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2-041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青阳工业集中区华澄路1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李有明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93,027,584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数74,650,8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8.6737%。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201,05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042%。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表决情况:
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74,618,2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6568%。其中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数168,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7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数32,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69%,均为中小投资者。
(二)出席会议的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公司聘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依法召开,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向各位股东作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3、《关于<公司2021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表决结果:同意177,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10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939%。
6、《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77,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10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939%。
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2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情况及202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77,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10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953%;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6939%。
9、《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3《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4《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5《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6《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
对2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7《关于修订公司<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2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8《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2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10.9《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627,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8%;反对2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志怡、谭闷然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