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金溢科技股票代码:002869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明宽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李朝莉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鲸山花园*期*号楼**室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鲸山花园*期*号楼**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2年5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形。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 ...... 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王明宽、李娜、李朝莉 |
公司/金溢科技/上市公司 | 指 |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书)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5月24日签署的《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金溢科技股份522,500股之行为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包括曾用名) | 王明宽 | 李娜 | 李朝莉 |
性别 | 男 | 女 | 女 |
国籍 | 中国 | 中国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403041970******** | 4105031978******** | 4105031955********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鲸山花园*期*号楼**室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否 | 否 |
在公司任职 | 无 | 无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王明宽和李娜系夫妻关系,李朝莉和李娜系母女关系,该三人互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有减持金溢科技股份的计划,无增持金溢科技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2,869,2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9%),具体详见公司于当日披露的《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 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 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王明宽 | 持有股份 | 4,905,800 | 2.72320 | 4,803,000 | 2.6661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905,800 | 2.72320 | 4,803,000 | 2.6661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0 | 0 | 0.00000 | |
李娜 | 持有股份 | 3,942,550 | 2.18850 | 3,542,550 | 1.9664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42,550 | 2.18850 | 3,542,550 | 1.9664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0 | 0 | 0.00000 | |
李朝莉 | 持有股份 | 681,500 | 0.37830 | 661,800 | 0.3673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81,500 | 0.37830 | 661,800 | 0.3673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0 | 0 | 0.00000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9,529,850 | 5.29000 | 9,007,350 | 4.9999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529,850 | 5.29000 | 9,007,350 | 4.9999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0 | 0 | 0.00000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截至2022年5月2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已减持公司股份5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9%。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王明宽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5月23日 | 82,800 | 0.05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5月23日 | 20,000 | 0.01 | |
李娜 | 大宗交易 | 2022年5月23日 | 400,000 | 0.22 |
李朝莉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5月23日 | 19,700 | 0.01 |
合 计 | 522,500 | 0.29 |
注:上述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总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007,350股,持股比例为4.99996%,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的股票被质押、冻结等的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持股总数 | 其中:已质押股数 | 其中:未质押股数 | 质押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股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
9,007,350 | 4,800,000 | 4,207,350 | 2.66% | 53.29% |
四、关于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
截至2022年5月16日,王明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娜女士、李朝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较2020年5月1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报告及相关专项公告。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日之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交易时间 | 交易方式 | 交易类型 | 交易数量 (股) | 交易均价 (元/股) |
王明宽 | 2022年1月19日至2022年1月28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卖出 | 650,000 | 14.80-17.04 |
2022年5月16日 | 大宗交易 | 卖出 | 517,200 | 11.56 | |
2022年5月23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卖出 | 102,800 | 12.69 | |
合计 | 1,270,000 | - |
股东姓名 | 交易时间 | 交易方式 | 交易类型 | 交易数量 (股) | 交易均价 (元/股) |
李娜 | 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25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卖出 | 780,000 | 15.42-16.94 |
2022年5月23日 | 大宗交易 | 卖出 | 400,000 | 11.56 | |
合计 | 1,180,000 | - |
股东姓名 | 交易时间 | 交易方式 | 交易类型 | 交易数量 (股) | 交易均价 (元/股) |
李朝莉 | 2022年5月23日 | 集中竞价交易 | 卖出 | 19,700 | 12.67 |
合计 | 19,700 | - |
除上述情况及本报告书第四节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王明宽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李娜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李朝莉
日期:2022年5月24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金溢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26624127
3、联系人:罗瑞发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深圳市 |
股票简称 | 金溢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86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王明宽、李朝莉、李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不适用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王明宽直接持股数量:4,905,800股,持股比例:2.72% 李娜直接持股数量:3,942,550股,持股比例:2.19% 李朝莉直接持股数量:681,500股,持股比例:0.38%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的王明宽直接持股数量:4,803,000股,持股比例:2.67% 变动后的李娜直接持股数量:3,542,550股,持股比例:1.97% 变动后的李朝莉直接持股数量:661,800股,持股比例:0.37%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王明宽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李娜
信息披露义务人:_____________
李朝莉
日期: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