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爱迪尔: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7

证券代码:002740 证券简称:ST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2-046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9、15、16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议案,未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3033号水贝壹号A座15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241,527,6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454,061,077股的53.192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6,455,6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454,061,077股的52.0757%。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072,0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454,061,077股的1.1170%。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346,0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454,061,077股1.617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99,2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401%;反对86,128,4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99,2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401%;反对86,128,4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99,2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401%;反对86,128,4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599%;

0.0000%。

4、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99,2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401%;反对86,128,4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5,399,2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401%;反对86,128,4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5,399,2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401%;反对86,128,4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99,2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401%;反对86,128,4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1,527,5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未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55,399,2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401%;反对86,128,4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599%;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345,9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通过《关于确定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1,527,5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通过《关于确定副董事长及总裁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1,527,5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2、通过《关于确定其他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99,24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401%;反对86,128,4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65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3、通过《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1,527,5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秘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1,527,5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未通过《关于公司为四平市顶格珠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746,0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557%;反对87,781,5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345,9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6、未通过《关于公司为四平市宝泰珠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746,07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557%;反对87,781,5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4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345,9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丁元波作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