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24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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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报告统一编码报备系统
业务报备统一编码:110101562022014018288
报告名称:
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报告文号:致同专字(2022)第110A011703号被审(验)单位名称: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类型:其他鉴证业务报告日期:2022年05月24日报备日期:2022年05月24日签字注册会计师:
黄志斌(110000140149),张蕾(110000151997)
(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登录北京注协官网输入编码的方式查询信息)说明:本备案信息仅证明该报告已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不代表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任何意义上对报告内容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致同专字(2022)第110A01170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对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仕佳光子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于2022年4月22日出具了致同审字(2022)第110A012498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于2022年5月17日收到了仕佳光子公司转来的贵所出具的《关于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1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该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中提到的需要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问询函问题1:
“经营业绩波动。年报显示,2021 年下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大幅提升,第三、四季度实现收入占全年总额的 25%、31%,净利润占全年总额的30%、47%。公司解释,主要系下半年起逐步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对高单价、高毛利率产品的资源投入,整体产品毛利率大幅提高。请公司:(1)补充披露 2021年下半年公司分产品的收入构成、毛利率及较上半年对比情况,说明上下半年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2)按照应用领域,披露不同产品的收入构成,结合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同行业公司发展情况,说明公司业绩增长的驱动因素及未来可持续性。”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 2021 年下半年公司分产品的收入构成、毛利率及较上半年对比情况,说明上下半年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1-6月及7-12月,公司主营业务各产品的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1年7-12月 | 2021年1-6月 | ||||
营业 收入 | 毛利率(%)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营业 收入 | 毛利率 (%)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
光芯片及器件 | 21,098.84 | 44.55 | 47.14 | 15,220.04 | 28.13 | 43.08 |
其中:PLC分路器芯片系列产品 | 5,193.67 | 27.61 | 11.60 | 7,029.25 | 18.41 | 19.89 |
AWG芯片系列产品 | 9,588.07 | 63.81 | 21.42 | 4,944.77 | 45.25 | 14.00 |
DFB激光器芯片系列产品 | 2,480.32 | 53.54 | 5.54 | 994.24 | 49.45 | 2.81 |
光纤连接器 | 2,710.38 | 17.57 | 6.06 | 1,694.11 | 12.47 | 4.79 |
其他光器件 | 1,126.40 | 3.84 | 2.52 | 557.67 | 8.39 | 1.58 |
室内光缆 | 12,071.33 | 17.68 | 26.97 | 9,993.06 | 18.27 | 28.28 |
线缆材料 | 11,588.97 | 12.60 | 25.89 | 10,119.29 | 13.04 | 28.64 |
合计 | 44,759.14 | 29.03 | 100.00 | 35,332.38 | 21.02 | 100.00 |
2021年下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以及整体毛利率的提升主要系光芯片及器件业务明显改善所致。2021年下半年,公司光芯片及器件业务实现收入21,098.84万元,较2021年上半年增长5,878.80万元,毛利率亦由2021年上半年的28.13%提升至下半年的44.55%。光芯片及器件业务的改善主要系AWG芯片系列产品和DFB激光器芯片系列产品的收入规模及占比较2021年上半年均明显提升,带动公司光芯片及器件业务毛利率的提升。
1、行业需求增加推动AWG芯片系列产品业务快速增长
在数据中心内部互联以及数据中心互联(DCI网络)需求的推动下,公司的数据中心AWG器件呈快速增长态势。随着公司100G-200G高速光模块用光组件产品实现规模化商用,并成功开发400G、800G系列,公司AWG芯片系列产品应用于200G以上模块产品销售增长明显(具体如下表所示)。按照光通信行业惯例,速率越高,光模块中光芯片、光组件的技术难度也会加大,市场参与者越少,有利于上游企业获取更好的利润水平。因此2021年下半年,公司应用于200G以上光模块的产品销售规模增长,有利推动公司毛利率水平提升。
类别
类别 | 2021年7-12月 | 2021年1-6月 | ||
收入 (万元)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收入 (万元)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
应用于200G及以上模块产品 | 4,997.78 | 11.17% | 419.48 | 1.19% |
其他 | 4,590.29 | 10.26% | 4,525.30 | 12.81% |
AWG芯片系列产品合计 | 9,588.07 | 21.42% | 4,944.77 | 14.00% |
此外,公司在生产工艺中,采取设计中优化芯片结构增加单位晶圆颗粒数量,流片工艺及切割抛光等流程提高效率等措施,针对单个型号的产品,逐步提升产品的良品率,以降低单位成本。同时通过加大研发投入、产品技术更新等方式,优化产品结构,推出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在上述因素的推动下,2021年下半年公司AWG芯片系列产品实现收入9,588.07万元,较上半年增长4,643.30万元,毛利率亦由2021年上半年的45.25%提升至下半年的63.81%,成为推动公司下半年收入及毛利提升的最主要因素。
2、DFB激光器芯片系列产品逐步成熟,收入规模不断扩大
受益于10G PON和光纤到房间(FTTR)的大力推广,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并且随着公司工艺成熟良品率提升,公司DFB激光器芯片系列产品实现收入2,480.32万元,较2021年上半年增长1,486.08万元,毛利率亦由2021年上半年的
49.45%提升至下半年的53.54%。
(二)按照应用领域,披露不同产品的收入构成,结合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同行业公司发展情况,说明公司业绩增长的驱动因素及未来可持续性。
1、与2020年度相比,公司2021年度整体收入规模有所提升
光通信行业不同领域之间互有交织,并且公司作为行业上游企业,对于产品最终的应用领域情况难以准确把握,因此公司仍然按自身的产品类别对收入进行分类说明,并总体性列示该类产品应用领域情况。
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各产品的收入及应用领域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 应用领域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收入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收入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
光芯片及器件 | 36,318.88 | 45.35 | 31,520.57 | 48.12 | |
其中:PLC分路器芯片系列产品 | 接入网FTTH/FTTR | 12,222.92 | 15.26 | 10,630.87 | 16.23 |
AWG芯片系列产品 | 数据中心、骨干网/城域网、5G | 14,532.84 | 18.15 | 11,970.12 | 18.27 |
DFB激光器芯片系列产品 | 光通信网、5G、数据中心 | 3,474.56 | 4.34 | 1,830.70 | 2.79 |
光纤连接器 | 光通信网、数据中心、5G | 4,404.49 | 5.50 | 5,283.93 | 8.07 |
其他光器件 | 光通信网、数据中心、5G | 1,684.07 | 2.10 | 1,804.94 | 2.76 |
室内光缆 | 光通信网、数据中心、5G | 22,064.38 | 27.55 | 18,108.74 | 27.64 |
线缆材料 | 光电线缆、数据中心 | 21,708.26 | 27.10 | 15,885.61 | 24.25 |
合计 | 80,091.52 | 100.00 | 65,514.92 | 100.00 |
2021年度,公司各主营业务板块发展良好,较2020年度销售收入均有所提升。在全球接入网市场及数据中心建设需求持续加速的推动背景下,公司围绕AWG芯片系列产品、DFB激光器芯片系列产品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研发成果转化,同时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使得公司各业务发展情况良好,竞争力不断增强。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速不存在明显异常
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情况,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1年度营业收入 | 2020年度营业收入 | 增长幅度(%) |
002281.SZ | 光迅科技 | 64.86 | 60.46 | 7.28 |
300548.SZ | 博创科技 | 11.54 | 7.77 | 48.59 |
300570.SZ | 太辰光 | 6.46 | 5.74 | 12.67 |
300308.SZ | 中际旭创 | 76.95 | 70.50 | 9.16 |
000988.SZ | 华工科技 | 101.67 | 61.38 | 65.65 |
300502.SZ
300502.SZ | 新易盛 | 29.08 | 19.98 | 45.57 |
832063.NQ | 鸿辉光通 | 8.51 | 5.48 | 55.24 |
837823.NQ | 驿路通 | 1.53 | 1.25 | 22.06 |
平均值 | 37.58 | 29.07 | 29.27 | |
公司 | 8.17 | 6.72 | 21.70 |
注:数据来源:Wind
由于光通信行业产品种类较多,同行业公司受各自细分产品结构、细分产品的市场竞争形势等因素影响,收入规模及增长幅度存在较大的差异。公司营业收入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021年度较2020年度均有所增长,且增长幅度均在可比公司范围之内。
3、从产品应用领域方面看,国家一系列鼓励政策的出台以及市场需求的提升,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发展
公司属于光通信行业,产品应用于数据中心、骨干网/城域网、5G等领域。行业政策方面,在互联网流量持续增长和带宽需求的驱动下,2021年,我国扎实推进5G、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印发《“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力地带动光芯片与器件产业的发展。
同时,云服务需求带动的数据中心市场将成为光通信行业的主要增长动力之一,2021年全球超大规模数据中心新增135个,国内数据中心建设约35个。随着数字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增加,以及我国“东数西算”布局,运营商在千兆光纤接入网、5G建设、骨干网/城域网扩容方面将持续加大投入。同时,云厂商方面,受到在线应用的持续推进,视频、直播等在线业务的发展,将进一步推动更多的数据中心建设,带来更多高速光芯片和器件的需求。
4、AWG芯片系列产品、DFB激光器芯片系列产品等业务发展持续向好
2022年一季度,在行业需求的推动下,公司AWG芯片系列产品、DFB激光器芯片系列产品等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推动2022年一季度公司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明显提升。
单位:万元
类别 | 应用领域 | 2022年1-3月 | 2021年1-3月 | ||
收入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收入 |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 ||
光芯片及器件 | 8,778.58 | 45.55 | 6,649.58 | 41.22 | |
其中:PLC分路器芯片系列产品 | 接入网FTTH/FTTR | 2,159.69 | 11.21 | 3,212.98 | 19.92 |
AWG芯片系列产品 | 数据中心、骨干网/城域网、5G | 4,183.16 | 21.71 | 2,039.89 | 12.64 |
DFB激光器芯片系列产品 | 光通信网、5G、数据中心 | 952.03 | 4.94 | 443.38 | 2.75 |
光纤连接器 | 光通信网、数据中心、5G | 1,081.20 | 5.61 | 748.88 | 4.64 |
其他光器件 | 光通信网、数据中心、5G | 402.51 | 2.09 | 204.46 | 1.27 |
室内光缆 | 光通信网、数据中心、5G | 5,377.46 | 27.90 | 5,011.83 | 31.06 |
线缆材料 | 光电线缆、数据中心 | 5,115.16 | 26.54 | 4,471.96 | 27.72 |
合计 | 19,271.20 | 100.00 | 16,133.38 | 100.00 |
综上,在行业政策支持以及行业需求提升的背景下,随着公司前期研发投入逐步取得成效,AWG芯片系列产品、DFB激光器芯片系列产品等新业务的收入规模及占比持续提升,带动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持续改善。根据同行业情况、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等情况,结合公司2022年一季度情况分析,公司业绩增长具有可持续性。【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了解及评价了与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抽样检查销售合同或订单及与管理层访谈,对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政策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与同行业保持一致;
3、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主要产品收入变化的具体原因;
4、抽样检查与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有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送货回执单、快递签收记录、海关报关单、出口退税数据及银行单据等;
5、选择重大、新增客户对当期交易额进行了函证,并通过背景调查、视频访谈等证实交易发生情况;
6、取得境外收入明细表,核查公司对境外主要客户的销售情况,并检查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明细表及与中国电子口岸数据的匹配性;
7、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核对至出库单、送货回执单、快递签收记录、出口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主营业务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8、取得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2022年1-3月及2021年1-3月各明细产品的销售收入、收入占比及毛利率等信息,分析收入、毛利率变动原因;
9、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了解行业发展及竞争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 2021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公司分产品的收入和毛利率的变化具有合理性;
2、根据同行业情况、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等情况,结合公司2022年一季度情况分析,公司业绩增长具有可持续性。
问询函问题2:
“关于客户。年报显示,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1,734.15万元,同比增长 21.70%,主要系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加速推动,但同时,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 19,271.20 万元,同比减少 16.09%。请公司:(1)补充披露前十大客户的具体名称、成立时间、销售内容、销售金额、期末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以及较
上年的变化情况;(2)结合市场需求、竞争格局、产品价格、客户开拓以及信用政策等,说明对主要客户销售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前十大客户的具体名称、成立时间、销售内容、销售金额、期末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以及较上年的变化情况。2021年度,公司前十大客户(排名不分先后)具体名称、成立时间、销售内容的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成立时间 | 销售内容 |
中天科技及其关联方 | 1996、2010等 | 光缆、线缆、光芯片及器件 |
中航光电及其关联方 | 2000、2017等 | 光缆、线缆、光芯片及器件 |
英特尔及其代工厂 | 1999、2008等 | 光芯片及器件 |
无锡江南电缆有限公司 | 2004 | 线缆材料 |
泰科电子及其关联方 | 1998、2007等 | 室内光缆 |
汇聚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 2002 | 室内光缆 |
常州太平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1993 | 室内光缆、光芯片及器件 |
波若威光纤通讯(中山)有限公司 | 2000 | 光芯片及器件 |
Rancom Fiber Optic Solutions Limited | 2018 | 室内光缆 |
AOI关联方 | 2002、2006等 | 光芯片及器件 |
注1:中天科技及其关联方包括: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中天世贸有限公司、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兴思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中天科技精密材料有限公司;注2:中航光电及其关联方包括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宝胜(山东)电缆有限公司、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3:泰科电子及其关联方包括泰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泰科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印度泰科、美国泰科;注4:AOI关联方包括:宁波环球广电科技有限公司、Prime World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 TaiwanBranch。
2021年度,公司前十大客户(下表排名顺序与上表排名顺序之间不存在对应关系)销售金额、期末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应收账款 | 截止2022.4.30 期后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 比例 |
1 | 客户一 | 8,936.60 | 1,910.41 | 1,910.41 | 100.00% |
序号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应收账款 | 截止2022.4.30 期后回款金额 | 期后回款 比例 |
2 | 客户二 | 4,304.34 | 675.69 | 675.69 | 100.00% |
3 | 客户三 | 2,121.68 | 631.70 | 595.94 | 94.34% |
4 | 客户四 | 2,040.51 | 631.42 | 631.42 | 100.00% |
5 | 客户五 | 1,868.07 | 606.20 | 606.20 | 100.00% |
6 | 客户六 | 1,570.62 | 374.00 | 374.00 | 100.00% |
7 | 客户七 | 1,361.46 | 513.24 | 181.50 | 35.36% |
8 | 客户八 | 1,298.18 | 513.28 | 513.28 | 100.00% |
9 | 客户九 | 1,179.14 | 462.91 | 459.48 | 99.26% |
10 | 客户十 | 1,082.46 | 329.29 | 329.29 | 100.00% |
合计 | 25,763.06 | 6,648.14 | 6,277.21 | 94.42% |
注:客户七于2022年5月回款37.45万美元,期后回款比例达到80%以上。
公司主要客户成立日期较长、资信较好且行业地位较高,期后回款情况良好。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与上述客户的主要产品及业务发展较为稳定,销售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2021年销售金额 | 2020年度销售金额 | 变动幅度 |
1 | 客户一 | 8,936.60 | 8,042.94 | 11.11% |
2 | 客户二 | 4,304.34 | 6,338.06 | -32.09% |
3 | 客户三 | 2,121.68 | 2,329.60 | -8.93% |
4 | 客户四 | 2,040.51 | 5,017.84 | -59.33% |
5 | 客户五 | 1,868.07 | 1,026.12 | 82.05% |
6 | 客户六 | 1,570.62 | 969.55 | 61.99% |
7 | 客户七 | 1,361.46 | 511.11 | 166.37% |
8 | 客户八 | 1,298.18 | 791.06 | 64.11% |
9 | 客户九 | 1,179.14 | 1,239.68 | -4.88% |
10 | 客户十 | 1,082.46 | 939.52 | 15.21% |
合计 | 25,763.06 | 27,205.48 | -5.30% |
2021年度,在公司前十大客户中,由于受市场竞争加剧,公司订单减少,使得公司对客户二和客户四的销售收入较2020年度同期下降幅度较为明显,但截至目前,公司与其业务发展有所恢复, 2022年一季度公司与相应客户销售收入占2021年销售收入的40%以上,规模逐步回升。此外,2021年度,公司通过积极市场开拓,扩大客户基数,克服部分主要客户销售规模下滑的影响,带动公司整体销售规模的增长。
(二)结合市场需求、竞争格局、产品价格、客户开拓以及信用政策等,说明对主要客户销售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在市场需求和竞争格局方面,随着技术水平的提升,在行业政策支持以及行业需求提升的背景下,公司不断丰富产品类别,产品结构及客户结构不断优化,业务发展情况持续改善。与此同时,公司不断加强与主流客户的业务合作,并通过AWG芯片系列产品、DFB激光器芯片系列产品等新产品,持续增强核心竞争力,在与原有客户维持稳定合作关系的前提下,持续开拓新客户。同时,公司以海外市场及国内市场双轮驱动,进一步加强对海外市场的市场推广力度,陆续开拓其他海外知名客户,逐步提升公司在海外市场的影响力,积累优质的客户资源,以进一步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在产品定价策略上,公司结合市场供求状态、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制造工艺的复杂程度、产品制造成本等因素,经过与客户谈判协商后,确定产品价格。在产品价格方面,由于公司产品细分规格较多。总体上看,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各类产品价格在短期内受到供求关系、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中长期看随着产品成熟度的提升,价格存在下降的压力,如果成本不能做到同比下降,则可能导致毛利率的降低。但随着研发投入逐步实现产业化,有竞争优势的新产品的推出,能够维系公司在定价方面的优势,保持公司的毛利率水平。
在信用政策方面,公司对客户背景、资信情况、合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对于客户给予信用政策,一般在货到票到后30~90天,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同时在新产品、新客户开拓的部分特定情形下,公司会综合考量产品成熟度、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有可能在一定时间内在信用政策方面给予适当放宽。对于各个客户的信用政策,公司结合《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对客户的应收账款进行管理。2021年度公司信用政策较2020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本回复之“问题2:(1)补充披露前十大客户的具体名称、成立时间、销售内容、销售金额、期末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以及较上年的变化情况”回复可知,由于市场竞争加剧等主要因素,公司与客户二和客户四的业务规模较2020年度有所下滑。但是,凭借较强的产品竞争力及竞争优势,公司扩大了客户基数,并且在AWG芯片系列产品、DFB激光器芯片系列产品等新业务方面发展持续向好,不断开拓新客户,带动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持续改善。
综上,部分客户收入规模下降具有合理性,同时,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研发成果转化,以增强主营业务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及竞争优势,在应对市场竞争压力、尽力维系主要存量客户业务的同时,不断开拓新客户和新业务,以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主要客户变化情况及原因等。
2、了解及评价了与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3、通过抽样检查销售合同或订单及与管理层访谈,对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否与同行业保持一致;
4、取得公司2021年前十大客户销售收入明细、并与2020年度进行对比;取得2021年前十大客户的2022年1-4月回款统计表,了解期后回款情况;
5、针对公司2021年前十大客户2021年度的内销收入,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有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送货回执单、快递签收记录;
6、针对公司2021年前十大客户的外销收入,取得境外收入明细表,检查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明细表及与中国电子口岸数据的匹配性;
7、对公司2021年前十大客户当期交易额进行了函证,并通过背景调查、视频访谈等证实交易发生情况;
8、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核对至出库单、送货回执单、快递签收记录、出口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主营业务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年度,公司前十大客户销售情况不存在重大异常,对主要客户销售变动具有合理性。
问询函问题3:
“关于应收账款。年报显示,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24,726.93万元,较上年末增长34.95%,增幅高于营业收入。请公司:(1)结合客户类型、结算模式、信用政策的变化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具体名称、销售内容、销售金额、销售时点、信用政策、应收款项账龄以及计提的坏账准备;(3)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逾期情况、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并结合主要客户的支付能力,说明相关款项的收回是否存在风险、相关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一)结合客户类型、结算模式、信用政策的变化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本回复“问题2:(1)补充披露前十大客户的具体名称、成立时间、销售内容、销售金额、期末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以及较上年的变化情况”可知,2020年及2021年公司主要客户较为稳定,对其结算模式及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1.12.31 /2021年度 | 2020.12.31/ 2020年度 | 增长幅度 |
营业收入 | 81,734.15 | 67,159.81 | 21.70% |
类别
类别 | 2021.12.31 /2021年度 | 2020.12.31/ 2020年度 | 增长幅度 |
应收账款余额 | 26,175.10 | 19,673.96 | 33.04% |
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32.02% | 29.29% | 增长2.73个百分点 |
公司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速较高,主要系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在下半年增速较快所致。2021年下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594.34万元,与2020年下半年营业收入34,369.85万元相比,增速为32.66%;2021年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75.91万元,与2020年四季度营业收入17,197.89万元相比,增速为
46.97%。受此影响,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增速较高,具有合理性。
2020年及2021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2021年 | 2020年 |
002281.SZ | 光迅科技 | 4.01 | 3.43 |
300548.SZ | 博创科技 | 5.17 | 5.01 |
300570.SZ | 太辰光 | 3.64 | 4.89 |
300308.SZ | 中际旭创 | 4.38 | 5.33 |
000988.SZ | 华工科技 | 3.94 | 2.82 |
300502.SZ | 新易盛 | 6.15 | 5.87 |
832063.NQ | 鸿辉光通 | 3.73 | 2.94 |
837823.NQ | 驿路通 | 3.27 | 3.56 |
平均值 | 4.29 | 4.23 | |
公司 | 3.80 | 3.82 |
注:数据来源:Wind
同行业公司受各自细分产品及业务发展等因素影响,收入规模及应收账款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2020年及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变化均较为稳定,且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范围内,不存在重大异常。
(二)补充披露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的具体名称、销售内容、销售金额、销售时点、信用政策、应收款项账龄以及计提的坏账准备。
截至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排名不分先后)的具体名称及销售内容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 销售内容 |
波若威光纤通讯(中山)有限公司 | 光芯片及器件 |
泰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 室内光缆 |
深圳市微米光通信有限公司 | 光芯片及器件 |
英特尔代工厂A | 光芯片及器件 |
英特尔代工厂B | 光芯片及器件 |
截至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下表排名顺序与上表排名顺序之间不存在对应关系)的销售金额、销售时点、信用政策、应收款项账龄以及计提的坏账准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销售时点 | 账龄 | 应收账款余额 | 坏账准备 |
应收账款一 | 5,846.39 | 2021年度 | 1年以内 | 1,058.10 | 46.34 |
应收账款二 | 3,024.76 | 2021年度 | 1年以内 | 818.64 | 35.86 |
应收账款三 | 2,121.68 | 2021年度 | 1年以内 | 631.70 | 27.67 |
应收账款四 | 1,725.18 | 2021年度 | 1年以内 | 605.10 | 26.50 |
应收账款五 | 682.45 | 2021年度 | 1年以内 | 571.17 | 25.02 |
在信用政策方面,公司对客户背景、资信情况、合作年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对于客户给予信用政策,一般在货到票到后30~90天,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同时在新产品、新客户开拓的部分特定情形下,公司会综合考量产品成熟度、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有可能在一定时间内在信用政策方面给予适当放宽。对于各个客户的信用政策,公司结合《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等内部规定对客户的应收账款进行管理。2021年度公司信用政策较2020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补充披露应收账款逾期情况、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并结合主要客户的支付能力,说明相关款项的收回是否存在风险、相关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存在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形,主要原因系部分国有企业或境内大型企业客户,其内部付款审批流程较长,容易出现实际付款略晚于合同约定付款期限的情形。但上述逾期款项基本均能收回,出现实质性坏账的情形较少。
最近三年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应收账款余额 | 26,175.10 | 18,322.90 | 17,836.64 |
逾期金额 | 5,844.65 | 4,435.40 | 6,000.31 |
逾期金额占比 | 22.33% | 24.21% | 33.64% |
总体上看,公司应收账款逾期率呈下降趋势。截至2021年末,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为5,844.65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22.33%;截至2022年4月30日,上述应收账款已回款金额为4,950.64 万元,已回款比例为84.70%,回款情况良好。同时,根据本回复“问题2:(1)补充披露前十大客户的具体名称、成立时间、销售内容、销售金额、期末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以及较上年的变化情况”可知,公司主要客户情况基本稳定,客户回款情况良好,未出现减值风险。截至2021年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计提比例 |
002281.SZ | 光迅科技 | 2.64% |
300548.SZ | 博创科技 | 11.04% |
300570.SZ | 太辰光 | 5.42% |
300308.SZ | 中际旭创 | 1.01% |
000988.SZ | 华工科技 | 10.31% |
300502.SZ | 新易盛 | 5.03% |
832063.NQ | 鸿辉光通 | 5.20% |
837823.NQ | 驿路通 | 0.53% |
平均值 | 4.64% | |
公司 | 5.53% |
注:数据来源:Wind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分。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应收账款和营业收入增加且应收账款增幅高于营业收入的原因、销售政策的变化情况、了解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及回款情况;
2、了解、评价管理层与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有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3、对公司2021年重要客户执行函证程序,确认本期交易额及应收账款余额的真实性、准确性;
4、分析、评价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会计政策和估计的合理性;
5、取得应收账款明细及账龄,分析账龄分布情况,判断应收账款各账龄段数据与其对应年度营业收入是否匹配;
6、复核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预期信用损失分析表的准确性;
7、网络查询2021年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的资信情况,并取得2022年1-4月回款统计表,了解期后回款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应收账款增长原因具有合理性,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不存在重大异常,应收款项逾期情况不存在重大异常,款项回收不存在重大风险,相关坏账准备的计提充分。
问询函问题4:
“关于存货。年报显示,2021 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18,891.53万元,较上年末15,484.09 万元增加22.01%,2022 年一季报显示,2022 年3 月末存货进一步增加至22,036.85 万元。请公司:(1)结合存货类别、库龄和成新率、市场需求、业务模式等说明2021 年末及2022 年3 月末存货金额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或滞销情形;(2)结合订单覆盖率、产品市场售价变动、存货库龄及周转周期等,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测算的过程,2021 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回复】
(一)结合存货类别、库龄和成新率、市场需求、业务模式等说明2021 年末及2022年3月末存货金额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存货积压或滞销情形。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公司存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8,660.44 | 37.22% | 7,977.89 | 39.85% |
在产品 | 5,576.99 | 23.97% | 4,672.61 | 23.34% |
库存商品 | 6,935.21 | 29.80% | 5,849.92 | 29.22% |
发出商品 | 1,984.62 | 8.53% | 1,408.33 | 7.04% |
周转材料 | -- | -- | 24.43 | 0.12% |
委托加工 | 113.55 | 0.49% | 84.45 | 0.42% |
合计 | 23,270.80 | 100.00% | 20,017.63 | 100.00% |
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公司存货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动,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构成,合计金额分别为18,500.42万元和21,172.64万元,占比分别为92.42%和90.99%。
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公司存货库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1年以内 | 16,638.67 | 71.50% | 14,179.50 | 70.84% |
1-2年 | 5,918.72 | 25.43% | 5,117.28 | 25.56% |
2-3年 | 415.57 | 1.79% | 494.19 | 2.47% |
3年及以上 | 297.83 | 1.28% | 226.64 | 1.13% |
合计 | 23,270.80 | 100.00% | 20,017.63 | 100.00% |
公司存货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占比分别为70.84%和71.50%,2年以内占比分别为96.40%和96.93%,总体成新率较高,不存在因存货积压或滞销导致存货异常变动的情形。
根据本回复“问题1:(二)按照应用领域,披露不同产品的收入构成,结合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同行业公司发展情况,说明公司业绩增长的驱动因素及未来可持续性”回复可知,在互联网流量持续增长和带宽需求的驱动下,结合《“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力地带动光芯片与器件产业的发展,行业需求不断提升。此外,公司通常在取得客户订单后才会依据订单要求投料生产。但由于新冠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产品生产周期较长,有一定的交付压力,故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在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结合部分通信行业客户通常在年初制定采购计划并下达采购订单等因素,提前制订计划做生产储备,存货金额有所增加,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订单覆盖率、产品市场售价变动、存货库龄及周转周期等,详细说明存货跌价准备测算的过程, 2021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谨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年末,各主要类别存货的订单覆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账面金额 |
在产品 | 4,672.61 |
库存商品 | 5,849.92 |
发出商品 | 1,408.33 |
合计 | 11,930.86 |
订单金额 | 10,182.63 |
覆盖率 | 85.35% |
公司不断加强与行业主要客户的业务合作,并通过AWG芯片系列产品、DFB激光器芯片系列产品等新产品,逐步开拓新客户。2021年末,公司主要类别存货订单覆盖情况较好。
在产品价格方面,随着光通信行业市场需求增加、供求关系改善,各类产品价格基本稳定,不存在产品价格在期后大幅下跌导致存货出现大额减值的情形。
根据本回复之“问题4:(1)结合存货类别、库龄和成新率、市场需求、业务模式等说明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存货金额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
存在存货积压或滞销情形”对库龄分析可知,存货库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成新率较高。
截至2021年末,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存货周转率 |
002281.SZ | 光迅科技 | 2.36 |
300548.SZ | 博创科技 | 3.36 |
300570.SZ | 太辰光 | 2.92 |
300308.SZ | 中际旭创 | 1.51 |
000988.SZ | 华工科技 | 4.51 |
300502.SZ | 新易盛 | 1.58 |
832063.NQ | 鸿辉光通 | 5.65 |
837823.NQ | 驿路通 | 5.72 |
平均值 | 3.45 | |
公司 | 3.55 |
注:数据来源:Wind
通过上表可知,公司存货周转率在在同行业可比公司范围内,高于平均值,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存货跌价计提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2021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85.82 | 258.28 | -- | 56.63 | -- | 387.46 |
在产品 | -- | -- | -- | -- | -- | -- |
库存商品 | 625.39 | 480.32 | -- | 367.08 | 738.63 |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周转材料 | -- | -- | -- | -- | -- | -- |
合计 | 811.21 | 738.60 | -- | 423.72 | -- | 1,126.10 |
2021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 公司名称 | 占比 |
002281.SZ | 光迅科技 | 10.72% |
300548.SZ | 博创科技 | 3.93% |
300570.SZ | 太辰光 | 10.42% |
300308.SZ | 中际旭创 | 4.85% |
000988.SZ | 华工科技 | 4.35% |
300502.SZ | 新易盛 | 8.63% |
832063.NQ | 鸿辉光通 | 13.78% |
837823.NQ | 驿路通 | 2.24% |
同行业平均 | 6.84% | |
公司 | 5.63% |
注:数据来源:Wind;占比=存货跌价准备/存货余额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范围之内,与同行业平均值不存在重大差异,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为充分、谨慎。【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取得了公司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的存货明细表及库龄表;
2、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订单情况及存货变化原因;
3、取得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复核公司管理层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是否正确,评价管理层计算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的合理性;复核存货
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是否正确;
4、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本年度变化情况,分析及评价存货准备变化的合理性;
5、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及存货跌价计提比例,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2021年末及2022 年3 月末存货金额持续增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因存货积压或滞销导致存货异常变动的情形。
2、2021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较为充分、谨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问询函问题5:
“关于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报显示,2021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966.17万元,期初金额2,061.94万元,均为预付工程及设备款。2022年一季报显示,2022年3月末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至4,123.35万元。请公司:(1)补充披露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预付工程及设备款的主要预付对象、采购内容、目前状态,合同约定的付款及交货进度,实际付款及交货进度,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情形;
(2)结合行业供需格局、采购模式,说明预付工程及设备款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前五名预付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预付工程及设备款的主要预付对象、采购内容、目前状态,合同约定的付款及交货进度,实际付款及交货进度,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情形。
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公司前五名预付工程及设备款的对象、采购内容、目前状态、合同约定的付款及交货进度,实际付款及交货进度,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情形如下表所示:
1、2021年末
序号 | 预付对象 | 采购内容 | 余额 (万元) | 目前状态 | 合同约定付款日期 | 合同约定交货日期 | 主要设备实际付款日期 | 主要设备实际交货日期 |
1 | 北京维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光芯片及器件相关生产设备 | 310.50 | 已到货、未验收 | 合同签订后10日、发货前且预验收通过后一周内、保修期结束后两周内分期支付 | 签订合同后4个月交货及安装 | 2021.4 2021.8 | 2022.1 |
2 | 南京尹特利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光芯片及器件相关生产设备 | 257.33 | 部分到货、未验收 | (1)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货前、验收后、质保期满后一周内分期支付; (2)合同签订后、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 | 2021年11月部分设备到货 | 2021.11 | 2021.11 |
3 | 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光芯片及器件相关生产设备 | 199.88 | 已到货、未验收 | 合同签订10日内、工艺验收合格10日内、质保期满10日内分期支付 | 收到预付款5个月内发货 | 2021.7 | 2021.11 |
4 |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光芯片及器件相关生产设备 | 186.51 | 已到货、未验收 | 合同签订两周内支付、发货前两周、设备调试完成四周内、设备稳定运行三个月后、稳定运行六个月后分期支付 | 合同签订14周内发货 | 2020.10 2021.1 | 2021.3 |
5 | 布勒莱宝光学设备(北京)有限公司 | 光芯片及器件相关生产设备 | 142.50 | 未到货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预验收发货前、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0天内分期支付 | 预付款4或5个月内在卖方场地预验收 | 2021.5 | 未到货 |
2、2022年3月末
序号 | 预付对象 | 采购内容 | 余额 (万元) | 目前状态 | 合同约定付款日期 | 合同约定交货日期 | 主要设备实际付款日期 | 主要设备实际交货日期 |
1 | 南京尹特利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光芯片及器件相关生产设备 | 607.43 | 部分设备已到货未验收,部分设备未到货 | (1)合同签订后7天内、发货前、验收后、质保期满后一周内分期支付; (2)合同签订后、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 | 部分设备需在2021年11月到货,部分设备签订合同后周期约为1个月 | 2021.11 2022.1 | 2021.11 |
2 | 河南全筑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厂房装修工程 | 487.85 | 已完工,未验收 | 工程主体完工后、甲方正式验收合格后7日内、工程验收一年后分期支付 | 2022年1月竣工 | 2022.1 2022.3 | 2022.4 |
3 | 北京维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光芯片及器件相关生产设备 | 310.50 | 已到货,未验收 | 合同签订后10日、发货前且预验收通过后一周内、保修期结束后两周内分期支付 | 签订合同后4个月交货及安装 | 2021.4 2021.8 | 2022.1 |
4 | 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光芯片及器件相关生产设备及配件 | 278.31 | 已到货,未验收 | (1)合同签订10日内、工艺验收合格10日内、质保期满10日内分期支付; (2)合同签订后支付 | (1)收到预付款5个月内发货; (2)收到货款后200日内交货 | 2021.7 2022.3 | 2021.11 2022.3 |
5 |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光芯片及器件相关生产设备 | 186.51 | 已到货、未验收 | 合同签订两周内、发货前两周、设备调试完成四周内、设备稳定运行三个月后、稳定运行六个月分期支付 | 合同签订14周内发货 | 2020.10 2021.1 | 2021.3 |
公司光芯片及器件等相关设备的精准度较高,对运行环境等性能指标或条件比较严格,部分新产品、新工艺涉及的设备在调试、验收时不确定性较大。其中部分进口设备由于性能指标不达标、涉及调换货的手续较多以及境外调试人员交通受阻等影响,导致到货后验收周期较长。
(二)结合行业供需格局、采购模式,说明预付工程及设备款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前五名预付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近年来,公司持续推动主营业务发展,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采购量持续增加。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人才密集型、资金设备密集型的光通信行业,并针对光通信行业核心的芯片环节,公司系统建立了覆盖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芯片加工、封装测试的IDM全流程业务体系,生产制造设备主要为定制化程度较高的设备,定制周期较长且设备供应商均要求在发货前支付相应预付款,导致公司预付工程及设备款金额较大。
(1)2021年末前五名预付对象情况如下:
预付对象 | 2021.12.31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北京维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10.50 | 否 |
南京尹特利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7.33 | 否 |
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199.88 | 否 |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6.51 | 否 |
布勒莱宝光学设备(北京)有限公司 | 142.50 | 否 |
合 计 | 1,096.72 |
(2)2022年3月末前五名预付对象情况如下:
预付对象 | 2022.3.31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南京尹特利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07.43 | 否 |
河南全筑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487.85 | 否 |
北京维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10.50 | 否 |
北京北方华创微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 278.31 | 否 |
惠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6.51 | 否 |
合 计 | 1,870.60 |
经查询企查查等网络公开平台及访谈公司可知,上述企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
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发生的背景,预付工程及设备款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取得公司截至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的预付工程及设备款明细,进行两期变动分析;
3、对截至2021年末预付工程及设备款的采购合同进行核查,检查合同条款与交易内容,关注预付款项依据;
4、核查2021年大额预付工程款银行流水,关注交易对手与付款金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5、取得公司预付工程款期后到货明细、验收资料,关注期后预付款项结转情况;
6、通过访谈和查询网上公开信息对大额预付工程及设备款供应商进行背景调查,核查关联关系,并取得了公司出具的与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7、对截至2021年末大额预付账款供应商执行函证程序,函证余额信息;
8、实地盘点2021年末工程和已到公司现场的设备,查看设备状态、了解相关项目或工程的进展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实际进度与合同约定进度不存在重大差异及异常的情况。
2、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前五名预付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问询函问题6:
“关于在建工程与募投项目。年报显示,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3,273.93万元,较上年末增长214.86%,主要为房屋和装修,部分系使用募集资金。
2022年一季报显示,2022年3月末在建工程增加至3,942.65万元。募投项目中,阵列波导光栅(AWG)及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器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年产1200万件光分路器模块及组件项目目前投入进度分别为48.00%、60.12%,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为2022年7月。请公司:(1)结合相关工程的投资和建设进度、是否已完成竣工结算、是否达到可使用状态、是否存在分批启用的情形等,说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是否准确;(2)补充披露在建工程分别对应的募投项目,说明截至2022年3月末相关项目工程建设已投入的金额和拟继续投入的金额;(3)说明上述2个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投入进度和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延期风险。”【公司回复】
(一)结合相关工程的投资和建设进度、是否已完成竣工结算、是否达到可使用状态、是否存在分批启用的情形等,说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时点是否准确
截至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3.31 | 2021.12.31 |
在建工程 | 3,942.65 | 3,273.93 |
其中:工程类 | 3,776.03 | 3,112.53 |
设备类 | 166.62 | 161.40 |
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以工程类为主,其中,主要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在建工程项目 | 供应商 | 期末余额 | 建设进度状态 | |
2022.3.31 | 2021.12.31 | ||||
1 | 综合服务楼 | 河南省万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16.02 | 416.02 | 在建 |
2 | 15#厂房改造工程 | 北京世纪华电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1,097.25 | 612.41 | 在建 |
3 | 10#、12#楼 | 河南省万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06.17 | 2,006.17 | 在建 |
4 | 其他 | 256.59 | 77.93 | 在建 | |
合计 | 3,776.03 | 3,112.53 |
上述主要工程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存在分批启用的情形。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为:(1)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可转固;(2)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安装调试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即可转固;(3)在建固定资产,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结算、造价等,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综上所述,上述在建工程主要项目处于在建状态或未验收状态,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存在延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二)补充披露在建工程分别对应的募投项目,说明截至2022年3月末相关项目工程建设已投入的金额和拟继续投入的金额
截至2022年3月末,在建工程对应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投项目 | 已投入金额 | 拟继续投入金额 |
综合服务楼 | 阵列波导光栅(AWG)及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器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390.00 | 510.00 |
15#厂房改造工程 | 949.03 | 400.00 | |
10#、12#楼 | 1,707.37 | 900.00 |
根据上表内容可知,在建工程主要项目归属于阵列波导光栅(AWG)及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器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三)说明上述2个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投入进度和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延期风险。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阵列波导光栅(AWG)及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器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及年产1,200万件光分路器模块及组件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 投资预算 | 累计支出 | 支出比例 |
阵列波导光栅(AWG)及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器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37,000.00 | 22,811.32 | 61.65% |
年产1,200万件光分路器模块及组件项目 | 3,000.00 | 1,917.66 | 63.92% |
合计 | 40,000.00 | 24,728.98 | 61.82% |
根据上表内容可知,阵列波导光栅(AWG)及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器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及年产1,200万件光分路器模块及组件项目投资进度分别为61.65%和63.92%,公司结合行业及自身业务发展情况,积极推进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但由于新冠疫情的反复持续影响、行业快速发展及竞争持续加剧等因素,有可能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若后续公司募投项目存在延期等情况,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公告。【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及评价了公司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取得公司在建工程明细表,对在建工程变动执行分析性程序;
3、取得公司重大在建工程项目立项报告或决议、环评报告、项目备案证、可研报告、工程项目预算等资料;
4、取得重要在建工程的设备采购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结算单据等,对报告期内在建工程的大额增加执行核查程序,确认新增在建工程金额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5、取得重要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报告、验收报告等,判断公司在建工程转固时点及金额是否正确;
6、对2021年末重要在建工程进行现场盘点,观察工程进展情况、检查工程日志、监理日志、工程进度表和会议记录等资料,并与工程监理和供应商沟通,确认2021年末工程进度,期末在建工程的存在性;
7、检查大额建设资金的流水,核实募投资金的使用是否全部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在建工程主要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不存在重大异常,尚未完成竣工结算、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存在分批启用的情形,不存在延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形。
2、截至目前公司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和进展情况不存在重大异常,如若后续因疫情等原因导致募投项目延期,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公告。
问询函问题7:
“关于商誉减值。年报显示,2021年,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047.70万元,系收购深圳和光同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光同诚)形成的商誉,2018年收购形成商誉1,790.33 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合计计提1,578.66万元。和光同诚主要从事光缆连接器、隔离器等产品的生产销售,2020 年收入11,004.71 万元,净利润474.97万元;2021年收入9,738.75 万元,净利润47.53万元,其中2021年上半年收入4,186.59万元,净利润-83.73 万元。请公司:(1)结合和光同诚的业务开展和经营情况,说明2021 年业绩下滑的具体情况、原因及是否具有持续性,结合商誉减值迹象发生的时间,说明在期末计提大额商誉减值的依据及合理性;
(2)补充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关键参数、取值依据,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公司回复】
(一)结合和光同诚的业务开展和经营情况,说明2021 年业绩下滑的具体情况、原因及是否具有持续性,结合商誉减值迹象发生的时间,说明在期末计提大额商誉减值的依据及合理性。
2020年度及2021年度,和光同诚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9,738.75 | 11,004.71 |
净利润 | 47.53 | 474.97 |
2021年度,和光同诚营业收入下滑至9,738.75万元,主要系受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多芯束连接器等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下降,营业收入、毛利率均随之下滑,导致2021年度和光同诚净利润较2020年度大幅下降。
2021年上半年收入4,186.59万元,净利润-83.73万元。2021半年度末,公司结合当时的订单洽谈、客户投标等市场开拓计划情况,预计2021年下半年经营状况会有所改良,改善上半年的不利因素,从2021年度全年来看,有很大可能完成2021年度的业绩目标,因此2021年半年报时,经公司管理层判断,不存在明显的商誉减值迹象。2021年年末,根据和光同诚在2021年度出现的订单减少、主要产品价格下降、收入同比下滑等情形,结合其主要客户订单情况以及新客户开拓情况,公司进行谨慎判断,认为存在商誉减值迹象。同时,公司聘请了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含有商誉的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使用评估机构的独立评估结果用于商誉减值测试。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1年计提减值准备1,047.70万元。公司在2021年末计提商誉减值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补充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关键参数、取值依据,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及关键参数
公司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以往年度实际经营状态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预测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流量的现值,并与其账面金额进行对比,确认是否存在减值。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稳定增长年度 |
营业收入 | 7,580.41 | 8,353.14 | 8,974.73 | 9,464.83 | 9,903.11 | 9,903.11 |
利润总额 | 527.31 | 652.02 | 743.01 | 777.75 | 826.21 | 826.21 |
息税前资产组自由现金流 | -2,897.18 | 335.22 | 493.26 | 584.16 | 657.74 | 856.56 |
折现率 | 17.75% | |||||
折现值 | -2,460.57 | 241.76 | 302.12 | 303.88 | 290.59 | 2,131.98 |
资产组可回收价值 | 809.76 | |||||
测试前商誉加可辩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之和 | 1,857.46 | |||||
本期减值金额 | 1,047.70 |
2、参数取值主要依据
将预测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评估基准日后5年,为详细预测期,此阶段预测收益逐年增长;第二阶段为评估基准日后第6年至永续期,为稳定预测期,此阶段预测收益保持第6年收益水平稳定。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相关会计准则及评估指引,使用税前自由现金流进行测算。根据折现率与所选收益指标配比的原则,本次测试采用税前口径折现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测试》,本次评估依据该原则使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税前折现率口径,计算权益资本成本时,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
3、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经评估可知,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809.76万元,测试前商誉加可辩认净资产账面价值之和为1,857.46万元,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因此减记的金额1,047.70万元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2021年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
【会计师回复】
(一)核查程序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如下:
1、 对主要业务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和光同诚业务发展情况及变化原因;
2、了解并评价了与编制折现现金流预测(估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基础)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3、评价由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机构的客观性、执业经验,并复核其相关专业资质。
4、利用注册会计师的估值专家的工作,协助我们评价用于编制折现现金流预测所采用的方法;同时对注册会计师的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独立性进行了评价。
5、通过将收入增长率、永续增长率和成本上涨等关键输入值与过往业绩、管理层预算和预测及行业报告进行比较,审慎评价编制折现现金流预测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判断。
6、通过将折现率与同行业类似企业的折现率进行比较,评价了现金流量预测中采用的风险调整折现率的适当性。
7、取得管理层的关键假设敏感性分析,包括折现现金流预测运用的收入增长率和风险调整折现率,评价了关键假设变动对管理层在其减值评估发表的结论造成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好的任何迹象。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年年末,根据和光同诚在2021年度出现的订单减少、主要产品价格下降、收入同比下滑等情形,结合其主要客户订单情况以及新客户开拓情况,公司进行谨慎判断,认为存在商誉减值迹象。同时,公司聘请了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含有商誉的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评估,并使用评估机构的独立评估结果用于商誉减值测试。公司在2021年末计提商誉减值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