外支出: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67.9884.796.72
其中:固定资产67.9868.016.72
长期待摊费用-16.78-
对外捐赠2.685.392.91
其他0.573.960.05
营业外支出合计71.2394.149.68
营业外收支净额-66.42-93.66-9.48
利润总额7,412.975,525.564,171.27
营业外收支净额/利润总额-0.90%-1.69%-0.2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9.48万元、-93.66万元和-66.4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23%、-1.69%和-0.90%,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小。

7、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838.22757.19588.74
递延所得税费用222.5650.9628.40
合计1,060.78808.16617.15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617.15万元、808.16万元和1,060.78万元,受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共同影响。

1-1-241

(七)非经常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27.27万元、401.24万元和-428.49万元,占当期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3.60%、8.91%和-

7.06%,主要由股份支付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理财产品收益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等构成。

(八)主要税种的纳税情况、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1、主要税种纳税情况

(1)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未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2021年度180.95760.17256.50
2020年度16.25711.87180.95
2019年度-541.5016.25

(2)增值税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纳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未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
2021年度11.68552.90166.96
2020年度115.74754.3711.68
2019年度72.72813.73115.74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与所得税费用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润总额7,412.975,525.564,171.2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111.95828.83625.6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54.3531.4449.36
研发支出和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影响-198.81-88.91-114.13

1-1-24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73.7528.8744.4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0.74-
年度内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698.6611.74
境外子公司分红缴纳的所得税费用的影响14.85--
所得税费用1,060.78808.16617.15

十三、资产质量分析

(一)总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23,507.0968.63%18,296.8365.91%15,209.2367.60%
非流动资产10,746.9931.37%9,464.4834.09%7,290.1432.40%
资产总额34,254.08100.00%27,761.31100.00%22,499.3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22,499.37万元、27,761.31万元和34,254.08万元,呈持续增长的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规模和利润持续增长带动资产总额不断增加,表明公司具有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结构较为稳定,主要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7.60%、65.91%和68.63%,资产流动性较强,资产整体质量良好。

(二)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2,063.958.78%5,760.2131.48%2,980.5119.60%
交易性金融资产0.120.00%--1,000.006.57%
应收票据743.103.16%317.731.74%702.224.62%
应收账款10,993.1246.77%7,495.0240.96%4,798.5531.55%
应收款项融资1,239.685.27%758.434.15%2,442.6816.06%

1-1-243

预付账款402.421.71%206.471.13%138.120.91%
其他应收款10.990.05%24.240.13%24.590.16%
存货7,955.1233.84%3,656.1219.98%2,857.5518.79%
其他流动资产98.590.42%78.610.43%265.011.74%
流动资产合计23,507.09100.00%18,296.83100.00%15,209.23100.00%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86.00%、96.57%和94.66%。公司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库存现金1.120.05%1.120.02%1.120.04%
银行存款2,062.8499.95%5,759.0999.98%2,979.3999.96%
其他货币资金----0.00260.00%
合计2,063.95100.00%5,760.21100.00%2,980.51100.00%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206.7310.02%351.626.10%143.924.83%

注:2019年末公司其他货币资金26元,系存放于支付宝账户的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2,980.51万元、5,760.21万元和2,063.95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9.60%、31.48%和8.78%,系公司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持续保持较好的现金流,主要得益于公司自身的经营积累和良好的销售回款。

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3,696.26万元,主要原因系:(1)当年公司实施减资程序,货币资金减少2,465.00万元;(2)受新冠疫情不确定、塑料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为防止原材料断供,2021年末公司相应增加原材料的备货规模,导致货币资金有所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分别为143.92万元、351.62万元和206.73万元,占当期货币资金的比重分别为4.83%、6.10%和10.02%,系境外子公司KAP的货币资金。

1-1-244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银行理财产品0.12-1,000.00
合计0.12-1,000.00

注:2021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0.12万元,系公司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2019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为1,000.00万元,系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理财产品投资。

3、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的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743.10264.44702.22
商业承兑汇票-56.10-
减: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2.81-
应收票据合计743.10317.73702.22
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1,239.68758.432,442.68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合计1,239.68758.432,442.68
合计1,982.781,076.163,144.90

注: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金额与客户付款结算方式以及公司付款结算方式相关。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净额分别为3,144.90万元、1,076.16万元和1,982.78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0.68%、5.88%和8.43%。

2020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净额较上年末减少2,068.74万元,降幅65.78%,主要原因系:①2020年公司使用1,344.89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向福

1-1-245

耀饰件支付资产收购款;②2020年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原材料款的金额较上年度增加,导致期末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下降。2021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净额较上年末增加906.62万元,增幅84.25%,主要原因系2021年度公司经营规模较上年度大幅增加,下游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金额亦有所增加,导致期末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增加。

(2)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主要为大型商业银行、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等,信用质量较高,因此公司未对银行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

2020年末,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为56.10万元,账龄在一年以内,计提坏账准备2.8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收入确认时以应收账款进行初始确认后转为商业承兑汇票结算的情形,公司已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商业承兑汇票均按期兑付,未发生商业承兑汇票兑付违约和追索权纠纷情况。

(3)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票据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票据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期后兑付情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兑付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2021.12.31应收票据4,493.62460.22
2020.12.31应收票据2,567.12244.44
2019.12.31应收票据1,063.23372.68

报告期内,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票据中,对于由较高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到期无法承兑的可能性较低,终止确认;对于由一般信用等级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未终止确认。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1-1-246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1,583.127,900.145,051.38
坏账准备余额590.00405.12252.83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0,993.127,495.024,798.55

(1)应收账款规模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的配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1,583.127,900.145,051.38
坏账准备余额590.00405.12252.83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10,993.127,495.024,798.55
营业收入29,301.1717,511.0015,744.44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营业收入39.53%45.12%32.08%
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46.62%56.40%-
营业收入增长率67.33%11.2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呈上升趋势,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051.38万元、7,900.14万元和11,583.1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2.08%、45.12%和39.53%。

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2,848.76万元,增幅56.40%,且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增长幅度显著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主要原因系受新冠疫情以及季节性的影响,当年公司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度实现,其中第

三、四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加,而公司与客户的货款结算周期一般在开票后60-90天,且圣戈班受内部结算制度的影响,通常每年5月、6月、11月和12月不对外结算支付货款,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

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3,682.98万元,增幅46.62%,主要原因系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度大幅增加,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

综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受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新冠疫情、行业季节性以及客户结算制度的影响,公司销售信用政策符合

1-1-247

行业及公司自身特点,不存在放宽信用政策获得收入增长的情况。

(2)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计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和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账龄账面余额比例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2021.12.311年以内11,543.1499.65%577.1610,965.99
1-2年24.450.21%4.8919.56
2-3年15.150.13%7.577.57
3年以上0.380.00%0.38-
合计11,583.12100.00%590.0010,993.12
2020.12.311年以内7,834.7699.17%391.747,443.02
1-2年65.000.82%13.0052.00
2-3年----
3年以上0.380.00%0.38-
合计7,900.14100.00%405.127,495.02
2019.12.311年以内5,050.9999.99%252.554,798.44
1-2年0.010.00%0.000.01
2-3年0.200.00%0.100.10
3年以上0.180.00%0.18-
合计5,051.38100.00%252.834,798.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账龄一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99.99%、

99.17%和99.65%,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肇民科技5%20%50%100%100%100%
浙江仙通5%20%50%100%100%100%
星源卓镁5%10%30%50%80%100%
海达股份3%10%20%50%50%100%
平均值4.5%15%37.5%75%82.5%100%
本公司5%20%50%100%100%100%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谨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

1-1-248

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3)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序号客户名称关联关系账面余额占比账龄
2021.12.311福耀玻璃非关联方4,399.1837.98%1年以内
2圣戈班非关联方2,977.2825.70%1年以内
3耀皮玻璃非关联方1,149.029.92%1年以内
4艾杰旭非关联方741.996.41%1年以内
5Vitro非关联方609.625.26%1年以内
合计-9,877.0985.27%-
2020.12.311福耀玻璃非关联方2,202.2927.88%1年以内
2圣戈班非关联方1,511.7719.14%1年以内1,511.27万元,1-2年0.50万元
3耀皮玻璃非关联方1,501.2519.00%1年以内
4艾杰旭非关联方899.4011.38%1年以内
5Vitro非关联方642.358.13%1年以内
合计-6,757.0685.53%-
2019.12.311福耀玻璃非关联方1,617.0632.01%1年以内
2耀皮玻璃非关联方932.8818.47%1年以内
3艾杰旭非关联方731.8014.49%1年以内
4Vitro非关联方655.2712.97%1年以内
5圣戈班非关联方442.838.77%1年以内
合计-4,379.8486.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整体较为稳定,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合作关系稳定,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低。

5、预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38.12万元、206.47万元和402.42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91%、1.13%和1.71%,金额及占比较低。公司预付账款主要系预付给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款。

1-1-249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24.59万元、24.24万元和10.99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0.16%、0.13%和0.05%,金额及占比较低。

7、存货

(1)存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3,769.7347.39%1,447.3439.59%1,104.1838.64%
在产品483.766.08%263.107.20%182.496.39%
半成品125.061.57%114.773.14%35.301.24%
库存商品1,778.3722.36%910.0424.89%745.7926.10%
发出商品1,471.5018.50%777.9921.28%668.3623.39%
周转材料233.052.93%103.822.84%120.754.23%
委托加工物资93.641.18%39.061.07%0.690.02%
合计7,955.12100.00%3,656.12100.00%2,857.55100.00%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857.55万元、3,656.12万元和7,955.12万元,随着公司销售规模逐年增长,期末存货规模亦逐年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8.79%、19.98%和33.84%,2021年末存货占比增长幅度较高的主要原因系受新冠疫情不确定、塑料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为防止原材料断供,2021年末公司相应增加原材料的储备规模。

①原材料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1,104.18万元、1,447.34万元和3,769.73万元,占当期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分别为38.64%、39.59%和47.39%。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期末金额较大且逐年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受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一方面,随着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为稳定供货满足客户及时性需求,公司增加原材料的储备规模;另一方面,受新冠疫情不确

1-1-250

定性、塑料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为防止原材料断供,2021年末公司增加原材料的储备规模,导致原材料期末余额大幅增长。

②在产品和半成品分析

在产品主要为领用到生产线上的原材料等,半成品主要为完成部分工序尚未完工入库的产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金额分别为182.49万元、263.10万元和483.76万元,半成品金额分别为35.30万元、114.77万元和125.06万元,合计占当期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分别为7.62%、10.34%和7.65%,在产品和半成品金额及占比较低。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和半成品金额不断增加。

③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分析

库存商品主要核算存放于公司自有仓库的产品,即为满足客户交货需求进行的正常备货。发出商品主要核算已出库但尚未实现销售的产品,以及存放于客户指定的仓库或公司租赁的第三方物流仓库,即中间仓库,但尚未被客户领用结算的产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的结构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库存商品余额1,841.46965.62757.81
发出商品余额1,483.29782.07671.83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63.0955.5812.02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发出商品11.794.083.48
库存商品账面价值1,778.37910.04745.79
发出商品账面价值1,471.50777.99668.36
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账面价值3,249.871,688.031,414.14
存货账面价值7,955.123,656.122,857.55
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40.85%46.17%49.49%
营业成本17,115.419,306.517,965.59
占营业成本的比重18.99%18.14%17.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745.79万元、910.04万元和1,778.37万元,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668.36万元、777.99万元和1,471.50万元,合计为1,414.14万元、1,688.03万元和3,249.87万元,占当期存货账面价值

1-1-251

的比重分别为49.49%、46.17%和40.85%。2021年末,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当年末原材料占比增加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17.75%、18.14%和18.99%,较为稳定。

④周转材料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周转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120.75万元、103.82万元和

233.05万元,占当期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分别为4.23%、2.84%和2.93%,金额及占比较低。公司周转材料主要为尚未领用的模具、工装检具等。

⑤委托加工物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价值分别为0.69万元、39.06万元和

93.64万元,占当期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分别为0.02%、1.07%和1.18%,金额及占比较低。公司委托加工物资系在外协供应商处待加工的产品。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材料129.2960.62%72.2851.22%34.5166.42%
半成品9.124.28%5.143.64%1.953.75%
库存商品63.0929.58%55.5839.38%12.0223.13%
发出商品11.795.53%4.082.89%3.486.69%
周转材料--4.052.87%--
合计213.29100.00%141.13100.00%51.9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51.96万元、141.13万元和

213.29万元,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跌价构成,二者合计占当期存货跌价准备的比重分别为89.56%、90.60%和90.19%。

1-1-252

①原材料跌价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34.51万元、72.28万元和

129.29万元,计提跌价准备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客户预测需求量或订单进行排产,因此需采购生产原材料进行储存备货,由于客户预测需求量可能会大于实际需求量,使得少部分备货原材料未能投入生产使用,预计使用可能性较低,导致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②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2.02万元、55.58万元和63.09万元,计提跌价准备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主要根据车型定制化生产,随着部分车型逐渐退出市场,多余零部件产品转为售后件销售,该类产品销售较为缓慢,公司根据期后售价或预期售价计算可变现净值,对于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44.546.13-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9.3267.95124.11
预付中介费用款30.00--
预缴企业所得税0.84-140.36
其他3.894.530.54
合计98.5978.61265.0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265.01万元、78.61万元和98.59万元,主要由待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预缴企业所得税以及预付中介机构费用等构成。

(三)非流动资产结构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1-1-253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固定资产7,179.5966.81%6,123.4164.70%5,294.6072.63%
在建工程650.166.05%----
使用权资产87.840.82%----
无形资产1,224.6311.40%1,241.4413.12%1,308.2817.95%
商誉----1.260.02%
长期待摊费用1,124.6810.47%1,420.6015.01%529.407.26%
递延所得税资产167.811.56%117.251.24%79.261.09%
其他非流动资产312.272.91%561.785.94%77.341.06%
非流动资产合计10,746.99100.00%9,464.48100.00%7,290.14100.00%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7.83%、92.83%和88.67%。公司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电子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占比
2021.12.31房屋及建筑物3,588.87831.512,757.3638.41%
机器设备5,707.381,417.874,289.5159.75%
运输设备230.06199.4530.610.43%
电子设备182.8680.75102.111.42%
合计9,709.182,529.597,179.59100.00%
2020.12.31房屋及建筑物3,589.60668.602,921.0047.70%
机器设备4,074.69969.563,105.1350.71%
运输设备222.51180.6541.860.68%
电子设备111.5056.0755.430.91%
合计7,998.281,874.876,123.41100.00%
2019.12.31房屋及建筑物3,583.47496.323,087.1558.31%

1-1-254

机器设备2,775.27669.642,105.6339.77%
运输设备215.99134.6881.301.54%
电子设备72.5051.9920.510.39%
合计6,647.231,352.635,294.6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5,294.60万元、6,123.41万元和7,179.59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2.63%、64.70%和66.81%。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下游客户订单采购规模的增加,公司新购置机器设备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导致固定资产不断增加。

(2)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折旧年限(年)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
肇民科技-1055
浙江仙通205-103-54
星源卓镁10-304-103-55-10
海达股份20103-53-5
本公司205-103-53-5
公司名称预计净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
肇民科技-5%5%5%
浙江仙通5%5%5%5%
星源卓镁5%5%5%5%
海达股份5%5%5%5%
本公司5%5%5%5%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3)固定资产规模与公司经营规模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机器设备原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 /2021.12.312020年度 /2020.12.312019年度 /2019.12.31

1-1-255

机器设备原值5,707.384,074.692,775.27
营业收入29,301.1717,511.0015,744.44
机器设备原值占营业收入比例19.48%23.27%17.63%

2020年末,公司机器设备原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原因系当年末公司收购福耀饰件资产使得机器设备原值增加814.98万元,该类机器设备在当年未投入批量化生产,与公司当年实现营业收入的关联度较低。2020年剔除购买福耀饰件设备后的机器设备原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8.62%,报告期内公司机器设备原值与营业收入的比重变动较小,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与经营规模相匹配。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3号厂房576.8988.73%----
车间连廊38.275.89%----
VOC废气治理设备35.005.38%----
合计650.16100.00%----

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为650.16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6.05%。公司在建工程主要由3号厂房构成,截至报告期末仍在建设中。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建设进度基本符合预期,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使用权资产

公司自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使用权资产中核算。2021年末,公司房屋及建筑物的使用权资产为87.84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重为0.82%,金额及占比较低。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1-1-256

单位:万元

时间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价值占比
2021.12.31土地使用权999.43139.92859.5170.19%
软件使用权508.86143.74365.1229.81%
合计1,508.29283.661,224.63100.00%
2020.12.31土地使用权999.43119.93879.5070.85%
软件使用权457.6995.75361.9429.15%
合计1,457.12215.681,241.44100.00%
2019.12.31土地使用权999.4399.94899.4968.75%
软件使用权457.6948.89408.8031.25%
合计1,457.12148.841,308.2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1,308.28万元、1,241.44万元和1,224.63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7.95%、13.12%和11.4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抵押或质押的情形。

5、商誉

2019年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1.26万元,系公司2019年收购子公司平成科技时产生。公司已根据平成科技的经营情况,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依据测试结果在2020年度对上述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模治具1,076.6295.73%1,347.4694.85%529.40100.00%
地面改造工程48.064.27%73.145.15%--
合计1,124.68100.00%1,420.60100.00%529.4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分别为529.40万元、1,420.60万元和1,124.68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26%、15.01%和10.47%,主要由模治具构成。2020年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891.20万元,增幅168.34%,主要原因系:(1)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承接新

1-1-257

项目的数量有所增加,使得新增模治具数量相应增加,导致模治具账面价值增加;

(2)当年末公司收购福耀饰件资产使得模治具账面价值有所增加。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803.87120.18566.5783.62312.5747.9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200.2039.80111.9623.47109.2719.90
预提房租及使用权资产摊销差异62.813.1445.002.2530.001.50
可弥补亏损41.932.10123.226.16184.069.20
无形资产摊销差异17.252.5911.661.754.690.70
合计1,126.06167.81858.40117.25640.5979.2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79.26万元、117.25万元和

167.81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09%、1.24%和1.56%,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等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主要原因系受各期末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77.34万元、561.78万元和

312.27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06%、5.94%和2.91%,主要系预付设备采购款。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肇民科技3.183.052.98

1-1-258

浙江仙通2.782.342.69
星源卓镁3.643.784.69
海达股份2.132.192.23
平均值2.932.843.15
本公司3.012.703.13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基本一致。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玻璃厂商,资金实力强、资信记录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较短,账龄在一年以内应收账款的比重均超过99%,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2、存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肇民科技4.775.794.21
浙江仙通3.433.233.48
星源卓镁2.972.773.25
海达股份4.334.074.06
平均值3.883.973.75
本公司2.862.782.65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1)公司原材料占存货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如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中原材料占比为47.73%,高于星源卓镁的15.58%、海达股份的19.25%、浙江仙通的23.60%和肇民科技的40.96%,从而影响产品的存货周转率;(2)由于公司产品种类繁多,各类规格型号产品超过4,000多种,为满足客户及时发货的要求,公司通常会储备一定数量的库存商品,导致存货周转率偏低。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和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有所上升。公司通过科学的库存管理,实现对存货的合理控制,公司存货周转率维持在较为合理的水平,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1-1-259

十四、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总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4,660.9385.12%2,760.5785.40%2,290.4585.52%
非流动负债814.6814.88%471.8214.60%387.8714.48%
负债总额5,475.61100.00%3,232.39100.00%2,678.32100.00%

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5.52%、85.40%和85.12%,负债结构较为稳定。

(二)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应付账款2,551.6154.74%1,398.9150.67%1,014.0844.27%
预收款项----16.330.71%
合同负债78.171.68%85.943.11%--
应付职工薪酬1,076.2123.09%806.0129.20%693.5030.28%
应交税费462.619.93%205.247.43%154.596.75%
其他应付款10.000.21%10.370.38%39.261.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5.920.34%----
其他流动负债466.4210.01%254.119.20%372.6816.27%
流动负债合计4,660.93100.00%2,760.57100.00%2,290.45100.00%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和其他流动负债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负债合计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97.57%、96.50%和97.77%。公司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1-1-260

1、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材料采购款1,981.5977.66%1,091.9478.06%687.1667.76%
长期资产购置款312.3512.24%176.8512.64%195.2419.25%
费用采购款257.6710.10%130.129.30%131.6712.98%
合计2,551.61100.00%1,398.91100.00%1,014.0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1,014.08万元、1,398.91万元和2,551.61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4.27%、50.67%和54.74%,主要由应付供应商货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持续增加,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原材料供应商采购规模不断增加所致。

2、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预收款项--16.33
合同负债78.1785.94-
合计78.1785.9416.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账款和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16.33万元、85.94万元和78.17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0.71%、3.11%和1.68%,金额及占比较低,主要为公司向部分客户预收的产品销售款。公司自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预收款项在合同负债中列报。

3、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693.50万元、806.01万元和1,076.21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30.28%、29.20%和23.09%。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各期末计提尚未支付的工资、津贴和年终奖等。随着报告期内员工数量的增加以及工资水平的提高,公司各期末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金额相

1-1-261

应增加。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企业所得税256.50180.9516.25
增值税166.9611.68115.74
其他税费39.1412.6022.61
合计462.61205.24154.5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154.59万元、205.24万元和462.61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6.75%、7.43%和9.93%。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余额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系受税费跨期缴纳影响所致。

5、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0.0010.3739.26
合计10.0010.3739.2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39.26万元、10.37万元和10.00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71%、0.38%和0.21%,主要由保证金构成。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1年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为15.92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重为0.34%,系公司采用新租赁准则产生的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7、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372.68万元、254.11万元和

1-1-262

466.42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16.27%、9.20%和10.01%,主要由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构成。

(三)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租赁负债134.7416.54%----
长期应付款--45.009.54%30.007.73%
递延收益116.6514.32%136.6528.96%156.6540.39%
递延所得税负债563.3069.14%290.1761.50%201.2251.88%
非流动负债合计814.68100.00%471.82100.00%387.8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由租赁负债、长期应付款、递延收益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构成。公司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1、租赁负债和长期应付款

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金额分别为30.00万元和45.00万元,2021年末,公司租赁负债金额为134.74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7.73%、9.54%和16.54%。公司自2021年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应付租赁费在租赁负债中列报。

2、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金额分别为156.65万元、136.65万元和116.65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40.39%、28.96%和14.32%。报告期内,公司将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折旧年限内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金额分别为201.22万元、290.17万元和563.3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1.88%、61.50%和69.14%。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由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构成。

1-1-263

(四)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倍)5.046.636.64
速动比率(倍)3.345.305.3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5.15%10.71%11.58%
资产负债率(合并)15.99%11.64%11.90%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857.036,561.834,961.54
利息保障倍数(倍)2,318.816,795.83-

注: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6.64倍、6.63倍和5.04倍,速动比率分别为5.39倍、5.30倍和3.34倍,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均较高;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1.58%、10.71%和15.15%,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1.90%、11.64%和15.99%,资产负债率较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盈利能力较强,经营性资产持续增长,偿债能力不断增强。

(2)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4,961.54万元、6,561.83万元和8,857.03万元,呈不断增加的趋势,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的变动趋势与公司各期净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6,795.83倍和2,318.81倍,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良好,偿债能力较强。

2、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分析情况如下:

项目公司名称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倍)肇民科技7.742.052.19

1-1-264

项目公司名称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浙江仙通2.403.663.96
星源卓镁1.511.692.72
海达股份2.102.011.92
平均值3.442.352.70
本公司5.046.636.64
速动比率(倍)肇民科技7.021.721.75
浙江仙通1.963.113.38
星源卓镁1.131.382.20
海达股份1.611.601.50
平均值2.931.952.21
本公司3.345.305.39
资产负债率(合并)肇民科技12.64%39.49%36.48%
浙江仙通27.95%17.44%16.72%
星源卓镁28.15%26.20%17.43%
海达股份35.77%37.06%39.24%
平均值26.13%30.05%27.47%
本公司15.99%11.64%11.9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合并资产负债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偿债能力指标良好,偿债风险较低。

(五)股利分配情况

2019年2月26日,经科力有限股东会审议,同意以截至2019年1月31日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础,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1,513.00万元,折合每出资额0.20元。上述利润分配款项已于2019年内支付完毕。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4.565,050.504,210.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9.28-2,045.92-1,898.63

1-1-2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37.70-100.00-1,222.3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23.84-124.8813.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696.262,779.701,102.79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178.8212,823.1113,313.79
收到的税费返还-267.3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8.09399.79172.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246.9113,490.2513,486.1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796.462,475.572,611.1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426.393,712.143,861.61
支付的各项税费1,507.761,694.121,582.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51.74557.921,220.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582.358,439.759,275.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4.565,050.504,210.24
净利润6,352.194,717.403,554.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的比率26.20%107.06%118.4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10.24万元、5,050.50万元和1,664.56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率分别为

118.46%、107.06%和26.20%。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盈利能力基本相符。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比率较低的主要原因系:(1)受公司经营规模大幅度增长的影响,当年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额大幅度增加,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度亦有所增加;

(2)当年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大幅度增加,其中第三、四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亦大幅度增加,而公司与客户的货款结算周期一般在开票后60-90天,且圣戈班受内部结算制度的影响,通常每年5月、6月、11月和12月不对外结算支付货款,导致当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上年末增加3,498.1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比较分析情况如

1-1-266

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178.8212,823.1113,313.79
营业收入29,301.1717,511.0015,744.4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62.04%73.23%84.56%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3,313.79万元、12,823.11万元和18,178.8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4.56%、73.23%和62.0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的比重超过99%,公司回款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勾稽关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6,352.194,717.403,554.12
加:资产减值损失125.08101.3441.19
信用减值损失165.14163.437.4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706.63544.96492.26
使用权资产折旧10.98--
无形资产摊销67.9766.8552.8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655.28423.65245.1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95-0.06-3.7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67.9884.796.72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112.3750.820.95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29.63-168.72-42.5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填列)-50.57-37.99-31.2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填列)273.1388.9559.63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4,424.07-856.90193.2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4,753.60-675.55-937.7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1,863.28383.01408.28

1-1-267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其他534.35164.52163.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4.565,050.504,210.2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当期净利润之间的差异,主要受固定资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存货余额、经营性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影响。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9.51168.7242.5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6.971.30114.4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332.0030,577.0010,84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458.4830,747.0210,997.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725.763,215.941,054.5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2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332.0029,577.0011,84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057.7632,792.9412,895.7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9.28-2,045.92-1,898.63

公司收到或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系公司购买和赎回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98.63万元、-2,045.92万元和-2,599.28万元,主要系受购买和赎回理财产品、构建厂房及购置机器设备的影响。公司尚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技术改造及设备升级等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投入较大,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90.65

1-1-2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90.6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42.70-1,513.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495.00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37.70100.001,513.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37.70-100.00-1,222.35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22.35万元、-100.00万元和-2,637.70万元。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受公司减资的影响。

(七)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1、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054.50万元、3,215.94万元和2,725.7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发展迅速,资本性支出主要围绕主营业务进行投资,包括购置机器设备、新建厂房等。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支出,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八)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主要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7.60%、65.91%和68.63%,基本保持稳定,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主要以流动负债为主,流动负债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5.52%、85.40%和85.12%,公司负债主要由应付账款和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无短期或长期借款,公司偿债压力较小。

针对流动性风险,一方面,公司加强日常资金预算,合理安排资金支出,严格把控流动资金需求,确保维持充裕的流动资金储备;另一方面,公司与客户和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针对销售收款和采购付款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此外,通过本次发行并上市,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增强资金实

1-1-269

力,进一步增强流动性风险的抵抗能力。

(九)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运营管理能力较强,主营业务稳健发展,资产规模持续扩大,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公司管理层基于汽车行业发展和自身经营情况审慎评估,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创新风险、技术风险以及内控风险等,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四)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或诉讼事项。

十六、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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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规模及投资项目概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情况安排实施,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 总投资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建设期
1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25,660.0125,660.0124个月
2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423.864,423.8624个月
3补充流动资金4,000.004,000.00-
合计34,083.8734,083.87-

上述项目均由科力股份作为实施主体。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则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立项备案及环评审批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备案及环评批复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编码环评批复
1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冀秦区备字〔2021〕246号秦开审批环表[2022]第13号
2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冀秦区备字〔2021〕245号秦开审批环表[2022]第17号
3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1-1-271

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监督与信息披露等事项作了详细的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着眼于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经过多年的探索和经验积累,公司已具备较强的模具设计开发能力、产品同步开发能力和产品整体配套方案设计能力,并形成独特的技术竞争优势。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核心技术成果的转化,扩张公司产能,增强自主研发和产品设计能力,进而提高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优化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生态环境,保障市场供应链长期稳定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开局之年,汽车产业也迎来了前所未有之大变革,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轻量化发展的趋势愈加明显。面对严峻复杂的全球疫情和外部经济贸易环境,我国汽车产业也获得了较大程度的增长,虽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国产替代优势尚未完全形成,汽车产业基础相对扎实,但是关键环节、关键领域仍然存在短板,特别是整车制造上游的汽车零部件细分领域,部分核心专利和知识产权仍掌握在国外发达国家手中,随时面临技术封锁的情况。因此,我国汽车产业想要获得长足稳定的发展,势必要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更具韧性的产业链、供应链。本次项目实施,将充分发挥公司在汽车零部件特别是乘用车窗玻璃总成组件领域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新建高水准的生产车间,购置新的生产线,以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供给,做好充足的产能储备,为汽车产业发展提供稳定保障,夯实公司在我国汽车零部件供应领域的地位优势,从而起到优化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生态的作用。

2、顺应汽车产业市场发展趋势,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竞争优势汽车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未来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城镇化水平的推进,购买汽车的刚性需求仍将长期存在。今日互联网时代,在中国消费升级与个性化消费相结合的时代背景下,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将持续

1-1-272

增加,整车制造商、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对于新车型的更新迭代速度将加快,在定制化需求的加持下,未来我国汽车市场仍存在较大增长的空间。目前公司与国内大部分汽车玻璃总成组件生产企业相比,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与品牌优势,但与世界著名汽车零部件集团在我国设立的汽车玻璃总成组件生产企业相比,公司在资金和规模方面尚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公司抓住我国汽车行业发展带来的机遇,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竞争力是非常必要的。项目建成之后,无论是对市场需求反应能力、产品加工精度、质量稳定性及生产效率都有大幅度的提升,规模效应将逐步体现,面对原材料涨价以及整车制造企业的成本外输的同等局面,公司将更具成本优势。

3、突破公司发展瓶颈,提升抗风险能力

在我国汽车消费稳步发展的市场环境下,公司凭借出色的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能力、完善的服务支持,实现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快速提升。在产品结构方面,公司在保证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市场优势的前提下,借助此前奠定的良好市场口碑和品牌形象,加强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逐步与各大车企建立起合作关系,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产品销售规模仍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公司现有的18,000m

生产场地已经处于比较拥挤的状态,现有生产场地的不足已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重要瓶颈,未来想要实现新产品的尝试,快速响应市场将很难实现,面对快速变化的市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将受到巨大挑战。与此同时,公司想要在未来实施“玻璃总成组件+”的产品战略将无限期延长。本次项目的建设,将大力投资公司的基础建设,上述问题随着项目实施逐步得到缓解,满足汽车消费市场需求的同时为公司未来的长期稳定的发展创造无限可能。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我国汽车行业的稳定增长,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市场空间本项目产品均是向汽车整车厂商和汽车玻璃制造厂商提供配套,因此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否顺利实施有着密切关系。我国汽车市场自2018年7月开始出现下滑,2018年和2019年汽车销量分别下滑了2.8%和8.2%。2020年,叠加疫情的冲击,中国汽车市场面临着严峻考验。但整体来看,汽车行业的恢复好于预期。2021年,全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

1-1-273

2,62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3.8%,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中汽协表示,基于国家和地方政策的大力支持、行业企业自身不懈的努力和市场消费需求的强劲恢复,中国汽车市场潜力依然巨大。未来我国汽车行业将继续发挥支柱产业作用带动汽车零部件市场,良好的市场环境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市场空间。

2、公司在汽车零部件细分领域拥有的技术优势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保障公司重视研发创新,成立了研发机构——技术中心,2018年被河北省发改委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20年被河北省科技厅认定为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与此同时,公司已经初步完成生产线自动化、数字化改造,技术水平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司经过多年积累,已在细分领域的研发上确立了优势。公司在技术研发和创新上的决心和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是企业高速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作为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细分领域的领军企业,有能力给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3、公司与客户建立的稳定合作关系,将为本次项目产品的销售打下良好的市场基础公司多年来持续专注于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靠自身在产品轻量化设计、成型技术,制造工艺独立自主的研究开发能力,不断优化产品质量,已经在汽车零部件细分市场取得良好品牌优势,在保持与福耀玻璃、艾杰旭、圣戈班、Vitro、耀皮玻璃、板硝子等原有客户稳定合作的同时,逐渐与广汽三菱、长城汽车、东风日产等国内外多家知名的自主品牌整车制造厂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销售规模及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打下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工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制造与燃油车的替代将释放巨大的市场空间,届时公司凭借已有的客户资源优势,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与上述客户的稳定合作关系将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的推广打下良好的市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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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购置土地新建生产园区,建设地选址于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湖路以西、扎陵湖路以东的位置,园区总占地面积为56,667m

(约85亩),园区总建筑面积84,800m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6,800m

,总建筑面积约74,800m

,其中包括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66,000m

,仓库建筑面积约4,000m

,副楼建筑面积约4,800m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为25,660.01万元,全部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方式获得,其中建设投资22,197.1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462.82万元。项目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额(万元)比例
建设投资22,197.1986.50%
1建筑工程费10,708.0041.73%
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6,428.5825.05%
3安装工程费336.001.31%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81.8914.74%
5预备费942.723.67%
铺底流动资金3,462.8213.50%
合计25,660.01100.00%

3、项目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会产生噪声,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公司采取措施如下: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工具,如以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同时尽可能采用施工噪声低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尽可能放置于对周围敏感点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除上述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外,施工过程中各种运输车辆的运行,会引起敏感点噪声

1-1-275

级的增加,因此公司将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尽量压缩汽车数量和行车密度,控制汽车鸣笛等。

(2)施工粉尘

项目施工期间,土方挖掘、材料装卸和运输等施工活动产生的扬尘将给附近大气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应采取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减轻污染程度,缩小影响范围,具体措施包括: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砂石料需统一堆放,水泥应设专门库房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做到轻举轻放,防止包装破裂;土方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防止长期堆放引起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等。

(3)施工污水

项目施工期间会产生少量的污水,为减轻污水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采取如下防范措施:施工现场因地制宜,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高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它施工废水需经处理后方可排放;砂浆、石灰等废液宜集中处理,干燥后与固体废物一起处置;水泥、黄砂、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采取防雨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过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防止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等。

(4)建筑垃圾

项目施工期间会涉及土方开挖、管道敷设、材料运输等工程,进而产生一定数量的废弃建筑材料,如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土石方等。因此项目施工现场要及时进行清理,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按要求定时运送到指定地点或加以利用,防止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

4、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4类环境污染物,主要涉及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其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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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环境影响因素产生节点相应治理措施
废气甲苯、二甲苯铝塑共挤成型高效过滤+活性炭吸附+高排气筒排放
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加热
非甲烷总烃机械加工
废水生产废水冷却经冷却塔和模温机后循环使用不排放
固废边角料生产加工环节暂存放于厂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
废活性炭
废切削液、废机油、废过滤棉
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设备运行采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建筑隔声

5、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土建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竣工验收及试运行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号内容月进度
24681012141618202224
1前期工作
2勘察设计
3土建施工
4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
5人员培训
6竣工验收
7试运行

6、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1.55%,高于基准收益率;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大于0,该项目在财务上可以接受;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63年(含建设期2年),项目能较快收回投资。

(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购置土地新建园区,建设地选址于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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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湖路以西、扎陵湖路以东的位置,园区总占地面积为56,667m

(约85亩),园区总建筑面积84,800m

。本项目新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大楼,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m

,总建筑面积约10,000m

2、投资概算

本项目拟投资总额为4,423.8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4,423.86万元。项目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投资额(万元)比例
1建筑工程费2,500.0056.51%
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1,381.4131.23%
3安装工程费31.820.72%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9.966.78%
5预备费210.664.76%
合计4,423.86100.00%

3、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同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

4、项目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是各类试验设备、空调等机械设施运行时产生的混合性噪声。主要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和绿化吸声等隔音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低噪声、节能型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设施,避免零部件间的相互碰撞和响动;采用噪声较低的零部件替代易产生噪音的金属零部件,对易产生噪声部位的设备采取消声手段;加强各项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工作,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设备老化、预防机械磨损,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噪声排放达标;房屋墙面采用吸声材料,房屋门窗采用隔声门窗,设施设备尽量避免靠近门窗。

(2)废水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主要防治措施:生活废水经雨污分流排放系统处理达标后统一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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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3)废气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试验设备的挤出中试线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甲苯、二甲苯等废气。主要防治措施: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高效过滤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4)固废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研发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等。主要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集中堆放,交由环卫部及时集中处置;严格禁止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防治造成二次污染;研发试验中产生的废边角料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理。

5、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建筑设计与建筑工程、装修工程、软硬件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项目研发及竣工验收等。具体进度如下表所示:

序号内容月进度
24681012141618202224
1项目前期工作
2建筑设计与建筑工程
3装修工程
4软硬件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5人员招聘、培训
6项目研发
7竣工验收

(三)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将4,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公司在综合考虑现有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市场融资环境及未来战略规划等因素来确定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整体规模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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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整体呈快速增长的态势。未来,随着公司同步开发能力不断提升、产品结构不断丰富、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日益增加,现有的流动资金在维持现有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后,难以满足未来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因此,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压力,为未来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保驾护航,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整体影响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本实力将增强,总资产、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大幅增加,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有所上升,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财务指标更为稳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在短期内可能会拉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的逐步释放,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将逐渐显现,进而增强公司的未来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智能化生产建设项目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从整体上提升公司的研发技术实力和生产能力,增强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竞争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帮助公司实现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公司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五、发行人的未来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规划

本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规划是公司根据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以及自身的实际发展状况,对可预见的未来作出的发展计划和安排。不排除公司为更好地履行对投资者的责任,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经营实际状况对本业务发展目标进行修正、调整和完善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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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公司秉持“做汽车行业值得信赖的零部件供应商”的经营理念,始终以严格的产品质量标准和要求把汽车零部件产品做到专业化、创新化,为公司成为全球范围内集专业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高质量汽车零部件企业奠定了基础。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通过持续的开拓、创新,已在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领域确立了领先的行业地位。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产品质量为优先的经营方针,围绕“技术创新化、生产自动化、团队专业化、管理系统化”的方向发展。未来三年,公司将坚守主业,通过持续提升内部管理、生产技术和研发能力,与现有客户持续深化合作,不断提高主营业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领域的行业地位;加大国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创造新的业务增长点,完善公司在细分领域的全球化布局;紧跟新能源汽车智能化、个性化的发展趋势,并着力开拓公司汽车车身装饰件业务板块,力争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

(二)公司发行当年及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为实现上述发展战略,公司拟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利用募集资金进一步完善业务结构,优化管理水平,提升研发实力,力争在二到三年内将公司建设成为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领域内产能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营业收入与利润增长较快的行业领先者之一。为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拟围绕增强成长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实施以下具体计划:

1、提高生产效率,扩大产品产能

公司未来将通过进一步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自动化生产和检测设备、优化生产工艺等方式,不断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公司亦计划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进一步扩建原有产品生产线并丰富产品品类,形成规模效应,提升市场竞争力。

2、提升研发能力,增加产品品类

公司坚持技术为本、市场导向的发展理念,始终重视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的技术研发,按照客户需求丰富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品类。在保持技术研发优势的基础上,公司未来计划投资建设研发中心,进一步引进和培养研发设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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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整体的技术实力。公司未来将不断升级现有产品平台和技术方案,进一步加强与汽车整车厂商、优秀汽车零部件厂商等客户的高效协作,按照其需求不断丰富产品品类,扩大汽车玻璃总成组件市场份额,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3、树立品牌意识,提高品牌影响力

目前,公司主要为全球知名汽车玻璃厂商配套生产汽车玻璃总成组件产品,在国内外汽车玻璃总成组件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未来,公司将通过提升产品技术和质量水平、丰富产品品类和完善售后服务等途径,提高公司在汽车玻璃总成组件市场的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4、调整组织结构,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不断健全和完善决策、执行、监督等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在董事会内部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业委员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的重大经营行为进行科学决策和执行监督,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合理设置组织架构,规范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和统一工作流程;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体系,完善分配制度,使得管理有序、高效、精干。

5、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团队战斗力

公司将制定有利于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和政策,创造有利于每个人发展的平台,使员工工作和生活在和谐的人文环境中,既有一定的工作压力,又有奋发向上的工作干劲;继续完善员工招聘、考核、录用、选拔、培训、竞争上岗的制度,引进具有创新意识、专业知识扎实的科技人才,具有市场开拓意识、外语能力强的市场营销人才,具有全局观念、综合素质强的管理人才,全力打造出团结、高效、敬业、忠诚、开拓、进取的员工队伍,并结合工作实践,针对不同部门、岗位的员工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调动每一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工的创造热情,有效提高团队战斗力和企业凝聚力。

(三)业务规划和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国家宏观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环境,以及公司所在行业及相关领域的国家政策没有发生不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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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宏观经济继续平稳发展,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环境不会出现重大恶化;

3、本次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能够成功,募集资金能够顺利到位;

4、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能够按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收益;

5、公司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和足以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人事变动;

6、不会发生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性事件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四)实施上述发展规划面临的主要困难

1、资金瓶颈

公司为实现上述发展计划,需要较多的前期资金投入,资金不足且融资渠道有限是现阶段阻碍公司实现上述计划的主要困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由于公司融资渠道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主要通过利润积累解决,如果维持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来源得不到充分保障,将会影响公司顺利实现上述发展计划。公司顺利募集资金后,将科学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稳步实现上述发展计划。

2、人才瓶颈

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迫切需要引进优秀的研发、生产、营销、管理等方面的人才,相关的高端人才较为紧缺,因此能够稳定公司现有专业团队并及时根据业务的发展聘用合适人才对公司上述规划的实施至关重要。同时,公司将重视员工个人价值的提升,充分发挥个人潜能,实现公司与员工共同快速成长。

3、管理瓶颈

随着公司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在战略规划、组织设计、资源配置、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多挑战。虽然公司的管理层在经营和带领企业快速成长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但是仍需不断调整,以适应资本市场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五)确保上述计划拟采取的方法或途径

1、本次股票发行将为上述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资金支持。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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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后,公司将按计划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有效衔接研发与生产,推动研发成果转化,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附加值,通过生产能力的扩大和技术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公司一贯重视研发人才、技术人员的培养与储备工作。公司将继续完善包括人才引进机制、员工培训制度与约束机制在内的人才选拔、培养、激励体系,形成进得来、留得住、使用得当的人才储备机制。

3、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决策的科学性,推动管理体制的升级和创新。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基础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建设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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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服务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建立的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交流,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公司在涉及重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包括公布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地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机构及人员

为了加强本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服务的部门为证券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静(董事会秘书)

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马湖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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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35-5311592传真:0335-5310778电子邮箱:zqb@ydkl-plastic.com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未来将依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切实开展投资者关系构建、管理和维护,为投资者和公司搭建起畅通的沟通交流平台,确保了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公开信息。

二、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一)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和《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发行上市后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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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方案: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重大现金支出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

②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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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履行以下程序:

①公司董事会应先就利润分配方案做出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应对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其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其关心的问题。

②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监事会的意见,须经过半数监事同意方能通过。

③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并经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发布召开相关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须同时公告独立董事的意见和监事会的意见。

④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相关决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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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公司需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要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3)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预案时,应详细论证和分析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且在股东大会的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表决通过,若公司有外部监事(不在公司担任公司职务的监事)则应经外部监事表决通过;

(5)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在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须公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为了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保持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提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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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的监督,稳定投资者预期,同时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公司在本次发行前股利分配政策的基础上,修改并完善了公司股利分配的原则、形式、发放条件、期间间隔、审议程序、政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订、决策机制及监督约束机制等重要条款,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以期兼顾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投资价值。

三、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为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公司信息、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合法权益,《公司章程(草案)》对累积投票机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记票机制、网络投票方式安排、征集投票权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一)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按照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多少决定当选董事、监事。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是指应当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三)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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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检查自己的投票结果。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股东大会现场、网络及其他表决方式中所涉及的公司、计票人、监票人、主要股东、网络服务方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四)征集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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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一)销售合同

公司通常与主要客户签署年度框架协议,具体交易时双方以订单的形式进行约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报告期内年度发生额超过1,000万元,或预计年度发生额超过1,000万元的框架协议如下:

序号合同对方合同标的签署日期合同有效期履行情况
1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包边条、定位销、托架等2019.06.262019.01.01-2019.12.31,到期前无异议则自动续期一年正在履行
2福耀(厦门)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托架、定位销、支架等2021.05.202021.05.01-2024.12.31,到期前无异议则自动续期一年正在履行
3圣戈班韩格拉斯世固锐特玻璃(上海)有限公司、圣戈班安全玻璃(上海)有限公司包边条2018.08.012018.08.01-2019.12.31履行完毕
4圣戈班汽车玻璃(上海)有限公司包边条、定位销等2021.08.112021.01.01-2021.12.31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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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硝子汽车玻璃(中国)有限公司、旭硝子汽车玻璃(佛山)有限公司、旭硝子特种玻璃(苏州)有限公司

包边条、定位销等2018.01.05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终止合同正在履行
6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亮饰条2021.01.012021.01.01-2021.12.31履行完毕
7武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前门夹、后门夹等2019.01.01未约定期限,已履行完毕履行完毕
8上海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武汉耀皮康桥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天津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常熟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仪征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包边条、支架、骨架、亮饰条等2021.01.012021.01.01-2021.12.31履行完毕
92021.12.28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二)采购合同

公司通常与主要供应商签署年度框架协议,具体交易时双方以订单的形式进行约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报告期内年度发生额超过500万元,或预计年度发生额超过500万元的框架协议如下:

1-1-292

序号合同对方合同标的签署日期合同有效期履行情况
1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塑料粒子2020.01.012020.01.01-2020.12.31履行完毕
22021.01.122021.01.01-2021.12.31履行完毕
32022.01.01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4杭州太阳技术实业有限公司3M胶带/模切、底涂剂2020.01.202020.01.01-2020.12.31履行完毕
52021.01.15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完毕即失效履行完毕
62022.01.15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完毕即失效正在履行
7宁波汉吉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塑料粒子2021.01.12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完毕即失效履行完毕
82022.01.01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9福州富诚胶粘制品有限公司S&K胶带/模切2021.01.12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完毕即失效履行完毕
102021.12.272021.12.27-2022.12.31正在履行
11南皮县瑞恒五金制造有限公司五金件2021.01.12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完毕即失效履行完毕
122022.03.012022.03.01-2022.12.31正在履行
13沈阳科通塑胶有限公司塑料粒子2021.01.06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完毕即失效履行完毕
142022.01.012022.01.01-2022.12.31正在履行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和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但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1-293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及受到刑事诉讼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者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刑事诉讼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3年的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最近3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1-1-294

第十二节 声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张万武郭艳芝于德江
张 静姜晓东韩志强
孙 涛

全体监事签名:

张志青欧振权崔 萍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郭艳平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95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张万武郭艳芝张子恒

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96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代表人:
尹付利孔令瑞
项目协办人:
黄耀华
法定代表人:
王承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97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
吴勇
总经理:
王承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98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连 莲王雪莲
吴一帆张 舟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乔佳平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299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永波钱星一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00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彭跃龙王喜贞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李晓红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301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永波钱星一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02

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永波钱星一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石文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03

第十三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八)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一)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三、查阅地点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马湖路12号

联系人:张静

电话:0335-5311592

传真:0335-5310778

1-1-304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联系人:尹付利电话:021-61118978传真:021-61118973

四、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万武、郭艳芝、张子恒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担任公司董事的张万武和郭艳芝同时承诺:

1-1-305

“上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应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2、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

除董事张万武、郭艳芝外,其他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于德江、张静、郭艳平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二、上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应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三、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四、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五、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

1-1-306

公司股份。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任公司监事的股东承诺

任公司监事的自然人股东张志青、欧振权、崔萍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二、上述限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应遵守以上限制性规定。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三、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其他股东承诺

(1)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科达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1-1-307

(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三、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2)公司股东王红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二、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万武、郭艳芝、张子恒承诺:

“一、如本人在承诺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科力股份的股份,减持后所持有的科力股份的股份应仍能保持本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1-308

(一)减持股份的条件

将按照科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科力股份的股份。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人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二)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人在限售期满后2年内减持所持有的科力股份的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数量不超过相关限制性规定。

(三)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科力股份的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二级市场的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人在科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科力股份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科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四)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人在减持所持有的科力股份的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明确未履行上述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一)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科力股份的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科力股份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持有的科力股份的股份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1-1-309

(三)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本人同意将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该等损失。”

2、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承诺

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科达承诺:

“一、如本企业在承诺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年内减持科力股份的股份,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企业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一)减持股份的条件

将按照科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科力股份的股份。

在上述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二)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企业在限售期满后2年内减持所持有的科力股份的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数量不超过相关限制性规定。

(三)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科力股份的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二级市场的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企业在科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科力股份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科力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四)减持股份的期限

1-1-310

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科力股份的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明确未履行上述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一)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科力股份的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科力股份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持有的科力股份的股份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三)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的收益,本企业同意将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如果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将依法赔偿该等损失。”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一)预警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的120%时,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指标、发展战略进行深入沟通。

(二)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下述规则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1-1-311

公司自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上述启动条件,和/或自股票上市交易后三年内首次触发上述启动各条件之日起每隔三个月任一时间点触发启动条件时,公司应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预案的有关规定,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当公司需要采取稳定股价的措施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按以下优先顺序实施下述稳定股价的各项措施:

(一)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公司应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4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一)完成公司回购股

1-1-312

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公司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一)时,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无法实施公司回购股份决议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增持方式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股价稳定措施(二)完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二)时,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少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

1-1-313

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

上述各主体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四)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执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公司回购股份的,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在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额的50%。

超过上述标准的,相关主体稳定股价的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出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重新启动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三、稳定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不得参与公司现金分红,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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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发放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四)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措施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上述措施而应承担的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四、稳定股价措施的终止条件

在达到上述启动条件后或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五、相关方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公司/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同时,本公司/本人将敦促其他相关方/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的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本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公司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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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承诺

“公司将通过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发力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销售收入,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如下:

(一)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定《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从而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建设完成,以提高公司综合盈利水平,增强未来几年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通过加快技术研发、积极丰富公司产品、加强市场推广等方式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努力保证公司长期的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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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生效的《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确定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公司的分红原则、分红条件、程序及方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明确以现金分红为主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保证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强化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各项措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任何情况下,本人承诺均不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发行人利益。

2、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首发上市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作出新的规定或要求时,如果发行人的相关规定及本人的承诺与该等规定或要求不符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最新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发行人作出新的承诺或措施,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

3、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愿意: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违反承诺给发行人和/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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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首发上市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作出新的规定或要求时,如果发行人的相关规定及本人的承诺与该等规定或要求不符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最新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发行人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或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并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并实施的《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承诺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和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七)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承诺

“一、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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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者其他有权部门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之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在中国证监会或者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本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加上自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公司应在上述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回购。

三、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一)在中国证监会或者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20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二)投资者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依法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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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承诺将督促公司按照如下方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在股东大会审议过程中投赞成票:

在中国证监会或者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本款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加上自首次公开发行完成日至股票回购公告日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应在上述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回购。

三、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一)在中国证监会或者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20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二)投资者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一)在中国证监会或者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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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二)投资者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八)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承诺

“一、如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该等损失:

(一)在中国证监会或者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二)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依法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一、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三、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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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承诺

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科达承诺:

“一、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本企业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三、在本企业作为公司5%以上股东期间,本企业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如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

(一)本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若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二、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2月5日发布并实施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及《关于创业板落实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目前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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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股东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在职或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不涉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在职或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

4、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5、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6、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上市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7、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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