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洪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刘洪光先生因连续任职满六年,于2022年5月26日任期届满离任,同时不再担任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刘洪光先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不足三名,且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刘洪光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刘洪光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职,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洪光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