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5月26日,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在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七路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23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松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程序合法有效。经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形成如下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是根据重组标的业绩承诺期内业绩实现情况及业绩承诺期满资产减值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