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
我们作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陇神戎发”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约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国企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和控股股东对所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在总结以往薪酬与考核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及促进其勤勉尽责,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而提升经营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周侃仁 李宗义 罗 臻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