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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远通信: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远通信”或“公司”)非公开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移远通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07,714股,发行价格为221.2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3,466,336.80元,扣除发行费用2,610,195.96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0,856,140.84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2日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ZF10142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 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金额
1全球智能制造中心建设项目85,270.0281,008.9939,478.89
2研发中心升级项目10,711.6410,711.6410,874.43
3智能车联网产业化项目14,364.9914,364.9914,474.44
合计110,346.65106,085.6164,827.76

注:“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智能车联网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拟投资金额系理财收益所致。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12,578,502.10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进度安排情况,预计在未来12个月内将有不低于2亿元的募集资金闲置。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于2022年5月24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亿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2021年8月23日审议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到期。

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移远通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肖 雁张 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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