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本公司持有的华泰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期货”)4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组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认为: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本公司持有的华泰期货4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公司已在《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
(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不适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同业竞争及非必要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
(四)项的规定。
综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