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27证券代码:832175 证券简称:东方碳素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遂运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190,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0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8,9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通过网络和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96,0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1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董事会对公司在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评价、2022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思路。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170,6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股数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1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监事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思路。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170,6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股数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0、2022-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22-027同意股数59,170,6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股数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1年度度财务决算情况及简要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170,6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股数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派发红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094,6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股数9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900,0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6%;反对股份9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2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及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170,6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股数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170,6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股数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八)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170,6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股数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九)审议通过《关于更正以前年度定期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通过自查,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审计,发现对外报出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差错,对其进行更正。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9)、《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20)、《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170,6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股数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公告《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170,6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股数2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5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900,041 | 90.36% | 96,000 | 9.64%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雨涵 刘丽勤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