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刘原:
顾增才:
孙伟: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