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就下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分析、论证。本次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向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本次公司向深圳市TCL公益基金会捐赠2,217.56万元,积极落实企业责任,为抗疫救灾,助力乡村振兴,助学困难师生、留守青少年贡献绵薄之力,为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该事项也有利于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公司影响力及增加软实力,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2、由于公司董事的直系亲属在基金会担任执行理事长,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均就此项议案进行了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名: 陈荣玲 周 红 毕晓方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