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5月2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结合公司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24日下午17:00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召集人、监事会主席周海荣先生已就本次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事由作出相应说明,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要求。本次会议于2022年5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海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决定豁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时限,暨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授予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综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授予日为2022年5月24日,向公司董事、总经理蔡福春先生共计授予5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36元/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