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是根据重组标的业绩承诺期内业绩实现情况及业绩承诺期满资产减值情况,依据与业绩承诺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做出的,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影响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武志昂 郭云沛 许 霞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