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连剑生先生因到退休年龄,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后连剑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转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及董事会对连剑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信息披露工作的有序开展,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指定公司董事洪清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备案和聘任工作。
董事洪清泉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2-6772119
传真:0592-6772119
电子邮件:touzibu@gad5119.com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39号之一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