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南极电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6

- 1 -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2-038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18,917,441股)后的总股本2,335,952,96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86,876,236.96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981,647,858.71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8,917,441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3、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86,876,236.96元=2,335,952,962股×0.08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76124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761246元/股=186,876,236.96元÷2,454,870,403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61246元/股。

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2年5月1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18,917,441股)后的总股本2,335,952,96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86,876,236.96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981,647,858.71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根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3、本次实施分配的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8,917,441.00股后的2,335,952,96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 3 -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86,876,236.96元=2,335,952,962股×0.08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76124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761246元/股=186,876,236.96元÷2,454,870,403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61246元/股。

2、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规定,若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因此,公司将在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99号尚浦中心3号楼10楼

咨询联系人:史宇婷

咨询电话:021-63461118-8885

传真电话:021-63460611

- 4 -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