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9 证券简称:禾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债券代码:113647 债券简称:禾丰转债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4,020.23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2号)核准,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16,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9,883,5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4月28日到位,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亚验[2022]7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放与使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沈阳农大禾丰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全价饲料项目 | 10,300.00 | 8,400.00 |
安徽禾丰牧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猪饲料和15万吨反刍饲料项目 | 13,994.87 | 11,400.00 |
黑龙江禾丰牧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教保饲料项目 | 5,000.00 | 3,900.00 |
阜新禾丰农牧有限公司年产15万头仔猪育繁推一体化项目 | 20,000.00 | 17,400.00 |
凌源禾丰农牧有限公司1万头原种猪场项目 | 29,300.00 | 25,700.00 |
安徽禾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屠宰100万头生猪及12万吨肉制品深加工与冷链物流产业化建设项目 | 19,000.00 | 14,400.00 |
平原禾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熟食和调理品项目 | 30,000.00 | 23,8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0 | 45,000.00 |
合计 | 172,594.87 | 150,000.00 |
鉴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本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各项目具体情况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
沈阳农大禾丰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全价饲料项目 | 8,400.00 | 8,400.00 |
安徽禾丰牧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猪饲料和15万吨反刍饲料项目 | 11,400.00 | 11,400.00 |
黑龙江禾丰牧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教保饲料项目 | 3,900.00 | 3,900.00 |
阜新禾丰农牧有限公司年产15万头仔猪育繁推一体化项目 | 17,400.00 | 17,400.00 |
凌源禾丰农牧有限公司1万头原种猪场项目 | 25,700.00 | 24,688.35 |
安徽禾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屠宰100万头生猪及12万吨肉制品深加工与冷链物流产业化建设项目 | 14,400.00 | 14,400.00 |
平原禾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熟食和调理品项目 | 23,800.00 | 23,8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0 | 45,000.00 |
合计 | 150,000.00 | 148,988.35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2年5月24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累计投入总计金额为人民币23,853.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置换金额 |
沈阳农大禾丰饲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全价饲料项目 | 8,400.00 | 3,949.44 | 3,949.44 |
安徽禾丰牧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猪饲料和15万吨反刍饲料项目 | 11,400.00 | 0.00 | 0.00 |
黑龙江禾丰牧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教保饲料项目 | 3,900.00 | 262.40 | 262.40 |
阜新禾丰农牧有限公司年产15万头仔猪育繁推一体化项目 | 17,400.00 | 9,718.20 | 9,718.20 |
凌源禾丰农牧有限公司1万头原种猪场项目 | 24,688.35 | 17.52 | 17.52 |
安徽禾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屠宰100万头生猪及12万吨肉制品深加工与冷链物流产业化建设项目 | 14,400.00 | 9,200.87 | 9,200.87 |
平原禾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熟食和调理品项目 | 23,800.00 | 705.45 | 705.45 |
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0 | 0.00 | 0.00 |
合计 | 148,988.35 | 23,853.88 | 23,853.88 |
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金额不包括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之前先行投入金额。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011.65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合计800万元(从募集资金中扣除790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预先支付10万元),除承销及保荐费之外的发行费用211.65万元。截至2022年5月24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166.3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后期将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直接支付。
四、本次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020.2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距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且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出具了鉴证报告,前述决策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地履行了审批程序,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4,020.23万元。
(三)会计师鉴证结论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5月24日出具了《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2]29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禾丰股份董事会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有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禾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鉴证报告;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