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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5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周二)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6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0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瑞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70,394,0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756%。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61,47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231%。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7,725,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8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网络投票情况:

在本次网络投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8,921,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24%。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8,921,7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524%。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婷、谢伟奇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公司独立董事陈君柱先生受独立董事向吉英先生、独立董事李夏先生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五项提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共有0名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情况:

同意70,350,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6,603,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情况:

同意70,350,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6,603,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情况:

同意70,350,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6,603,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04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表决情况:

同意70,350,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6,603,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05 回购股份的种类

表决情况:

同意70,350,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6,603,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06 回购股份的用途

表决情况:

同意70,341,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9%;反对5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6,594,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22%;反对5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07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

表决情况:

同意70,350,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6,603,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08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情况:

同意70,350,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6,603,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09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情况:

同意70,350,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6,603,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10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情况:

同意70,350,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6,603,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1.11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

表决情况:

同意70,350,1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6,603,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63%;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958,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6,587,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9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因审议事项与部分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股东蔡福春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958,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6,587,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9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因审议事项与部分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股东蔡福春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激励对象蔡福春先生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获授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958,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6,587,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9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因审议事项与部分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股东蔡福春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7,958,2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6%;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6,587,3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9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因审议事项与部分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股东蔡福春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钟婷律师、谢伟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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