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昌数据”或“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2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因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1.4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中昌”,股票代码为“600242”,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1、因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
2、因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2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披露的《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1)。
二、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月修订)第9.8.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相关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1.4条规定,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中昌”,股票代码仍为“600242”,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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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