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注销已回购股份而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2022年4月20日,根据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前述议案,公司将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0,470,805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869,375,282万股减少至858,904,477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69,375,282元减少至人民币858,904,47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8年9月至10月决策通过回购股份事项,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等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截至2019年9月共计回购股份24,009,923股并决定终止回购,其中13,539,118股已于2019年9月注销,剩余10,470,805股待授予或注销。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上述股份应当在回购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根据公司回购完成的时间,剩余回购股份10,470,805股如不能在2022年9月前完成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予,需要在2022年9月前完成注销。由于公司当前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的条件不成熟,公司决定注销上述剩余回购股份。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逾期未申报的债权人,其享有的对本公司的债权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2 年5月26日至 2022 年7月11日,现场递交申报的接待时间: 工作日 9:00-16: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1715号E座3楼天沃科技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李晟
邮政编码:200061
联系电话:021-60290016
电子邮箱:zhengquanbu@thvow.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受上海疫情影响,公司收件可能存在不便。请公司债权人在发出上述债权申报材料的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其所包含的相同内容发送至公司证券事务部电子邮箱。如在发出债权申报材料的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请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