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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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海波、段浩然、彭威洋、闫康平、李双海、陈振华,合计6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川恒转债”
的议案》
“川恒转债”自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26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川恒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川恒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已成就。结合公司及市场情况,因“川恒转债”转股时间较短及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募投项目仍有较大的资金需求,公司提议不行使赎回权,不提前赎回“川恒转债”,并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2022年5月26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若“川恒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赎回权,不提前赎回“川恒转债”,自2023年1月1日起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是否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不提前赎回川恒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