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股票简称:广信材料
股票简称:广信材料 | 股票代码:300537 |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Kuangshun Photosensitivity New-Material Stock Co.,LTD.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18号)
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之
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10-11层)
二〇二二年五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2年4月29日出具的《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8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发行人”或“公司”)与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保荐机构”、“保荐人”)、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湖南启元”、“发行人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示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核查,同时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并将财务数据予以更新。现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书面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使用的术语、简称与募集说明书具有相同含义。
2、本回复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四舍五入造成。
3、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7-1-2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宋体 |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目 录
问题1 ...... 4
问题2 ...... 65
问题3 ...... 78
问题4 ...... 85
问题5 ...... 99
问题6 ...... 148
问题7 ...... 158
问题8 ...... 188
其他问题 ...... 200
问题1发行人本次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以下简称“5万吨材料项目”)达产后将形成每年1.6万吨PCB油墨产品,1.5万吨涂料及配套原材料,1.2万吨树脂,及0.7万吨光刻胶产品及配套试剂的产能。2020年,发行人专用油墨、专用涂料产能分别为10,500吨、10,350吨,树脂采购量为4,377吨。申报材料称,由于安全环保限制,原年产6,500吨油墨产品的青阳基地于2022年上半年停产,子公司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泰”)宜兴基地于2019年1月起正式停产,现有涂料产能湖南宏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宏泰”)、湖南阳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阳光”)的生产基地均未在化工园区内;公司拟于2022年年中将部分产能暂时转由湖南宏泰满足,并在募投项目建成后转入龙南基地。本次募投项目将由发行人子公司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臻”)实施,实施地点为江西省龙南市富康工业园区,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关于光刻胶产品,发行人委托台湾广至新材料有限公司合作研发的第一批次光刻胶产品已通过部分客户的验证并获得小批量订单。此外,发行人披露其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向及相关议案进行了修订。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原有产能搬迁,如是,请说明搬迁的具体安排、预计搬迁的费用和时间等,并说明对发行人产能、业绩等的影响;如否,请说明停产基地对应厂区设备和相关人员的后续安排,对应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是否存在员工遣散和纠纷风险,是否存在大额员工费用支出相关风险等;(2)结合青阳基地和宜兴基地停产的原因、停产后原有产能转移的情况、现有实际产能,详细说明产能转移的具体含义、实现过程,现有产能及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是否均在化工园区内,影响油墨及涂料生产基地停产的相关因素是否影响发行人其他业务,是否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产品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有),分产品说明行业竞争格局、发行人竞争优势,行业市场容量、行业产能扩张及下游客户扩产情况,在手订单、意向性合同、合作协议等签署情况等,并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的必要性、合理性,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及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4)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其他可比项目单位投资成本的对比情况,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对比,说明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本次投资规模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其合理性;(5)结合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市场供给和竞争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量化对比分析对外采购和通过募投项目自产树脂、涂料原材料
产品的价格情况,说明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的必要性、合理性,相关产能是否超过自用所需,是否存在对外销售的情形,效益测算中是否考虑相关情形;(6)关于光刻胶及配套原材料相关研发及生产情况,结合相关技术及产品迭代周期、行业发展和试产情况等,说明生产中主要涉及的技术情况、是否为业内通用技术、目前研发进度及预计进展、后续研发安排、采用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技术来源,相关知识产权权属归属是否已明确约定,是否已签订相关技术授权或转让等协议及协议主要内容,是否存在侵权风险,是否存在技术落后、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研发结果不确定或研发失败的情形,客户的验证周期及订单取得情况,同行业中是否存在可比案例;(7)结合项目实施主体江西广臻目前的具体经营情况、技术和人员储备、销售渠道,说明江西广臻是否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是否具备大批量生产的能力;(8)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取得的最新进展,并说明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9)董事会于2022年3月对募集资金投向及相关议案进行修订的内容及原因。
请发行人充分披露(1)(2)(3)(6)(8)涉及的风险。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4)(5)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7)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原有产能搬迁,如是,请说明搬迁的具体安排、预计搬迁的费用和时间等,并说明对发行人产能、业绩等的影响;如否,请说明停产基地对应厂区设备和相关人员的后续安排,对应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是否存在员工遣散和纠纷风险,是否存在大额员工费用支出相关风险等。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原有产能搬迁
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原有产能搬迁至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地。本次募投项目系发行人基于未来行业和环保发展趋势完善公司业务布局、贴近华南市场、快速响应下游客户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公司主动实施的战略部署。本次募投项目将在江西赣州市新建PCB油墨和涂料的龙南基地,龙南基地建成达产后将成为公司立足华南、辐射周边的重要生产基地,其产能将逐年释放,以承接华南区域及其周边地区现有及新开发的下游客户需求。龙南基地贴近华南区域市场,运输距离短,销售维护近,客户后续服务与维护的响应时间更及时。
(二)停产基地对应厂区设备和相关人员的后续安排,对应资产是否存在减值风险,是否存在员工遣散和纠纷风险,是否存在大额员工费用支出相关风险等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经停产的生产基地为青阳基地,其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划,公司青阳基地工厂不再进行PCB阻焊油墨生产,将被打造为公司的总部及研发基地。青阳基地停产后,青阳基地原生产设备将停止使用,后续将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予以出售或者转移到子公司江阴广豫继续使用。根据沃克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2)第0544号),青阳基地原生产设备包括102项机器设备和313项电子设备,由于已经使用多年,账面价值较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为438.17万元,较账面价值减值12.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1-6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处置费用 | 可收回金额 | 增减值 |
451.02 | 455.09 | 16.92 | 438.17 | -12.85 |
青阳基地停产后不需要进行大规模的员工遣散,其原因如下:青阳基地生产油墨产品为电子化学产品,并且青阳基地不在化工园区内。为持续符合当地的环保、安监及相关调峰限产要求,青阳基地近两年特别是2021年4季度以来处于常态化的限产、间歇性停产状态。随着青阳基地不饱和生产状态的持续,导致制造部员工的劳动需求量逐渐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员工收入,其中有部分员工在此期间陆续选择主动离职。基于青阳基地的实际情况,公司调整工作安排,对收入受影响的员工作出转岗或者转至江阴广豫的工作安排,其中:有部分员工接受了上述工作安排;对于不接受上述工作安排的员工,公司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以上制造部员工的离职变动在近两年中陆续出现,并不存在某个时点制造部员工大规模离职的情况,且除制造部员工外,青阳基地是公司总部所在地,常年保持较高数量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员工,这部分员工每年都会存在正常的入离职变动。公司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用工理念,充分尊重每一位员工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与这些离职员工不存在劳动纠纷。
综上,青阳基地原生产设备由于已经使用多年,账面价值较低,不存在大额减值的风险。青阳基地作为公司总部所在地,常年保持较高数量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员工,这部分员工每年都会存在正常的入离职变动。制造部员工的入离职变动在过往一年中陆续出现,并不存在某个时点制造部员工大规模离职的情况,随着员工转岗或者转至江阴广豫工作,预计公司将不存在员工大规模离职的情况。公司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用工理念,充分尊重每一位员工的合法权益,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与离职员工不存在劳动纠纷,不存在大额员工费用支出相关风险。
二、结合青阳基地和宜兴基地停产的原因、停产后原有产能转移的情况、现有实际产能,详细说明产能转移的具体含义、实现过程,现有产能及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是否均在化工园区内,影响油墨及涂料生产基地停产的相关因素是否影响发行人其他业务,是否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青阳基地和宜兴基地停产的原因、停产后原有产能转移的情况、现有实际产能
1、青阳基地和宜兴基地停产的原因
(1)青阳基地停产原因
江苏省委、省政府于2016年12月1日印发的《“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禁止园区外(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一切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公司青阳基地工厂不在化工园区内,受到限产停产方面的影响,为此在报告期内付出了较高的环保合规成本。
鉴于环保政策、地方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政策变化,考虑到公司青阳基地所在园区不在最新化工园区认定名单内以及设备老化等因素,为持续符合当地的环保、安监及相关调峰限产要求,青阳基地从2021年特别是四季度以来处于常态化的限产、间歇性停产状态,青阳基地的油墨产量实际上已达不到原有6,500吨的设计产能。鉴于上述客观情况在短期内无法改观,公司拟充分整合内部生产资源,加快推进并落实公司的产能整体规划布局,同时配合地方政府对化工企业整合入园的引导意见,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主动规划将青阳基地6,500t/a的产能逐步转移至位于化工园区的子公司江阴广豫。
(2)宜兴基地关停的原因
江苏省委、省政府2016年12月1日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实施重点区域的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2018年底前,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迁任务”。据此,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都需要在2018年底前逐步关停。江苏宏泰的宜兴基地属于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为响应政府关于保护太湖的政策,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的责任,充分享受宜兴市相关奖补政策,充分整合上市公司内部生产资源,公司主动申请关停宜兴基地工厂,并于2018年底通过宜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宜兴市环境保护局、宜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等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关于宜兴市化工生产企业关停情况验收,宜兴基地工厂正式关停。
2、青阳基地和宜兴基地停产后原有产能转移的情况
(1)青阳基地停产后原有产能转移的情况
江阴广豫位于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石庄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其年产8,000吨感光新材料项目(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投项目)在2020年年中竣工投产逐步量产爬坡,自投产以来公司PCB油墨生产重心根据江阴广豫产能爬坡进展逐步转向临港基地生产,目前该基地产量已达到设计产能。由于江阴广豫拥有更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自动化控制生产设备,随着生产设备调试优化,生产效率将会进一步提高,实际产量也会随之提升,可以完全承接青阳基地产能。江阴广豫现有产能8,000吨/年,为了适应逐步达产的状况,根据自身生产需求增加了制造环节的员工数量,保证了生产供应。
(2)宜兴基地停产后原有产能的转移情况
湖南宏泰已于2018年底前建成投产,其设计产能10,000吨/年,远大于原宜兴基地产能,湖南宏泰产能释放完全可以覆盖原宜兴基地生产任务规模;随着湖南宏泰生产基地2018年底投产后的逐步量产爬坡,宜兴基地因停产而减少的产能已主要由湖南宏泰生产基地进行承接。
3、公司现有实际产能
公司现有实际产能具体情况如下:
7-1-8产品
产品 | 生产基地 | 设计产能(t/a) | 产能利用情况 | 是否位于化工园区内 |
PCB油墨 | 江阴广豫临港基地 | 8,000 | 产能利用比较充足 | 是。位于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石庄石化新材料产业园 |
涂料 | 湖南宏泰基地 | 10,000 | 目前产能利用率不足 | 否。位于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湖南阳光基地 | 350 | 目前产能利用充足 | 否。位于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
(二)详细说明产能转移的具体含义、实现过程,现有产能及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是否均在化工园区内,影响油墨及涂料生产基地停产的相关因素是否影响发行人其他业务,是否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产能转移的具体含义
发行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持续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日益趋严的环保安全等各项
监管要求,综合考虑“化工入园”政策、合规成本和经济效益后,在合适的时机对原有的非化工园区内、建成年代较久远的生产基地予以关停,并将原有生产基地对应的下游客户需求转由新生产基地产能予以满足。新生产基地的选址系公司基于政府与行业的监管政策导向、公司业务布局以及可持续发展作出的战略选择。随着新生产基地的产能逐步释放,在新生产基地逐渐具备承接原有生产基地关停而减少的产能的前提下,发行人考虑国家和地方政府对于公司所属行业的引导政策,在合适的时机对原有生产基地予以关停。产能转移是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面对变化后的具体监管环境作出的应对措施,是公司主动适应监管环境、降低不必要的合规成本、维持持续经营能力的必要手段。
2、产能转移的实现过程
发行人宜兴基地和青阳基地的产能转移实现过程如下:
(1)青阳基地产能转移实现过程
为配合地方政府对化工企业整合入园的引导意见,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在江阴广豫已经可以承接青阳基地关停减少产能的情况下,公司主动规划将青阳基地6,500t/a的产能逐步转移至位于化工园区的子公司江阴广豫,即公司PCB油墨销售量中原由青阳基地生产能力支持的产量生产任务由江阴广豫生产基地安排生产予以承接。根据公司的业务规划,公司青阳基地将被打造为公司的总部基地及研发基地。青阳基地原生产设备由于已经使用多年,经评估后的残值为438.17万元。青阳基地停产后,青阳基地原生产设备停止使用,后续将根据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予以处置,基本上不涉及大规模的生产设备搬迁和人员异地安置转移。
(2)宜兴基地产能转移过程
在湖南宏泰生产基地建设期间,江苏省委、省政府2016年12月1日印发《“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实施重点区域的化工企业关停并转迁,2018年底前,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迁任务”。江苏宏泰的老厂区宜兴基地属于太湖一级保护区,为响应政府关于保护太湖的政策,充分享受宜兴市相关关停奖补政策,公司主动在2018年底规划关停了宜兴基地。
随着湖南宏泰2018年底建成投产,原宜兴基地的产能转移由湖南宏泰位于浏阳的生产基地承接,即江苏宏泰的专用涂料销售量中原由宜兴基地生产能力支持的产量生产任务
转由湖南宏泰生产基地安排生产予以承接。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划,宜兴基地打造为江苏宏泰的涂料研发基地及涂料板块管理中心。宜兴基地原生产设备由于已经使用多年,账面价值较低。宜兴基地停产后,原生产设备报废停止使用,不涉及生产设备的搬迁;生产员工根据个人自愿原则选择到湖南宏泰生产基地工作或者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其他员工主要为行政管理、研发、销售人员,在宜兴基地被打造为江苏宏泰的涂料研发基地及管理中心的规划下,基本上不存在异地安置转移的情况。
3、公司现有产能及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是否均在化工园区内
(1)公司现有实际产能是否在化工园区内
公司PCB油墨产能属于子公司江阴广豫。江阴广豫所在的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石庄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属于专业的化工园区。该化工园区属于江阴临港开发区。江阴临港开发区成立于2006年,主导产业:石油化工、精密机械、工业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拥有长江石化产业园、中央商务区、江阴综合保税区、装备工业园、新港物流园、长江港口综合物流园区、中国软塑包装材料基地、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等多个特色工业园区。
公司涂料自有产能属于孙公司湖南宏泰和湖南阳光,均位于浏阳经开区生物医药园区,属于工业园区,但不是专业的化工园区。浏阳经开区创立于1997年,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过20余年的发展,浏阳经开区已成为开发面积达35平方公里的千亿级园区,形成了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制造为主导,以健康产业、再制造为特色的“三主两特”产业格局,是长沙市显示功能器件、生物医药(含基因技术)、环境治理技术及应用三条产业链的牵头园区。虽然公司所在的浏阳经开区生物医药园区不是化工园区,但是由于生物制药行业的环保要求与化工企业的环保要求趋同,都存在三废排放方面的达标要求,且湖南宏泰和湖南阳光符合浏阳经开区的招商引资入园企业要求。
(2)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是否在化工园区内
本次募投项目位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新圳片区中再生资源与化工产业园,属于2021年经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首批26家省化工园区之一。且龙南基地贴近公司主要市场——华南区域市场,未来将重点承担华南区域市场客户所需各类产品的生产供
应职能及光刻胶项目的实施。
4、影响油墨及涂料生产基地停产的相关因素是否影响发行人其他业务,影响油墨及涂料生产基地停产的相关因素是否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青阳基地和宜兴基地停产的主要因素是当地政府推出的化工企业的入园要求及加强环保监管的要求。
近年来,江苏省政府逐步加强对化工企业环保要求,积极引导分散的化工企业逐步集中到符合规划要求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公司主要生产基地(江阴广豫生产基地和湖南宏泰生产基地)均在工业园区内,其中江阴广豫位于专门的化工园区;湖南宏泰虽不在化工园区内,但是其所在园区为生物医药园区,执行的环保要求与化工企业的环保要求趋同,都存在三废排放方面的达标要求,且湖南宏泰符合所在园区的招商引资入园企业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地位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新圳片区中再生资源与化工产业园,属于2021年经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首批26家省化工园区之一。
综上,公司青阳基地和宜兴基地停产的主要因素是当地政府推出的化工企业的入园要求及加强环保监管的要求,前述停产的主要因素对公司现有正常生产中的生产基地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对公司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对于影响油墨及涂料生产基地停产的相关因素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公司已在本题回复的如下位置作出风险提示:“十、请发行人充分披露(1)(2)(3)(6)(8)涉及的风险”之“(二)请发行人充分披露(2)涉及的风险”。
三、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产品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有),分产品说明行业竞争格局、发行人竞争优势,行业市场容量、行业产能扩张及下游客户扩产情况,在手订单、意向性合同、合作协议等签署情况等,并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的必要性、合理性,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及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产品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产品的有效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7-1-11
产品
产品 |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7-1-12
产品
产品 |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专用油墨 | 产能(吨) | 2,000.00 | 14,500.00 | 10,500.00 | 6,500.00 |
产量(吨) | 1,961.68 | 9,842.85 | 8,255.19 | 7,378.91 | |
销量(吨) | 2,020.78 | 9,958.07 | 7,958.86 | 7,356.32 | |
产能利用率(%) | 98.08 | 67.88 | 78.62 | 113.52 | |
产销率(%) | 103.01 | 101.17 | 96.41 | 99.69 | |
专用涂料 | 产能(吨) | 2,587.50 | 10,350.00 | 10,350.00 | 10,350.00 |
产量(吨) | 956.97 | 5,794.77 | 8,034.56 | 10,852.43 | |
销量(吨) | 864.68 | 5,335.51 | 7,533.34 | 9,994.39 | |
产能利用率(%) | 36.98 | 55.99 | 77.63 | 104.85 | |
产销率(%) | 90.36 | 92.07 | 93.76 | 92.09 |
注:①江阴广豫的年产8,000吨感光材料项目(为PCB专用油墨项目)于2020年年中进入试生产运行,在计算2020年7~12月产能时按照实际运行时间折算为4,000吨产能;②公司青阳基地PCB油墨设计产能6,500吨/年,但青阳基地生产基地受土地面积及当地环保政策、化工行业及化工园区规划影响,2021年特别是四季度以来处于常态化的限产、间歇性停产状态,已经不能贡献有效产能,公司已经决定正式关停青阳基地,因此,上表2022年1-3月专用油墨产能未考虑青阳基地产能。
除以上自有产能外,由于部分产品的试样环节需要贴近客户生产,为了维持对下游客户的快速响应服务能力,公司部分专用涂料系通过委托东莞嘉卓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加工获得。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委托其加工紫外光固化涂料的产量如下: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委托产量(吨) | 310.00 | 1,989.00 | 2,899.79 | 4,642.43 |
2020年和2021年,公司专用油墨产能利用率较低,一方面是子公司江阴广豫2020年年中8,000吨/年油墨项目建成投产并开始量产爬坡,投产初期实际产量和理论产能尚有差距;另一方面主要是因为公司青阳基地不在政策规定的化工园区内,受到环保、安全等监管政策影响存在常态化限产、间歇性停产情况,且建成年代较久、生产设备落后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实际产量无法达到设计产能。目前青阳基地已停止生产,公司PCB油墨产能仅剩位于化工园区的子公司江阴广豫,产能为8,000吨/年。鉴于2021年公司专用油墨销量已达9,958.07吨,公司现有专用油墨产能8,000吨/年已不能满足当前及未来公司下游客户需求。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提升公司专用油墨生产供应能力、拓展PCB内层油墨产品系列、且配备自制树脂等原材料产能、切近重点销售区域华南市场,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及紧迫性。
2020年和2021年,公司专用涂料产能利用率较低,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不断反复、
华为事件的影响,涂料业务板块的产品销售量逐年大幅下降所致。实际上公司专用涂料2019年销量曾达9,994.39吨,产能利用率在2019年就已经达到104.85%。目前涂料业务板块受华为事件等负面影响已基本充分释放,随着公司客户市场开拓、产业链研发投入,预期专用涂料业务的产能利用率能够逐步企稳、并在未来逐步回升。
(二)行业竞争格局
1、专用油墨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电子化学品制造企业的数量较多,各细分产业集群内的企业根据下游应用领域的不同,定位于不同的细分市场,不同细分市场之间存在较高的行业壁垒。在各细分领域内,核心生产技术和市场资源一般被少数企业所掌握,形成规模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参与者较少。
对于公司所处的专用油墨行业而言,由于我国起步较晚,国外产品尤其是日本产品对我国市场形成了长期垄断。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起,伴随着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我国专用油墨行业才逐渐步入正轨。经过近20年的发展,国产品牌已取得了稳定的市场地位,拥有一定市场话语权,目前在我国从事专用油墨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多达几十家。专用油墨行业形成了多种市场主体共同竞争的市场格局,具体如下图。
我国的电子信息产业是高度市场化的行业,包括专用油墨行业在内的各个产业链环节均已实现市场化经营,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产品供求关系也较为均衡,相关企业的盈利能力主要取决于公司自身的综合实力以及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
2、专用涂料行业竞争格局
当前,专用涂料行业内企业数量较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行业内多数企业通过技
术模仿的方式,生产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普通型产品,市场竞争力逐渐减弱;少部分优质企业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创新的经营模式,不断推出满足终端客户需求的差异化、定制化创新产品,市场竞争力逐步加强。同时,随着环保政策趋严,不少企业对政策导向的环境友好型涂料布局越来越重视。
未来,随着高端消费品领域产品创新需求的不断增加和品牌终端客户市场集中度的不断提升、环保监管政策趋严,具有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优势、能快速提供多产品/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在环境友好型涂料类别上布局全面的优势企业,将逐步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市场集中度亦将逐步增加。
(三)发行人竞争优势
公司长期专注于专用油墨和专用涂料领域,致力于新产品、新技术、新业务、新工艺方面的研究创新,公司在长期的运营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确立了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1、技术优势
(1)领先的技术实力与技术储备
油墨、涂料等电子化学品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是企业在行业内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公司始终专注于油墨、涂料等电子化学品及其应用领域的技术研发,并通过自主研发、产学研结合、技术成果转化等多种方式,形成了具有技术优势的产品,在线路板油墨、手机涂料、汽车内外饰涂料、高档化妆品涂料等产品类别中不断推出新的产品,通过不断创新奠定公司的技术优势。
公司建立了产品研发三级梯队战略,即“销售一代、储备一代、研发一代”,确保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可以满足未来3到5年的发展需要,从而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多种油墨、涂料等产品的核心配方。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拥有授权发明专利45项、实用新型专利50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
(2)专业化的研发人才队伍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设有“江苏省PCB感光印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无锡市PCB配套油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凝聚了一批专用油墨领域的研发、生产、技术服务人才,形成了稳定、经验丰富、
专业基础扎实的技术团队,为公司的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研发及技术人员156人,其中博士学历3人,多名人员具有10年以上研发经验。公司的技术研发人员拥有专业的技术背景和丰富的油墨、涂料产品研发经验,涉及的研究领域包括电气工程学、分析化学、合成化工、颜料化工、色度学、材料力学等学科。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的产品主要由公司的研发团队自主研发而成,专业的研发团队确保了公司在所处领域拥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
(3)出色的配套研发能力
公司拥有数十名多年从事印制电路板专用油墨研发的核心技术人员,多年来公司产品品质及研发能力在行业中颇有影响力。公司现已建有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江苏省PCB配套油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两大研发平台,设立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与江南大学共建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公司牵头制订了《印制电路用标记油墨》、《印制电路用阻焊剂》等6项行业重要标准。公司的主打产品阻焊油墨(solder mask)KSM-S6189系列、KSM-180系列产品都已获得美国UL安全认证。公司通过了ISO9001资质标准认证和ISO14000环境体系认证,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是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第九届全国印制电路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公司具备高性能印制电路板专用油墨研发能力。
江苏宏泰无论是技术人员,还是产品研发能力都位居国内紫外光固化涂料领域前列,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多年来,江苏宏泰先后被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等称号,建立了“江苏省紫外光固化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无锡市企业技术中心”,承担了“江苏省工业支撑项目”等多个重点高新技术课题。凭借技术研发优势,江苏宏泰成功打破外资企业对高性能专用涂料的垄断,成为国内少数具有高性能紫外光固化涂料研发能力和应用领域拓展实力的企业之一。针对2020年3月4日国家发布的GB30981-2020《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中对VOC的管控,江苏宏泰利用技术储备和技术优势对现有涂料体系进行升级,开发出了光学塑料片用耐指纹涂料,并已经在国内几大终端品牌的部分产品上广泛应用,江苏宏泰还积极地投入研发资源开发更加环保的水性涂料、UV高固含涂料、高固含色漆和油墨等环保材料,目前公司研发的水性涂料和UV高固含涂料均已经在闻泰等客户初步上线验证通过。
在平板显示用光刻胶、集成电路用光刻胶及配套材料领域,公司基于原有PCB油墨
的优势基础上,向平板显示用光刻胶、集成电路用光刻胶方向拓展光固化领域电子材料的应用领域。公司根据自身研发计划、资金等能力,根据国内市场发展情况和开发情况,将先以发展平板显示光刻胶为主、同步推进集成电路光刻胶及配套材料为战略目标进行部署。
近年来,公司通过组建团队立项研发、合作研发等多种方式,开展平板显示用光刻胶、集成电路用光刻胶等光刻胶及配套材料的开发,目前已经成立微电子材料事业部专攻平板显示用光刻胶、集成电路用光刻胶及配套材料的产品研发、产线建设以及客户开拓。报告期内,公司光刻胶产品已通过部分下游客户的验证并获得了小批量订单。
2、产品优势
随着集成电路等电子元器件逐渐朝着精细化方向发展,电路的线路结构越来越复杂,线路分布越来越密集,印制电路板上的焊点间隔越来越小,对油墨等电子化学品的精密度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公司生产的液态感光固化阻焊油墨的分辨率已达到50微米以内,同时固化后还拥有优异的抗物理性和耐化学性,在质量参数上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可有效满足高精密度印制电路板等电子产品的生产要求。公司目前已在原有PCB阻焊油墨主力优势产品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最新型浸涂型液体感光蚀刻油墨(代替干膜)、LDI专用内层涂布油墨(负胶)等产品市场,目前公司最新型浸涂型液体感光蚀刻油墨、LDI专用内层涂布油墨均已实现销售。
江苏宏泰拥有快速研发定制化专用涂料的能力,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高性能专用涂料研发能力的企业之一,在专用涂料领域拥有显著的产品性能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涂料产品作为功能性材料,产品性能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下游客户产品质量的好坏,江苏宏泰自主研发的多种专用涂料产品不仅在单个性能指标上处于行业前列,在性能指标的均衡性和稳定性方面也拥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并得到终端及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产品性能优势已成为江苏宏泰的核心竞争力。其中高固含环保涂料、3C专用油墨、高耐钢丝绒涂料、超高硬度耐指纹涂料、钢铁防腐UV涂料、汽车部件耐候性涂料等产品处于业内领先地位。2020年公司新研发的AG耐指纹涂料、特殊高玻纤基材PVD涂料,成功在三星旗舰机型Galaxy note20、华为watch fit等项目上应用。
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江苏宏泰采用生产中央控制系统,投料、计量的自动记录系统。告别了传统涂料全人工手动的生产模式,实现了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及半自动化,保证了生产工艺的稳定,降低了生产工人的劳动强度。大大降低了生产过程的差错率,为产品质量
的稳定提供了硬件基础。
3、客户优势
在专用油墨领域,由于专用油墨具有较强的功能性和专用性,专用油墨制造企业与下游客户之间的合作除产品销售之外,还涉及到产品应用解决方案及客户制造工艺的改良等,专用油墨制造企业会根据客户需求调整油墨产品的规格,客户也会基于专用油墨的产品特性对制造工艺进行改良。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依靠持续的研发创新和高标准的质量管理,确保了产品拥有稳定的品质和良好的使用效果,进而积累了依顿电子、博敏电子、景旺电子、兴森快捷、健鼎科技、定颖电子、明阳电路、生益电子、胜宏科技、中京电子、世运电路、科翔股份、天津普林、本川智能、方正科技、崇达技术、广东骏亚、奥士康、金信诺、恩达电路、康美电子等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稳定客户,并与其形成了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良性合作关系,而且被多家企业评定为优秀供应商。公司优质的客户群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效应,为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专用涂料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江苏宏泰积累了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长期客户,并与其形成了相互信赖、合作共赢的良性伙伴关系。以手机制造领域为例,目前江苏宏泰与国内主要终端品牌如华为、OPPO、三星、联想、传音等长期保持着密切合作关系,同时与其一级代工厂如深圳比亚迪、嘉兴闻泰、杭州耕德、东莞捷荣、东莞誉新、东莞领益、厦门通达、惠州伯恩、维达力、三景、硕贝德、胜利精密、歌尔声学、华米科技、瑞声科技、碳元科技、长信科技、越南ALMUS等均已建立了良好且长久持续的合作关系。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江苏宏泰在行业内赢得了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江苏宏泰不但在国内市场上赢得了客户的信赖,更是打开了国际市场,通过国际合作的途径,不断与ALBEA等跨国公司进行了深度合作,获得了部分海外市场的青睐。
4、服务优势
公司根据专用油墨、光固化涂料行业专业性强的特点,建立了快速响应的技术服务队伍,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和技术解决方案。专用油墨、光固化涂料行业具有发展及产品迭代速度快的特点,特别是手机等快速消费品行业,外观设计的风格潮流变化迅速,对紫外光固化涂料制造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反应速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技术服务领域,一方面公司自身有强大的研发团队以及新产品储备,能够快速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另一方面,公司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对于各类投诉、质量疑问、质量事故等,能够快速向
客户提供合理答复,对于需要在现场解决的事务,承诺在中国大陆区域48小时之内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公司如今在全国范围内设有多个生产和服务基地,无论是在服务质量还是响应速度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位置,积累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5、品牌优势
经过多年的深耕细作,公司在油墨、涂料相关领域具有较大的行业影响力,并形成了一定品牌效应。
在专用油墨领域,公司作为专用油墨领域中综合实力较强的民族企业代表,先后负责修订或牵头起草了国家工信部行业标准(阻焊油墨)、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行业标准(阻焊油墨及标记油墨)、军用印制板设计制造验收标准等多个专业标准,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大的影响力。
在专用涂料领域,江苏宏泰制定了细分领域竞争领先战略,通过分析竞争对手的不足之处和市场痛点需求,集中研发资源,不断布局细分领域,重点攻关,通过研发优势,高效率开发出市场领先产品,并借助服务优势,先后在消费电子、汽车车灯、汽车轻量化、汽车内外饰、高端化妆品包装、玻璃加工、钢管防腐等领域不断赢得客户信任,逐步实现了进口替代。近年来,江苏宏泰利用技术领先战略逐步赢得了华为、OPPO、联想、三星、传音、中石油、ALBEA等知名企业的信赖与认可。
(四)行业市场容量
1、PCB油墨行业
PCB油墨作为PCB产业的前沿基础材料,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扩大,涵盖汽车电子、电脑、信息通讯、航空航天、家用电器、节能照明、消费电子、工业控制等多个行业。随着电子信息行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市场对电子产品性能提升的要求也不断提高,PCB油墨技术快速更新升级,市场规模不断增长。根据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PCB用油墨的需求量为14.29万吨,而预计到2022年,中国PCB用油墨的需求量将会快速增长至16.88万吨,年复合增长率为4.79%,国内PCB用油墨需求规模稳定增长。
中国PCB油墨需求量(单位:吨)
数据来源:广发证券发展研究中心随着5G技术、物联网技术的推进,电子终端的品类日趋多元化,智慧物流、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等电子终端的兴起都将对PCB油墨需求产生强大的拉动作用,促进PCB油墨行业的增长。
2、专用涂料行业
专用电子涂料行业的发展与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息息相关,下游应用领域的深化和拓宽、国内终端品牌业务快速增长及供应链国产化、制造重心向国内转移等因素带动国内专用电子涂料行业快速发展。作为专用涂料领域的最大细分市场,电子涂料是电子商品所使用的外壳涂料,主要以应用于计算机、手机、家电等三大类产品为主。
根据松井股份的招股说明书测算,预计2023年专用涂料市场规模为440亿元至62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00%,保持稳定上升态势。2023年高端消费电子及汽车零部件领域的专用涂料市场规模预计情况如下:
7-1-19
应用领域
应用领域 | 2023年 | |
涂料理论需求量(吨) | 预计涂料市场规模(亿元) | |
手机及相关配件 | 45,600-91,200 | 46-91 |
笔记本电脑及相关配件 | 15,390-30,780 | 15-31 |
可穿戴设备 | 9,640-14,460 | 10-14 |
智能家电 | 62,280-93,420 | 62-93 |
高端消费类电子领域合计 | 132,910-229,860 | 133-230 |
130,000
130,000136,460
136,460142,920
142,920149,380
149,380155,840
155,840162,300
162,300168,800
168,800
2000
4000600080001000012000140001600018000
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12000 14000 16000 18000 | ||||||||||||||
2016 | 2017 | 2018 | 2019E | 2020E | 2021E | 2022E |
7-1-20
应用领域
应用领域 | 2023年 | |
涂料理论需求量(吨) | 预计涂料市场规模(亿元) | |
汽车内饰件 | 56,725-74,504 | 40-52 |
汽车外饰件 | 267,539-338,657 | 268-339 |
汽车零部件领域合计 | 324,264-413,161 | 307-391 |
数据来源:松井股份招股说明书与此同时,近年来电子化学品行业朝着绿色、节能、环保的方向发展,以紫外光固化涂料为代表的新型环保涂料迎来较大的市场机遇。紫外光固化涂料早期主要应用在CD/DVD、随身听等电子产品涂装领域,随着技术不断进步,其应用领域逐步拓展到电视、电脑、光纤等产品中,现阶段还被广泛应用到医疗器械、汽车、木器、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纸张、织物、玻璃、建材、食品包装、饮料包装、化妆品包装等行业中。紫外光固化涂料物化性能优良、涂装效果好、固化速度快、污染低,成为传统溶剂型涂料的主要替代产品之一,被誉为“21世纪的绿色涂料,环境友好型涂料”,未来市场潜力巨大。
3、光刻胶行业
近年来,在全球高新技术发展的背景下,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半导体、平板显示器及PCB行业发展。作为半导体行业制造环节中关键的材料,PCB油墨和光刻胶的市场需求得到快速释放,尤其是平板显示器用的光刻胶产量增长,中国光刻胶产量呈现稳中有升态势。根据头豹研究院数据显示,中国光刻胶产量从2014年的6.3万吨增长到2018年的9.0万吨,预计到2023年中国光刻胶产量有望达到23.8万吨。
在平板显示光刻胶领域,主要包括彩色光刻胶和黑色光刻胶、触摸屏光刻胶、TFT-LCD光刻胶。在平板显示光刻胶领域,随着全球面板产能陆续向中国大陆转移,国内LCD光刻胶需求快速增长。据CINNO Research,2022年大陆TFT Array正性光刻胶需求量将达到1.8万吨,彩色光刻胶需求量为1.9万吨,黑色光刻胶需求量为4,100吨。
中国光刻胶市场规模
资料来源:产业信息网
根据产业信息网统计,2015-2020年,我国光刻胶市场规模从100亿元增至176亿元,其中,PCB产值年复合增长率为3.5%,持续领跑全球。同时,我国PCB产量占全球比重从15.82%提升到43.04%,国际影响力逐步提升。
受益于我国红利政策的扶持,我国本土光刻胶制造商积极提升光刻胶产品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推进光刻胶国产化的进程。未来,我国有望突破高端光刻胶产品的技术壁垒,带动我国光刻胶产量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全球半导体产业、平板显示器、PCB行业逐渐向我国转移,带动我国光刻胶的需求激增,我国光刻胶行业拥有较大发展空间。除此之外,在我国“工业4.0”、“互联网+”和“中国制造2020”持续深化发展的背景下,行业下游应用终端领域对光刻胶的需求有望持续增长,从而推动我国光刻胶产量提升,预计到2023年我国光刻胶产量有望达到23.8万吨,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五)行业产能扩张及下游客户扩产情况
1、行业产能扩张情况
经查询,国际及国内同行业公司最近三年产能扩张情况如下:
7-1-21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情况 | 投资总额(万元) | 目前状态 | 涉及产品 |
容大感光 | 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年产1.20亿平方米感光干膜光刻胶项目,年产1.53万吨显示用光刻胶、半导体光刻胶及配套化学品。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新增感光干膜、显示用光刻胶和半导体光刻胶产能,其中显示用光刻胶主要以TFT阵列用光刻胶为主,半导体光刻胶主要以g/i线光刻胶为主。 | 54,804.19 | 于2022年3月7日发布《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光刻胶 |
7-1-22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情况 | 投资总额(万元) | 目前状态 | 涉及产品 |
印制电路板感光油墨项目等 | 投资建设年产10,000吨印制电路板感光油墨项目、年产1,000吨光刻材料及其配套化学品项目、研究开发中心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28,025.00 | 已于2019年6月建成投产 | PCB油墨、光刻胶 | |
飞凯材料 | 10000t/a紫外固化光纤涂覆材料扩建项目 | 项目完成后,飞凯材料的紫外固化光纤涂覆材料产品将在原有产能基础上增加10,000吨/年产能。 | 13,183.09 | 项目尚未完成,处于建设期。 | 专用涂料 |
年产2000吨新型光引发剂项目 | 项目完成后,飞凯材料将形成每年2,000吨新型光引发剂的生产能力。 | 10,065.34 | 尚未启动实施。 | 配套材料 | |
松井股份 | 高性能水性涂料建设项目 | 项目拟新建生产厂房及仓库12,570平方米,建设高性能水性涂料的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新增5,000吨/年高性能水性涂料生产能力。 | 15,994.36 | 项目尚未完成,处于建设期。 | 专用涂料 |
汽车部件用新型功能涂料改扩建设项目 | 项目建成后,可新增500吨/年汽车部件用新型功能涂料生产能力。 | 2,378.67 | 项目尚未完成,处于建设期。 | 专用涂料 | |
特种油墨及环保型胶黏剂生产扩能项目 | 本项目拟建设形成年产700吨特种油墨生产线及年产500吨环保型胶黏剂生产线。 | 6,507.83 | 项目尚未完成,处于建设期。 | 特种油墨 | |
晶瑞电材 | 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 | 该研发项目为先进制程ArF光刻胶产业化提供工艺定型及技术支撑,最终产业化完成后,将提供90~28nm先进制程用ArF光刻胶,满足当前集成电路产业关键材料市场需求。 | 48,850.00 | 研发项目,持续进行。 | 光刻胶 |
年产1200吨集成电路关键电子材料项目 | 项目建设内容为光刻胶中间体1,000吨/年,光刻胶1,200吨/年。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建设期1年。 | 4,500.00 | 正在建设期,预计2023年03月31日达到可使用状态。 | 光刻胶 | |
阿克苏诺贝尔 | 年产1.6万吨粉末涂料和 年产4.7万吨功能涂料项目 | 本项目拟建设年产1.6万吨粉末涂料和年产4.7万吨功能涂料 | 67,170.00 | 2019年底开工 | 专用涂料 |
PPG | 新增八条粉末涂料生产线,以及建立粉末涂料技术中心 | 已完成对嘉定涂料工厂的投资,新的生产线将生产高品质的一般工业粉末涂料、汽车轮毂涂料、重型机械涂料和其他高性能涂料。新的生产线每年可增加产能超过8,000吨。PPG中国粉末涂料技术中心,占地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约21500平方英尺),拥有配置先进实验及测试设备的实验室,可以对不同产品配方进行调配和测试,为亚太区及中国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 8,400.00 | 2021年5月正式投产 | 专用涂料 |
PPG全球涂料创新中心- | 支持PPG公司中国、亚太地区以及全球业务的新产品新技术设计、研发及应用 | 55,000.00 | 正在建设,预计于2023 | 专用涂料 |
7-1-23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情况 | 投资总额(万元) | 目前状态 | 涉及产品 |
TEDA项目(PPG除美国本土外的全球首个涂料创新中心) | 工作。建成后主要进行涂料产品研发实验,产品配方调配和测试,同时对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所得研发样品大部分用于本项目喷涂工序的应用试验,另一部分以测试样品形式提供给PPG集团其他公司进行进一步研发使用,所得试验样品均不对外经营销售 | 年1月投用 | |||
KCC | 天津生产基地 | 主要生产汽车涂料、PCM涂料、工业涂料、建筑涂料等,设计年产7.37万吨涂料,其中年产油性汽车涂料1.3万吨,水性汽车涂料1.3万吨,工业涂料2.6万吨,建筑涂料0.09万吨,稀释剂、固化剂清洁剂2.08万吨。 | 60,000.00 | 建设已完成,于2021年7月正式投产 | 汽车涂料 |
从上表可以看出,同行业公司最近三年也在扩充相关产品产能,表明市场需求充足,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2、下游客户扩产情况
(1)PCB油墨下游客户扩产情况
公司PCB油墨主要应用于PCB的生产和制造,下游客户主要为PCB制造商。最近三年,我国部分PCB制造商产能扩充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情况 | 投资总额(万元) | 目前状态 |
景旺电子 | 年产60万平方米高密度互连印刷电路板项目 | 通过项目建设,新建高端HDI(含mSAP技术)生产线,形成60万平方米的高密度互连印刷电路板生产能力。项目规划建设期4.5年,于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建设,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部建成,于2025年达产。 | 268,895.50 | 项目正在建设中 |
年产120万平方米多层印刷电路板项目 | 项目建成达产后,主要产品为应用于5G通信设备、服务器、汽车等领域的高多层刚性电路板。 | 181,891.39 | 项目正在建设中 | |
生益电子 | 东城工厂(四期)5G 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板 扩建升级项目 | 本项目通过新建PCB生产基地、增加生产设备等来扩大5G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制电路板产能,解决现有产能瓶颈,项目建成后新增产能34.80万平方米/年。 | 207,215.04 | 预计2022年4季度达到可使用状态 |
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 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 本项目通过新建 PCB 生产基地、增加生产设备等来扩大多层印制电路板产能,解决现有产能瓶颈,项目建成后新增产能53.53万平方米/年。 | 127,927.12 | 预计2023年4季度达到可使用状态 | |
博敏电子 | 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 | 本项目拟在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升工业园区)新建生产基地并购 | 213,172.66 | 于2022年5月12日发布《博 |
7-1-24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情况 | 投资总额(万元) | 目前状态 |
资扩建项目(一期) | 置相关配套设备,项目预计第三年开始投产运营,第六年完全达产,完全达产后新增印制电路板年产能172万㎡,产品主要应用于5G通信、服务器、Mini LED、工控、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存储器等相关领域。 | 敏电子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 ||
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 | 本项目主要生产移动通讯摄像头类、受控器类、工控医疗类、汽车类等刚挠结合板产品,项目采用边建设边投产的方式,第四年建成达产。 | 58,896.96 | 尚未全部完工 | |
明阳电路 | 九江明阳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项目 | 项目实施将增加明阳电路高频高速印制电路板产能,丰富公司产品类型,实现在高端印制电路板业务领域战略布局,项目建成后,明阳电路每年将新增36万平方米高频高速电路板产能。 | 61,613.20 | 预计2022年06月20日达到可使用状态 |
注:我国PCB制造厂商较大,扩产企业较多,上表仅列示部分公司重要客户的扩产情况。
由上表可知,基于我国PCB产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下游客户PCB制造商正在加大产能扩充。
(2)专用涂料下游客户扩产情况
公司专用涂料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手机、可穿戴设备)、汽车零部件以及PVC塑胶地板等领域,使用范围较广。最近三年,下游客户扩产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情况 | 投资总额(万元) | 目前状态 | 应用领域 |
蓝思科技 | 长沙(二)园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建设项目 | 依托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外观防护部件行业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和市场资源,利用在长沙(二)园的工业土地和1栋厂房,引进一系列国内外先进设备,建设智能穿戴和触控功能面板项目,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将实现年产智能穿戴设备零组件900万个。 | 151,476.08 | 预计2022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消费电子 |
长沙(二)园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能面板建设项目 | 依托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外观防护部件行业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和市场资源,利用在长沙(二)园的工业土地和1栋厂房,并新建2栋厂房,引进一系列国内外先进设备,建设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能面板项目,项目全部建成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产车载玻璃及大尺寸功能面板3,719万件。 | 453,083.44 | 预计2022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汽车零部件 | |
长沙(二)园3D触控功能面板和生 | 依托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外观防护部件行业多年积累的技术、经验和市场资源,利用长沙(二)园的工业土地和3栋厂 | 632,945.16 | 预计2022年12月31日达到 | 消费电子 |
7-1-25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情况 | 投资总额(万元) | 目前状态 | 应用领域 |
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房,并新建1栋厂房,引进一系列国内外先进设备,建设消费电子3D触控功能面板和生产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全部达产后,将实现年产消费电子3D触控功能面板12,015万件。 | 预定可使用状态。 | |||
闻泰科技 | 闻泰无锡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 本项目的智能终端ODM生产制造子项拟新建年产2,500万台智能终端(包含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TWS耳机等产品类型)的生产制造产线,扩充闻泰科技目前已有的智能终端生产产能,巩固闻泰科技作为全球领先的智能终端ODM生产厂商的优势地位,提高对全球知名客户的服务能力。 | 446,732.85 | 在建 | 消费电子 |
闻泰昆明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二期) | 本项目拟新建年产3,000万台智能手机的生产制造产线,扩充闻泰科技目前已有的智能手机生产产能,巩固手机ODM龙头优势,提高对全球知名客户的服务能力。 | 309,547.99 | 在建 | 消费电子 | |
闻泰印度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 本项目拟在印度新建年产1,500万台智能手机终端的生产制造产线,扩充海外制造基地产能,提高对全球知名客户的服务能力。 | 157,518.37 | 在建 | 消费电子 | |
捷荣技术 | 捷荣手持终端科技产业园 | 打造“捷荣手持终端科技产业园”,在整合现有研发、生产团队的基础上与甲方开展合作,在手机配套等方面进行产品的生产、研发及销售。项目计划总投资不低于13亿元人民币,拟用地约260亩,容积率1.5(规划条件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准),建筑规模约26万平方米(含厂房和配套用房) | 1,300,000.00 | 在建 | 消费电子 |
歌尔股份 | 双耳真无线智能耳机项目 | 公司双耳真无线智能耳机产品项目为年产2,860万只双耳真无线智能耳机产品。项目总投资金额234,624.00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220,0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建设期为2年。 | 234,624.00 | 预计2022年08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消费电子 |
AR/VR及相关光学模组项目 | 公司AR/VR及相关光学模组项目产品内容为年产350万套VR/AR产品和年产500万片精密光学镜片及模组产品。项目总投资111,473.00万元,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100,000.0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建设期为2年。 | 111,473.00 | 预计2022年08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消费电子 | |
海象新材 | 年产2,000万平方米PVC地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占地面积约80亩,建成后新增PVC地板产能2,000万平方米/年。 | 47,456.82 | 建设中 | PVC地板 |
爱丽家居 | PVC塑料地板生产基地 | 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每年新增塑料地板产能1,90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悬浮地 | 51,108.00 | 在建 | PVC地板 |
7-1-26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情况 | 投资总额(万元) | 目前状态 | 应用领域 |
建设项目 | 板产能500万平方米、锁扣地板产能800万平方米、普通地板产能600万平方米。 | ||||
PVC塑料地板生产线自动化建设项目 |
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将每年新增塑料地板产能55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悬浮地板产能150万平方米、锁扣地板产能230万平方米、普通地板产能170万平方米。
15,795.00 | 在建 | PVC地板 |
消费电子、汽车零部件及PVC地板需求旺盛,下游客户最近三年均在积极布局扩增产能,表明公司新增产能具有较强的市场需求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3)光刻胶下游客户扩产情况
公司光刻胶产品主要应用于显示面板、集成电路领域,下游客户扩产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情况 | 投资总额(万元) | 目前状态 | 应用领域 |
京东方 | 第6代AMOLED项目-重庆 | 本项目产品主要定位在智能折叠手机、NB/Pad、车载新型半导体高端触控显示屏。玻璃基板尺寸:1500mm×1850mm;设计产能:4.8万片/月;主要产品:6"至12.3"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和车载用中小尺寸面板。 | 4,650,000.00 | 2021年年报披露重庆第6代AMOLED产线成功实现量产交付 | 半导体显示 |
第10.5代TFT-LCD项目-武汉 | 武汉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37.75亿元人民币实施高世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生产线扩产项目,针对已有第10.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面板(TFT-LCD)生产线进行扩产建设,月产能由15.5万张基板扩产至18万张基板。 | 377,500.00 | 项目正在建设中 | 半导体显示 | |
对云南创视界光电增资并建设12英寸硅基OLED项目 | 本项目拟建设OLED微型显示器生产线,年平均生产OLED微型显示器523万片(以0.99英寸、1.31英寸进行折算)。 | 340,000.00 | 项目正在建设中 | 半导体显示 | |
TCL科技 | 广州华星第8.6代氧化物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项目 | t9项目计划建设一条月加工2250mm×2600mm玻璃基板能力约18万片的广州华星第8.6代氧化物半导体新型显示器件生产线,主要生产和销售中尺寸高附加值IT显示屏(包括Monitor、Notebook、平板),车载显示器,医疗、工控、航空等专业显示器,商用显示面板等。此外,拟论证建设一条月加工2200mm×2500mm玻璃基板能力约6万片的广州华星第8.5代柔性可卷绕OLED显示面板生产线(以下简称“t8项目”),主要生产和销售32”-95”4K/8K超高清大尺 | 3,500,000.00 | 项目正在建设中 | 半导体显示 |
7-1-27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情况 | 投资总额(万元) | 目前状态 | 应用领域 |
寸印刷式可卷绕OLEDTV、IT及高附加值商用显示产品。 | |||||
深天马 | 第8.6代新型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 | 厦门天马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在厦门建设一条月加工2250mm×2600mm玻璃基板12万张的第8.6代新型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本项目主要技术为a-Si与IGZO技术双轨并行,以车载、IT显示屏(包括平板、笔电、显示器等)、工业品等显示应用为目标产品市场。 | 3,300,000.00 | 项目正在建设中 | 半导体显示 |
莱宝高科 | 新型显示面板研发试验中心项目 | 本项目建设研发场地,通过购买1条镀膜线、1条光刻线及必要的配套设备,研究和开发金属网格不可见触摸屏、柔性触摸屏的设计和制作工艺技术,使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可以与高分辨率显示屏模组搭配使用,满足目前市面上高端消费类电子产品使用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方面的技术优势;持续利用公司现有的G2.5代TFT-LCD液晶显示面板生产线研究和开发宽视角显示技术、柔性TFT-LCD显示技术等。 | 34,691.00 | 项目正在建设中 | 半导体显示 |
彩虹股份 | 合肥彩虹建设8.5代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项目 | 主要建设内容为8.5代玻璃基板生产线,包括6条热端线和3条后加工生产线,其中4条热端线兼容尺寸为2,250mm×2,600mm的8.6代玻璃基板。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349万片8.5代玻璃基板的产能。 | 517,129 | 2022年5月 G8.5+首条大吨位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成功实现批量生产。 | 半导体显示 |
咸阳彩虹建设8.6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 | 计划建设8条热端窑炉和4条冷端生产线,建设周期36个月,项目达产后年产 G8.5+基板玻璃约580万片。 | 1,386,937 | 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 | 半导体显示 |
由上表可知,平板显示、集成电路应用领域的下游客户扩产情况良好,表明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光刻胶产品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六)在手订单、意向性合同、合作协议等签署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PCB油墨、专用涂料具有生产周期短、交付快、保质期较短的特点,客户下单后公司可以快速组织生产并交货。下游客户一般不大量备库存、而是根据其自身的实时生产需要量,以多批次、小批量的形式向公司下单,公司接到订单后组织生产和交货。因此,虽然公司跟多数现有客户已经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基于以上业务
特点,公司在某一时点未交付的在手订单数量一般累积较少。
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PCB油墨产品在手订单金额为2,706,828.31元,专用涂料产品在手订单金额为2,576,308.39元。
(七)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的必要性、合理性,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及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的必要性、合理性
(1)就近服务华南地区客户保障生产经营稳定性
公司主营业务PCB感光油墨、UV固化涂料主要下游客户集中在华南、华东区域。目前公司主要PCB感光油墨生产基地位于江苏无锡,涂料主要生产基地位于湖南长沙。公司未来产能规划上希望往下游市场和客户群更密集的华南倾斜,提高服务华南区域客户的服务响应速度和供应能力,降低运输成本、沟通成本和生产经营风险,保障公司供应链主动性、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及可持续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强化风险抵御能力。
(2)紧跟产业转移就近辐射更大市场
江西是承接珠三角、长三角PCB产业梯度转移的前沿阵地,龙南经开区是中西部地区离粤港澳大湾区最近的国家级开发区,龙南市优越的地理位置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发展紧密对接,承接加工贸易转移。龙南形成了从覆铜板、线路板(PCB)、液晶显示模块(LCM)等电子元器件生产到智能手机、智能音频、智能穿戴等智能终端产品上下游产业链条。公司在龙南布局生产基地,有利于进一步贴近服务广东、江西下游市场。
(3)前瞻性的规划产能布局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赣州龙南市位于赣、闽、粤三省交汇处,距离惠州、广州约200公里,距离厦门约300公里,紧邻我国电子产业蓬勃发展的珠三角和闽东南,从中长期看,能够辐射这两个地区的用地资源会持续紧张。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公司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完善业务布局的重要举措。
(4)适应环保政策趋严的监管要求
为顺应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治理和化工入园的监管要求,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在近年来发生过数次变动。基于公司自身经营发展的切身体会以及对国家关于环保监管要求长
期趋严的认识,公司认为有必要提前筹划,在靠近主要客户所在地的化工园区增加产能投放,以降低公司中长期发展的经营风险,匹配现有及潜在客户的市场需求。
2、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
(1)PCB油墨产能消化措施
公司青阳基地PCB油墨设计产能6,500吨/年,但青阳基地生产基地受土地面积及当地环保政策、化工行业及化工园区规划影响,2021年特别是四季度以来处于常态化的限产、间歇性停产状态,已经不能贡献有效产能,公司已经正式关停青阳基地。2021年公司专用油墨销量已达9,958.07吨,目前公司PCB油墨产能仅剩子公司江阴广豫产能8,000吨/年,已不能满足未来市场需求,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缓解公司PCB油墨产能不足问题。
此外,公司已在原有PCB阻焊油墨主力优势产品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最新型浸涂型液体感光蚀刻油墨(代替干膜)、LDI专用内层涂布油墨(负胶)、PCB感光线路油墨等产品市场开拓布局,目前公司最新型浸涂型液体感光蚀刻油墨、LDI专用内层涂布油墨、PCB感光线路油墨均已实现销售,新产品的开发将有利于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
(2)专用涂料产能消化措施
首先,一方面专用涂料业务板块的当前产能(湖南宏泰、湖南阳光)均未在化工园区内,若湖南宏泰、湖南阳光未来因安全环保政策、化工入园政策等导致限产、停产,则相关产能对应的客户需求可及时由位于化工园区内的本次募投项目投建的龙南基地承接满足。另一方面,公司目前涂料业务部分产能通过东莞嘉卓成代工来满足华南市场的需求,公司拟于2022年年中对东莞嘉卓成基地进行关停,相关研发与营销中心职能转移至东莞汉普诺,而对应的涂料生产产能暂时转由湖南宏泰满足,并在位于化工园区内的龙南基地募投项目建成后转入龙南基地。
其次,公司已在原有消费电子用UV固化涂料主力优势产品基础上,进一步布局汽车涂料、水性环保涂料、UV高固含涂料等产品,目前公司研发的水性涂料和UV高固含涂料均已经在闻泰科技等大型模厂初步上线验证,该类新产品的顺利开发将有助于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
最后,专用涂料应用领域广泛,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专用涂料
生产商,未来将充分利用公司在专用涂料领域的竞争优势,积极开拓客户,保持市场领先地位,为本次募投项目产能的消化打下良好基础。
(3)光刻胶产能消化措施
公司技术团队经过多年研发和技术人才的引进,已掌握光刻胶及其周边配套材料的主要技术和生产开发工艺,并且吸纳了该领域具有中国台湾、日本先进企业工作经历的专家顾问加盟指导,保障了公司在光刻胶领域的技术优势。目前,公司光刻胶产品已通过部分下游客户的验证并获得了小批量订单。光刻胶产品下游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将抓住市场机遇,加强下游客户开拓,随着下游客户积累增加,本次募投项目光刻胶产能预期能够消化。
(4)其他产能消化措施
第一,本次募投项目所在龙南基地更加接近华南市场,能够有效提升客户销售及技术服务的响应速度,更加有利于公司获取及维护客户。
第二,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能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批次释放产能,能够有效缓解产能增加与市场开发的矛盾,避免闲置产能的产生。
3、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及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
如前述分析,本次募投项目出现产能过剩的可能性较低。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市场环境、下游需求、竞争对手策略、相关政策或者公司市场开拓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可能会面临募投项目产能不能完全消化的风险。
(2)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①进一步加强客户服务,建立深度合作关系
公司长期专注于专用油墨和专用涂料领域,致力于新产品、新技术、新业务、新工艺方面的研究创新,公司在长期的运营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确立了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依靠持续的研发创新和高标准的质量管理,确保了产品拥有稳定的品质和良好的使用效果,积累了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长期客户,并与其形成了相互信赖、合作共赢的良性伙伴关系。
公司将不断完善、建设自身营销网络,加大与下游厂商在产品设计、技术方面的合作
与交流,充分利用龙南基地的区位优势,提高售后服务能力,维护发展稳定的客户群体,保障公司新增产能的市场。
②加强技术储备和新产品研发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密切关注行业技术前沿和发展趋势,建立了快速响应下游客户和终端应用领域需求的研发体系,成熟的技术与生产工艺储备为项目扩产和新产品开发奠定了基础。
公司目前已在原有PCB阻焊油墨主力优势产品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最新型浸涂型液体感光蚀刻油墨(代替干膜)、LDI专用内层涂布油墨(负胶)等产品市场,目前公司最新型浸涂型液体感光蚀刻油墨、LDI专用内层涂布油墨均已实现销售。涂料方面,公司已在原有消费电子用UV固化涂料主力优势产品基础上进一步布局汽车涂料、水性环保涂料、UV高固含涂料等产品,目前公司研发的水性涂料和UV高固含涂料均已经在闻泰科技等大型模厂初步上线验证。
新产品的研发有利于保持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强技术储备,持续进行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产能消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结合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其他可比项目单位投资成本的对比情况,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对比,说明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本次投资规模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其合理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其他可比项目单位投资成本的对比
将公司现有产能的厂房、设备等投资支出与本次募投项目对应支出进行对比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投入测算具有合理性,具体如下:
1、建筑工程支出的对比
7-1-31
项目
项目 | 涉及产品 | 建筑工程支出(万元) | 建筑面积(㎡) | 单位建筑面积投资额(万元/㎡) |
本次募投项目 | 油墨、涂料、光刻胶及配套试剂、自制树脂 | 18,778.37 | 81,996.12 | 0.23 |
公司现有产线 | 油墨、涂料 | 13,085.83 | 59,807.90 | 0.22 |
其中:江阴广豫 | 油墨 | 8,435.75 | 41,369.10 | 0.20 |
湖南宏泰 | 涂料 | 4,650.08 | 18,438.80 | 0.25 |
注: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拥有化工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出具,募投项目的相关具体明细未进行拆分,下同。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次募投项目单位面积建筑工程支出为0.23万元/㎡,与公司现有产线对应的单位面积建筑工程支出差异不大,在合理范围内。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建筑工程支出测算合理。
2、设备购置及安装投入的对比
7-1-32
项目
项目 | 涉及产品 | 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额(万元) | 产能(吨/年) | 单位产能投资额(万元/吨) |
本次募投项目 | 油墨、涂料、光刻胶及配套试剂、自制树脂 | 19,014.20 | 50,000.00 | 0.38 |
公司现有产线 | 12,231.12 | 18,000.00 | 0.68 | |
其中:江阴广豫 | 油墨 | 9,901.91 | 8,000.00 | 1.24 |
湖南宏泰 | 涂料 | 2,329.21 | 10,000.00 | 0.23 |
本次募投项目单位产能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额为0.38万元/吨,低于公司现有产线的
0.68万元/吨。与涂料业务相比,油墨业务生产工序较多,增加研磨、分散等工序,设备投入较大,导致其单位产能所需设备投入高于涂料业务。公司现有产线中油墨产能占比为
44.44%,本次募投项目中油墨产能占比为32%,单位产能设备投入较大的油墨业务占比低于现有生产线,拉低了本次募投项目整体的单位产能设备购置及安装投入。因此,综合来看,本次募投项目的设备购置及安装投入测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重大异常。
以上可以看出,通过与公司现有产线建筑工程支出和设备购置及安装支出等方面的对比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投入测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重大异常。
(二)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单位投资成本的对比
公司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产能(吨/年) | 单位产能投资额(万元/吨) | 建筑面积(㎡) | 单位建筑面积投资额(万元/㎡) |
松井股份 | 2020年首发上市募投项目 | 高性能水性涂料建设项目 | 15,994.36 | 5,000.00 | 3.2 | 7,004.00 | 2.28 |
汽车部件用新型功能涂料改扩建设项目 | 2,378.67 | 500.00 | 4.76 | 2,397.04 | 0.99 | ||
特种油墨及环保型胶黏剂生产扩能项目 | 6,507.83 | 1,200.00 | 5.42 | 4,794.08 | 1.36 |
7-1-33
公司
公司 | 类别 | 项目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产能(吨/年) | 单位产能投资额(万元/吨) | 建筑面积(㎡) | 单位建筑面积投资额(万元/㎡) |
容大感光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 | 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 | 54,804.19 | 1.53万吨+1.20亿平方米 | - | - | - |
2016年首发上市募投项目 | 印制电路板感光油墨 | 15,450.00 | 10,000.00 | 1.55 | 24,923.50 | 0.62 | |
光刻材料及其配套化学品 | 3,040.00 | 1,000.00 | 3.04 | 4,120.00 | 0.74 | ||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 | 油墨、涂料、光刻胶及配套试剂、自制树脂 | 52,538.00 | 50,000.00 | 1.05 | 81,996.12 | 0.64 |
注:容大感光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目前仅处于预案披露阶段,募投相关公开信息有限。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包括油墨、涂料、光刻胶及配套试剂、自制树脂等,本次募投项目的《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拥有化工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出具。因为募投项目的相关具体明细未进行拆分,通过对比同行业公司,可以看出,发行人的单位产能投资额和单位建筑面积投资额与之存在差异,但整体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其中松井股份的募投项目单位产能投资额和和单位建筑面积投资额整体较高,主要是由于其募投项目集中在以3C行业中的高端消费类电子及乘用汽车等高端消费品领域的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研发、生产,上述高端消费品领域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强、产品定制化需求高且更新速度快等特点,因此配备了较为领先的DCS全自动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导致单位产能投资额和单位建筑面积投资额较高。容大感光的光刻材料及其配套化学品项目主要包括紫外线正胶、紫外线负胶两种产品以及稀释剂等配套化学品,主要应用于平板显示、半导体及集成电路等领域;印制电路板感光油墨项目的单位产能投资额略高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主要原因为容大感光的印制电路板感光油墨项目投资建设较早技术设备相较目前存在差异以及本次募投包含其他项目所致,但单位建筑面积投资额与发行人基本一致。从整体看,以上同行业公司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在具体项目上存在差异,导致单位产能投资额和单位建筑面积投资额有所差异,但整体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三)本次投资规模的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其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总投资52,538.00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7-1-34
序号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额(万元) | 比例 |
1 | 建筑工程支出 | 18,778.37 | 35.74%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19,014.20 | 36.19%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504.49 | 6.67% |
4 | 基本预备费 | 3,302.94 | 6.29%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7,938.00 | 15.11% |
合计 | 52,538.00 | 100.00%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投资为建筑工程支出、设备购置及安装,占总投资额的比例分别为35.74%、36.19%。具体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及费用名称 | 建筑工程支出 | 设备购置 | 设备安装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合计 |
一 | 工程费用 | |||||
1 | 主要生产工程 | 12,255.60 | 15,499.30 | 1,534.50 | - | 29,289.40 |
1.1 | 1#甲类仓库(1500㎡) | 300.00 | 8.00 | 1.60 | - | 309.60 |
1.2 | 2#甲类仓库(1500㎡) | 300.00 | 8.00 | 1.60 | - | 309.60 |
1.3 | 3#甲类仓库(1500㎡) | 300.00 | 11.00 | 3.50 | - | 314.50 |
1.4 | 4#甲类仓库(1500㎡) | 300.00 | 11.00 | 3.50 | - | 314.50 |
1.5 | 5#甲类仓库(1500㎡) | 300.00 | 15.00 | 4.40 | - | 319.40 |
1.6 | 6#甲类仓库(1500㎡) | 300.00 | 15.00 | 4.40 | - | 319.40 |
1.7 | 7#甲类仓库(1500㎡) | 300.00 | 9.00 | 2.10 | - | 311.10 |
1.8 | 8#甲类仓库(1500㎡) | 300.00 | 9.00 | 2.10 | - | 311.10 |
1.9 | 甲类仓库(危废减容处理区)(1285㎡) | 251.60 | 14.60 | 6.20 | - | 272.40 |
1.10 | 1#甲类车间(4000㎡) | 980.00 | 7,150.50 | 865.60 | - | 8,996.10 |
1.11 | 2#甲类车间(4000㎡) | 880.00 | 982.70 | 106.50 | - | 1,969.20 |
1.12 | 3#甲类车间(4000㎡) | 1,080.00 | 3,256.50 | 149.60 | - | 4,486.10 |
1.13 | 4#甲类车间(4000㎡) | 880.00 | 1,006.50 | 98.20 | - | 1,984.70 |
1.14 | ROC装置区 | 80.00 | 420.00 | 65.30 | - | 565.30 |
1.15 | 1#丙类仓库(7200㎡) | 1,296.00 | 6.00 | 1.10 | - | 1,303.10 |
1.16 | 2#丙类仓库(7200㎡) | 1,296.00 | 15.00 | 3.20 | - | 1,314.20 |
1.17 | 丙类车间(15155㎡) | 3,112.00 | 2,561.50 | 215.60 | - | 5,889.10 |
2 | 辅助工程 | 5,718.19 | 1,502.20 | 478.20 | - | 7,698.59 |
2.1 | 辅助用房(477.52㎡) | 95.50 | 62.60 | 13.50 | - | 171.60 |
2.2 | 综合办公楼(22678.6㎡) | 4,989.30 | 76.60 | 14.20 | - | 5,080.10 |
2.3 | 污水处理池 | 105.00 | 68.50 | 6.70 | - | 180.20 |
2.4 | 初期雨水及事故应急池 | 324.45 | 6.55 | 1.20 | - | 332.20 |
7-1-35序号
序号 | 工程及费用名称 | 建筑工程支出 | 设备购置 | 设备安装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合计 |
2.5 | 消防水池 | 156.54 | 8.25 | 0.90 | - | 165.69 |
2.6 | 甲类罐区 | 36.50 | 40.00 | 8.20 | - | 84.70 |
2.7 | 管廊 | 6.90 | 25.50 | 4.80 | - | 37.20 |
2.8 | 泵区 | 3.20 | 42.00 | 8.00 | - | 53.20 |
2.9 | 地磅 | 0.80 | 15.00 | 1.20 | - | 17.00 |
2.10 | 给排水 | - | 202.80 | 88.80 | - | 291.60 |
2.11 | 电气 | - | 316.60 | 96.10 | - | 412.70 |
2.12 | 自控 | - | 637.80 | 234.60 | - | 872.40 |
3 | 总图工程 | 804.58 | - | - | - | 804.58 |
3.1 | 道路及路面硬化 | 189.50 | - | - | - | 189.50 |
3.2 | 围墙及大门 | 166.78 | - | - | - | 166.78 |
3.3 | 边坡处理 | 382.00 | - | - | - | 382.00 |
3.4 | 绿化 | 66.30 | - | - | - | 66.30 |
工程费用合计 | 18,778.37 | 17,001.50 | 2,012.70 | - | 37,792.57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1 | 前期工作咨询费 | - | - | - | 36.00 | 36.00 |
2 | 勘察费 | - | - | - | 166.33 | 166.33 |
3 | 设计费 | - | - | - | 755.85 | 755.85 |
4 | 施工图审查费 | - | - | - | 41.58 | 41.58 |
5 | 安评和环评费 | - | - | - | 60.00 | 60.00 |
6 | 土地使用权费 | - | - | - | 960.93 | 960.93 |
7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 | - | - | 377.93 | 377.93 |
8 | 建设工程监理费 | - | - | - | 566.89 | 566.89 |
9 | 职工培训费 | - | - | - | 108.00 | 108.00 |
10 | 招标代理费 | - | - | - | 188.96 | 188.96 |
11 | 联合试运转费 | - | - | - | 170.02 | 170.02 |
12 | 办公家具购置费 | - | - | - | 72.00 | 72.00 |
其他费用小计 | - | - | - | 3,504.49 | 3,504.49 | |
三 | 预备费 | - | - | - | 3,302.94 | 3,302.94 |
建设投资合计 | 18,778.37 | 17,001.50 | 2,012.70 | 6,807.43 | 44,600.00 |
项目投资构成中,建筑工程支出主要系生产厂房、办公楼建设等;设备购置及安装支出主要系产品生产线建设所需投入的相关设备及达到产品生产环境要求所需的装修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工程咨询费、勘察设计费、安评环评费、工程建设监理费、联合试运转费、员工培训费、招标代理费等。上述费用均系为实现本项目如期完成建设、顺利投产运营所需的必要支出,具备合理性。
项目投资支出的测算依据主要包括:项目工程技术资料;建筑材料、设备的厂家报价
或市场价格;项目拟建工程的建设内容及工程量;当地类似工程造价资料;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的有关规定等。综上,本次投资规模与同行业公司因为具体募投项目的差异单位产能投资额和单位建筑面积投资额有所差异,但与发行人历史项目投资额基本一致,本次募投项目单位投资成本具备合理性。
五、结合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市场供给和竞争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量化对比分析对外采购和通过募投项目自产树脂、涂料原材料产品的价格情况,说明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的必要性、合理性,相关产能是否超过自用所需,是否存在对外销售的情形,效益测算中是否考虑相关情形
(一)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市场供给和竞争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1、报告期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
公司油墨、涂料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树脂、单体、溶剂、光引发剂、各种助剂等基础化工材料。其中树脂为公司原材料中占比最大的部分。
7-1-36
原材料名称
原材料名称 | 原材料采购情况(不含税)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树脂 | 数量(吨) | 1,415.74 | 4,343.12 | 4,377.04 | 5,023.52 |
金额(万元) | 4,580.45 | 16,121.82 | 14,095.36 | 17,711.76 | |
平均单价(万元/吨) | 3.24 | 3.71 | 3.22 | 3.53 | |
平均单价的变动率 | -12.84% | 15.27% | -8.66% | 0.39% | |
溶剂 | 数量(吨) | 1,007.87 | 5,227.11 | 5,357.76 | 7,293.27 |
金额(万元) | 1,215.54 | 7,173.67 | 5,411.71 | 6,245.88 | |
平均单价(万元/吨) | 1.21 | 1.37 | 1.01 | 0.86 | |
平均单价的变动率 | -12.12% | 35.87% | 17.95% | -6.33% | |
单体 | 数量(吨) | 258.53 | 1,364.41 | 1,671.92 | 1,856.64 |
金额(万元) | 865.18 | 3,984.58 | 3,807.04 | 5,104.41 | |
平均单价(万元/吨) | 3.35 | 2.92 | 2.28 | 2.75 | |
平均单价的变动率 | 14.59% | 28.25% | -17.18% | -4.75% | |
光引发剂 | 数量(吨) | 56.87 | 431.68 | 454.53 | 731.98 |
金额(万元) | 745.07 | 3,214.20 | 2,873.40 | 3,281.70 | |
平均单价(万元/吨) | 13.10 | 7.45 | 6.32 | 4.48 |
7-1-37原材料名称
原材料名称 | 原材料采购情况(不含税)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平均单价的变动率 | 75.95% | 17.78% | 41.00% | -8.62% |
2019-2021年度,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及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树脂的单位平均采购价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之势,尤其是近两年增长明显。其中树脂作为消耗量最大的原材料,平均采购单价依次为3.53万元/吨、3.22万元/吨、3.71万元/吨及3.24万元/吨,采购单价在2021年度达到最高,约为3.71万元/吨,同期上涨幅度为15.27%。
2、市场供给及竞争情况
专用油墨、专用涂料属于精细化工类产品,油墨、涂料的生产需要单体、树脂、无机填料、光引发剂、溶剂、助剂等多种基础化工原料,公司上游供应商主要为一些大型化工企业或者代理商。现阶段,我国树脂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处于充分竞争状态,尤其是中低端市场进入门槛较低,新进入企业较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而发行人出于产品质量和终端客户的要求,需要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采购较为优质的树脂等原材料,而性能优异的合成树脂的中高端市场由于技术壁垒较高,新进入企业较少,维持供不应求的局面,因此,发行人在采购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
3、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原材料价格变动
单位:万元、吨、万元/吨
公司 | 产品类别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松井股份 | 涂料产品 | 营业成本 | 25,076.98 | 21,225.82 | 20,523.55 |
其中:直接材料 | 20,375.05 | 17,049.41 | 17,853.12 | ||
销售量 | 6,591.52 | 6,004.30 | 6,152.12 | ||
平均单位材料成本 | 3.09 | 2.84 | 2.90 | ||
容大感光 | PCB油墨产品 | 营业成本 | 54,184.34 | 36,149.40 | 29,463.15 |
其中:直接材料 | 49,102.91 | 32,074.47 | 27,542.15 | ||
销售量 | 20,568.44 | 15,197.19 | 13,484.75 | ||
平均单位材料成本 | 2.39 | 2.11 | 2.04 | ||
发行人 | 油墨产品 | 营业成本 | 26,529.41 | 18,885.53 | 17,894.53 |
其中:直接材料 | 23,029.03 | 15,244.00 | 16,007.93 | ||
销售量 | 9,958.07 | 7,958.86 | 7,356.32 | ||
平均单位材料成本 | 2.31 | 1.92 | 2.18 |
7-1-38公司
公司 | 产品类别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涂料产品 | 营业成本 | 18,143.34 | 21,112.36 | 26,661.70 | |
其中:直接材料 | 16,217.55 | 18,612.69 | 25,089.64 | ||
销售量 | 5,355.51 | 7,533.34 | 9,994.39 | ||
平均单位材料成本 | 3.03 | 2.47 | 2.51 |
注:以上数据摘自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数据。
同行业公司中直接材料在营业成本中均占据绝大比例,2019-2021年度,松井股份平均单位材料成本分别为2.90万元/吨、2.84万元/吨及3.09万元/吨,变化率分别为-2.15%和
8.86%,发行人涂料产品平均单位材料成本分别为2.51万元/吨、2.47万元/吨及3.03万元/吨,变化率分别为-1.58%和22.56%,松井股份涂料业务的平均单位材料成本整体高于发行人的涂料业务,主要是因为松井股份涂料产品线比较丰富,拥有系列有机硅手感涂料产品、系列水性涂料产品及3D感光油墨技术产品等,而且还拥有诸如苹果、Beats、谷歌等国外高端消费类电子终端品牌客户,产品整体成本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专用涂料产品平均单位材料成本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公司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呈现波动上涨之势,在2021年上涨明显。
容大感光平均单位材料成本分别为2.04万元/吨、2.11万元/吨及2.39万元/吨,变化率分别为3.33%和13.11%,发行人油墨产品平均单位材料成本分别为2.18万元/吨、1.92万元/吨、2.31万元/吨,变化率为分别为-11.98%及20.74%,发行人油墨产品的单位平均材料成本变化趋势除2020年有所下降外整体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其中在2021年上涨明显。
(二)量化对比分析对外采购和通过募投项目自产树脂、涂料原材料产品的价格情况
本次募投自产树脂和专用涂料配套材料的价格根据国内外市场供求和发展预测状况,结合国内目前生产技术条件、原材料供应保障和产品价格变化趋势综合确定。
单位:不含税,万元/吨
项目 | 本次募投 | 发行人过往历史采购价格 | |||
内外层油墨/涂料使用 | 2021年平均采购成本 | 2020年平均采购成本 | 2019年平均采购成本 | 三年平均数 | |
树脂 | 3.30 | 3.71 | 3.22 | 3.53 | 3.49 |
稀释剂 | 1.50 | - | - | - | - |
色漆 | 4.69 | - | - | - | - |
7-1-39色浆
色浆 | 6.19 | 23.57 | 21.11 | 21.64 | 22.11 |
固化剂 | 7.08 | 15.69 | 16.36 | 6.48 | 12.84 |
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色漆和稀释剂的外部采购,其中:色漆由色浆按配方进一步添加其他材料(树脂、助剂、溶剂等)经过一定的混合搅拌调色后制成,稀释剂是溶剂及其他材料(助剂、填料、光引发剂、单体等)按配方经过一定的工序混合搅拌分散而成。由上表可以看出,本次募投用于内外层油墨部分的自制树脂产品价格和色浆、固化剂等专用涂料配套材料的价格整体低于发行人过往历史对应材料的平均采购价,相比外部采购,内部自产具备价格优势,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的材料成本;同时还可以降低公司的运输费用,未来随着自产树脂和涂料配套材料募投项目的逐年达产后可凸显公司的成本优势,改善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局面。
(三)本次募投项目向产业链上游延伸的必要性、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超过80%,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向产业链上游延伸,通过自产树脂相比外部采购更有价格优势,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司向上游采购价格转移的弱势地位。发行人在本次募投项目中规划上游材料(如自制树脂、色浆稀释剂等配套材料)产能,进行产业链上游纵深布局,可拓展公司产业链价值链,提高公司产品毛利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另外,公司通过多年累计的配方研发、生产工艺及生产流程优化,具备在行业内进行更高层级产品研发以及深度绑定客户的实力,为此,发行人也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对上游关键原材料自主研发,从而保证原材料品质。综上,发行人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可以发挥成本优势、提升产品质量及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必要性、合理性。
(四)相关产能是否超过自用所需,是否存在对外销售的情形,效益测算中是否考虑相关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中相关自制树脂项目和专用涂料配套材料的投产及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吨
项目 | 第1年 | 第2年 | 第3年 | 第4年 | 第5年及以后 |
自制树脂 | |||||
投产后各年规划产能 | 6,300.00 | 8,350.00 | 10,750.00 | 11,550.00 | 12,000.00 |
7-1-40
投产后各年预测外销产量(含拟销往发行人江阴广豫基
地产量)
投产后各年预测外销产量 (含拟销往发行人江阴广豫基地产量) | 4,950.20 | 5,650.40 | 6,700.60 | 6,340.80 | 5,809.00 |
本次募投项目自用数量 | 1,349.80 | 2,699.60 | 4,049.40 | 5,209.20 | 6,191.00 |
专用涂料配套材料 | |||||
投产后各年规划产能 | 1,000.00 | 2,000.00 | 3,000.00 | 4,000.00 | 5,000.00 |
注:以上产能、产量数据来自《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产能释放规划,内外层油墨以及光刻胶的产能均为每年释放20%,5年后达产,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西广臻前期自用的自制树脂数量较少,随着油墨、光刻胶产能的逐步达产,自用数量渐渐增加。此外,发行人江阴广豫生产基地8,000吨/年PCB油墨产能已基本满产满销,2021年PCB油墨板块使用的原材料树脂使用量超过3,000吨。本次募投项目中相关自制树脂项目产能主要以满足发行人自用为主,多余部分通过对外销售消化,相关效益测算时均已考虑。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产能释放规划,专用涂料配套材料产能为每年释放20%,5年后达产,与专用涂料配套使用。从工艺流程看,公司专用涂料配套材料(如色漆、色浆等)既可以作为生产UV固化涂料工艺流程中某个环节的投料,以生产UV固化涂料;也可以作为专用涂料的配套材料与专用涂料一体化使用,向下游客户提供表面处理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在本次募投项目进行收益测算时,发行人将配套材料与专用涂料一体化使用,以向下游客户提供表面处理的一揽子解决方案,配套材料的相关收益以全部对外销售的口径进行测算。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中规划的自制树脂和专用涂料配套材料的相关效益已基于自用和对外销售两种情形进行测算。
六、关于光刻胶及配套原材料相关研发及生产情况,结合相关技术及产品迭代周期、行业发展和试产情况等,说明生产中主要涉及的技术情况、是否为业内通用技术、目前研发进度及预计进展、后续研发安排、采用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技术来源,相关知识产权权属归属是否已明确约定,是否已签订相关技术授权或转让等协议及协议主要内容,是否存在侵权风险,是否存在技术落后、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研发结果不确定或研发失败的情形,客户的验证周期及订单取得情况,同行业中是否存在可比案例
(一)光刻胶相关技术及产品迭代周期、行业发展
1、光刻胶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光刻胶可分为PCB光刻胶、平板显示光刻胶和集成电路光刻胶。PCB光刻胶主要包括干膜光刻胶、湿膜光刻胶、光成像阻焊油墨。平板显示光刻胶主要包括彩色光刻胶和黑色光刻胶、触摸屏光刻胶、TFT-LCD光刻胶。集成电路光刻胶包括普通宽普光刻胶、g线(436nm)、i线(365nm)、KrF(248nm)、ArF(193nm)及最先进的EUV(<13.5nm)光刻胶。全球光刻胶市场长期被日美高度垄断,数据显示,日本的合成橡胶(JSR)、东京应化(TOK)位居一二,CR5高达87%。
在半导体光刻胶领域,日本企业依然占据领先地位,实现了对半导体光刻胶的垄断。前五中除了美国杜邦,其余四家均为日本企业。其中JSR、TOK的产品可以覆盖所有半导体光刻胶的品种,是绝对的龙头,尤其在高端的EUV市场高度垄断。目前国内市场仍主要以PCB用光刻胶供应为主,面板、半导体用光刻胶自给率依然很低。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TECHCET
作为半导体、平板显示及PCB行业制造环节中关键的材料,光刻胶的市场需求得到快速释放,尤其是平板显示器用的光刻胶产量增长,我国光刻胶产量呈现稳中有升态势。根据头豹研究院数据显示,中国光刻胶产量从2014年的6.3万吨增长到2018年的9.0万吨,预计到2023年中国光刻胶产量有望达到23.8万吨。
2、光刻胶相关技术及产品迭代周期
光刻胶起步于上世纪50年代半导体器件制程,当时仅有聚乙烯醇肉桂酯酸单一品种
(柯达公司KPR),但随着近几十年来的发展,电子信息产品其用途和品种已发生根本的变化,光刻胶已发展成体系庞大的产品,无法成为技术通用产品。随着集成电路分辨能力及平板显示清晰度的发展,采用的光源也从g线-i线-248纳米-193纳米等主要大类不同光源,相应光刻胶选择的材料也不同。表面上均有树脂、光敏剂、溶剂、添加剂四大材料组成,但每个组成品种是不同的,而同样的品格其规格及细微结构也是不同的。加上每个用户的工艺路线及产品规格不同,用来刻蚀的表面材料也不同(钴、铜、铝等),一个集成电路有几十种不同的光刻要求;就形成了看似类同,但实际其千变万化的光刻胶品种,才能去应对满足不同品种,不同用户产品的客制化研发。
从细分品类来看,目前国内厂商生产的光刻胶产品主要以紫外宽谱、G线、I线等低端领域产品为主,毛利率相对较低,国内厂商的产品已经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而高端领域的KrF、ArF、EUV光刻胶在技术、产品、产能方面均与国外厂商存在较大差距,目前仍主要依赖于进口,处于被国外巨头垄断的现状,国内公司量产层面近乎空白,尤其是EUV光刻胶,国内尚无一家企业有产品问世。
(二)光刻胶是否为业内通用技术
光刻胶存在的千变万化的定制化要求是光刻胶的一个技术难点,也是我国几十年来久攻不下的技术难关,我国02专项主攻KrF(248nm)、ArF(193nm)光刻胶,至今仅少数样品能满足部分产品的顾客需求。而目前光刻胶产品更多分类有LED、TFT、IC系列,有前道光刻用、后道封装用,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光刻胶产品技术研究是一个综合的工艺应用研究,是光刻胶生产装备、光刻胶原料研制和生产制造成本控制及客制化配方等多方面综合技术组合。因此,光刻胶生产技术难以完全通用化。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根据公司前期研发的光刻胶技术,从平板显示产品系列中选择公司具有相对竞争力的一部分客户对象的产品作基础台阶,一切以客户需求为目标逐步推进,从TP、TN-LCD、STN-LCD、TFT-LCD 为第一阶段、再进入CI(g线、i线)为第二阶段,今后视市场情况,公司涉入KrF(248nm)等光刻胶。因为产品开发的范围、研究和生产能力、人财物资源的投入是巨大的,公司当前不可能立刻全面铺开所有光刻胶品类进行开发,需要先突破具有优势技术、具有市场合作基础、良好效益的产品。
综上,公司光刻胶方面的技术并非是业内通用技术,而是根据不同客户要求进行客制化开发的技术。
(三)目前研发进度及预计进展及后续研发安排
公司目前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项目主要通过自主研发与委托开发相结合、以自主开发为主进行相关产品开发,目前阶段主要以显示面板相关的光刻胶产品开发为主;后续研发进展需根据公司技术积累、研发力量等资源禀赋、客户市场开拓等情况逐步开展。具体研发计划进度如下表:
7-1-43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 | LCD/LED光刻胶 | TFT(OLED)正性光刻胶 | 集成电路、g线、i线、封装厚膜光刻胶 | 配套湿化学品(抛光、清洗,铝制程、铜制程) |
2019-2020 | 与台湾团队初步合作,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开发方案及战略目标 | |||
2021.03 | 微电子材料事业部团队组建完成 | |||
2021.10-2022.03 | 应用试验线样品开发成功,建成中试生产线,进入市场、获得订单 | 应用试验线样品开发认定,确定原材料组合渠道和工艺配方 | 技术准备、目标选择 | 对各类配方原材料进行认定、确定工程装备方案 |
2021.10-2022.09 | 江西龙南基地千吨级光刻胶生产线建成 | 江西龙南基地千吨级光刻胶生产线建成 | 江西龙南基地千吨级光刻胶生产线完成,同步建成集成电路光刻胶专用生产线和评价检测中心 | 江西龙南基地万吨级配套湿化学品生产线建成 |
2022.10-2022.12 | 龙南基地试运行,逐步达量产销售 | 在产线进行小批量开发验证 | 评价检测中心建成,光刻胶进行开发目标认定,出样品 | 根据市场需求、分品种在产线进行开发验证,逐步进入市场 |
2023.01-2023.06 | 实现稳定量产销售,该品种光刻胶完成开发 | 进行选择性客户定向生产及销售 | 在产线进行小批量试制,通过选择性客户认定,进入市场 | 不断推进相关品种的批量生产,扩大量产规模 |
2023.07-2023.12 | 进行自主树脂及国产光敏剂的代替质量认定,逐步推进材料国产化率 | 对既定产品进行量产,扩大市场销售 | 进行产品选择性发展,打造企业的核心产品,进一步扩展市场占有率 |
2024年
2024年 | 将完成优化后,低成本开发目标的光刻胶量产进入市场,提高占有率 | 向品种系列化发展,完成该品种优化提升 |
公司在中国台湾实验室研发光刻胶项目目前已完结,公司已经在中国大陆成立微电子材料事业部,全面负责推进平板显示用光刻胶、集成电路用光刻胶及配套材料等微电子材料的产品研发、产线建设以及客户开拓工作。截至目前,公司平板显示用光刻胶产品已通过部分下游客户的验证并获得了小批量订单。
(四)采用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技术来源,相关知识产权权属归属是否已明确约定,是否已签订相关技术授权或转让等协议及协议主要内容,是否存在侵权风险
1、技术来源
公司光刻胶方面的技术来源为委托开发与自主研发相结合,以自主开发为主。广信材料发展光刻胶是根据自身技术、资金等能力以及国内市场和开发的事态而定,以发展平板显示光刻胶成为国内主力生产企业为中短期目标,同步推进集成电路光刻胶为未来长期战略目标进行的部署。公司新成立的微电子材料事业部拥有多名国内资深光刻胶领域专家、工程师以及外聘行业专家。其中,主要负责人曾在国内多家知名电子化学品公司担任技术总监,长期从事光刻胶相关电子化学品的研发和生产。外聘行业专家邱志宏为台湾广至新材料的负责人,曾服务于台湾工研院(光刻胶及感光材料研究)、达兴材料(开发LCD用正型光刻胶)、国乔石化协理(主要开发并生产正型光刻胶用感光剂)。具有多年以光刻胶为主的电子化学品生产和管理的经验,掌握从配方设计、材料合成、工艺优化、质量监管等一整套产品研发和实际运作的技术标准和治理规范,能够全程跟踪并配合客户开发新工艺和新产品。其他主要研发人员亦为在业内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研发、技术人员。
公司光刻胶技术主要来源于目前的公司已完成的微电子事业部团队研发优化,团队成员有来自国内知名企业(光刻胶和高纯试剂),也有人员拥有日本留学与从业经验,均是长期从事光刻胶领域的专业人员,其组合团队的能力比较全面,并且以平板显示系列光刻胶为主,具有丰富的生产的经验。前期开发的产品已应用国内市场,但因为光刻胶的技术并非是通用技术,还需客制化的应用开发技术。公司必须吸收各方面能力,合力来攻克公司既定的发展目标,建立持续的开发能力。
公司目前开发的光刻胶产品主要为(生产和开发技术已逐步在国内市场验证):
①LED 、LCD光刻胶的生产和研发拓展;
②高世代TFT、OLED光刻胶的批量生产技术;
③平板显示,光刻胶相关的配套试剂配置和应用技术与规模生产装备技术(显影、刻蚀、剥离、清洗等)。
2、相关知识产权权属归属是否已明确约定,是否已签订相关技术授权或转让等协议及协议主要内容,是否存在侵权风险
(1)委托开发方面
发行人广信材料2018年委托台湾广至合作研究开发“印刷电路板柔性基板用等用途的紫外光型正型光刻胶”技术项目,开发项目可应用于印刷电路板柔性基板、LCD及LED显示面板、半导体元器件等领域的高分辨率紫外光型正型光刻胶,产品可以使用水性显影液显影。该委托开发合同现已执行完毕。根据双方签订的《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之“第七条、成果归属”进行明确约定:
“7.1双方约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专利权归甲、乙双方所有。
7.2双方约定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归甲、乙双方所有。
7.3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研发的所有成果归甲、乙双方所有;甲方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相关技术的所有权(包括但不局限于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所有权、以该技术申请各类政府项目的权利、利用该技术进行商业化推广的权利等),乙方在台湾地区拥有相关技术的所有权。
7.4 乙方在开发完成后,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技术授权费用;甲方利用乙方交付之技术在中国大陆地区商业化推广相关产品时,产生的全部收益均归甲方所有;甲方利用乙方交付之技术生产相关产品时,其主要原材料应优先从乙方采购。
7.5针对甲方通过委托开发所获得之技术,甲方有权以甲方名义将相关研究成果在中国大陆地区申请知识产品保护,并将相关成果进行商业化转换,商业化转换产生的全部产品权益均归甲方所有。
7.6针对甲方通过委托开发所获得之技术,甲方在大陆地区拥有排他性所有权,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相关技术以任何形式转让、授权或透露至甲方的竞争方(含潜在竞争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公司与台湾广至就光刻胶相关产品研发成果的权利归属以及限制性安排约定清晰,不存在侵权风险。
(2)公司研发与技术团队自行研发的相关技术,不存在侵权风险。
(五)是否存在技术落后、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研发结果不确定或研发失败的情形
相比国际光刻胶公司,国内光刻胶行业起步较晚,且光刻胶研发与应用认证衔接体系较封闭、产品种类巨大,因此目前国内各光刻胶生产企业的技术与国际光刻胶先进公司仍存在较大差距,光刻胶在国内方兴未艾。而公司为近几年来新进入光刻胶领域,与国际先
进光刻胶公司相比存在技术落后的风险,如集成电路光刻胶领域。公司光刻胶业务目前主要集中于平板显示光刻胶领域,在相关研发投入、研发技术团队组建和相关客户验证等市场开拓方面已取得实际进展,公司目前阶段的光刻胶相关技术在所属的细分应用领域为国内先进技术,相关规模生产要素基本成熟,原料产业链已建立,相应生产基地已在建设。
公司光刻胶项目的研发和生产线设计均按预期计划推进,目前公司光刻胶产品已经得到部分下游客户的认可并至少向6家客户实现供货,但因产品并非通用技术,需要针对客户进行客制化研发,且产品后续需要不断迭代研发。长期来看,光刻胶产品仍可能存在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研发结果不确定或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作为光刻胶领域的新进入企业,与国际先进光刻胶公司相比存在技术落后的风险,面临光刻胶产品仍可能存在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研发结果不确定或研发失败的风险。光刻胶研发涉及化学、电化学、化工、纳米材料、半导体、电子工程等诸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综合领域,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对企业的研发能力提出非常高的要求。集成电路光刻胶更是光刻胶产业中最复杂的产品之一,核心技术主要掌握在国外几大专业厂商手中,公司主要依靠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存在无法研发成功和研发计划滞后的风险。同时,光刻胶产品在实验室研发试制成功后,还需将配方和技术工艺放大到规模化生产线上,得到可重复、可控制、稳定的规模化生产产品,此过程中可能因配方、原料质量、设备工艺参数缺陷等问题导致产品品质波动或未达预期效果,难以实现规模化生产,存在一定产业化风险。”
上述光刻胶产品有关的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进行风险披露。
(六)公司光刻胶产品的试产情况、客户的验证周期及订单取得情况
公司光刻胶产品目前部分产品已完成技术研发、送样,逐步进行小批量生产和客户验证方面的销售。光刻胶及配套试剂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及供货能力,尚有待本次募投项目的投建。
光刻胶产品的客户验证周期与验证程序各不相同,大客户验证程序较长(一般6-7个程序,整个周期3到6个月),以下为大致验证流程:
企业介绍现场考察→送样品实验室验证→指定量小批送样品产线验证→供应商认定、现场考察(客户领导及生产质量部门)(质量体系及生产能力)→商务谈判(客户采购部
门)(价格及付款方式)→部分产线试运行→全面推进
公司目前开发并向客户销售的光刻胶产品主要为面板显示相关光刻胶产品。截至2022年5月20日,公司光刻胶及配套试剂已向6家下游客户供货并开票共计512加仑,其中光刻胶销售并开票468加仑,配套试剂(稀释剂)销售并开票44加仑,尚有部分订单还在对账中尚未开票。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7-1-47
客户名称
客户名称 | 产品型号 | 合同日期 | 合同数量(GAL) | 是否已开票 |
客户1 | KPR-5250 | 2021-9-22 | 4 | 已开票 |
稀释剂KPT 5000 | 2021-9-22 | 4 | 已开票 | |
KPR-5250 | 2021-10-26 | 8 | 已开票 | |
稀释剂KPT 5000 | 2021-10-26 | 8 | 已开票 | |
KPR-5250 | 2021-12-23 | 12 | 已开票 | |
稀释剂KPT 5000 | 2021-12-23 | 12 | 已开票 | |
KPR-5250 | 2022-2-21 | 12 | 已开票 | |
KPT-5000 | 2022-2-21 | 12 | 已开票 | |
KPR-5250 | 2022-4-21 | 16 | 对账中 | |
KPT-5000 | 2022-4-21 | 12 | 对账中 | |
客户2 | KPR-5330 | 2021-9-28 | 4 | 已开票 |
KPR-5330 | 2021-11-4 | 20 | 已开票 | |
KPR-5330 | 2021-12-23 | 40 | 已开票 | |
KPR-5330 | 2022-2-24 | 40 | 已开票 | |
KPR-5330 | 2022-4-16 | 16 | 对账中 | |
KPR-5330 | 2022-4-26 | 22 | 对账中 | |
KPT-5000 | 2022-4-27 | 2 | 对账中 | |
客户3 | KPS-5304M | 2021-11-1 | 10 | 已开票 |
KPS-5304M | 2021-11-17 | 30 | 已开票 | |
KPS-5304M | 2022-1-7 | 50 | 已开票 | |
KPS-5304M | 2022-1-12 | 100 | 已开票 | |
KPS-5304M | 2022-2-22 | 100 | 已开票 | |
KPS-5304M | 2022-4-15 | 100 | 对账中 | |
客户4 | KPR-5250 | 2021-12-29 | 8 | 已开票 |
稀释剂KPT 5000 | 2021-12-29 | 8 | 已开票 | |
KPR-5250 | 2022-4-10 | 8 | 对账中 | |
客户5 | KPS-5304M | 2022-3-11 | 10 | 已开票 |
客户6 | KPS-5304 | 2022-3-10 | 20 | 已开票 |
KPS-5304 | 2022-4-7 | 31 | 对账中 | |
KPS-5304 | 2022-5-13 | 47 | 对账中 |
由上表可以看出,前期下订单客户已开始复购公司光刻胶产品并在逐渐加大购买量,公司产品的性能、稳定性已经得到送样客户的认可。
公司自2021年第四季度开始逐渐送样开拓市场,但是受制于各地疫情防控政策,公司光刻胶产品送样节奏有所放缓、送样范围有所缩小,加之公司规划大批量商业化生产光刻胶及配套试剂的产线需要在龙南基地实现,公司前期尚无法(主动或被动)获得大额订单或大批量订单。换言之,公司光刻胶产品的市场开拓以及商业化生产亦需要具有规模化生产能力作为支撑,龙南基地光刻胶项目的建成将会促进光刻胶产品的销售竞争力。
“公司的光刻胶产品还可能面临着客户认证风险。光刻胶品种种类繁多、专业跨度大,其行业下游应用领域相关企业对光刻胶纯度和性能要求严格。因此,光刻胶行业存在较为严格的供应商认证机制,下游应用相关领域企业与光刻胶制造商合作前会对光刻胶制造商的研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及性能等方面进行充分考核。光刻胶制造商成为合格供应商之前,必须经过产品送样测试、样品认证、样品中试、工厂现场审核、小批试做、大批量供货等严格的筛选流程,认证流程多、周期长。本次募投项目的光刻胶产品认证具有不确定性,存在产品开发出来但客户认证计划拖后、无法实行客户认证计划或无法通过客户认证的风险。”前述光刻胶产品客户验证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中进行风险披露。
(七)同行业中可比案例
光刻胶及其配套材料作为半导体等电子信息产业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鼓励和引导,我国已将光刻胶等材料产品列入国家02重大专项以及当前的战略发展计划。在光刻胶国产化进程加快的趋势下,未来国内光刻胶及配套材料的市场空间将逐步增大,国内相关企业对光刻胶技术的发展及光刻胶的生产任重道远。
1、光刻胶行业国内同行业公司基本情况
晶瑞股份主要由子公司苏州瑞红开展光刻胶等相关研发和生产。苏州瑞红光刻胶品类齐全,经过三十年积累,拥有负型光刻胶系列、宽谱正胶系列、g线系列、i线光刻胶系列、KrF光刻胶系列等数十个型号产品,ArF光刻胶的研发工作有序开展中。i线光刻胶已向国内中芯国际、合肥长鑫等知名大尺寸半导体厂商供货,为我国供应半导体光刻胶出货量最大的本土企业之一;KrF(248nm深紫外)光刻胶产品分辨率达到了0.25~0.13?m的技术要求,已通过部分重要客户测试,KrF光刻胶量产化生产线正在积极建设中,计划2022年形成批量供货。为提升国家关键材料领域“自主可控”水平,实现半导体材料的“国产
替代”,该公司于2020年启动了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并于2020年下半年购买了ASML1900 Gi型光刻机及配套设备,于2021年下半年购入了尼康KrF S207光刻机及配套设备。该研发项目系旨在通过自主研发,打通ArF、KrF光刻胶用树脂的工艺合成路线,研发满足90-28nm芯片制程的ArF(193nm)光刻胶以及国内用量最大的KrF光刻胶,满足当前集成电路产业关键材料市场需求。目前ArF高端光刻胶研发工作已正式启动,已完成光刻机、匀胶显影机、扫描电镜、台阶仪等设备购置,研发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KrF光刻胶量产化生产线将于近期建成。公司与日本三菱化学株式会社在苏州设立了LCD用彩色光刻胶共同研究所,为三菱化学的彩色光刻胶在国内的检测以及中国国内客户评定检测服务,并于2019年开始批量生产供应显示面板厂家。(数据来源:晶瑞电材2021年度报告)容大感光一直致力于PCB光刻胶、显示用光刻胶、半导体用光刻胶、特种油墨等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2年3月该公司发布公告,拟融资投资54,804.19万元,用于年产1.20亿平方米感光干膜光刻胶项目,年产1.53万吨显示用光刻胶、半导体光刻胶及配套化学品,建设单体包括研发楼、车间、仓库、储罐等。该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新增感光干膜、显示用光刻胶和半导体光刻胶产能,其中显示用光刻胶主要以TFT阵列用光刻胶为主,半导体光刻胶主要以g/i线光刻胶为主。该次募投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提高公司产能规模,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满足客户需求,巩固行业领先地位。该公司2020年、2021年PCB感光油墨、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特种油墨实现销售量、销售额情况如下表:
7-1-49
项目品种
项目品种 | 产量(吨) | 销售额(万元) | ||||
2020年 | 2021年 | 同比增长率(%) | 2020年 | 2021年 | 同比增长率(%) | |
PCB感光油墨 | 15,197.19 | 20,568.44 | 35.34 | 50,446.29 | 74,036.24 | 46.76% |
显示用光刻胶及半导体光刻胶 | 245.96 | 298.64 | 21.42 | 2,533.01 | 2,997.57 | 18.34% |
特种油墨 | 290.26 | 369.36 | 27.25 | 1,274.41 | 1,393.52 | 9.35% |
数据来源:容大感光2021年年度报告。
2、同行业竞争对手的光刻胶募投项目融资建设情况
单位:万元
竞争对手 | 公告时间 | 募投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备注 |
容大感光(300576) | 2022.3.7定增 | 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 | 54,804.19 | 47,000.00 | 面板相关 |
7-1-50竞争对手
竞争对手 | 公告时间 | 募投项目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备注 |
南大光电(300346) | 2021.5定增(已完成) | 光刻胶项目(先进光刻胶及高纯配套材料、ArF光刻胶产品) | 66,000.00 | 15,000.00 | 集成电路相关 |
晶瑞股份(300655) | 2021年可转债(已完成) | 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 | 48,850.00 | 31,300.00 | 集成电路相关 |
江化微(603708) | 2017年IPO(已完成) | 年产8万吨超高纯湿法电子化学品-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项目(二期3.5万吨项目) | 40,211.28 | 33,049.27 | 集成电路相关 |
飞凯材料(300398) | 2014年IPO(已完成) | 3500t/a紫外固化光刻胶项目(已扩建为5,000吨面板TFT阵列正性胶项目,并配套1000吨/年的光刻胶配套产品(显影液、剥离液、蚀刻液、清洗液)) | 7,744.00 | 7,744.00 | 面板相关 |
数据来源:Wind
综上,PCB油墨及UV光固化涂料的同行业多家上市公司均已投入或计划投入光刻胶及配套材料的产能建设,公司本次拟建的光刻胶募投项目系为响应国家科技创新政策鼓励和应对行业竞争所做的积极技术研发投入和战略布局,具有可行性、必要性。
七、结合项目实施主体江西广臻目前的具体经营情况、技术和人员储备、销售渠道,说明江西广臻是否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是否具备大批量生产的能力;
(一)江西广臻目前的具体经营情况、技术和人员储备、销售渠道
江西广臻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是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江西广臻将使用发行人的技术和人员储备、销售渠道,具体如下:
1、江西广臻目前经营情况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江西广臻尚未开始实际经营。江西广臻将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进度,在当地招募有经验的工人,并从公司全局出发,统筹技术、人员储备以及销售渠道等方面提供支持。
2、发行人技术和人员储备
发行人建立了产品研发三级梯队战略,即“销售一代、储备一代、研发一代”,保证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可以满足未来3到5年的发展需要,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截至2022年3月31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持有的有效专利合计96项,其中:发明45项,实用新型50项,外观设计1项。
发行人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及“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设有“江苏省PCB感光印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无锡市PCB配套油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行人凝聚了一批专用油墨领域的研发、生产、技术服务人才,形成了稳定、经
验丰富、专业基础扎实的技术团队,为公司的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研发及技术人员156人,其中博士学历3人,多名人员具有10年以上研发经验。
3、发行人销售渠道
发行人在专用油墨方面经过多年的发展,依靠持续的研发创新和高标准的质量管理,在确保了产品拥有稳定的品质和良好的使用效果的同时,积累了依顿电子、博敏电子、景旺电子、兴森快捷、定颖电子、明阳电路、生益电子、胜宏科技、中京电子、世运电路、皆利士、科翔股份、天津普林、本川智能、方正科技、崇达技术、广东骏亚、奥士康、金信诺、恩达电路、康美电子等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稳定客户,并与其形成了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良性合作关系;
在专用涂料领域,发行人子公司江苏宏泰积累了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长期客户,并与其形成了相互信赖、合作共赢的良性伙伴关系。以手机制造领域为例,目前与国内主要终端品牌如华为、OPPO、酷派、联想、传音以及TCL等长期保持着密切合作关系,同时与其一级代工厂如深圳比亚迪、嘉兴闻泰、杭州耕德、东莞捷荣、东莞誉新、东莞领益、厦门通达、惠州伯恩光学、维达力、三景、硕贝德、胜利精密、歌尔声学、瑞声科技、碳元科技、长信科技、越南ALMUS等均已建立了良好且长久持续的合作关系。
综上,发行人具有较强的技术、人才储备以及销售渠道支持江西广臻未来的经营需求。
(二)是否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是否具备大批量生产的能力
1、募投项目已取得的审批文件
江西广臻已于2021年8月23日获发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下发《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104-360797-04-01-509590),对江西广臻“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予以备案。
江西广臻分别于2021年5月14日、2021年9月20日拍得龙南市富康工业园西南片区标准地A-19地块(宗地编号:DBH2021010号)、龙南市富康工业园西南片区标准地广臻东侧地块(宗地编号:DBH202104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龙南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批注用地文号分别为合同编号:362021111721、合同编号:362021111748),分别于2021年5月14日、2021年9月22日与龙南市土地收储
交易中心签订龙南市富康工业园西南片区标准地A-19地块(宗地编号:DBH20210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龙南市富康工业园西南片区标准地广臻东侧地块(宗地编号:DBH202104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分别于2021年5月26日、2021年9月30日与龙南市自然资源局签署龙南市富康工业园西南片区标准地A-19地块(宗地编号:DBH2021010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龙自然交地字〔2021〕R21号)、龙南市富康工业园西南片区标准地广臻东侧地块(宗地编号:
DBH2021040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龙自然交地字〔2021〕R48号)。江西广臻已分别于2021年9月10日、2021年9月30日获发龙南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编号为地字第360727202100052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98,017.75㎡)、编号为地字第360727202100056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4,856.98㎡),确认项目名称为“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的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江西广臻已于2021年9月14日获发龙南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编号为建字第360727202100056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面积41,596.88㎡,建筑面积79,220.79㎡),确认建设项目名称为“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的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
江西广臻已分别于2021年10月27日、2022年3月21日获发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编号为360727202110270101、360727202203210101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许可证》,确认工程名为“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一标段(1-8号仓库)”(建筑规模12,000㎡)、“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二期”(建筑规模14,685.23㎡)的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江西广臻已于2021年12月6日获发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21〕169号),同意江西广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附图、附件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
江西广臻已于2021年12月13日获发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关于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批复》(赣市行审证(3)字〔2021〕420号),同意该建设项目通过安全条件审查(赣虔危化项目安条审字
﹝2022﹞008号)。
江西广臻已于2022年5月18日获发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关于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赣州行审证(3)字﹝2022﹞178号),同意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赣虔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2﹞007号)。
江西广臻已于2021年12月30日获发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下发的《关于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批复》(龙开经投﹝2021﹞56号),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768.62/4006.88吨标煤(当量值/等价值)。
据此,本次募投项目目前实施进度涉及项目建设所需的资质均已取得。
2、江西广臻实际生产经营尚需取得的资质文件
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及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生产《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需进行登记。
依照《危险化学品目录》有关规定,江西广臻本次募投项目产品:集成电路光刻胶、平板显示光刻胶、光刻胶稀释剂、边胶清洗剂、UV涂料、稀释剂、固化剂、色漆、色浆、自制树脂5、自制树脂6、自制树脂7、自制树脂8属于该规定中第2828项“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规定: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分类管理。
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有关规定,江西广臻本项目PCB油墨及涂料产品属于该名录第48条: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中的
重点管理分类;自制树脂属于该名录第49条:合成材料制造265中的重点管理分类,属于应取得排污许可证书的管理类别行业。
综上,江西广臻尚需取得的经营资质为《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
3、江西广臻尚需取得的资质文件办理情况
(1)《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江西广臻将在项目建设完成后、竣工验收前申请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公司预计江西广臻不存在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的实质性障碍,具体分析如下:
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012)》第十四条规定 “登记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一)危险化学品登记表一式 2 份;
(二)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进口企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者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制件 1 份;(三)与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相符并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各1 份;(四)满足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号码或者应急咨询服务委托书复制件 1 份;(五)办理登记的危险化学品产品标准(采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提供所采用的标准编号)。 ”
江西广臻将按要求提交第(一)、(二)、(五)项材料,在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前,依法制作符合前述第(三)项规定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并根据前述第(四)项要求设立由专职人员24小时值守的国内固定服务电话(或委托登记机构代理应急咨询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经对照相关办理条件,江西广臻拟建设的“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江西省龙南市富康工业园区,不属于长江1公里范围内,不会违反上述规定。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 修正)》二十四、二十五规定:新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
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
江西广臻已取得《关于<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批复》,安全设施项目目前处于建设阶段,江西广臻承诺在江西广臻竣工验收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后,尽快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据此,江西广臻后续预计不存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实质性障碍。
(3)《排污许可证》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四条的规定,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具备下列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一)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二)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其中,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还应当符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三)采用污染防治设施可以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或者符合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四)自行监测方案的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符合国家自行监测规范”。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 修正)》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环保部门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一)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二)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许可的其他情形”。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包含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内容,明确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施规模、资源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要求等,提出总量指标及替代削减方案,列出详细测算依据等,并附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总量指标、替代削减方案的初审意见”。
根据上述规定,江西广臻未来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预计不存在法律障碍,具体分析如下:
7-1-56
序号
序号 | 颁发排污许可证需具备的条件/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相关情形 | 是否存在满足条件的障碍 | 情况说明 |
1 | 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 否 | 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环评批复 |
2 | 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其中,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还应当符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 | 否 |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本次募投项目环评批复已明确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江西广臻将在本次募投项目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污染物排放,以确保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
3 | 采用污染防治设施可以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或者符合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 否 | 江西广臻将在本次募投项目中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污染防治设施以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或者符合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
4 | 自行监测方案的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符合国家自行监测规范 | 否 | 江西广臻将按相关规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确保符合国家自行监测规范 |
5 | 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 | 否 | 江西广臻已取得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存在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情况 |
6 | 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情形 | 否 | 本次募投项目未使用、生产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所生产产品不属于落后产品 |
江西广臻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环评文件中已明确污染物排放标准、可行的污染物防治设施或技术以及符合国家监测技术要求的监测方案。后续公司将在本次募投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污之前,根据排污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据此,公司预计江西广臻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园区位于江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园区内,该园区属于江西省公示的首批化工园区并且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后续办理相关资质预计均能得到园区有效支持。
综上,江西广臻在后续实际经营中不存在技术和人员储备、销售渠道方面的障碍,已经取得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所需取得的资质,预计后续取得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亦
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投产后预计能够具备大批量生产的能力。
八、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取得的最新进展,并说明募投项目用地落实的风险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取得的进展如下表列示:
7-1-57宗地编号
宗地编号 | 进度节点 | 预计完成时间 |
DBH2021010、DBH2021040 | 挂网公示 | 已完成 |
缴纳土地保证金 | 已完成 | |
取得成交确认书 | 已完成 | |
签订出让合同 | 已完成 | |
缴纳土地款(第一期) | 已完成 | |
缴纳土地款(第二期) | 2022.5~9 | |
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 待定 |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经完成两宗土地使用权的首期出让款的缴付,并预计在2022年9月以前完成剩余尾款的缴付。公司在缴付全部土地出让款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的用地虽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但用地落实已经按步骤推进,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不存在用地风险。
九、董事会于2022年3月对募集资金投向及相关议案进行修订的内容及原因。
为补充营运资金以及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发行人在最近一年一期短期银行贷款余额有所上升,具体如下表: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金额(亿元) | 1.73 | 1.96 | 1.59 | 1.31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15.87% | 16.95% | 10.82% | 8.76% |
从上表可以看出,发行人银行短期负债占比较高,且在最近一年一期呈现整体大幅上升的情况,发行人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因此,将本次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调整为偿还银行借款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可以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及适度降低公司的短期偿债风险。发行人已经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上述事项作出决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调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请发行人充分披露(1)(2)(3)(6)(8)涉及的风险
(一)请发行人充分披露(1)涉及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原有产能搬迁至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地。青阳基地原生产设备由于已经使用多年,账面价值较低,不存在大额减值的风险。预计公司将不存在员工大规模离职的情况。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与离职员工不存在劳动纠纷,不存在大额员工费用支出相关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预计青阳基地产能转移将不存在员工大规模离职的情况。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与离职员工不存在劳动纠纷,不存在大额员工费用支出相关风险。因此,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未增加披露有关上述事项的风险。
(二)请发行人充分披露(2)涉及的风险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对影响油墨及涂料生产基地停产的相关因素对于发行人其他业务的影响作出如下风险披露:
“5、化工企业的入园要求及加强环保监管的要求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公司青阳基地和宜兴基地停产的主要因素是当地政府推出的化工企业的入园要求及加强环保监管的要求。近年来,江苏省政府逐步加强对化工企业环保要求,积极引导分散的化工企业逐步集中到符合规划要求的化工园区(集中区)。公司主要生产基地(江阴广豫生产基地和湖南宏泰生产基地)均在工业园区内,其中江阴广豫位于专门的化工园区,湖南宏泰虽不在化工园区内,但是其所在园区为生物医药园区,执行的环保和安监要求与化工企业的环保和安监要求趋同,都存在三废排放方面的达标要求,且湖南宏泰符合所在园区的招商引资入园企业要求。
虽然公司湖南宏泰生产基地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和布局要求,但是如果未来国家或地方政府调整产业规划,对化工企业需要满足的生产环境提出新的要求,则公司存在被要求变更生产基地进行异地或者异址搬迁的情况。虽然在异地或者异址搬迁时,国家或者地方政府会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给予适当的补贴,但是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的情况下,如相应的搬迁计划导致公司的生产计划紊乱,无法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则公司可能需要承担较大的经营风险,另外异地或异址搬迁可能涉及现有设备的报废减值、员工的大规模离职补偿及大额员工费用支出,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请发行人充分披露(3)涉及的风险
发行人已在此前申报的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公司的相关风险”之“(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披露了相关风险。
(四)请发行人充分披露(6)涉及的风险
发行人已在此前申报的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公司的相关风险”之“(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披露了相关风险。
“公司作为光刻胶领域的新进入企业,与国际先进光刻胶公司相比存在技术落后的风险,面临光刻胶产品仍可能存在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研发结果不确定或研发失败的风险。光刻胶研发涉及化学、电化学、化工、纳米材料、半导体、电子工程等诸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综合领域,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对企业的研发能力提出非常高的要求。集成电路光刻胶更是光刻胶产业中最复杂的产品之一,核心技术主要掌握在国外几大专业厂商手中,公司主要依靠自主研发与合作研发,存在无法研发成功和研发计划滞后的风险。同时,光刻胶产品在实验室研发试制成功后,还需将配方和技术工艺放大到规模化生产线上,得到可重复、可控制、稳定的规模化生产产品,此过程中可能因配方、原料质量、设备工艺参数缺陷等问题导致产品品质波动或未达预期效果,难以实现规模化生产,存在一定产业化风险。”
(五)请发行人充分披露(8)涉及的风险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经完成两宗土地使用权的首期出让款的缴付,并预计在2022年9月以前完成剩余尾款的缴付。公司在缴付全部土地出让款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本次募投项目的用地已经落实,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用地风险。因此,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未增加披露用地有关风险。
十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关于相关事项的说明、员工花名册,抽查部分离职员工的相关离职文件,访谈公司的负责人;
2、查阅国家、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环保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3、查阅相关资产评估报告;
4、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年报及其他公开披露文件;
5、查阅本次募投的可研报告;
6、取得公司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说明;
7、获取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表;
8、获取光刻胶合作开发合同,产品销售合同及发票等资料;
9、查阅交易所问询回复等关于光刻胶项目有关的公告;
10、获取发行人及子公司产品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统计表,分析发行人产能利用率情况;
11、针对发行人各项产品,分析行业竞争格局、发行人竞争优势等情况;
12、通过公开查询方式,了解发行人各项产品的市场容量、行业产能扩张及下游客户扩产情况;
13、访谈发行人高管及财务人员,了解公司在手订单、意向性合同、合作协议等签署情况;
14、访谈发行人高管,了解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
15、针对可能面临的产能过剩风险,访谈发行人高管,了解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原有产能搬迁至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地。
青阳基地原生产设备由于已经使用多年,账面价值较低,不存在大额减值的风险。随着员工转岗或者转至江阴广豫工作,预计公司将不存在员工大规模离职的情况。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与离职员工不存在劳动纠纷,不存在大额员工费用支出相关风险。
(2)为持续符合当地的环保、安监及相关调峰限产要求,青阳基地从2021年特别是四季度以来处于常态化的限产、间歇性停产状态,青阳基地的油墨产量实际上已达不到原有6,500吨的设计产能。鉴于上述客观情况在短期内无法改观,公司主动规划将青阳基地6,500t/a的产能逐步转移至位于化工园区的子公司江阴广豫。为响应政府关于保护太湖的政策,公司主动申请关停宜兴基地工厂,并于2018年底通过关于宜兴市化工生产企业关停情况验收,宜兴基地工厂正式关停。由于江阴广豫拥有更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自动化控制生产设备,随着生产设备调试优化,生产效率将会进一步提高,实际产量也会随之提升,可以完全承接青阳基地产能。江阴广豫现有产能8000吨/年。湖南宏泰年产能10,000吨,是宜兴基地产能的5倍,随着湖南宏泰生产基地2018年底投产后的逐步量产爬坡,宜兴基地停产而损失的产能已由湖南宏泰生产基地进行承接。
公司PCB油墨产能属于子公司江阴广豫。江阴广豫所在的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石庄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属于专业的化工园区。公司涂料自有产能属于孙公司湖南宏泰和湖南阳光,均位于浏阳经开区生物医药园区,属于工业园区,但不是专业的化工园区。涂料的部分产能还有来自于委托加工生产基地产能,虽然在工业园区内,但均不是化工园区。本次募投项目位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新圳片区中再生资源与化工产业园,属于2021年3月经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首批26家省化工园区之一。
公司青阳基地和宜兴基地停产的主要因素是当地政府推出的化工企业的入园要求及加强环保监管的要求,前述停产的主要因素对公司现有正在生产中的生产基地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对公司持续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PCB油墨、专用涂料及光刻胶产品下游市场需求旺盛,本次募投项目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主要原因如下:①就近服务华南地区客户保障生产经营稳定性;②紧跟产业转移就近辐射更大市场;③前瞻性的规划产能布局;④适应环保政策趋严的监管要求。
总体来看,本次募投项目出现产能过剩的可能性较低。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市场环境、下游需求、竞争对手策略、相关政策或者公司市场开拓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可能会面临募投项目产能不能完全消化的风险。
(4)通过对比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原有项目投资在建设工程支出、设备购置及安装等维度的单位投资成本,除本次募投配备的油墨产能占比有所降低拉低了本次募投项目
的单位产能设备购置及在安装外,本次募投与发行人原有其他涂料、油墨项目的单位产能投资成本基本一致;发行人本次募投涉及新增内层油墨产品系列、配备自制树脂和增加了光刻胶业务等布局,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具体募投项目上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单位产能投资额有所差异,但与同行业扩产的趋势相符合。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测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重大异常。
(5)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原材料的价格呈波动上涨之势,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上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同行业公司的影响基本一致;本次募投自产树脂价格及专用涂料配套材料价格整体低于发行人报告期内通过外部采购的价格,本次募投项目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司向上游采购价格转移的弱势地位,发行人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存在必要性、合理性。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产能释放规划,内外层油墨以及光刻胶的产能均为每年释放20%,5年后达产,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西广臻前期自用的自制树脂数量较少,随着油墨、光刻胶产能的逐步达产,自用数量渐渐增加。此外,发行人江阴广豫生产基地8,000吨/年PCB油墨产能已基本满产满销,2021年PCB油墨板块使用的原材料树脂使用量超过3,000吨。本次募投项目中相关自制树脂项目产能主要以满足发行人自用为主,多余部分通过对外销售消化,相关效益测算时均已考虑;专用涂料配套材料产能为每年释放20%,5年后达产,与专用涂料配套使用。从工艺流程看,公司专用涂料配套材料(如色漆、色浆等)既可以作为生产UV固化涂料工艺流程中某个环节的投料,以生产UV固化涂料;也可以作为专用涂料的配套材料与专用涂料一体化使用,向下游客户提供表面处理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在本次募投项目进行收益测算时,发行人将配套材料与专用涂料一体化使用,以向下游客户提供表面处理的一揽子解决方案,配套材料的相关收益以全部对外销售的口径进行测算。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中规划的自制树脂和专用涂料配套材料的相关效益已基于自用和对外销售两种情形进行测算。
(6)关于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项目中主要涉及的技术并非业内通用技术、客制化研究开发和生产。广信材料发展光刻胶是根据自身技术、资金等能力以及国内市场和开发的事态而定,将以发展平板显示光刻胶成为国内主力生产企业为目标,同时推进集成电路光刻胶为战略目标进行的部署。公司光刻胶方面的技术来源为委托开发与自主研发相结合,以
自主开发为主。公司委托开发合同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权属归属已在该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存在侵权风险。
公司为平板显示光刻胶、集成电路光刻胶及配套材料新进入者,相比国际先进厂商存在技术落后,在国内同类细分应用领域属于先进技术;由于光刻胶产品的客制化、应用细分领域差异、技术开发和验证等难度较大、周期较长,发行人募投项目的光刻胶相关项目有可能存在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研发结果不确定或研发失败的风险,前述相关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此外,发行人平板显示光刻胶、集成电路光刻胶及配套材料产品的现有客户送样、验证逐步开展,目前已获得多家客户验证并存在复购情况。业内容大感光、晶瑞电材、雅克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亦已通过资本市场募资投建光刻胶项目布局显示面板相关的光刻胶产品产能。
(7)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江西广臻尚未实际经营。江西广臻在后续实际经营中不存在技术和人员储备、销售渠道方面的障碍,已经取得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所需取得的资质,公司预计江西广臻后续取得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江西广臻具备大批量生产的能力。
(8)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经完成两宗土地使用权的首期出让款的缴付,并预计在2022年9月以前完成剩余尾款的缴付。公司在缴付全部土地出让款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本次募投项目的用地已经落实,本次募投项目不存在用地风险。
(9)公司将本次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调整为偿还银行借款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可以提高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及适度降低公司的短期偿债风险。发行人已经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上述事项作出决议。
(10)发行人已补充披露相关风险,详见本回复报告“问题1”之“十、请发行人充分披露(1)(2)(3)(6)(8)涉及的风险”。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原有产能搬迁至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地。
青阳基地原生产设备由于已经使用多年,账面价值较低,不存在大额减值的风险。随
着员工转岗或者转至江阴广豫工作,预计公司将不存在员工大规模离职的情况。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与离职员工不存在劳动纠纷,不存在大额员工费用支出相关风险。
(2)通过对比本次募投项目与发行人原有项目投资在建设工程支出、设备购置及安装等维度的单位投资成本,除本次募投配备的油墨产能占比有所降低拉低了本次募投项目的单位产能设备购置及在安装外,本次募投与发行人原有其他涂料、油墨项目的单位产能投资成本基本一致;发行人本次募投涉及新增内层油墨产品系列、配备自制树脂和增加了光刻胶业务等布局,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在具体募投项目上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单位产能投资额有所差异,但与同行业扩产的趋势相符合。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测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重大异常。
(3)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原材料的价格呈波动上涨之势,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上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同行业公司的影响基本一致;本次募投自产树脂价格及专用涂料配套材料价格整体低于发行人报告期内通过外部采购的价格,本次募投项目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善公司向上游采购价格转移的弱势地位,发行人通过本次募投项目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存在必要性、合理性。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产能释放规划,内外层油墨以及光刻胶的产能均为每年释放20%,5年后达产,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西广臻前期自用的自制树脂数量较少,随着油墨、光刻胶产能的逐步达产,自用数量渐渐增加。此外,发行人江阴广豫生产基地8,000吨/年PCB油墨产能已基本满产满销,2021年PCB油墨板块使用的原材料树脂使用量超过3,000吨。本次募投项目中相关自制树脂项目产能主要以满足发行人自用为主,多余部分通过对外销售消化,相关效益测算时均已考虑;专用涂料配套材料产能为每年释放20%,5年后达产,与专用涂料配套使用。从工艺流程看,公司专用涂料配套材料(如色漆、色浆等)既可以作为生产UV固化涂料工艺流程中某个环节的投料,以生产UV固化涂料;也可以作为专用涂料的配套材料与专用涂料一体化使用,向下游客户提供表面处理的一揽子解决方案。在本次募投项目进行收益测算时,发行人将配套材料与专用涂料一体化使用,以向下游客户提供表面处理的一揽子解决方案,配套材料的相关收益以全部对外销售的口径进行测算。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中规划的自制树脂和专用涂料配套材料的相关效益已基于自用和对外销售两种情形进行测算。
(4)发行人已补充披露相关风险,详见本回复报告“问题1”之“十、请发行人充分披露(1)(2)(3)(6)(8)涉及的风险”。
3、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募投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江西广臻尚未实际经营。江西广臻在后续实际经营中不存在技术和人员储备、销售渠道方面的障碍,已经取得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所需取得的资质,公司预计江西广臻后续取得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所需的资质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江西广臻具备大批量生产的能力。
问题2
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5亿元用于5万吨材料项目,其中建筑工程支出、设备购置及安装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分别为18,778.37万元、19,014.20万元和3,504.49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销售收入175,700.22万元,预计期间费用占比
24.02%,低于发行人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占比;预计综合毛利率为37.41%,高于最近一期综合毛利率30.49%;涂料板块预计毛利率为38.83%,高于现有涂料板块毛利率37.60%;此外,光刻胶板块预计毛利率选择的可比公司毛利率数据年份均为2019年。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效益测算的数据明细、计算过程,报告期内毛利率持续下滑及期间费用占比上升情况,油墨和涂料行业竞争加剧情况等,详细说明效益测算中的收入构成情况,预测期间费用占比低于发行人报告期占比的原因及其合理性,预计毛利率高于现有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选择可比公司2019年相关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相关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2)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或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事项涉及的风险。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效益测算的数据明细、计算过程,报告期内毛利率持续下滑及期间费用占比上升情况,油墨和涂料行业竞争加剧情况等,详细说明效益测算中的收入构成情况,预测期间费用占比低于发行人报告期占比的原因及其合理性,预计毛利率高于现有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选择可比公司2019年相关数据是否具有可比性,相关效益测算是否谨慎、合理
(一)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中的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的收入测算系根据预计销售产品分类测算,产品单价以国内外市场供求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预测为基础,结合公司历史销售价格和未来市场行情走势设置。假设产量等于销量,项目计算期12年,其中:建设期2年,生产期10年。项目投产后,自制树脂1~4产能:第一年60%,第二年80%,第三年达产;自制树脂5~8产能:第一年40%,第二年50%,第三年70%,第四年90%,第五年达产。自制树脂9、光刻胶及配套试剂、PCB油墨和涂料产能每年递增20%,至第五年达产。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在满产满销的状态下预计将实现年销售收入175,700.22万元,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如下:
7-1-66项目
项目 | 价格(元/吨) | 营业收入(万元) | 占比 |
1 | 光刻胶与配套试剂 | 27,345.13 | 15.56% |
2 | 自制树脂 | 22,195.80 | 12.63% |
3 | PCB油墨 | 50,495.58 | 28.74% |
4 | 涂料 | 75,663.72 | 43.06% |
合计 | 175,700.22 | 100.00% |
本次募投项目中PCB油墨、专用涂料、光刻胶产品的销售单价与发行人报告期内对应产品的销售单价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产品类别 | 2022年1-3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平均 | 本次募投项目 |
PCB油墨 | 4.34 | 3.56 | 3.50 | 3.88 | 3.82 | 3.16 |
专用涂料 | 5.02 | 4.87 | 4.49 | 4.78 | 4.79 | 5.04 |
光刻胶 | 8.44 | 7.86 | —— | —— | 8.15 | 5.31 |
注:①公司光刻胶产品于2021年开始小批量生产和销售,2019年和2020年未产生销售收入;②公司报告期内光刻胶销售收入主要为平板显示光刻胶及少量配套试剂,为了增强可比性,本次募投项目光刻胶销售单价采用平板显示光刻胶的单价。
本次募投项目PCB油墨产品销售单价低于发行人报告期内平均销售单价,主要原因是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内层油墨产能7,000吨/年和外层油墨产能9,000吨/年,而报告期内公司PCB油墨销售以外层油墨为主,内层油墨销售占比较低。与外层油墨相比,内层油墨因技术难度较低、竞争对手多、销售单价较低,使得本次募投项目PCB油墨整体销售单价低于报告期平均销售价格。
本次募投项目专用涂料产品销售单价高于公司报告期内销售单价,主要是因为:(1)报告期内随着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涂料产品的销售价格也随着有所上涨,本次募投项目专用涂料产品销售单价的预测考虑了以上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2)本次募投项目预计销售产品包含公司研发的新型UV固化涂料,与现有产品相比,新型涂料产品销售价格更具优势。
本次募投项目光刻胶产品的销售单价低于发行人报告期内平均销售单价,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光刻胶产品系为满足客户定制化研发和验证需求的小批量送样产品,是双方搭建供应链合作关系基础上进行的单独弹性议价,高于本次募投项目未来规模化批量生产的销售价格。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中PCB油墨、专用涂料、光刻胶产品的预测单价与发行人报告期内平均单价无重大异常差异,本次募投项目预测单价具有合理性。
(二)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营业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7-1-67
项目
项目 | T3 | T4 | T5 | T6 | T7-T12 |
直接材料 | 28,975.73 | 49,073.21 | 69,643.27 | 86,483.08 | 102,850.30 |
直接人工 | 1,620.00 | 1,620.00 | 1,620.00 | 1,620.00 | 1,620.00 |
制造费用 | 4,836.53 | 5,004.56 | 5,179.28 | 5,341.34 | 5,496.72 |
合计 | 35,432.26 | 55,697.77 | 76,442.55 | 93,444.42 | 109,967.02 |
注:表中“T1、T2”分别是指计算期第1、2年,下同。
本次募投项目运营期间成本结构与发行人历史成本结构对比如下:
项目 | T3 | T4 | T5 | T6 | T7-T12 | 2019-2022年1-3月年平均值 |
7-1-68项目
项目 | T3 | T4 | T5 | T6 | T7-T12 | 2019-2022年1-3月年平均值 |
直接材料 | 81.78% | 88.11% | 91.11% | 92.55% | 93.53% | 88.02% |
直接人工 | 4.57% | 2.91% | 2.12% | 1.73% | 1.47% | 1.98% |
制造费用 | 13.65% | 8.99% | 6.78% | 5.72% | 5.00% | 10.00%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2019年、2020年发行人营业成本中包含新能源材料相关的成本,发行人已于2020年将新能源材料相关业务出售,为了与本次募投项目更加可比,上表中2019年、2020年营业成本已剔除新能源材料相关数据。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1-3月,发行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平均值分别为88.02%、1.98%和10%。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直接材料占营业成本的比例高于公司报告期平均值,直接人工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低于公司报告期平均值,制造费用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低于公司报告期平均值,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分散于不同生产基地,固定成本较高,加之设备老旧等原因导致生产效率较低,整体制造费用占比较高,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相关产品全部集中于龙南基地生产,固定成本较低,同时设备较为先进,生产效率较高,制造费用占比较低,从而直接材料占比较高。总体上看,本次募投项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的结构占比与发行人报告期整体平均占比无明显差异,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
(三)预计毛利率高于现有水平的原因及合理
1、本次募投项目综合毛利率与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综合毛利率与发行人报告期、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如下: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平均值 |
容大感光 | 25.11% | 27.82% | 30.19% | 32.10% | 28.80% |
松井股份 | 50.35% | 48.78% | 50.64% | 54.43% | 51.05% |
飞凯材料 | 41.43% | 39.92% | 31.42% | 36.25% | 37.25%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38.96% | 38.84% | 37.42% | 40.93% | 39.04% |
发行人 | 20.39% | 27.22% | 32.62% | 39.78% | 30.00% |
本次募投项目 | 37.41% |
本次募投项目综合毛利率高于公司报告期内平均值,主要原因是:(1)本次募投项目中新增光刻胶及配套材料产品,该产品毛利率较高,提升了项目整体毛利率;(2)本次募投项目专用涂料产品相关的稀释剂、固化剂、色浆等配套材料通过自主生产供货,降低了
产品成本,提高了专用涂料的毛利率;(3)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持续反复、终端客户华为市场份额下滑及其供应链策略调整影响,公司专用涂料产品销售大幅下滑,单位固定成本增加,导致公司专用涂料业务毛利率下滑;而本次募投项目不受上述因素的影响,毛利率得到提高;(4)本次募投项目预计销售产品包含公司研发的新型UV固化涂料,与现有产品相比,新型涂料产品销售价格更具优势,毛利率较高。
本次募投项目综合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容大感光,主要原因是容大感光主要产品为PCB油墨,且以内层油墨为主;本次募投项目除内层油墨外,包含毛利率更高的外层油墨、专用涂料产品及光刻胶产品。本次募投项目综合毛利率低于松井股份,主要原因是松井股份的涂料产品主要应用于高端消费电子产品,客户资源更加优质,毛利率更高。整体来看,本次募投项目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接近,具有合理性。
2、本次募投项目分产品类型毛利率与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1)PCB油墨产品的毛利率比较
7-1-69
项目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平均值 |
容大感光 | - | 26.81% | 28.34% | 29.90% | 28.35% |
发行人 | 19.72% | 25.24% | 32.29% | 37.25% | 28.63% |
本次募投项目 | 26.00% |
注:①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②飞凯材料无PCB油墨相关业务,故未列示其数据;③松井股份主营业务中包括油墨产品,但主要为高端消费类电子和乘用汽车等高端消费品领域的特种油墨,与发行人的PCB油墨产品不具有可比性,故未纳入比较范围;④容大感光未披露2022年1-3月PCB油墨相关的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数据。
本次募投项目PCB油墨产品毛利率低于发行人报告期内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PCB油墨产品以外层油墨为主,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内层油墨产能7,000吨/年,与外层油墨相比,内层油墨毛利率较低,降低了本次募投项目PCB油墨产品总体毛利率。本次募投项目PCB油墨产品毛利率与发行人2021年PCB油墨毛利率基本一致,但高于2022年1-3月PCB油墨毛利率,主要原因是受青阳基地停产影响,公司PCB油墨所需合成树脂等原材料由自产变为委外加工,成本增加导致毛利率下降,但本次募投项目不受上述因素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PCB油墨产品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容大感光基本一致。
(2)涂料产品的毛利率比较
7-1-70
项目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平均值 |
松井股份 | - | 48.20% | 50.49% | 54.26% | 50.98% |
飞凯材料 | - | 29.31% | 31.42% | 36.25% | 32.33%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 | 38.76% | 40.96% | 45.26% | 41.66% |
发行人 | 28.84% | 30.37% | 37.60% | 44.17% | 35.25% |
本次募投项目 | 38.83% |
注:①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及招股说明书;②容大感光无涂料相关业务,故未列示其数据;③松井股份、飞凯材料均未披露其2022年1-3月涂料产品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数据。
本次募投项目涂料产品毛利率高于发行人报告期平均值,主要原因是:①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公司专用涂料毛利率下降,本次募投项目专用涂料产品相关的稀释剂、固化剂、色浆等配套材料通过自主生产供货,降低了产品成本,提高了本次募投项目专用涂料产品的毛利率;②终端客户华为受美国制裁影响市场份额下滑及华为供应链管理策略变化导致公司未能及时获得其供应商认证,公司报告期内涂料产品销售收入大幅下滑,但仍然承担了较高的固定成本,导致专用涂料毛利率下滑;③本次募投项目预计销售产品包含公司研发的新型UV固化涂料,与现有产品相比,新型涂料产品销售价格更具优势,毛利率较高。
本次募投项目涂料产品毛利率低于松井股份,主要原因为:①本次募投项目涂料产品主要集中于系列PVD涂料产品及UV色漆涂料产品,松井股份涂料产品线比较丰富,除上述细分类型外,还拥有系列有机硅手感涂料产品、系列水性涂料产品及3D感光油墨技术产品等,相关产品毛利率相对更高;②松井股份除国内主要手机终端客户外,还拥有诸如苹果、Beats、谷歌等国外高端消费类电子终端品牌客户,客户资源更加优质。相较于国内终端,国外终端指定性更强,松井股份在相关模厂的议价能力更高,相关产品毛利率更高。
本次募投项目涂料产品毛利率高于飞凯材料,主要原因为:飞凯材料的UV固化涂料主要应用于光纤光缆领域,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涂料主要应用于高端消费类电子行业。相较于光纤光缆领域,高端消费类电子领域产品定制化要求高、创新性强、迭代速度快,毛利率更高。
(3)光刻胶产品的毛利率比较
7-1-71
项目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平均值 |
容大感光 | - | 43.69% | 54.75% | 59.91% | 52.78% |
晶瑞电材 | - | 43.52% | - | 50.95% | 47.24% |
可比公司平均值 | - | 43.61% | 54.75% | 55.43% | 50.01% |
发行人 | 29.55% | 21.29% | - | - | 25.42% |
本次募投项目 | 43.34% |
注:①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年度报告;②松井股份无光刻胶相关业务,故未列示其数据;③经公开查询,上市公司晶瑞电材主营业务包含光刻胶产品,故将其纳入对比范围;④晶瑞电材未披露2020年光刻胶产品的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数据;⑤可比公司均未披露2022年1-3月光刻胶产品的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数据。申报募集说明书中光刻胶产品预计毛利率选择的可比公司毛利率数据年份均为2019年,主要原因是可比公司晶瑞电材、容大感光未披露2020年光刻胶相关产品的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数据,故选择其2019年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在本回复报告中,根据容大感光披露的其他数据推算出其2020年光刻胶产品的毛利率,但晶瑞电材与光刻胶产品毛利率相关的数据仍然无法获得,因此未予以列示;同时,根据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补充了可比公司2021年光刻胶产品的毛利率数据,更加具有可比性。
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高于发行人报告期平均值,主要原因是公司光刻胶产品处于起步阶段,自2021年下半年开始小批量生产和销售,销售金额较小(2022年1-3月、202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8.91万元和3.27万元),生产成本较高,整体毛利率较低;本次募投项目系批量化规模生产,生产成本大幅降低,提高了产品毛利率。
从上表可以看出,本次募投项目光刻胶产品的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最近一年基本一致,相关数据预测谨慎、合理。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高于公司现有水平具有合理性。
(四)预测期间费用占比低于发行人报告期占比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本次募投项目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其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参考公司历史财务数据进行测算,财务费用根据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的流动资金借款进行测算。本次募投项目期间费用率(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发行人报告期数据的对比如下:
7-1-72
项目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报告期平均 | 本次募投项目 |
销售费用 | 9.17% | 9.93% | 6.80% | 9.64% | 8.88% | 8.16% |
管理费用 | 13.08% | 16.30% | 13.49% | 12.81% | 13.92% | 10.39% |
研发费用 | 5.64% | 7.45% | 6.35% | 4.90% | 6.08% | 5.00% |
财务费用 | 1.15% | 0.99% | 0.85% | 0.94% | 0.98% | 0.46% |
期间费用 | 29.04% | 34.67% | 27.49% | 28.28% | 29.87% | 24.02% |
本次募投项目期间费用率低于公司报告期平均水平,主要原因是:①报告期内公司专用涂料板块业务收入大幅下滑,但折旧、摊销等固定期间费用不变,导致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②本次募投项目所在的龙南基地主要承担生产职能,配备的销售人员、管理人员较少,且大多数为级别较低的基层员工,不包含薪酬较高的高层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较低,导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报告期平均水平。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期间费用占比低于发行人报告期占比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折旧摊销政策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或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投资金额为44,600.0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年,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 | 计算期 | |
T1 | T2 | |||
1 | 建筑工程 | 18,778.37 | 11,267.02 | 7,511.35 |
2 | 设备购置 | 17,001.50 | 10,200.90 | 6,800.60 |
3 | 安装工程 | 2,012.70 | 1,207.62 | 805.08 |
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504.49 | 2,102.69 | 1,401.80 |
5 | 预备费 | 3,302.94 | 1,981.77 | 1,321.17 |
合计 | 44,600.00 | 26,760.00 | 17,840.00 |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折旧摊销政策
1、发行人现行折旧摊销政策
7-1-73
类别
类别 | 折旧/摊销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10 | 4.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10 | 9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5 | 10 | 18.00-22.5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10 | 18.00-30.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摊销法 | 法定剩余年限 | 0 | —— |
2、本次募投项目的折旧摊销政策
类别 | 折旧/摊销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10 | 4.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10 | 9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10 | 18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摊销法 | 10 | 0 | 10 |
注:基于谨慎性考虑,土地使用权按照本次募投项目生产期10年计算。
本次募投项目的折旧摊销政策与发行人现行折旧摊销政策一致,无重大差异。
(三)量化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或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新增资产所增加的折旧摊销及其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7-1-74
项目
项目 | T1 | T2 | T3 | T4 | T5 | T6 | T7 | T8 | T9 | T10 | T11 | T12 |
1、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费合计(a) | - | - | 2,583.37 | 2,583.37 | 2,583.37 | 2,583.37 | 2,583.37 | 2,561.77 | 2,561.77 | 2,561.77 | 2,561.77 | 2,561.77 |
2、对营业收入的影响 | ||||||||||||
现有营业收入-不含募投项目(b) | 61,890.24 | 61,890.24 | 61,890.24 | 61,890.24 | 61,890.24 | 61,890.24 | 61,890.24 | 61,890.24 | 61,890.24 | 61,890.24 | 61,890.24 | 61,890.24 |
新增营业收入(c) | - | - | 47,861.73 | 81,888.81 | 116,683.19 | 146,126.38 | 175,700.22 | 175,700.22 | 175,700.22 | 175,700.22 | 175,700.22 | 175,700.22 |
预计营业收入-含募投项目(d=b+c) | 61,890.24 | 61,890.24 | 109,751.98 | 143,779.05 | 178,573.43 | 208,016.63 | 237,590.46 | 237,590.46 | 237,590.46 | 237,590.46 | 237,590.46 | 237,590.46 |
折旧摊销占新增营业收入的比例(a/c) | - | - | 5.40% | 3.15% | 2.21% | 1.77% | 1.47% | 1.46% | 1.46% | 1.46% | 1.46% | 1.46% |
折旧摊销占预计营业收入的比例(a/d) | 0.00% | 0.00% | 2.35% | 1.80% | 1.45% | 1.24% | 1.09% | 1.08% | 1.08% | 1.08% | 1.08% | 1.08% |
3、对净利润的影响 | ||||||||||||
现有净利润-不含募投项目(e) | -6,529.11 | -6,529.11 | -6,529.11 | -6,529.11 | -6,529.11 | -6,529.11 | -6,529.11 | -6,529.11 | -6,529.11 | -6,529.11 | -6,529.11 | -6,529.11 |
新增净利润(f) | - | - | 116.82 | 4,230.47 | 8,354.03 | 12,367.32 | 16,808.81 | 16,825.01 | 16,825.01 | 16,825.01 | 16,825.01 | 16,825.01 |
预计净利润-含募投项目(g=e+f) | -6,529.11 | -6,529.11 | -6,412.29 | -2,298.64 | 1,824.92 | 5,838.21 | 10,279.70 | 10,295.90 | 10,295.90 | 10,295.90 | 10,295.90 | 10,295.90 |
新增折旧摊销占新增净利润的比例(a/f) | —— | —— | 2211.46% | 61.07% | 30.92% | 20.89% | 15.37% | 15.23% | 15.23% | 15.23% | 15.23% | 15.23% |
新增折旧摊销占预计净利润的比例(a/g) | 0.00% | 0.00% | -40.29% | -112.39% | 141.56% | 44.25% | 25.13% | 24.88% | 24.88% | 24.88% | 24.88% | 24.88% |
注:①现有营业收入等于发行人2021年营业收入,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②发行人于2021年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等合计35,011.30万元,考虑到该因素在未来不会对公司产生持续性影响,现有净利润按照2021年公司净利润扣除计提商誉减值损失影响后的金额计算(现有净利润=-41,540.41+35,011.30=-6,529.11万元),并假设未来保持不变;③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募投项目相关折旧、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不代表
公司对未来年度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从上表可以看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将有所增加。经测算,在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T7年),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占预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9%,占预计净利润的比例为25.13%。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占预计净利润的比例较高主要是因为公司现处于亏损状态。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将增加公司未来整体营业成本,但募投项目正式投产运营后,将同步产生销售收入,新增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均超过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因此,在本次募投项目顺利达产运营的情况下,预计新增折旧摊销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事项涉及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不到预期效益风险
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公司的相关风险”之“(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不到预期效益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新建产能,募投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综合考虑了行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测算了项目预计效益。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建成达产后每年可实现新增销售收入为175,700.22万元,项目年平均利润总额16,800.33万元,项目毛利率为37.41%,净利率为
9.57%。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宏观政策和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动、行业竞争加剧、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不及预期等不可预见因素,或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可控事项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可能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毛利率及净利率水平,进而对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相关的风险,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公司的相关风险”之“(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本次募投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新增年折旧摊销金额为2,583.37万元,占达产后预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9%,占达产后预计净利润的比例为25.13%。鉴于项目从开始建设到达产需一定时间才能产生效益,如果短期内公司不能快速消化项目产能,实现预计的效益规模,新增的折旧摊销短期内将增加公司的整体运营成本,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从而导致存在利润下滑的风险。”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执行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效益测算资料,了解项目效益预测的计算基础及计算过程;
2、计算本次募投项目各类产品的销售单价,并与发行人报告期或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的销售单价进行比较,分析募投项目收入预测的合理性;
3、统计本次募投项目的成本构成情况,并与发行人报告期成本结构进行比较,分析募投项目成本结构的合理性;
4、计算本次募投项目综合毛利率、各类产品毛利率,与发行人报告期或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进行比较,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测算的合理性;
5、计算本次募投项目的期间费用率,与发行人报告期内期间费用率进行比较,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期间费用预测的合理性;
6、访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计算基础和计算过程,以及效益预测是否谨慎合理;
7、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相应金额等;
8、查阅发行人披露的年度报告,了解发行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摊销政策,对比分析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政策是否与发行人现行折旧摊销政策一致;
9、查阅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了解本次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分析新增折旧摊销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高于公司现有水平,主要是因为:(1)本次募投项目中新增光刻胶及配套材料产品,该产品毛利率较高,提升了项目整体毛利率。(2)本次募投项目专用涂料产品相关的稀释剂、固化剂、色浆等配套材料通过自主生产供货,降低了产品成本,提高了专用涂料的毛利率。(3)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持续反复、终端客户华为市场份额下滑及其供应链策略调整影响,公司专用涂料产品销售大幅下滑,单位固定成本增加,导致公司专用涂料业务毛利率下滑;而本次募投项目不受上述因素的影响,毛利率得到提高。(4)本次募投项目预计销售产品包含公司研发的新型UV固化涂料,与现有产品相比,
新型涂料产品销售价格更具优势,毛利率较高。
本次募投项目期间费用占比低于公司报告期占比,主要是因为:(1)报告期内公司专用涂料板块业务收入大幅下滑,但折旧、摊销等固定期间费用不变,导致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2)本次募投项目所在的龙南基地主要承担生产职能,配备的销售人员、管理人员较少,且大多数为级别较低的基层员工,不包含薪酬较高的高层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较低,导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报告期平均水平。
光刻胶产品毛利率的比较采用可比公司2019年数据的原因是可比公司2020年未单独披露光刻胶产品的收入、成本及毛利率数据,已在本反馈回复报告中补充2021年可比公司光刻胶产品的毛利率数据。经过对比,本次募投项目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光刻胶产品的毛利率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高于公司现有水平、期间费用占比低于报告期占比具有合理性,相关效益测算谨慎、合理。
2、本次募投项目的折旧摊销政策与发行人现行折旧摊销政策一致,无重大差异。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将增加公司未来整体营业成本,但募投项目正式投产运营后,将同步产生销售收入,新增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均超过新增折旧摊销金额。因此,在本次募投项目顺利达产运营的情况下,预计新增折旧摊销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已补充披露相关风险,详见本回复报告“问题2”之“三、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上述事项涉及的风险”。
问题3
发行人2016年首发上市募集19,593.34万元用于年产8,000吨感光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8,000吨项目”),预计建设期2年,于2020年完全达产。发行人于2017年9月披露公告,称变更募集资金10,462.44万元用于股权收购,预计8,000吨项目将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为9,502.1万元。根据发行人公告,8,000吨项目发生两次延期,从2018年底先后推迟至2019年和2020年,2020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产能处于
爬坡状态。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前募8,000吨项目未达产的情况下,发行人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股权收购的合理性,前募项目两次推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否受收购股权的直接影响,说明前募8,000吨项目的最终投资金额(包括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是否包含自有资金投入,如是,请说明发行人在变更募投项目时,是否结合自身经营和持有资金等情况充分预估对募投项目的影响,是否充分预估可能影响募投项目完工进度,如否,请说明规划募集资金规模的过程是否审慎,并说明在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时,是否会充分考虑和审慎使用募集资金,请详细阐述保障募集资金投入现有项目的措施;(2)发行人2020年半年报披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与申报材料中涉及前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不一致,此外,前募实际承诺投资金额19,593.34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573万元,使用进度比例104.84%,请说明上述计算是否准确。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前募8,000吨项目未达产的情况下,发行人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股权收购的合理性,前募项目两次推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否受收购股权的直接影响,说明前募8,000吨项目的最终投资金额(包括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是否包含自有资金投入,如是,请说明发行人在变更募投项目时,是否结合自身经营和持有资金等情况充分预估对募投项目的影响,是否充分预估可能影响募投项目完工进度,如否,请说明规划募集资金规模的过程是否审慎,并说明在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时,是否会充分考虑和审慎使用募集资金,请详细阐述保障募集资金投入现有项目的措施。
(一)前募8,000吨项目未达产的情况下,发行人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股权收购的合理性。
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股权收购的合理性
广州广信和创兴上海是长兴材料在大陆的子公司。长兴材料于1964年成立于中国台湾高雄市,1994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1717),是一家着重于技术研发及客户服务的国际性企业,主要从事合成高分子、电子化学材料、特殊化学品等产品的研发、生产、营销及服务﹐销售据点遍及亚、欧、美洲,产品销往61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前期变更募集资金途用于对广州广信、创兴上海的控股权进行收购,可以丰富公
司产品线,建设华南、华东地区生产、研发和销售基地,积极拓展油墨、涂料材料的国内外市场,增强公司在油墨、涂料领域的综合实力;借助长兴材料、广州广信、创兴上海优质的人才资源、资质资源和行业地位,更好地发挥协同效应,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该次股权收购符合公司当时的发展战略。
2、变更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该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实际需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同意广信材料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出具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二)前募项目两次推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否受收购股权的直接影响
鉴于公司当时募集资金账户剩余资金较为充足(截止2017年12月31日发行人货币资金合计16,652.71万元),江阴广豫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并未受到收购股权的直接影响,该项目达产延期并非受到资金问题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当时的战略规划,利用广州广信现有厂房、研发及生产设备等承接了原江阴广豫拟建的部分产能和研发中心职能,已经满足了发行人当时华南区域的部分产能需求。江阴广豫的产能建设进度的迫切程度有所缓解,同时江阴广豫因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其他建设进度问题影响,建设进度放缓、出现延期。
综上,公司前募项目两次推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非受收购股权的直接影响;公司推迟江阴广豫募投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当时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等作出。
(三)说明前募8,000吨项目的最终投资金额(包括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是否包含自有资金投入。如是,请说明发行人在变更募投项目时,是否结合自身经营和持有资金
等情况充分预估对募投项目的影响,是否充分预估可能影响募投项目完工进度;如否,请说明规划募集资金规模的过程是否审慎。
1、前募8,000吨项目的最终投资金额(包括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公司“年产8,000.00吨感光新材料项目”由子公司江阴广豫实施,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阴广豫的固定资产投资10,533.67万元、在建工程投资15.73万元及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投资2,312.17万元,合计金额为12,861.58万元。其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及其利息9,573.00万元,其余为自有资金投入。
2、发行人在变更募投项目时,是否结合自身经营和持有资金等情况充分预估对募投项目的影响,是否充分预估可能影响募投项目完工进度;
发行人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股权后,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合计16,652.71万元,资金储备较为充足、上市公司当时的经营业绩和信用良好、银行借款融资能力强。发行人已充分预估该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对前次募投项目的影响,不会影响江阴广豫募投项目完工进度。
因此,发行人已结合自身当时的经营情况和持有资金等情况充分预估对募投项目的影响,充分预估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可能对募投项目完工进度的影响。
(四)说明在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时,是否会充分考虑和审慎使用募集资金,请详细阐述保障募集资金投入现有项目的措施。
在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时,公司将充分考虑和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保障措施如下:
1、细化内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证监会有关募集资金监管要求
2022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该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有效。公司依照最新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修订《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置换先期投入、使用审批、进度核查、闲置管理等方面严格遵守相关审批以及信息披露要求,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2、严格审计,依法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为保证项目有序开展,公司已通过银行贷款等形式筹措部分资金投入江西广臻项目建设,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严格审查、审计已投入资金,依照法定程序在募集资金到账6个月内进行募集资金的置换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以及会计师也将发表审查意见以保障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3、按计划施工,保证项目按期完工投产
公司将按照原定计划有序开展作业,保证项目按期交付投产。截至目前,江西广臻建设进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划进度大体一致。公司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计项目工期两年,整体工期(包含建设前期准备阶段)为2021年6月至2023年5月,具体重要节点进度如下表所示。
7-1-82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月度) | 2022年(月度) | 2023年(月度) |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 | 2 | 3 | 4 | 5 | ||
1 | 可研和评价 | ||||||||||||||||||||||||
2 | 设备订货和采购 | ||||||||||||||||||||||||
3 | 施工图设计 | ||||||||||||||||||||||||
4 | 施工与设备安装 | ||||||||||||||||||||||||
5 | 设备调试 | ||||||||||||||||||||||||
6 | 试生产 | ||||||||||||||||||||||||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取得项目备案证(2021年8月)、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年9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21年9月)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21年11月)、安评批复(2021年12月)、节能批复(2021年12月)、环评批复(2021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进度与此前规划大体一致。
二、发行人2020年半年报披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与申报材料中涉及前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不一致,此外,前募实际承诺投资金额19,593.34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573万元,使用进度比例104.84%,请说明上述计算是否准确。
(一)发行人2020年半年报及申报材料披露内容差异情况说明
2020年半年度报告描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0年12月31日报告期末,募投项目建设已经全部完成并基本完成验收工作。该项目通过相关部门对锅炉和消防的验收,取得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发放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证书》,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关于年产8000吨感光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公用工程房一、公用工程房二、门卫一、废弃物间、行政楼、综合楼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意见》;本项目生产设备、设施以及相关安全设施已安装完毕,目前正在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所有安全设施运作正常,已完成安全验收评价工作;环评验收已经通过江阴生态环境局的实地验收,目前在报送上级生态环境局的审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并已进行试生产调试,试生产运行过程顺利,基本完成相关验收工作,项目完成全部验收并取得相关批文或产权证日期尚不能确定,全面运营及达产尚需时日。”经查询,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描述为: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0年06月30日报告期末,募投项目建设已经全部完成并基本完成验收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了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各项硬件设施。一方面进行了废气收集升级改造,由原单级回收处置升级为双级回收治理,废气收集和治理效果进一步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对雨污工程升级改造,将雨水收集明沟化,并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报告期内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安装调试到位,项目已达到生产可使用状态,目前正在生产爬坡。”经查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9002号),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均为2020年6月30日;且江阴广豫募投项目相关在建工程大部分在该时点转入固定资产。
2020年半年报披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0年12月31日,是根据当时项目所处建设、安装调试、试产以及各监管部门验收与审批进度等现状及各监管部门验收不确定性等因素进行的一个预估判断;2020年年度报告出具时,项目验收等进展已确定,综合考虑项目验收的实际情况,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确定为2020年6月30日。
因此,本次申报材料中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披露为2020年6月30日。
(二)前募实际承诺投资金额19,593.34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573万元,使用进度比例104.84%,请说明上述计算是否准确。
7-1-84
项目
项目 | 金额 |
实际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19,593.34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10,462.44 |
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后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9,130.90 |
实际投资金额(万元) | 9,573.00 |
使用进度比例 | 104.84% |
对于年产8,000吨感光新材料项目前募实际承诺投资金额为19,593.34万元,之后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了用途,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0,462.44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后实际承诺投资金额为9,130.90万元。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573万元,使用进度比例为104.84%,上述计算准确。
三、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保荐机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与公司财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负责人沟通,获取公司关于上述相关事项的说明;
2、查阅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进展等相关公告;
3、查阅发行人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及其他有关公告;
4、查阅发行人2020年半年报、2020年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5、查阅发行人2020年审计报告、子公司江阴广豫2020年审计报告;
5、查阅江阴广豫年产8,000吨感光材料募投项目的可研报告;
6、查阅会计师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了解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查阅公司招股说明书、重组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股权收购具有合理性。
2、前募项目两次推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非受收购股权对资金投入的直接影响,而是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当时的实施进度及实际建设情况等作出。
3、前次8,000吨/年募投项目最终投资金额包括自有资金,发行人已结合自身当时的经营情况和持有资金等情况充分预估对募投项目的影响,充分预估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可能对募投项目完工进度的影响。
4、发行人已充分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合理的措施,以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入现有项目。
5、2020年半年报披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0年12月31日,是根据当时项目所处建设、安装调试、试产以及各监管部门验收与审批进度等现状及各监管部门验收不确定性等因素进行的一个预估判断;2020年年度报告出具时,项目验收等进展已确定,综合考虑项目验收的实际情况、相关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时间等情况,发行人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确定为2020年6月30日。因此,本次申报材料中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披露为2020年6月30日。
6、前次8,000吨/年感光材料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后实际承诺投资金额为9,130.90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573万元(含利息),使用进度比例为104.84%,计算准确。
问题4
发行人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称其2021年较去年同期亏损进一步扩大;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包括计提商誉减值,以及涂料板块受新冠疫情、华为事项、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影响。申报材料称,最近一期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变动率和净利润变动率分别为
33.98%和7.14%,发行人营业收入变动率和净利润变动率分别为-6.95%和-296.20%。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7.29%、39.78%、32.62%和30.49%。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产品成本结构、定价模式及发行人议价能力等量化分析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主要毛利率的影响,说明原材料价格波动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风险;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成本的影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如否,说明不一致的原因;(2)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华为等客户销售金额、占比及变动情况等,分析说明华为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的具体影响情况,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2)涉及的风险。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产品成本结构、定价模式及发行人议价能力等量化分析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主要毛利率的影响,说明原材料价格波动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风险;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成本的影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如否,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一)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产品成本结构、定价模式及发行人议价能力等量化分析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主要毛利率的影响
1、报告期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
公司油墨、涂料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树脂、单体、溶剂、光引发剂、各种助剂等基础化工材料。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面向国内供应商,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合格供应商名录,所用原材料的供应商多为企业长期合作伙伴,原材料来源可以得到保障。
7-1-86原材料名称
原材料名称 | 原材料采购情况(不含税)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树脂 | 数量(吨) | 1,415.74 | 4,343.12 | 4,377.04 | 5,023.52 |
金额(万元) | 4,580.45 | 16,121.82 | 14,095.36 | 17,711.76 | |
平均单价(万元/吨) | 3.24 | 3.71 | 3.22 | 3.53 | |
平均单价的变动率 | -12.84% | 15.27% | -8.66% | 0.39% | |
溶剂 | 数量(吨) | 1,007.87 | 5,227.11 | 5,357.76 | 7,293.27 |
金额(万元) | 1,215.54 | 7,173.67 | 5,411.71 | 6,245.88 | |
平均单价(万元/吨) | 1.21 | 1.37 | 1.01 | 0.86 | |
平均单价的变动率 | -12.12% | 35.87% | 17.95% | -6.33% |
7-1-87原材料名称
原材料名称 | 原材料采购情况(不含税)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单体 | 数量(吨) | 258.53 | 1,364.41 | 1,671.92 | 1,856.64 |
金额(万元) | 865.18 | 3,984.58 | 3,807.04 | 5,104.41 | |
平均单价(万元/吨) | 3.35 | 2.92 | 2.28 | 2.75 | |
平均单价的变动率 | 14.59% | 28.25% | -17.18% | -4.75% | |
光引发剂 | 数量(吨) | 56.87 | 431.68 | 454.53 | 731.98 |
金额(万元) | 745.07 | 3,214.20 | 2,873.40 | 3,281.70 | |
平均单价(万元/吨) | 13.10 | 7.45 | 6.32 | 4.48 | |
平均单价的变动率 | 75.95% | 17.78% | 41.00% | -8.62% |
2019年至2021年度,公司树脂、单体、溶剂、光引发剂等四类主要石化原材料的单位采购价变化不一,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及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的影响都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之势,尤其是近两年增长明显。其中树脂作为消耗量最大的原材料,采购单价在2021年度达到最高,约为3.71万元/吨,光引发剂用量虽少但作为单价最高的原材料,采购单价2020年以来增长明显。
2、主要产品的成本结构
(1)油墨产品
单位:万元
成本类型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6,194.67 | 87.96% | 23,029.03 | 86.81% | 15,244.00 | 80.72% | 16,007.93 | 89.46% |
人工费用 | 28.17 | 0.40% | 161.45 | 0.61% | 650.36 | 3.44% | 536.76 | 3.00% |
制造费用 | 819.76 | 11.64% | 3,338.93 | 12.59% | 2,991.17 | 15.84% | 1,349.84 | 7.54% |
合计 | 7,042.60 | 100.00% | 26,529.41 | 100.00% | 18,885.53 | 100.00% | 17,894.53 | 100.00% |
公司专用油墨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由原材料、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构成。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原材料占比分别为89.46%、80.72%、86.81%和87.96%,人工费用占比分别为3.00%、3.44%、0.61%和0.40%,2021年度人工费用为161.45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为0.61%,相比同期下降较大主要原因为发行人本部的青阳基地受当地的环保、安监及相关调峰限产的影响,处于常态化的限产、间歇性停产状态,一线生产人员离职变动导致。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7.54%、15.84%、12.59%和11.64%。由上表可以看出,原材料在营业成本中的比重均在80%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占比总体保持稳定,其中2019-2020年度原材料金额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期内产品结构略有变化,低成本产品占比有所上升;2021年度,油墨产品的原材料金额较2020年同期有所上升,主要系由于2021年度油墨产品订单增长,销量上升。
(2)涂料产品
单位:万元
7-1-88成本类型
成本类型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原材料 | 2,653.86 | 85.96% | 16,217.55 | 89.39% | 18,612.69 | 88.16% | 25,089.64 | 94.10% |
人工费用 | 83.05 | 2.69% | 465.52 | 2.57% | 533.36 | 2.53% | 562.39 | 2.11% |
制造费用 | 350.41 | 11.35% | 1,460.27 | 8.05% | 1,966.31 | 9.31% | 1,009.67 | 3.79% |
合计 | 3,087.32 | 100.00% | 18,143.34 | 100.00% | 21,112.36 | 100.00% | 26,661.70 | 100.00% |
公司专用涂料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原材料、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组成。2019-2021年度及2022年1-3月,原材料占比分别为94.10%、88.16%、89.39%和85.96%;人工费用占比分别为2.11%、2.53%、2.57%和2.69%;制造费用占比分别为3.79%、9.31%、
8.05%和11.35%。由上表可以看出,原材料在营业成本中的比重均在90%左右。
报告期内,原材料占比总体保持稳定,其中2020年度和2021年度原材料金额和占比较2019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国内外手机销量呈现下降趋势,部分客户销售策略调整,使得公司未能进入其资源池,导致公司涂料业务销量有所下降,对应的成本相应下降。除此之外,因为2020年中江阴基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建成投产,投产初期因为设备运转和生产工艺衔接的不稳定性导致制造费用较高,占营业成本比重相比同期有所上升。
3、定价模式及议价能力
发行人主要采用的定价机制为成本加成法,在产品成本基础上,结合市场情况,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价格。但鉴于目前PCB油墨及涂料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下游客户在议价方面能力更强,尤其是在主要生产原材料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后,公司只能通过适当调整产品价格将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压力传递给下游客户,以维持相对合理的毛利率水平。
4、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主要毛利率变化分析
(1)油墨业务
7-1-89项目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 | |||
数额 | 增加额 | 数额 | 增加额 | 数额 | 增加额 | 数额 | |
毛利率 | 25.24% | -7.05% | 32.29% | -4.96% | 37.25% | 3.55% | 33.71% |
平均销售单价(万元/吨) | 3.56 | 0.06 | 3.50 | -0.37 | 3.88 | 0.12 | 3.75 |
平均单位材料(万元/吨) | 2.31 | 0.40 | 1.92 | -0.26 | 2.18 | -0.07 | 2.25 |
平均单位人工(万元/吨) | 0.02 | -0.07 | 0.08 | 0.01 | 0.07 | -0.04 | 0.11 |
平均单位制造费用(万元/吨) | 0.34 | -0.04 | 0.38 | 0.19 | 0.18 | 0.05 | 0.13 |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影响 | 1.12% | -6.67% | 2.12% | - | |||
平均单位材料变动影响 | -11.15% | 7.44% | 1.83% | - | |||
平均单位人工变动影响 | 1.84% | -0.25% | 0.96% | - | |||
平均单位制造费用变动影响 | 1.14% | -5.49% | -1.37% | - | |||
合计影响 | -7.05% | -4.96% | 3.55% | - |
注:采用连环替代因素法计算,下同。
2019年-2021年,公司的油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7.25%、32.29%及25.24%,其中营业成本中单位材料成本分别为2.18万元/吨、1.92万元/吨及2.31万元/吨,平均单位材料对毛利率的变动影响分别为1.83%、7.44%及-11.15%。可以看出,2019年-2020年平均单位材料成本有所下降,但2021年度油墨产品中因为平均材料成本上涨作为影响毛利率变动的最大因素,平均单位材料成本上涨了0.40万元/吨,相应对毛利率的贡献减少了11.15%。
(2)涂料业务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年 | |||
数额 | 增加额 | 数额 | 增加额 | 数额 | 增加额 | 数额 | |
毛利率 | 30.37% | -7.23% | 37.60% | -6.56% | 44.17% | 2.37% | 41.79% |
平均销售单价(万元/吨) | 4.87 | 0.37 | 4.49 | -0.29 | 4.78 | -1.37 | 6.15 |
平均单位材料(万元/吨) | 3.03 | 0.56 | 2.47 | -0.04 | 2.51 | -0.88 | 3.39 |
7-1-90
项目
项目 | 2021 年度 | 2020年度 | 2019 年度 | 2018年 | |||
数额 | 增加额 | 数额 | 增加额 | 数额 | 增加额 | 数额 | |
平均单位人工(万元/吨) | 0.09 | 0.02 | 0.07 | 0.01 | 0.06 | -0.03 | 0.08 |
平均单位制造费用(万元/吨) | 0.27 | 0.01 | 0.26 | 0.16 | 0.10 | -0.00 | 0.11 |
平均销售单价变动影响 | 4.80% | -3.56% | -16.71% | - | |||
平均单位材料变动影响 | -11.46% | 0.88% | 18.44% | - | |||
平均单位人工变动影响 | -0.33% | -0.32% | 0.54% | - | |||
平均单位制造费用变动影响 | -0.24% | -3.56% | 0.10% | - | |||
合计影响 | -7.23% | -6.56% | 2.37% | - |
2019年-2021年,公司的油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44.17%、37.60%及30.37%,其中营业成本中单位材料成本分别为2.51万元/吨、2.47万元/吨及3.03万元/吨,平均单位材料对毛利率的变动影响分别为18.44%、0.88%%及-11.46%。可以看出, 2020年度相比2019年平均单位材料成本略有下降,基本持平。2021年度油墨产品中因为平均材料成本上涨作为影响毛利率变动的最大因素,平均单位材料成本上涨了0.56万元/吨,相应对毛利率的贡献减少了11.46%。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是否存在毛利率持续下滑风险
发行人主要采用的定价机制为成本加成法,在产品成本基础上,结合市场情况,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价格。在主要生产原材料价格发生波动后,公司可通过产品定价调整将一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压力传递给下游客户,以维持合理的毛利率水平 。公司还根据市场行情进行预测,依据价格变化及时调整原材料储备,进行阶段性备货。短期来看,由于产品价格的调整需要一定的时间,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的冲击,但是长期来看,石油等大宗产品在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的引导下,同时结合市场规律,原材料价格波动将趋于合理的稳定水平。因此,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持续性的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9.78%、32.62%、27.22%和20.39%,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近两年来,受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市场需求紧张及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
响,公司部分原材料市场价格涨幅明显,加之公司部分生产基地限产停产影响,固定成本较高,导致公司的毛利率有所下降,未来若公司的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而公司不能通过有效调整价格、按计划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扩大产能并实现规模效应等方式有效应对,公司的毛利率可能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
针对原材料价格波动,发行人主要应对措施有:
1、完善供应商管理,策略性储备原材料。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并针对主要原材料进一步加强拓宽采购渠道,引入多家供应商竞争,在保证原材料质量和按时交付的前提下,选择具备价格优势的供应商,以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同时,公司密切跟踪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根据市场行情进行预测,依据价格变化及时调整原材料储备。
2、优化工艺和提升自动化水平。公司将通过持续优化公司的生产工艺流程,提升生产流程的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发挥江阴基地、浏阳基地以及未来龙南基地的新厂优势,提高生产流程的自动化率,降低公司产品的不良率,减少原材料消耗,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从而降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3、合理利用价格传导机制。公司可以合理利用价格传导机制,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向产业链下游传导,减轻原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综上,发行人采取的上述主要应对措施具有一定的有效性。
(四)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成本的影响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如否,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原材料价格变动对成本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吨
7-1-91公司
公司 | 产品类别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松井股份 | 涂料产品 | 平均单位材料成本 | 3.09 | 2.84 | 2.9 |
平均单位材料成本变动率 | 8.86% | -2.15% | - | ||
容大感光 | PCB油墨 | 平均单位材料成本 | 2.39 | 2.11 | 2.04 |
平均单位材料成本变动率 | 13.11% | 3.33% | - | ||
发行人 | PCB油墨 | 平均单位材料成本 | 2.31 | 1.92 | 2.18 |
7-1-92
公司
公司 | 产品类别 |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平均单位材料成本变动率 | 20.74% | -11.98% | - | ||
涂料产品 | 平均单位材料成本 | 3.03 | 2.47 | 2.51 | |
平均单位材料成本变动率 | 22.56% | -1.58% | - |
注:以上数据摘自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数据。
同行业公司中直接材料在营业成本中均占据80%以上,2019-2021年度,松井股份平均单位材料成本分别为2.90万元/吨、2.84万元/吨及3.09万元/吨,变化率分别为-2.15%和
8.86%,发行人涂料产品平均单位材料成本分别为2.51万元/吨、2.47万元/吨及3.03万元/吨,变化率分别为-1.58%和22.56%,松井股份涂料业务的平均单位材料成本整体高于发行人的涂料业务,主要是因为松井股份涂料产品线比较丰富,拥有系列有机硅手感涂料产品、系列水性涂料产品及3D感光油墨技术产品等,而且还拥有诸如苹果、Beats、谷歌等国外高端消费类电子终端品牌客户,产品整体成本较高。报告期内发行人平均单位材料成本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公司的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呈现波动上涨之势,在2021年上涨明显。
容大感光平均单位材料成本分别为2.04万元/吨、2.11万元/吨及2.39万元/吨,变化率分别为3.33%和13.11%;发行人油墨产品平均单位材料成本分别为2.18万元/吨、1.92万元/吨、2.31万元/吨,变化率为分别为-11.98%及20.74%。除2020年产品结构调整、低成本产品占比有所上升导致单位平均材料成本有所下降外,发行人油墨产品的单位平均材料成本变化趋势整体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其中在2021年上涨明显。
二、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华为等客户销售金额、占比及变动情况等,分析说明华为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的具体影响情况,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一)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华为等客户销售金额、占比及变动情况等,分析说明华为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的具体影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涂料产品收入与华为终端产品相关的销售收入、占比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华为项目收入(万元) | 923.24 | 8,171.62 | 16,352.40 |
江苏宏泰收入(万元) | 24,018.06 | 34,022.16 | 47,920.76 |
华为项目收入占比 | 3.84% | 24.02% | 34.12% |
华为项目收入变动金额(万元) | -7,248.38 | -8,180.78 | - |
7-1-93
项目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华为项目收入占比变动 | -20.17% | -10.11% | - |
注1:考虑到公司的业务板块有油墨和涂料业务板块,为统一比较口径,将油墨收入剔除。注2:江苏宏泰为公司涂料业务的合并报表主体,在计算收入占比的时候以江苏宏泰的收入基数。
报告期内,在发行人涂料产品实现的收入中,应用于华为终端产品的涂料产品销售收入和收入占比持续下滑,销售收入分别为16,352.40万元、8,171.62万元、923.24万元,收入占比分别为34.12%、24.02%、3.84%,其中:2020年同比下降8,180.78万元,2021年同比下降7,248.38万元;2020年收入占比同比下降-10.11%、2021年同比下降-20.17%。
与2019年相比,公司2021年涂料收入下降了2.3亿元左右,其中华为项目收入就下降了1.5亿元。由此可见,受应用于华为终端产品的涂料产品收入下降的影响,公司报告期内的涂料业务收入大幅下降。公司涂料业务收入的下降与华为手机出货量直接相关。由于华为手机芯片的供应链受到限制,华为手机的出货量在2020年以来持续下滑,主要靠一些存量芯片维持新机型的迭代,手机出货量急剧下滑特别是剥离荣耀后体量已大不如前。公司目前涂料产品所应用的华为终端产品,系华为可穿戴设备,华为可穿戴设备虽基本上受芯片供应的影响,但是相对于手机产品而言对涂料的用量较小,对公司涂料业务收入的正向拉动效果有限。
假设公司涂料业务未受到华为事项的影响,应用于华为终端产品的涂料产品销售收入继续保持在1.6亿元以上的收入水平,则公司涂料业务收入在维持在4亿元左右的水平。华为事项对于公司涂料板块的收入水平有着显著的影响。
(二)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1、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1)巩固并加强公司油墨板块的业务收入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PCB油墨和专业涂料。报告期内,虽然PCB油墨板块和涂料板块在生产经营中都遇到了较大的困难,如青阳基地PCB油墨生产限产、停产,对公司业绩产生了负面影响,但是随着公司江阴广豫8,000t/a感光新材料项目的建成投产并满产运行,公司油墨板块长期以来有效产能不足及生产不连续的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受江阴广豫8,000t/a感光新材料项目投产的积极影响,公司油墨板块2021年的产量达到9,958.07
吨,同比增长25.12%;公司2021年的油墨收入实现了35,486.13万元,同比增长27.23%。由于江阴广豫拥有更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自动化控制生产设备,随着生产设备调试优化,生产效率将会进一步提高,实际产量也会随之提升,从而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并加强公司油墨板块的业务收入。
但与同行业竞争对手容大感光相比,公司油墨业务的有效产能与2016年首发上市相比,基本上是原地踏步。容大感光的产能在2019年得到了大幅提升,产量也逐年上升。具体如下:
7-1-94项目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产能(吨) | 18,000 | 18,000 | 18,000(19年6月新增1万吨) | 8,000 |
产量(吨) | 20,568.44 | 15,197.19 | 13,484.75 | 12,033.12 |
收入(亿元) | 74,036.24 | 50,446.29 | 42,031.76 | 39,258.59 |
从上表可以看出,随着新增产能投产后的量产爬坡,容大感光的油墨产量也在逐年增加,已经从2018年的12,033.12吨增加至2021年的20,568.44吨,收入也从39,258.59万元增至74,036.24万元,收入增长率达到89%。
(2)积极开拓终端客户
公司的涂料产品应用领域广泛,具体如下:
产品类别 | 代表产品 | 主要功能 | 应用领域 |
消费电子涂料 | 高性能消费电子专用UV固化PVD涂料 | 不仅具有UV光固化涂料的优良特性,而且兼有绝佳的抗指纹、耐钢丝绒、疏水特点 | 消费电子专用 |
抗指纹纳米保护涂料 | 可以有效避免操作中手机屏幕或者后盖手指纹 | 应用于与人体直接接触的玻璃、金属、陶瓷表面的抗指纹处理 | |
高流平抗污镜面涂料 | 具备高流平透亮镜面质感及抗污效果,增强用户体验感观 | 应用于复合板材、高强度注塑PC表面的抗污镜面处理 | |
AG涂料 | 对光学板材进行防眩光处理,减少眩光和光泽度,增加材料的质感和抗脏污能力 | 应用于复合板材、高强度注塑PC表面的防眩光处理 | |
汽车零部件涂料 | 特殊基材PVD涂料 | 耐220℃高温、抗氧化、防腐蚀 | 应用于汽车的前大灯与后尾灯 |
有机硅高硬质高耐候涂料 | PC表面硬化处理 | 应用于汽车的PC表面硬化处理 | |
化妆品包装盒涂料 | UV固化PVD涂料 | 对化妆品包装盒起到保护作用 | 应用于化妆品包装盒 |
碳纤维运动器材涂料 | UV固化碳纤维保护涂料 | 对纤维运动器材起到装饰、保护作用,优异的耐开裂性能 | 应用于纤维运动器材 |
7-1-95
产品类别
产品类别 | 代表产品 | 主要功能 | 应用领域 |
塑胶UV涂料 | PVC塑胶地板高耐磨涂料 | 对PVC塑胶地板起到保护作用 | 应用于PVC塑胶地板 |
在与华为终端产品的涂料用量减少后,公司持续加大对其他主要手机终端客户的开拓力度,积极参与其他手机终端客户的新机型涉及表面处理的项目的开发。截至目前,公司是多个手机厂商的涂料产品供应,如OPPO、传音、小米、MOTO。此外,公司还在积极争取进入荣耀资源池,目前审核资料已经提交,正在等待疫情缓解后接受荣耀的现场考察。
公司汽车涂料产品陆续在吉利、比亚迪、武汉舜宇、敏实集团、长城、奇瑞等汽车厂商的相关零部件产品上实现量产或者参与前述厂商相关项目的开发。
公司将持续进行市场拓展,扩充并优化涂料的客群结构,提升公司涂料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3)继续保持高比例的研发投入
企业的研发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保证,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开发、升级新产品。在最近三年涂料业务收入下滑的情况下,公司研发投入不仅没有下降,反而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从2019年的2,523.28万元增至2021年的2,991.91万元,研发费用占相应业务收入的比重也从5.27%增至12.46%。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研发费用(万元) | 2,991.91 | 2,345.30 | 2,523.28 |
研发费用/收入 | 12.46% | 6.89% | 5.27% |
注:江苏宏泰为公司涂料业务的合并报表主体,在计算占比的时候以江苏宏泰的收入基数。
未来,公司将在不断优化已有优势产品的基础上,将持续保持高比例的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新产品,在保证公司技术的领先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实力的同时,以期取得未来公司经营业绩有效改善。
(4)上述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从公司的业务结构看,随着油墨板块实际可使用产能的稳定增长,公司报告期内的油墨板块收入有所增加,报告期初油墨板块的收入占比从33.02%上涨至56.74%,而公司涂料板块业绩由于受到华为项目相关收入减少的影响,最近两年连续大幅下降,涂料业务收入在发行人总体业务占比也相应下降,从报告期初的65.54%下降至41.04%,对于发行人的重要性也相应降低。巩固并加强公司油墨板块的业务收入的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冲
涂料板块下滑的不利影响,随着未来公司募投项目中油墨业务的投产,公司油墨板块的收入将进一步增加,对公司的业绩起到较好的保障作用。经过不断研发投入,公司取得了光刻胶新产品的研发成果,并已实现部分客户验证及小批量销售;此外,公司内层油墨产品已实现销售;公司还在涂料业务方面储备了多种新型涂料产品,部分已在下游客户送样验证。
公司持续进行市场拓展,扩充并优化涂料的客群结构,提升公司涂料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将有助于降低华为项目相关收入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而持续的高比例研发投入,为公司保持市场竞争力提供了技术保障。综上,公司采取的上述措施均是有效措施。
3、相关影响因素是否已消除
公司涂料业务收入受华为事项影响,最近两年收入连续大幅下降,由此导致涂料业务收入的比重在公司总体收入中的比重持续下降。
7-1-96
项目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专用油墨 | 58.68% | 57.34% | 37.03% | 35.25% |
专用涂料 | 29.02% | 42.10% | 44.93% | 59.03% |
其他 | 12.30% | 0.56% | 18.04% | 5.72%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从上表看,公司油墨板块的收入结构在报告期内实现了逆转,从2019年的35.25%上升至2022年1季度的58.68%,涂料业务收入持续下滑,从2019年的59.03%下降到2022年1季度的29.02%。公司2021年从华为项目实现的业务收入仅923.24万元,仅占涂料板块业务收入的3.84%。公司来自于华为项目的业务收入在公司整体收入中不具有重大影响。
综上,华为项目业务对公司涂料业务的不利影响已经基本消化吸纳,与华为项目相关收入在未来若继续下降,将不再会对公司涂料业务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随着公司油墨板块收入的持续增长、加强涂料业务的市场开拓以及持续高比例的研发投入,华为项目这一对公司涂料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已经充分释放。
鉴于公司在UV光固化涂料的细分行业内资企业龙头的优势,包括历史客户积累、研
发能力、服务优势,公司通过进一步开发和维护涂料的下游客户,包括在消费电子、汽车、运动器材、首饰包装盒及PVC地板等行业实现更进一步的突破,并且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地赣州龙南市靠近公司涂料下游客户所在的珠三角地区,可以更快速高效地服务客户,有利于客户的维护和开发,从而有助于公司涂料业务在未来几年逐步恢复。
综上,华为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的不利影响已经充分释放,与华为项目相关收入下降将不再会对公司涂料业务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募投项目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补充披露涉及的风险
公司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公司的相关风险”之“(二)经营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比重相对较高,2019年至报告期末,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2.06%、85.72%、87.13%和74.35%。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为树脂、单体、光引发剂、溶剂、各种助剂等化工类产品。2020年以来,相关原材料价格普遍上涨,未来若原材料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将会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39.78%、32.62%、27.22%和20.39%,毛利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系近两年来,受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市场需求紧张及新冠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部分原材料市场价格涨幅明显,加之公司部分生产基地限产停产影响,固定成本较高,导致公司的毛利率有所下降,未来若公司的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而公司不能通过有效调整价格、按计划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扩大产能并实现规模效应等方式有效应对,公司的毛利率可能存在进一步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华为事项及与华为事项类似事件的相关风险
随着华为手机芯片供应链自2020年以来受到的束缚越来越严重,华为手机芯片供应链受到限制。由于华为手机是江苏宏泰消费电子涂料的主要应用领域之一,华为手机业务受制裁产生的后续影响逐渐显现。随着与华为项目相关的收入从2019年的16,352.40万元萎缩至2021年的923.24万元,涂料业务收入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江苏宏泰的涂料
业务收入从2019年的47,920.76万元下降到2021年的24,018.06万元。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通过巩固并加强油墨板块的收入,以及江苏宏泰继续加大研发费用投入,逐步向其他终端厂商、智能穿戴设备、汽车等市场转型,以此分散华为手机因素对公司未来经营带来的风险,已在三星/OPPO/小米/MOTO等终端项目上已经取得市场上新的市场突破,并且汽车涂料已经进入吉利、比亚迪、武汉舜宇、敏实集团、长城、奇瑞等汽车厂商的相关零部件产品上实现量产或者参与前述厂商相关项目的开发。虽然进入前述客户供应链体系有助于提高公司涂料业务收入,但是由于实现收入的大幅提升尚需时日,短期内还无法完全弥补华为事项对公司涂料业务收入带来的缺口。
如果公司将来在经营中再次遇到类似华为事项的重大事件,并且公司其他业务实现的业绩不足以对冲相关事件的不利影响,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极为不利的负面影响。”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保荐机构和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表、分产品成本结构表等资料,分析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产品成本构成情况,复核发行人测算的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毛利率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2、与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和主要客户沟通询问,了解发行人产品的生产周期、产品定价模式和发行人在行业的议价能力情况、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具体措施;
3、查阅同行上市公司历次年度报告、招股书等公开资料,对比分析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的相关影响;
4、取得江苏宏泰2020年和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
5、取得江苏宏泰与华为相关的收入、成本分析表;
6、取得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可研报告;
7、取得公司报告期内的收入结构说明;
8、IDC和Canalys关于手机出货量的统计。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和业绩具有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但公司通过完善供应商管理阶段性备货、利用新厂优势优化工艺和提升自动化水平以及一定程度价格传导等多种途径降低生产成本,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未来随着公司自制树脂募投项目逐步达产,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持续性的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相关不利因素正在逐步减弱, 预计不会出现毛利率持续大幅下滑的情形。
2、公司涂料业务收入的下降与华为手机出货量直接相关。假设公司涂料业务未受到华为事项的影响,应用于华为终端产品的涂料产品销售收入继续保持在1.6亿元以上的收入水平,则公司涂料业务收入在维持在4亿元左右的水平。华为事项对于公司涂料板块的收入水平有着显著的影响。
3、巩固并加强公司油墨板块的业务收入的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冲涂料板块下滑的不利影响,随着未来公司募投项目中油墨业务的投产,公司油墨板块的收入将进一步增加,对公司的业绩起到较好的保障作用。此外,公司持续进行市场拓展,扩充并优化涂料的客群结构,提升公司涂料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也将有助于降低华为项目相关收入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而持续的高比例研发投入,为公司保持市场竞争力提供了技术保障。综上,公司采取的上述措施均是有效措施。
4、华为项目业务对公司涂料业务的不利影响已经基本消化吸纳,与华为项目相关收入在未来若继续下降,将不再会对公司涂料业务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华为事项对发行人业务的不利影响已经充分释放,与华为项目相关收入下降将不再会对公司涂料业务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募投项目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发行人已补充披露相关风险,详见本回复报告“问题4”之“三、补充披露涉及的风险”。
问题5
申报文件称,发行人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收购江苏宏泰和湖南阳光,分别形成商誉5.3亿元和1.4亿元,2020年度分别计提商誉减值2.3亿元和0.2亿元。2021年度,
发行人预计湖南阳光商誉减值金额为0.7亿元至1.2亿元,江苏宏泰商誉减值金额为2亿元至2.5亿元,合计减值金额预计为2.7至3.7亿元。2017至2019年,江苏宏泰业绩承诺期完成率分别为117.96%、96.66%和101.92%。2018年至2020年,湖南阳光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101.77%、100.54%、83.07%。根据发行人2018年年报披露,江苏宏泰2018年合计业绩为4,293.22万元,承诺业绩为5,500万元。根据2022年2月11日公告称,湖南阳光商誉减值主要原因之一为中美贸易争端和美国疫情导致美国对PVC地板需求量减少。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江苏宏泰和湖南阳光业绩承诺期满即商誉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绩变动是否与行业发展相符;(2)结合报告期内对商誉减值测试资产组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江苏宏泰宜兴基地2019年已停产的情况,说明江苏宏泰2019年不存在大额商誉减值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3)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国外销售金额占比均小于1%以及主要出口地为东南亚国家的情况,说明中美贸易争端和美国疫情对湖南阳光业绩下滑的影响以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4)结合江苏宏泰和湖南阳光所属行业发展情况、行业市场容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行业市场地位、主要财务数据、在手订单及意向订单情况、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情况等,分主体说明相关减值测试较实际经营情况及前次测试参数的主要差异,相关参数设置是否合理,是否考虑其持续经营风险,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5)结合2018年年报披露江苏宏泰业绩完成情况与本次申报文件披露的江苏宏泰业绩完成率,说明申报材料与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信息是否一致,如否,请说明原因。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江苏宏泰和湖南阳光业绩承诺期满即商誉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绩变动是否与行业发展相符
(一)江苏宏泰和湖南阳光业绩变动原因
1、江苏宏泰业绩变动原因
(1)江苏宏泰经营情况
2017年-2021年,江苏宏泰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1-100项目
项目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7-1-101项目
项目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23,285.70 | 27,257.28 | 47,920.76 | 34,022.16 | 24,018.06 |
营业成本 | 10,756.16 | 14,766.11 | 26,495.12 | 20,504.40 | 16,884.63 |
利润总额 | 5,934.26 | 5,082.38 | 7,337.18 | 4,411.71 | -16,004.56 |
净利润 | 5,193.49 | 4,029.95 | 6,257.92 | 3,489.31 | -14,880.32 |
(2)江苏宏泰业绩承诺期满即业绩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行人于2017年6月完成对江苏宏泰的并购,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业绩承诺期为2017年-2019年。在业绩承诺期内,江苏宏泰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由2017年的23,285.70万元增长至2019年的47,920.76万元。2018年,重要客户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因其实际控制人涉嫌违规担保及相关诉讼等原因,经营陷入困境,江苏宏泰对其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693.18万元,导致江苏宏泰净利润出现下滑而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剔除该因素影响后,在业绩承诺期内,江苏宏泰净利润完成情况较好。业绩承诺期满后,2020年、2021年,江苏宏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具体分析如下:
1)2020年江苏宏泰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
A.受新冠疫情影响,下游终端客户订单下降
江苏宏泰主要从事紫外光(UV)固化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类别主要包括消费电子涂料、汽车零部件涂料、化妆品包装盒涂料和碳纤维运动器材涂料,其中消费电子涂料营业收入最近三年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70%,且毛利率较其他产品高,对利润贡献最大。
江苏宏泰消费电子涂料产品主要用于手机,下游终端客户主要是各大手机厂商。2017年至2021年,全球主要手机厂商销售及市场份额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台
项目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销量 | 份额 | 销量 | 份额 | 销量 | 份额 | 销量 | 份额 | 销量 | 份额 | |
三星 | 317.30 | 21.6% | 292.30 | 20.8% | 296.50 | 20% | 255.50 | 20% | 274.50 | 20.0% |
Apple | 215.80 | 14.7% | 208.80 | 14.9% | 196.20 | 13% | 207.20 | 16% | 230.10 | 17.0% |
7-1-102
项目
项目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销量 | 份额 | 销量 | 份额 | 销量 | 份额 | 销量 | 份额 | 销量 | 份额 | |
Xiaomi | 92.40 | 6.3% | 122.60 | 8.7% | 124.5 | 8% | 149.60 | 12% | 191.20 | 14.0% |
Oppo | 111.80 | 7.6% | 113.10 | 8.1% | 119.8 | 8% | 119.40 | 9% | 145.10 | 11.0% |
Vivo | 95.10 | 6.5% | 102.00 | 7.00% | 113.7 | 8% | 112.60 | 9% | 129.90 | 10.0% |
Huawei | 153.10 | 10.4% | 206.00 | 14.7% | 238.5 | 16% | 188.0 | 15% | 40.00 | 3.0% |
Honor | 33.00 | 2.4% | ||||||||
其他 | 476.50 | 32.90% | 360.10 | 25.80% | 396.90 | 27.00% | 259.70 | 19.00% | 306.20 | 22.60% |
合计 | 1,462 | 100% | 1,404.9 | 100% | 1,486.1 | 100% | 1,292 | 100% | 1,350 | 100% |
注:①2017-2018年数据来源IDC,2019-2021年数据来源于蒽略资询整理与分析;②2020年下半年荣耀自华为分拆,以上2019年、2020年华为销量数据含荣耀品牌销量。由上表可见,在业绩承诺期内(2017年-2019年),全球手机销量较为稳定。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球手机销量较2019年下降约13.06%,江苏宏泰主要终端客户华为的手机销量较2019年下降约21.17%。下游终端客户销量的大幅下降减少了其对江苏宏泰涂料产品的需求,导致江苏宏泰2020年营业收入出现大幅下降。
B.主要终端客户华为销售订单下降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与华为相关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3月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江苏宏泰营业收入 | 3,801.65 | 24,018.06 | 34,022.16 | 47,920.76 |
与华为相关的营业收入 | 165.56 | 923.24 | 8,171.62 | 16,352.40 |
占比 | 4.36% | 3.84% | 24.02% | 34.12% |
2020年,江苏宏泰与华为相关的营业收入为8,171.62万元,较2019年下降8,180.78万元,降幅50.0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第一,华为受到美国制裁导致其手机销售下滑,降低了对江苏宏泰涂料产品的需求。自2019年开始,华为受到美国多轮制裁。2019年,由于华为备货充足,当年手机销量未受到影响。2020年开始,随着美国制裁的持续及华为备货的下降,华为手机销量大幅下降,由2019年的238.50百万台下降至2020年的188.00百万台,降幅约为21.17%。华为手机销量的下滑导致其对江苏宏泰涂料产品的采购订单也大幅下降。
第二,华为基于强化供应链管理的考量,于2019年12月对供应商资源池进行了更新,
并提出将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纳入其考核范围的要求。因为全资子公司湖南宏泰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尚在办理过程中,未能在本次华为供应商资源池更新时继续保留在华为第一批供应商SOW认证名单,无法参与华为新产品的开发,进而无法获得相关产品的销售订单。
2)2021年江苏宏泰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A.主要终端客户华为销售订单持续下降2021年,美国对华为的制裁持续进行,导致华为手机销售及市场份额持续下滑,2021年华为手机销售量为40.00百万台,荣耀手机(2020年11月自华为拆分)销售量为33.00百万台,二者合计73.00百万台,较2020年的188.00百万台下降61.17%。
此外,虽然江苏宏泰管理层已积极向华为申请第二批供应商认证,但由于中美冲突对华为影响的持续加重,华为生产经营受到较大的影响,原计划于2020年底进行的供应商认证搁置。虽然江苏宏泰已于2021年7月重新进入华为供应商资源池,但由于江苏宏泰与华为相关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荣耀手机,而荣耀已于2020年11月从华为分拆独立,分拆后的荣耀未延续华为的供应商资源池,江苏宏泰尚未取得分拆后荣耀的供应商认证。
以上两个因素的持续影响导致江苏宏泰与华为相关的销售收入大幅下降,2021年与华为相关的营业收入为923.24元,较2020年下降88.70%。
B.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
2017年-2021年,江苏宏泰专用涂料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如下:
单位:元/Kg
7-1-103材料名称
材料名称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溶剂 | 8.31 | 9.26 | 9.27 | 11.88 | 16.79 |
树脂 | 43.69 | 42.78 | 43.80 | 45.18 | 51.95 |
单体 | 29.05 | 30.94 | 35.66 | 27.71 | 36.47 |
光引发剂 | 74.76 | 88.65 | 103.29 | 73.95 | 75.85 |
颜料 | 235.41 | 275.31 | 519.23 | 545.64 | 259.68 |
助剂 | 81.46 | 105.01 | 98.31 | 107.32 | 173.54 |
在业绩承诺期内,相关原材料价格保持稳定,未出现大幅波动。受新冠疫情、通胀、美国德州断电等事项的综合影响,江苏宏泰专用涂料产品相关原材料价格自2020年末开
始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以主要原材料溶剂和树脂为例,2021年平均单价分别为16.79元/Kg和51.95元/Kg,较2020年平均单价分别上涨41.33%和14.98%。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导致江苏宏泰营业成本大幅上升。发行人专用涂料业务毛利率由2020年的37.60%下降至2021年的30.37%。
2、湖南阳光业绩变动原因
(1)湖南阳光经营情况
2018年-2021年,湖南阳光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1-104
项目
项目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5,823.42 | 6,425.36 | 7,552.02 | 5,987.00 |
营业成本 | 3,560.69 | 3,574.56 | 4,258.62 | 4,589.12 |
利润总额 | 1,419.51 | 2,060.01 | 2,563.85 | 141.75 |
净利润 | 1,224.52 | 1,781.31 | 2,212.73 | 155.84 |
(2)湖南阳光业绩承诺期满后净利润变动原因
湖南阳光业绩承诺期为2018年-2020年。业绩承诺期满后,湖南阳光2021年营业收入5,987.00万元、净利润155.84万元,分别较2020年下降20.72%和92.96%。
1)湖南阳光主要产品销售数据
湖南阳光主要产品包括PVC塑胶涂料和真空镀膜涂料,其中PVC塑胶涂料主要应用于PVC地板,真空镀膜涂料主要应用于化妆品包装。2018年-2021年,湖南阳光PVC塑胶涂料和真空镀膜涂料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吨(销量)、元/kg(单价)、万元(金额)
产品种类 | 指标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PVC塑胶涂料 | 销量 | 899.45 | 824.54 | 1,103.08 | 1,081.24 |
单价 | 50.09 | 49.07 | 45.63 | 41.41 | |
金额 | 4,505.52 | 4,045.99 | 5,033.03 | 4,476.97 | |
毛利率 | 40.69% | 45.39% | 47.84% | 28.16% | |
真空镀膜涂料 | 销量 | 302.96 | 493.33 | 575.58 | 395.14 |
单价 | 42.38 | 47.85 | 39.24 | 37.17 | |
金额 | 1,283.94 | 2,360.44 | 2,258.53 | 1,468.84 |
7-1-105
产品种类
产品种类 | 指标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毛利率 | 33.09% | 42.59% | 37.19% | 20.90% |
2)湖南阳光原材料采购单价情况2018年-2021年,湖南阳光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Kg
项目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树脂 | 33.99 | 32.78 | 26.55 | 31.79 |
溶剂 | 9.19 | 9.22 | 6.03 | 8.52 |
单体 | 28.34 | 21.18 | 18.59 | 27.42 |
粉料 | 34.30 | 33.05 | 28.86 | 25.58 |
助剂及其他 | 95.39 | 88.42 | 36.97 | 47.10 |
注:湖南阳光所使用原材料在大类上与江苏宏泰基本一致,二者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差异是由于具体材料种类、型号不同导致的。从上表可以看出,2021年湖南阳光原材料采购价格出现大幅上涨,以主要原材料树脂和溶剂为例,2021年采购单价分别较2020年上涨19.74%和41.29%。3)湖南阳光业绩承诺期满后净利润变动原因结合前述湖南阳光销售数据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就2021年湖南阳光业绩下滑的原因分析如下:
从PVC塑胶涂料来看,2021年湖南阳光PCV塑胶涂料销售额4,476.97万元,较2020年下降556.06万元,降幅11.05%;2021年湖南阳光PVC塑胶涂料销售毛利额为1,260.71万元,较2020年下降1,147.09万元,降幅47.64%。我国PVC地板主要出口美国,2020年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自2020年8月7日开始对包括下游PVC地板在内的多个行业恢复加征25%关税。受到上述加征关税政策的影响,我国PVC地板2021年出口增速放缓。作为PVC地板的上游原材料,湖南阳光PVC塑胶涂料的销售也受到了较大影响,一方面PVC地板厂商降低了对PVC塑胶涂料的需求,另一方面,经营成本的增加使得下游PVC地板厂商不断向上游原材料供应商施压,导致PVC塑胶涂料的销售价格大幅下降,2021年平均销售单价较2020年下降约9.25%。此外,上游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使得成本大幅上升,叠加前述销售单价下降影响,2021年湖南阳光PVC涂料毛利率大幅下滑,由2020年的47.84%下滑至2021年的28.16%。
从真空镀膜涂料来看,2021年湖南阳光真空镀膜涂料销售额1,468.84万元,较2020年下降789.69万元,降幅34.96%;2021年湖南阳光真空镀膜涂料销售毛利额306.99万元,较2020年下降532.96万元,降幅63.45%。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到上游原材料涨价的影响,2021年湖南阳光毛利率大幅下滑,由2020年的37.19%下降至2021年的20.90%;另一方面,湖南阳光真空镀膜涂料主要用于化妆品包装领域,该类涂料需专用化工运输车运输,运输成本较高,并且受原材料涨价影响毛利率大幅下降,盈利能力较弱,公司决定逐渐削减该类涂料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导致2021年真空镀膜涂料销量大幅下降。
综上所述,江苏宏泰及湖南阳光在业绩承诺期满后业绩下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行业发展情况相符,相关业绩变动具有合理性。
(二)江苏宏泰和湖南阳光业绩承诺期满即商誉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江苏宏泰业绩承诺期满即商誉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最近三年,发行人对江苏宏泰涉及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1-106
公司
公司 | 商誉原值 | 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江苏宏泰 | 53,380.24 | 64.91 | 23,455.53 | 24,691.48 |
由前述分析可知,在业绩承诺期内(2017年-2019年),除2018年因个别主要客户经营困难计提大额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净利润下滑外,江苏宏泰整体经营情况稳定,未出现商誉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未发生大额商誉减值。业绩承诺期满后,发行人在2020年、2021年分别对江苏宏泰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3,455.53万元、24,691.48万元。
(1)江苏宏泰2020年商誉减值原因
结合前述对江苏宏泰经营业绩变动的分析,江苏宏泰2020年商誉出现大额减值的原因主要包括:
①受新冠疫情影响,下游终端客户手机厂商的手机销量大幅下降,减少了其对江苏宏泰涂料产品的需求,导致江苏宏泰营业收入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
②江苏宏泰主要终端客户华为受到美国制裁导致其手机销售下滑,降低了对江苏宏泰涂料产品的需求,对江苏宏泰的经营业绩造成了不利影响。
③2019年12月,华为对其供应商资源池进行了更新,由于江苏宏泰全资子公司湖南宏泰未获得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导致江苏宏泰未能及时获得华为第一批二级供应商认证,无法参与华为新产品的开发,进而无法获得相关产品的销售订单;湖南宏泰于2020年1月获得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经江苏宏泰管理层积极沟通和申请,华为原定于2020年底进行第二批供应商的认证,但是,中美贸易冲突对华为的影响持续加重,华为生产经营受到较大的影响,原计划于2020年底进行的供应商认证搁置,截至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点,江苏宏泰尚未通过华为供应商认证,管理层预测短期内重新进入其供应商库的可能性较小。
④此外,2020年下半年,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散,导致全球化工企业运输及生产受限;美国德州停电导致多家化工厂停产;美国拜登政府13万亿美元救助法案导致通胀持续加强。受到以上因素的综合影响,2020年末开始,化工原料价格持续上涨,使得江苏宏泰原材料成本大幅上升,毛利率下降,盈利能力减弱。
基于以上因素,公司管理层判断与江苏宏泰相关商誉于2020年发生明显减值迹象,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
(2)江苏宏泰2021年商誉减值原因
结合前述对江苏宏泰经营业绩变动的分析,江苏宏泰2021年商誉出现大额减值的原因主要包括:
①因华为2020年持续受到美国制裁的影响,以及江苏宏泰未能按期进行华为的供应商认证,公司管理层预测江苏宏泰短期内重新进入华为供应商库的可能性较小,在2020年度的商誉减值测试时考虑了上述情况。2020年11月,华为将其旗下手机品牌荣耀进行了剥离,江苏宏泰随即与荣耀展开了产品应用方面的谈判工作。考虑到江苏宏泰紫外光固化(UV)涂料过去在华为手机(包括荣耀)上有较大占比的应用基础,且当时江苏宏泰与荣耀方面的谈判工作推进顺利,公司管理层预计2021年下半年很可能得到荣耀的供应商认证并进入其供应商库。因此,在进行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公司对江苏宏泰的未来盈利预测将对荣耀手机的销售收入考虑在内。而当时间进入2021年年底时,一方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宏泰仍未获得荣耀的供应商认证;另一方面,2021年度终端市场上华为手机及荣耀手机市场占有率下滑严重,江苏宏泰受下游终端市场和此前华为供应商资源池认证的时间空档等因素影响对华为销售收入进一步大幅下降。综合来看,华
为手机、荣耀手机未来的市场份额和销量能否得到恢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②如前所述,自2020年末开始,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公司在进行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结合市场情况,考虑到原材料价格在年内会有一定程度的回落,预测全年原材料平均单价涨幅为5%-6%,并据此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2021年原材料平均价格较2020年上涨幅度大幅超过上述预测涨幅,以主要原材料树脂和溶剂为例,2021年全年平均价格较2020年分别上涨14.98%和41.33%,导致江苏宏泰2021年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降。同时,虽然2021年全年原材料价格出现了回落情况,但下降趋势趋于减缓,公司管理层预计2022年原材料价格将继续维持2021年水平。
③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2022年1月起,发行人任命公司副董事长朱民先生统管包括江苏宏泰、湖南宏泰、湖南阳光在内的涂料事业部,并由原江苏宏泰销售总监杨长和先生出任涂料事业部总经理负责具体事务,江苏宏泰原董事长陈朝岚不再主管包括江苏宏泰、湖南宏泰、湖南阳光在内的涂料事业部的具体事务。优化后的经营管理层为公司涂料事业部的发展开创了更年轻、创新的经营环境,但陈朝岚作为江苏宏泰的主要创始人之一对江苏宏泰客户网络的建立、维护仍有重要作用,在团队自我革新的过程中可能对江苏宏泰的市场份额恢复和增长产生中短期的不利影响,并可能增加江苏宏泰的长期影响的不确定性。
④2020年以前,江苏宏泰营业收入逐渐提升,基于对未来乐观的预期,公司配置了较多的管理、销售及研发人员,期间费用较高,固定成本较高。自2020年起,江苏宏泰业绩下滑,尤其进入2021年下半年业绩下滑较大。短期内江苏宏泰营收状况不佳,但仍需承担较重的期间费用,对未来一定期间的经营情况带来不利影响,整体收入规模和利润水平不及盈亏平衡点时可能会产生一定程度亏损。
基于以上因素,公司管理层判断江苏宏泰涉及商誉于2021年进一步发生减值迹象,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
2、湖南阳光业绩承诺期满即商誉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最近三年,发行人对湖南阳光涉及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1-108公司
公司 | 商誉原值 | 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7-1-109
公司
公司 | 商誉原值 | 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湖南阳光 | 13,688.56 | 13.97 | 1,653.84 | 9,220.57 |
湖南阳光的业绩承诺期为2018年-2020年,如前述分析,湖南阳光2018年及2019年经营情况较为稳定,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良好,未出现商誉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未发生大额商誉减值。2020年(即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受到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的影响,湖南阳光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发行人对其涉及商誉计提减值准备1,653.84万元。业绩承诺期满后,发行人于2021年对湖南阳光涉及商誉计提减值准备9,220.57万元。
(1)湖南阳光2020年商誉减值原因
结合前述对湖南阳光经营业绩变动的分析,湖南阳光2020年商誉出现大额减值的原因主要包括:
①2020年下半年,境外(尤其是美国)新冠疫情愈发严峻,境外疫情的持续时间以及是否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存在不确定性,对湖南阳光PVC塑胶涂料的销售产生了不确定的影响。
②如前所述,2020年末开始,上游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湖南阳光的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短期内未见原材料价格回归正常水平的迹象,湖南阳光盈利能力走弱。
基于以上因素,公司管理层判断湖南阳光涉及商誉于2020年发生明显减值迹象,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
(2)湖南阳光2021年商誉减值原因
结合前述对湖南阳光经营业绩变动的分析,湖南阳光2021年商誉出现大额减值的原因主要包括:
①受美国加征关税的持续影响,下游PVC地板出口价格下降,通过产业链向上游传导后,导致湖南阳光PVC塑胶涂料销售单价下降,整体销售收入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2021年湖南阳光实现销售收入5,987.00万元,仅完成预测收入的67.54%,商誉减值迹象较为明显。
②自2020年末开始,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公司在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已考虑该事项的影响,并预测2021年全年原材料单位成本涨幅5%-6%。但2021年实际原材
料单位成本涨幅超过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的预期,以主要原材料树脂和溶剂为例,2021年采购单价分别较2020年上涨19.74%和41.29%。导致湖南阳光2021年净利润出现大幅下降。
基于以上因素,公司管理层判断湖南阳光涉及商誉于2021年发生明显减值迹象,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
(三)同行业情况对比
江苏宏泰及湖南阳光主营业务均为专用涂料的生产和销售,从国内上市公司中选择主营业务为专用涂料的松井股份进行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7-1-110公司
公司 |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江苏宏泰 | 营业收入 | 47,920.76 | 34,022.16 | 24,018.06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 | -29.00% | -29.40% | |
净利润 | 6,257.92 | 3,489.31 | -14,880.32 | |
净利润增长率 | —— | -44.24% | -526.45% | |
毛利率 | 44.71% | 39.73% | 29.70% | |
松井股份 | 营业收入 | 45,513.83 | 43,492.63 | 50,823.20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 | -4.44% | 16.85% | |
净利润 | 9,147.58 | 8,676.88 | 9,636.35 | |
净利润增长率 | —— | -5.15% | 11.06% | |
毛利率 | 54.36% | 50.50% | 48.78% |
注:上表江苏宏泰数据为包含湖南阳光的合并数据;松井股份数据来源于其年度报告、招股说明书。
1、营业收入
2020年江苏宏泰营业收入较2019年下降29%,一方面是因为受新冠疫情等外部环境的影响,下游终端客户手机销售出现下滑;另一方面是因为主要终端客户华为受到美国制裁以及华为供应链策略调整使得江苏宏泰未能重新获得其供应商认证,导致江苏宏泰与华为相关的营业收入大幅下滑。松井股份2020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减少4.44%,主要原因是受到新冠疫情、华为受制裁等外部环境的影响,其消费类电子领域中手机及相关配件涂料、智能家电涂料产品销量短期承压,销售出现下降。二者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基本一致,变动幅度的差异主要是因为江苏宏泰与华为相关营业收入占比较高且未重新获得其供应商认证,受到的影响更大。
2021年江苏宏泰营业收入较2020年下降29.40%,主要原因是受前述终端客户华为的影响,江苏宏泰与华为相关的营业收入持续下滑。2021年松井股份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16.85%,主要原因是:①北美消费电子大客户、小米、荣耀、VIVO、OPPO、传音、亚马逊、华硕、罗技、谷歌等终端客户的销量取得不同程度增长,有效对冲了华为缺芯及外部环境变化造成的不利影响,确保了手机及配件、笔记本电脑及配件领域收入的平稳增长;②与北美消费电子大客户、小米、华为、卡西欧等终端客户的合作力度不断加强,可穿戴设备领域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51.47%;③通过并购方式实现了乘用车领域营业收入的增长。二者变动趋势不一致,一方面是因为江苏宏泰受到未获得华为(包括拆分后的荣耀)供应商认证的影响较大,而松井股份不受该因素影响;另一方面是因为松井股份在其他客户开拓方面进展较好,降低了华为销售下滑的影响。
2、净利润
2020年江苏宏泰净利润较2019年下滑44.24%,主要是受前述2020年营业收入下滑的影响。松井股份2020年净利润较2019年下滑5.15%,主要原因与其消费类电子领域中手机及相关配件涂料、智能家电涂料产品销量下降有关。二者变动趋势一致,但江苏宏泰受到终端客户华为的影响更大,使得净利润下滑幅度更大。
2021年江苏宏泰净利润较2020年下滑526.45%,一方面是因为与华为相关的营业收入持续下滑;另一方面是因为自2020年末开始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营业成本大幅上升。松井股份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11.06%,增长趋势与江苏宏泰不一致,主要原因是虽然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其毛利率出现下降,但松井股份通过北美消费电子大客户、小米等消费电子领域客户以及智能穿戴、乘用车领域客户实现的销售增长抵消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从而实现了净利润的增加。
3、毛利率
2020年江苏宏泰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4.98个百分点。2020年松井股份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3.86个百分点。二者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一方面是因为根据收入准则将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另一方面是因为销售收入的下降导致单位固定成本上升。
2021年江苏宏泰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10.03个百分点。2021年松井股份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1.72个百分点。二者都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导致毛利率下降,但江苏宏泰毛利率下降幅度更大,主要原因是江苏宏泰受到终端客户华为销售下滑的持续影响,
而松井股份通过在其他客户及其他领域的销售增长,抵消了华为销售收入下降的影响。整体来看,最近两年江苏宏泰与可比公司松井股份经营情况的变动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各自差异化经营情况,不存在异常情况。综上所述,江苏宏泰和湖南阳光在业绩承诺满即商誉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下游终端应用市场在业绩承诺期后出现下滑以及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江苏宏泰及湖南阳光的经营业绩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情况,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报告期内对商誉减值测试资产组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江苏宏泰宜兴基地2019年已停产的情况,说明江苏宏泰2019年不存在大额商誉减值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一)报告期内对商誉减值测试资产组的实际经营情况
2018年-2021年,江苏宏泰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实际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1-112
项目
项目 | 2018年度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25,549.15 | 41,846.95 | 26,820.36 | 18,317.63 |
营业成本 | 13,490.59 | 23,273.21 | 16,595.52 | 12,582.17 |
税金及附加 | 237.95 | 302.32 | 203.12 | 116.91 |
销售费用 | 1,258.60 | 3,452.98 | 1,830.39 | 2,829.56 |
管理费用 | 3,356.63 | 5,680.32 | 4,506.17 | 4,556.06 |
研发费用 | 1,648.47 | 2,279.81 | 2,045.55 | 2,676.01 |
财务费用 | 271.35 | 483.40 | 414.12 | 474.16 |
营业利润 | 4,795.72 | 5,363.29 | 2,339.01 | -13,689.24 |
净利润 | 3,975.49 | 4,509.89 | 3,010.77 | -12,576.27 |
注:以上财务数据不含湖南阳光。
(二)江苏宏泰宜兴基地停产的背景
根据《宜兴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宜兴市减少落后化工产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化工生产企业将逐步关停,江苏宏泰的宜兴工厂属于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化工生产企业。为响应政府关于保护太湖的政策,为保护太湖作出带头示范效应,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的责任,充分享受宜兴 市相关奖补政策,充分整合上市公司内部生产资源,公司及江苏宏泰决定在宜兴实施总部经济,主动申请关停宜兴工厂生产。
2018年11月,江苏宏泰与地方政府签订《化工生产企业关停协议书》。2018年12月1日,江苏宏泰宜兴基地正式关停,不再进行生产。2018年12月26日,江苏宏泰通过由宜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宜兴市环境保护局、宜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宜兴市万石镇人民政府等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关于宜兴市化工生产企业关停情况验收。
(三)江苏宏泰2019年不存在大额商誉减值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1、公司已对宜兴基地停产后的产能整合作出统一安排,宜兴基地的产能主要由江苏宏泰全资子公司湖南宏泰承接,湖南宏泰产能10,000吨/年,是宜兴基地产能的5倍,湖南宏泰生产基地2018年底投产后逐步量产爬坡,能够满足原宜兴基地的生产任务,因此,宜兴基地的停产不会对江苏宏泰的整体生产产生不利影响。
2、从产能整合当年及次年江苏宏泰的实际经营情况来看,宜兴基地的停产未对江苏宏泰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2019年江苏宏泰实现销售收入较产能整合前的2018年增长63.79%,净利润较产能整合前的2018年增长13.44%。2020年,江苏宏泰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较2019年下降35.91%和33.24%,但下降原因主要是下游终端客户销售下滑导致其产品销售下滑,与宜兴基地的停产无关。
3、宜兴基地受土地面积及当地环保政策限制,产能已无提升空间,湖南宏泰产能释放完全可以覆盖宜兴基地生产任务,产能整合有利于江苏宏泰生产管理水平及生产效率的提升,降低生产管理成本。
4、宜兴基地的生产任务部分转移至湖南宏泰,有利于提高产品品质,湖南宏泰的工艺及设备水平优于宜兴基地;湖南宏泰位于湖南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能够覆盖华南、华中地区,进一步缩短为华南、华中地区客户服务的响应时间,降低运输成本。
5、宜兴基地生产关停,地方政府给予了奖励补助,奖补金额能够覆盖工厂生产转移产生的费用,不会对江苏宏泰产生不利影响。江苏宏泰已收到与宜兴基地停产相关的政府奖补资金5,191.8960万元,其中2018年12月29日收到5,000万元,2020年5月22日收到191.8960万元。
综上所述,宜兴基地停产未对江苏宏泰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江苏宏泰2019年不存在大额商誉减值具有合理性。
三、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国外销售金额占比均小于1%以及主要出口地为东南亚国家的情况,说明中美贸易争端和美国疫情对湖南阳光业绩下滑的影响以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一)报告期内公司国外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按照境内、境外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1-114销售区
域
销售区域 | 2022年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境内 | 14,944.88 | 99.96% | 61,531.19 | 99.42% | 74,939.60 | 99.50% | 80,469.57 | 99.47% |
境外 | 6.09 | 0.04% | 359.05 | 0.58% | 374.47 | 0.50% | 426.37 | 0.53% |
合计 | 14,950.97 | 100.00% | 61,890.24 | 100% | 75,314.07 | 100% | 80,895.94 | 100%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境外销售的产品主要是PCB油墨,销售金额较少,主要销往东南亚部分国家。
湖南阳光主要产品包括PVC塑胶涂料、真空镀膜涂料及其他水性涂料。其中真空镀膜涂料和其他水性涂料均直接销售给国内终端用户或其指定的供应商,不涉及出口。PVC塑胶涂料作为PVC地板生产的原材料,下游客户主要为我国的PVC地板生产企业。我国是最主要的PVC地板生产国,从事PVC地板生产的企业较多。国内的PVC地板生产企业主要以OEM、ODM模式为国际地板品牌商和建材零售商代工为主,业务基本以出口为主。因此,湖南阳光的PVC塑胶涂料产品并不直接销售至境外客户,而是作为原材料销售给国内的PVC地板生产商,PVC地板生产商加工成产品后再出口销售。
虽然湖南阳光所生产的产品不直接出口销售,但由于其PVC塑胶涂料的下游客户主要以出口销售为主,且出口地以美国和欧洲为主,中美贸易争端及美国疫情影响了下游PVC地板的出口,间接影响了湖南阳光PVC塑胶涂料产品的销售,从而对湖南阳光的经营业绩及持续经营产生了影响。
(二)中美贸易争端和美国疫情对湖南阳光业绩下滑以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下游PVC地板出口情况
湖南阳光主营产品包括PVC塑胶涂料、真空镀膜涂料及其他水性涂料,其中PVC塑胶涂料是其重要的收入来源。2019年-2021年,湖南阳光PVC塑胶涂料营业收入占其全部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97%、66.64%和74.78%。PVC塑胶涂料主要应用于PVC地板。PVC地板由高分子材料聚氯乙烯(PVC)加工制成,与传统木地板、瓷砖等地面装饰材料相比,PVC地板具有环保、可回收利用、安装简便、耐磨、防潮、防滑和防火阻燃等优点,深受欧美市场欢迎,广泛应用于商场、酒店、写字楼、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以及住宅。基于以上优异特点,PVC地板在美国和欧洲等地区逐步替代实木地板和地毯等其他地面装饰材料,因此,美国和欧洲是全球最大的PVC地板消费市场。但是,由于美国和欧洲等地区产能有限,其所需要的PVC地板严重依赖进口。
由于PVC地板进入中国市场较晚,特别是在家庭装修领域尚未普及,整体来看,PVC地板在我国地面装饰材料市场规模占比较低,PVC地板产品仍以出口为主。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PVC地板市场现状深度研究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2-2029年)》,2021年中国PVC地板出口前五目的地分别为美国、加拿大、德国、荷兰、澳大利亚,具体情况如下:
7-1-115排名
排名 | 出口目的地 | 出口数量(万吨) | 占比(%) |
1 | 美国 | 305.50 | 53.30 |
2 | 加拿大 | 41.40 | 7.20 |
3 | 德国 | 26.00 | 4.50 |
4 | 荷兰 | 22.50 | 3.90 |
5 | 澳大利亚 | 14.50 | 2.50 |
由上表可知,美国是我国PVC地板出口最大的国家,占我国全部PVC地板出口量的
53.30%。
2、中美贸易争端对湖南阳光的影响
(1)中美贸易争端对下游PVC地板生产商的影响
近年来,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尤其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倾向逐渐增大。2018年6月15日,美国公布对华征税清单,从2018年7月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2018年9月24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美国对大约2,000亿美元的中国进口商品加征10%关税,PVC地板属于这次加征关税产品清单之列;2019年5月10日,美国对包括PVC地板在内的约2,000亿美元中国进口商品由原先加征
10%关税提高到加征25%关税,即关税税率的绝对值增加15%。2019年11月13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追溯自2018年9月24日起,对包括PVC地板在内的多个行业的部分产品排除加征关税。2020年8月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声明,自2020年8月7日开始对包括PVC在内的多个行业恢复加征25%关税。
PVC地板被加征关税后,因加征关税给美国地板品牌商和建材零售商带来的成本增加最终大部分以我国PVC地板出口商下调产品销售价格的方式转嫁到我国PVC地板生产商,对我国PVC地板生产商的经营业绩产生了较大影响。上市公司海象新材(003011)、爱丽家居(603221)主营业务为PVC地板的生产和销售,超过50%的产品销往美国或北美洲。最近三年,海象新材、爱丽家居的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7-1-116
项目
项目 | 海象新材 | 爱丽家居 |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
营业收入(万元) | 179,756.78 | 122,394.32 | 85,877.31 | 107,846.88 | 107,756.12 | 114,578.79 |
营业成本(万元) | 149,656.23 | 85,984.98 | 57,491.97 | 99,460.78 | 88,562.35 | 87,401.54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 9,697.15 | 18,828.75 | 13,832.26 | 587.98 | 7,930.05 | 14,202.97 |
毛利率 | 16.75% | 29.75% | 33.05% | 7.78% | 17.81% | 23.72% |
注:我国PVC地板行业生产企业较多,行业集中度低,大部分企业均未非上市公司,目前公开查询到的以PVC地板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仅海象新材、爱丽家居两家。
由上表可知,自美国对PVC地板恢复加征关税以来,海象新材、爱丽家居的毛利率均在持续下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大幅下滑。
(2)中美贸易争端对湖南阳光的影响
如前所述,美国加征关税对下游PVC地板生产商的经营业绩产生了较大不利影响。为了降低加征关税带来的经营压力,下游PVC地板生产商向包括湖南阳光在内的上游原材料供应商施压,导致湖南阳光PVC塑胶涂料销售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进而毛利率大幅下降。最近三年,湖南阳光PVC塑胶涂料产品相关销售数据如下: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销售金额(万元) | 4,476.97 | 5,033.03 | 4,045.99 |
销量(吨) | 1,081.24 | 1,103.08 | 824.54 |
单价(元/Kg) | 41.41 | 45.63 | 49.07 |
毛利率 | 28.16% | 47.84% | 45.39% |
由上表可知,受下游PVC地板被美国加征关税影响,湖南阳光2021年PVC塑胶涂
料的销售单价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毛利率由2020年的47.84%下降至2021年的28.16%,造成湖南阳光2021年业绩大幅下滑。
此外,截至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时,美国对我国PVC地板加征关税的政策未有松动迹象,公司管理层预计该事项将给湖南阳光的持续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美国疫情对湖南阳光的影响
自2020年下半年起,新冠疫情在美国持续蔓延。一方面,受新冠疫情影响,美国失业率维持高位。另一方面,疫情之下美国政府采取了超宽松的货币政策,促使资产价格暴涨,进一步导致美国贫富差距加剧,居民消费能力下降,从而使得PVC地板的消费出现下滑。根据中国海关公布数据,2021年1-11月出口至美国的PVC铺地制品数量占整体出口量的53.17%,较2020年的59.52%下降6.35个百分点,下降趋势较为明显。从出口数量的绝对金额来看,2021年出口至美国的PVC铺地制品数量对比2020年同期也有所减少,减幅为5.96%。
受我国PVC地板对美国出口量下滑影响,作为PVC地板的上游原材料供应商,湖南阳光2021年PVC地板销量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销售数量由2020年的1,103.08吨下降至2021年的1,081.24吨,降幅1.99%。销售数量下降导致PVC塑胶涂料销售收入出现下滑,是湖南阳光2021年业绩出现下滑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目前美国新冠疫情仍在不断蔓延,公司管理层预计短期内仍将对湖南阳光的产品销售带来不确定性,从而对其持续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披露的对外销售口径为直接销售产生的收入,主要为PCB油墨的销售收入,每年的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总的销售收入的比重大致在0.5%左右。虽然湖南阳光所生产的产品不直接出口销售,但由于其主要产品PVC塑胶涂料的下游客户PVC地板生产商主要以出口销售为主,下游PVC地板生产商采购湖南阳光PVC塑胶涂料后加工成PVC地板成品后再出口销售,并且以为美国为主要目的地市场,中美贸易争端及美国疫情影响了下游PVC地板的出口,间接导致了湖南阳光PVC塑胶涂料产品的销售下滑,从而造成湖南阳光的业绩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对湖南阳光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了负面影响。
四、结合江苏宏泰和湖南阳光所属行业发展情况、行业市场容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行业市场地位、主要财务数据、在手订单及意向订单情况、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情况等,分主体说明相关减值测试较实际经营情况及前次测试参数的主要差异,相关参数设置是否合理,是否考虑其持续经营风险,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一)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江苏宏泰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江苏宏泰主要从事紫外光(UV)固化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类别包括消费电子涂料、汽车零部件涂料、化妆品包装盒涂料和碳纤维运动器材涂料等,用于消费电子、汽车车灯、汽车轻量化、高端化妆品包装等领域,下游行业包括智能手机行业、汽车行业、化妆品行业等。因此,UV固化涂料的行业发展与下游智能手机行业、汽车行业、化妆品行业等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
(1)智能手机行业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销量最大的产品为消费电子涂料产品,且主要应用方向为智能手机。2019年至2022年2月,我国智能手机出货量情况如下:
7-1-118
月份
月份 | 出货量(万部) |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
1月 | 3,404.80 | 2,081.30 | 4,012.00 | 3,302.20 |
2月 | 1,451.10 | 638.40 | 2,175.90 | 1,486.40 |
3月 | 2,837.30 | 2,175.60 | 3,609.40 | —— |
4月 | 3,653.00 | 4,172.80 | 2,748.60 | —— |
5月
5月 | 3,829.40 | 3,375.90 | 2,296.80 | —— |
6月 | 3,431.00 | 2,863.00 | 2,566.40 | —— |
7月 | 3,419.90 | 2,230.10 | 2,867.60 | —— |
8月 | 3,087.50 | 2,690.70 | 2,430.60 | —— |
9月 | 3,623.60 | 2,333.40 | 2,144.00 | —— |
10月 | 3,596.90 | 2,615.30 | 3,357.50 | —— |
11月 | 3,484.20 | 2,958.40 | 3,525.20 | —— |
12月 | 3,044.40 | 2,659.60 | 3,340.10 | —— |
合计 | 38,863.10 | 30,794.50 | 35,074.10 | —— |
数据来源:信通院、中商产业研究院
由上表可知,2020年我国手机出货量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主要是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2021年我国手机出货量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但仍未能恢复到疫情以前的水平。
(2)汽车行业
汽车零部件涂料作为乘用汽车零部件的装饰或保护材料,主要用于乘用汽车门把手、座椅、车灯、中控台、后视镜等乘用汽车内外饰件领域,其市场需求与乘用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市场的发展具有相关性。目前,江苏宏泰的汽车零部件涂料产品主要应用在“通用五菱”、“长安”、“吉利”等国内汽车品牌的车灯制造。
2019年-2021年我国汽车产销数据分别如下:
7-1-119
项目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产量(万辆) | 2572.10 | 2518.70 | 2608.20 |
销量(万辆) | 2576.90 | 2528.20 | 2627.50 |
数据来源:汽车工业协会
由上表可知,我国汽车产销量在2020年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主要是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2021年,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我国汽车产销量得到了恢复,并较疫情以前实现了小幅增长。
(3)化妆品行业
江苏宏泰化妆品包装盒涂料主要用于化妆品包装盒的外层保护,兼有美观功能,如粉底盒和口红外管涂料等。目前,江苏宏泰的主要化妆品包装盒涂料最终用于迪奥、雅诗兰黛、玉兰油等国际知名化妆品的包装物。
2019年-2021年,我国化妆品零售额数据如下: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零售额(亿元) | 2,992 | 3,400 | 4,026 |
数据来源:统计局、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由上表可知,最近三年,我国化妆品零售额呈逐年上涨趋势。
2、湖南阳光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湖南阳光的主要产品为PVC塑胶涂料和真空镀膜涂料,主要应用于PVC地板及化妆品包装。湖南阳光的产品销售受到PVC地板行业及化妆品行业的影响,其行业发展与
PVC地板及化妆品行业密切相关。
(1)PVC地板行业
报告期内,PVC塑胶涂料占湖南阳光销售额的比例在60%以上,是湖南阳光的主要收入来源,该产品应用于PVC地板的生产。2021年1-11月,虽然美国依然是我国PVC地板出口主要目的地,但相比去年同期有明显的下滑。根据卓创资讯《2021年PVC铺地制品出口数据前瞻分析》,2021年1-11月我国出口至美国的PVC铺地制品量占整体出口量的53.17%,但这个比重相较2020年的59.52%有较为明显的缩减,整体下降6.35个百分点。在出口量占比下降的同时,流向美国的PVC铺地制品出口量对比去年同期也有所减少,减幅为5.96%。
(2)化妆品行业
化妆品行业最近三年的发展情况见本回复报告“问题5”之“四、结合江苏宏泰和湖南阳光所属行业发展情况、行业市场容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行业市场地位、主要财务数据、在手订单及意向订单情况、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情况等,分主体说明相关减值测试较实际经营情况及前次测试参数的主要差异,相关参数设置是否合理,是否考虑其持续经营风险,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之“(一)所属行业发展情况”之“1、江苏宏泰所属行业发展情况”之“(3)化妆品行业”。
受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加之化妆品涂料需要专用化工运输车运输导致运输成本较高,公司决定削减该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二)行业市场容量
根据松井股份招股说明书披露,预计至2023年专用涂料市场规模为440亿元至62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1.00%,保持稳定上升态势。2023年高端消费电子及汽车零部件领域的专用涂料市场规模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吨、亿元
7-1-120
应用领域
应用领域 | 2023年 | |
涂料理论需求量 | 预计涂料市场规模 | |
手机及相关配件 | 45,600-91,200 | 46-91 |
笔记本电脑及相关配件 | 15,390-30,780 | 15-31 |
可穿戴设备 | 9,640-14,460 | 10-14 |
7-1-121
应用领域
应用领域 | 2023年 | |
涂料理论需求量 | 预计涂料市场规模 | |
智能家电 | 62,280-93,420 | 62-93 |
高端消费类电子领域合计 | 132,910-229,860 | 133-230 |
汽车内饰件 | 56,725-74,504 | 40-52 |
汽车外饰件 | 267,539-338,657 | 268-339 |
汽车零部件领域合计 | 324,264-413,161 | 307-391 |
数据来源:松井股份招股说明书
(三)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1、江苏宏泰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1)江苏宏泰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占销售总额的比例 |
2022年1-3月 | 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204.93 | 7.16% |
东莞市恒晟科技有限公司 | 187.18 | 6.54% | |
东莞市金世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55.76 | 5.44% |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一集团合并列示) | 150.00 | 5.24% | |
深圳市新世纪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 | 132.44 | 4.63% | |
前五名小计 | 830.31 | 29.02% | |
2021年度 | 东莞市恒晟科技有限公司 | 2,176.67 | 11.88%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一集团合并列示) | 1,363.91 | 7.45% | |
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986.56 | 5.39% | |
广东正和诚信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967.67 | 5.28% | |
东莞市质品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934.48 | 5.10% | |
前五名小计 | 6,429.29 | 35.10% | |
2020年度 | 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2,444.35 | 9.11% |
维达力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同一集团合并列示) | 1,998.86 | 7.45% | |
东莞市质品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1,412.63 | 5.27% |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313.68 | 4.90% |
7-1-122
年度
年度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占销售总额的比例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一集团合并列示) | 1,071.71 | 4.00% | |
前五名小计 | 8,241.23 | 30.73% | |
2019年度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一集团合并列示) | 3,475.19 | 8.30%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465.96 | 8.28% | |
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3,156.88 | 7.54% | |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科技有限公司(同一集团合并列示) | 3,076.08 | 7.35% | |
东莞市澳科尔镀膜科技有限公司 | 2,168.92 | 5.18% | |
前五名小计 | 15,343.03 | 36.65% |
(2)江苏宏泰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不含税) |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2022年1-3月 | 东莞市胜阳贸易有限公司 | 564.38 | 32.79% |
昆山市九维化工有限公司 | 118.95 | 6.91% | |
新丰博兴聚合材料有限公司 | 90.18 | 5.24% | |
广东城首新材料有限公司 | 89.97 | 5.23% | |
湖南普瑞迪新材料有限公司 | 52.89 | 3.07% | |
前五名小计 | 916.37 | 53.24% | |
2021年度 | 东莞市胜阳贸易有限公司 | 3340.82 | 26.70% |
广东城首新材料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人合并列示) | 828.95 | 6.62% | |
无锡市亚盛化工有限公司 | 576.91 | 4.61% | |
杭州欧工涂料制品有限公司 | 519.99 | 4.16% | |
昆山市九维化工有限公司 | 461.46 | 3.69% | |
前五名小计 | 5728.13 | 45.77% | |
2020年度 | 东莞市胜阳贸易有限公司 | 2161.62 | 14.95% |
杭州欧工涂料制品有限公司 | 1410.19 | 9.76% | |
无锡市亚盛化工有限公司 | 758.22 | 5.25% |
7-1-123
年度
年度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不含税) |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广州市九维商贸有限公司 | 705.5 | 4.88% | |
威雅利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675.44 | 4.67% | |
前五名小计 | 5710.97 | 39.51% | |
2019年度 | 东莞市胜阳贸易有限公司 | 3021.41 | 11.80% |
广州市城首贸易有限公司 | 2026.18 | 7.91% | |
南京景思辰工贸有限公司 | 1720.27 | 6.72% | |
威雅利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1584.96 | 6.19% | |
广东博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33.04 | 4.82% | |
前五名小计 | 9585.86 | 37.43% |
2、湖南阳光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1)湖南阳光主要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湖南阳光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占销售总额的比例 |
2022年 | 东莞美哲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148.33 | 15.77% |
南京虎渔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76.30 | 8.11% | |
东莞市润通电子有限公司 | 66.92 | 7.12% | |
东莞普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63.98 | 6.80% | |
茌平县嘉华塑胶有限公司 | 50.97 | 5.42% | |
前五名小计 | 406.50 | 43.23% | |
2021年度 | 上海尚弋化工有限公司 | 787.44 | 13.15% |
东莞美哲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537.29 | 8.97% | |
常州市瑞智优光新材料有限公司 | 370.23 | 6.18% | |
深圳市杰尔泰科技有限公司 | 241.14 | 4.03% | |
东莞市千行新材料有限公司 | 239.68 | 4.00% | |
前五名小计 | 2,175.79 | 36.34% | |
2020年度 | 东莞美哲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451.76 | 5.98% |
浙江欧耐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 430.29 | 5.70% | |
江苏东正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390.32 | 5.17% | |
东莞市嘉星塑胶五金有限公司 | 341.69 | 4.52% |
7-1-124年度
年度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不含税) | 占销售总额的比例 |
上海尚弋化工有限公司 | 246.98 | 3.27% | |
前五名小计 | 1,861.04 | 24.64% | |
2019年度 | 东莞美哲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526.20 | 8.19% |
东莞市兆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04.67 | 7.85% | |
浙江欧耐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 272.00 | 4.23% | |
浙江晶通塑胶有限公司 | 268.46 | 4.18% | |
东莞市嘉星塑胶五金有限公司 | 261.40 | 4.07% | |
前五名小计 | 1,832.73 | 28.52% |
(2)湖南阳光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湖南阳光主要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不含税) |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2022年1-3月 | 江苏利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5.04 | 15.89% |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04.86 | 14.48% | |
长沙市太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66.35 | 9.16% | |
广州成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8.21 | 5.28% | |
广州岩索新材料有限公司 | 36.19 | 5.00% | |
前五名小计 | 360.66 | 49.81% | |
2021年度 |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854.54 | 19.89% |
长沙市太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287.06 | 6.68% | |
广州岩索化工有限公司 | 248.77 | 5.79% | |
湖南恒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68.42 | 3.92% | |
广州成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64.02 | 3.82% | |
前五名小计 | 1,722.81 | 40.09% | |
2020年度 |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583.47 | 14.42% |
长沙市太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419.66 | 10.37% | |
江苏利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3.50 | 5.03% | |
长沙鹏翼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86.17 | 4.60% | |
广州成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72.69 | 4.27% | |
前五名小计 | 1,565.49 | 38.70% |
7-1-125
年度
年度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不含税) |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2019年度 | 江苏三木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516.95 | 15.18% |
长沙市太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436.94 | 12.83% | |
长沙鹏翼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86.66 | 8.42% | |
湖南润江化工有限公司 | 164.14 | 4.82% | |
长沙天鑫化工经贸有限公司 | 140.11 | 4.12% | |
前五名小计 | 1,544.80 | 45.38% |
(四)行业市场地位
1、江苏宏泰
江苏宏泰在专用涂料领域的竞争对手基本为国外涂料巨头或知名企业,例如消费电子领域主要为阿克苏诺贝尔、PPG、卡秀、贝格等国外企业,国内企业主要为松井股份;汽车部件领域为迈图、藤仓、KCC等。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与松井股份消费电子涂料销售额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江苏宏泰 | 30,703.16 | 20,033.98 | 12,873.90 |
松井股份 | 35,448.42 | 25,701.03 | 28,571.43 |
注:①松井股份的数据来源于其招股说明书及年度报告;②以上江苏宏泰数据不含湖南阳光。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9、2020年江苏宏泰消费电子涂料销售收入发展趋势与松井股份基本一致。2021年江苏宏泰销售收入大幅下滑主要原因是江苏宏泰主要终端客户华为受美国制裁影响及华为供应商策略调整,销售订单大幅下滑所致。
综合来看,虽然江苏宏泰最近两年销售收入有较大下滑,但仍处于国内专用涂料厂商前列,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湖南阳光
湖南阳光所处行业为细分小众行业,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包括美国PPG、湖南恒兴、河北唐山米乐、常州美美、湖南邦弗特等。由于没有公开披露的行业市场销售数据,无法对湖南阳光的市场份额情况进行精确估计。
(五)主要财务数据
1、江苏宏泰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7-1-126
项目
项目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1-3月 |
营业收入 | 41,846.95 | 26,820.36 | 18,317.63 | 2,861.33 |
营业成本 | 23,273.21 | 16,595.52 | 12,582.17 | 2,001.46 |
税金及附加 | 302.32 | 203.12 | 116.91 | 28.52 |
销售费用 | 3,452.98 | 1,830.39 | 2,829.56 | 460.61 |
管理费用 | 5,680.32 | 4,506.17 | 4,556.06 | 815.23 |
研发费用 | 2,279.81 | 2,045.55 | 2,676.01 | 539.08 |
财务费用 | 483.40 | 414.12 | 474.16 | 124.65 |
营业利润 | 5,363.29 | 2,339.01 | -13,689.24 | -863.05 |
净利润 | 4,509.89 | 3,010.77 | -12,576.27 | -877.45 |
注:表中数据不含湖南阳光;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2、湖南阳光主要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湖南阳光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年度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1-3月 |
营业收入 | 6,425.36 | 7,552.02 | 5,987.00 | 940.31 |
营业成本 | 3,574.56 | 4,258.62 | 4,589.12 | 743.39 |
税金及附加 | 41.12 | 49.49 | 33.95 | 5.87 |
销售费用 | 190.73 | 226.79 | 414.80 | 98.90 |
管理费用 | 157.43 | 146.03 | 308.70 | 120.14 |
研发费用 | 273.21 | 305.12 | 315.89 | 59.82 |
财务费用 | 48.75 | 10.50 | -6.72 | 0.00 |
营业利润 | 2,058.01 | 2,563.85 | 153.96 | -74.62 |
净利润 | 1,781.31 | 2,212.73 | 155.84 | -77.82 |
注:2022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六)在手订单及意向订单情况
在手订单及意向订单情况见本回复报告“问题1”之“三、结合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产品产能及产能利用率情况(如有),分产品说明行业竞争格局、发行人竞争优势,
行业市场容量、行业产能扩张及下游客户扩产情况,在手订单、意向性合同、合作协议等签署情况等,并进一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产能规划的必要性、合理性,产能消化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产能过剩的风险及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之“(六)在手订单、意向性合同、合作协议等签署情况”。
(七)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1、2021年江苏宏泰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1)减值测试过程
7-1-127
项目
项目 | 备注 | 金额(万元) |
商誉原值 | 1 | 53,380.24 |
商誉减值准备 | 2 | 23,520.45 |
商誉账面价值 | 3=1-2 | 29,859.79 |
江苏宏泰资产组账面价值 | 4 | 8,494.42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 5=3+4 | 38,354.21 |
资产组(含商誉)可收回金额 | 6 | 13,662.73 |
资产组(含商誉)减值 | 7=5-6 | 24,691.48 |
(2)资产组(含商誉)可收回金额测算过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永续期 |
营业收入 | 16,776.46 | 19,010.13 | 22,711.52 | 25,215.65 | 26,670.93 | 26,670.93 |
营业成本 | 11,110.15 | 12,094.52 | 14,136.04 | 15,454.06 | 16,302.43 | 16,302.43 |
税金及附加 | 121.43 | 145.95 | 168.92 | 185.38 | 193.95 | 193.95 |
销售费用 | 2,245.20 | 2,169.78 | 2,211.49 | 2,254.87 | 2,299.98 | 2,299.98 |
管理费用 | 4,931.34 | 4,529.69 | 4,293.34 | 4,366.58 | 4,439.29 | 4,439.29 |
财务费用-手续费 | 2.93 | 3.31 | 3.96 | 4.40 | 4.65 | 4.65 |
其他收益 | - | - | - | - | - | - |
息税前利润EBIT | -1,634.58 | 66.88 | 1,897.77 | 2,950.37 | 3,430.63 | 3,430.63 |
折旧摊销 | 1,230.01 | 1,029.37 | 1,029.37 | 1,029.37 | 1,029.37 | 1,029.37 |
EBITDA | -404.56 | 1,096.24 | 2,927.14 | 3,979.73 | 4,460.00 | 4,460.00 |
资本性支出 | 955.32 | 466.10 | 466.10 | 466.10 | 466.10 | 466.10 |
营运资金增加 | 782.42 | 1,211.89 | 2,058.21 | 1,390.79 | 819.65 | - |
7-1-128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永续期 |
经营期末收回 | - | - | - | - | - | - |
税前现金流量 | -2,142.29 | -581.75 | 402.83 | 2,122.85 | 3,174.25 | 3,993.90 |
税前折现率 | 11.40% | 11.40% | 11.40% | 11.40% | 11.40% | 11.40% |
折现期 | 0.50 | 1.50 | 2.50 | 3.50 | 4.50 | - |
折现系数 | 0.95 | 0.85 | 0.76 | 0.69 | 0.62 | 5.40 |
税前现金流量折现 | -2,029.72 | -494.77 | 307.55 | 1,454.86 | 1,952.80 | 21,553.07 |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 22,743.78 | |||||
减:基准日营运资金 | 9,081.05 | |||||
资产组回收价值 | 13,662.73 |
(3)关键参数设置及其合理性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永续期 |
营业收入(万元) | 16,776.46 | 19,010.13 | 22,711.52 | 25,215.65 | 26,670.93 | 26,670.93 |
收入增长率 | -8.41% | 13.31% | 19.47% | 11.03% | 5.77% | 0.00% |
毛利率 | 33.78% | 36.38% | 37.76% | 38.71% | 38.88% | 38.88% |
期间费用率(不含财务费用) | 42.78% | 35.24% | 28.64% | 26.26% | 25.27% | 25.27% |
折现率 | 11.40% | 11.40% | 11.40% | 11.40% | 11.40% | 11.40% |
1)营业收入的预测及合理性根据江苏宏泰历史年度经营情况及管理层对未来年度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结合资产组业务现状及经营规划,江苏宏泰管理层对各个产品未来的单价、销量进行预测,从而得到未来年度收入预测,预测年度的营业收入明细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消费电子专用涂料 | 11,610.00 | 13,700.00 | 17,151.50 | 19,477.78 | 20,853.17 |
化妆品包装涂料 | 1,140.09 | 1,026.08 | 995.30 | 995.30 | 995.30 |
汽车专用涂料 | 883.77 | 927.96 | 1,020.75 | 1,071.79 | 1,071.79 |
运动器材专用涂料 | 810.30 | 810.30 | 810.30 | 810.30 | 810.30 |
抗指纹类涂料 | 2,134.93 | 2,348.42 | 2,536.29 | 2,663.11 | 2,743.00 |
其他 | 197.38 | 197.38 | 197.38 | 197.38 | 197.38 |
合计 | 16,776.46 | 19,010.13 | 22,711.52 | 25,215.65 | 26,670.93 |
消费电子类涂料:管理层考虑虽然2021年7月重新进入华为供应商库,且目前正在与荣耀进行入库洽谈,但2022年初受疫情影响,经济环境较差,且2022第一季度全球及国内手机销量下滑严重,考虑2022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预测2022年较2021年度仍有一定幅度的下滑,之后年度会有一定的好转,并逐渐恢复至2亿元左右的收入。
化妆品包装涂料:化妆品包装涂料行业竞争较为严重,且毛利率较低,公司出于整体规划考虑,计划降低在化妆品包装涂料的投入,削减相关人员,逐渐降低与毛利率低、回款慢的客户的合作,预计未来年度销量有一定幅度的下滑,而后趋于稳定。
汽车专用涂料:公司管理层考虑汽车行业发展空间较大,同时设立了汽车涂料事业部,但考虑汽车涂料行业占用资金较大、整车厂供应链准入门槛较高,客户开发和实际订单的获取需要一定周期,之后有所增长。
运动器材涂料:公司运动器材涂料客户及历史年度收入相对稳定,预计之后年度保持稳定。
抗指纹类涂料:抗指纹涂料客户及收入相对稳定,预计未来年度相对稳定。
其他类涂料:其他类涂料收入占比较小,毛利较低,品类较多,按照2020年和2021年平均收入数据进行预测。
2)毛利率的预测及合理性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对2022年-2026年度毛利率预测情况如下:
7-1-129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毛利率 | 33.78% | 36.38% | 37.76% | 38.71% | 38.88% |
报告期内,由于下游终端客户手机市场份额下滑以及未能及时重新进入华为供应商库,江苏宏泰销售收入大幅下滑,导致毛利率也持续下降。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预计2022年毛利率较2021年度有所上升,并在预测期内保持稳定的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
①目前终端客户华为的影响已经得到消化,公司管理层预计未来销售情况将逐渐好转,营业收入将维持一定的增长趋势,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单位固定成本下降,毛利率将逐年上升。
②公司根据经营规划,2021年10月停止委托杭州欧工涂料制品有限公司加工部分涂
料产品,并计划于2022年年中停止与东莞嘉卓成的委托加工合作。以上委托加工业务合作停止后,相关产品的生产任务统一转移至公司湖南基地,在节省加工费用的同时,对生产人员也有一定的削减和优化,降低了产品生产成本。
③2021年度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但进入2021年下半年,原材料有趋稳迹象,2022年第一季度,树脂和溶剂等原材料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同时考虑2022年初俄乌局势对国际油价及化工原料价格的影响,管理层谨慎考虑2022年度原材料将继续维持2021年的水平,以后年度相对稳定并会有小幅回落。综合来看,预测期内毛利率逐年上升具有合理性。3)期间费用的预测及合理性本次商誉减值测试,对2022-2026年度期间费用(不含财务费用)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7-1-130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期间费用(不含财务费用) | 7,176.54 | 6,699.47 | 6,504.82 | 6,621.45 | 6,739.26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2.78% | 35.24% | 28.64% | 26.26% | 25.27% |
注:由于财务费用金额较小,本小题回复中期间费用均不含财务费用,下同。
2020年开始,受到新冠疫情以及终端客户华为销售收入下滑的影响,江苏宏泰营业收入出现大幅下滑,导致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也大幅上升,由2019年的27.27%上升到2021年的54.90%。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预测期内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2021年水平,并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原因如下:
①随着华为事件影响的逐步消化,预测期内公司销售情况维持好转局势,营业收入逐年增加,使得期间费用占比逐年下降。
②2021年,手机市场及与之相关的涂料市场呈现一定的下滑趋势,2022年第一季度,全球及国内手机销量锐减,公司管理层考虑行业发展环境和经济效应,对人员进行了一定的精简和优化,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末,江苏宏泰现有人员249人,较2021年末和2020年末人员数量(分别为276人和336人)出现较大幅度下滑。此外,公司涂料业务将集中于湖南基地统一生产,集中生产将导致期间费用中人员薪酬、办公费等费用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综合来看,预测期内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随着营业收入的增加逐年下降,至永续期,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受新冠疫情及终端客户华为销售下滑影响前的2019年占比基本一致,无重大差异,具有合理性。4)折现率的预测及合理性A.折现率的确定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包含商誉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中,“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折现率的确定应与未来现金流量税前口径一致采用税前折现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的规定,“折现率的确定通常应当以该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无法从市场获得的,可以使用替代利率估计折现率。替代利率可以根据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者其他相关市场借款利率作适当调整后确定。”
根据IAS36BCZ85的列示,“理论上,只要税前折现率是以税后折现率为基础加以调整得出,以反映未来纳税现金流量的时间和特定金额,采用税后折现率折现税后现金流量的结果与采用税前折现率折现税前现金流量的结果应当是相同的。税前折现率并不总是等于以标准所得税率调整税后折现率所得出的利率。”
因此,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税前折现率的计算先计算税后现金流量折现值,再采用割差法计算税前折现率指标值。
B.折现率的确定过程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计算税后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7-1-131ddeeWTKWK??????)1(WACC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We:权益资本结构比例Wd:付息债务资本结构比例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计算需要确定如下指标:权益资本成本、付息债务资本成本和付息债务与权益价值比例。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即:KE=RF+β(RM-RF)+α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RF—无风险收益率;RM-RF—市场风险溢价;β—Beta系数;α—企业特有风险。
①无风险收益率(RF)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本项目采用剩余到期年限10年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率平均值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本次减值测试,计算无风险报酬率指标值为3.35%。
②市场风险溢价的计算
市场风险溢价是预期未来较长期间市场证券组合收益率与无风险利率之间的差额。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既可以依靠历史数据,也可以基于事前估算。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本项目市场风险溢价采用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月收益率几何平均值换算成年收益率后的算数平均值减去无风险报酬率指标值计算,取值时间跨度为自指数设立至今。
本次减值测试,计算的市场风险溢价指标值为6.75%。
③β的计算
β反映一种股票与市场同向变动的幅度,β指标计算模型为市场模型:
Ri=α+βRm+ε在市场模型中,以市场回报率对股票回报率做回归求得β指标值,本说明中样本β指标的取值来源于同花顺金融终端。
β指标值的确定以选取的样本,自同花顺金融终端取得的考虑财务杠杆的β指标值为基础,计算商誉所在资产组所处行业业务板块的不考虑财务杠杆的β指标值,以所处行业平均资本结构为基础,计算商誉所在资产组考虑财务杠杆的β指标值。考虑财务杠杆的β指标值与不考财务杠杆的β指标值换算公式如下:
βU=βL/[1+(1-T)×D/E]
式中:
βL:考虑财务杠杆的Beta;
βU:不考虑财务杠杆的Beta;
T:所得税率;
通过计算,包含商誉资产组的β指标值为0.8256。
④特有风险的调整
由于选取样本与包含商誉资产组经营环境不同,同时考虑包含商誉资产组个别经营风险,特有风险调整为2%。
⑤股权资本成本的计算
通过以上计算,依据KE=RF+β(RM-RF)+α,计算股权资本成本为11.39%。
⑥债务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的计算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即4.60%。
⑦税后折现率的计算
通过以上计算,依据
7-1-133ddeeWTKWK??????)1(WACC
,计算税后折现率为
10.72%。
依据税后现金流量、税后折现率计算得出现金流量现值,以此为基础,采用割差法计算税前折现率为11.40%。综上所述,本次商誉减值测试的折现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具有合理性。
2、2021年湖南阳光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1)减值测试过程
7-1-134
项目
项目 | 备注 | 金额(万元) |
商誉原值 | 1 | 13,688.56 |
商誉减值准备 | 2 | 1,667.82 |
商誉账面价值 | 3=1-2 | 12,020.74 |
湖南阳光资产组账面价值 | 4 | 1,188.73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 | 5=3+4 | 13,209.47 |
资产组(含商誉)可收回金额 | 6 | 3,988.90 |
资产组(含商誉)减值 | 7=5-6 | 9,220.57 |
(2)资产组(含商誉)可收回金额测算过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永续期 |
营业收入 | 4,501.92 | 4,879.32 | 5,364.62 | 5,655.84 | 5,810.31 | 5,810.31 |
营业成本 | 3,354.79 | 3,487.60 | 3,755.15 | 3,918.23 | 4,023.28 | 4,023.28 |
税金及附加 | 27.59 | 31.13 | 34.18 | 36.00 | 36.75 | 36.75 |
销售费用 | 341.87 | 344.51 | 320.12 | 335.03 | 345.84 | 345.84 |
管理费用 | 624.32 | 499.67 | 507.94 | 522.09 | 536.35 | 536.35 |
财务费用-手续费 | 0.59 | 0.63 | 0.70 | 0.74 | 0.76 | 0.76 |
其他收益 | - | - | - | - | - | - |
息税前利润EBIT | 152.76 | 515.77 | 746.52 | 843.76 | 867.33 | 867.33 |
折旧摊销 | 153.08 | 87.56 | 81.60 | 81.60 | 81.60 | 81.60 |
EBITDA | 305.84 | 603.33 | 828.12 | 925.36 | 948.94 | 948.94 |
资本性支出 | 44.58 | 44.58 | 44.58 | 44.58 | 44.58 | 44.58 |
营运资金增加 | -1,940.19 | -260.97 | -308.57 | 144.61 | 75.97 | - |
7-1-135
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永续期 |
经营期末收回 | - | - | - | - | - | - |
税前现金流量 | 2,201.44 | 819.72 | 1,092.11 | 736.17 | 828.38 | 904.36 |
税前折现率 | 11.95% | 11.95% | 11.95% | 11.95% | 11.95% | 11.95% |
折现期 | 0.50 | 1.50 | 2.50 | 3.50 | 4.50 | - |
折现系数 | 0.95 | 0.84 | 0.75 | 0.67 | 0.60 | 5.04 |
税前现金流量折现 | 2,080.58 | 692.00 | 823.56 | 495.88 | 498.44 | 4,553.52 |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 9,144.00 | |||||
减:基准日营运资金 | 5,155.09 | |||||
资产组回收价值 | 3,988.90 |
(3)关键参数设置及其合理性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永续期 |
营业收入(万元) | 4,501.92 | 4,879.32 | 5,364.62 | 5,655.84 | 5,810.31 | 5,810.31 |
收入增长率 | -24.81% | 8.38% | 9.95% | 5.43% | 2.73% | 0.00% |
毛利率 | 25.48% | 28.52% | 30.00% | 30.72% | 30.76% | 30.76% |
期间费用率(不含财务费用) | 21.46% | 17.30% | 15.44% | 15.15% | 15.18% | 15.18% |
折现率 | 11.95% | 11.95% | 11.95% | 11.95% | 11.95% | 11.95% |
1)营业收入的预测及合理性湖南阳光主要产品包括PVC塑胶涂料和真空镀膜涂料,其中PVC塑胶涂料主要应用于PVC地板,真空镀膜涂料主要应用于化妆品包装。本次商誉减值测试,对未来年度销售情况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种类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PVC塑胶涂料 | 3,725.51 | 4,369.89 | 4,855.02 | 5,146.33 | 5,300.71 |
真空镀膜涂料 | 735.21 | 468.24 | 468.40 | 468.32 | 468.40 |
其他 | 41.19 | 41.19 | 41.19 | 41.19 | 41.19 |
合计 | 4,501.92 | 4,879.32 | 5,364.62 | 5,655.84 | 5,810.31 |
PVC塑胶涂料:管理层结合市场调研情况,考虑中美贸易争端的持续影响,结合2021年第四季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销售数据,预计2022年销量较2021年会有大幅下降,随着2022年新开拓客户逐渐通过验证,预计之后年度会呈现一定比例的增加。
真空镀膜涂料:湖南阳光历史年度(2019-2021年)真空镀膜涂料主要包含自产的化妆品包装盒涂料和自江苏宏泰采购而后对外销售的消费电子类涂料。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化妆品包装盒涂料毛利率大幅下降,且运输费用较高,湖南阳光已于2021年度开始逐渐降低该类产品的生产经营,预计2022年仍有少量销售,2023年起不再生产和销售;自江苏宏泰采购的消费电子类涂料销售将维持相对稳定。
2)毛利率的预测及合理性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对2022年-2026年度毛利率预测情况如下:
7-1-136项目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毛利率 | 25.48% | 28.52% | 30.00% | 30.72% | 30.76% |
2022-2026年,预测毛利率较2021年小幅逐渐增加,一方面是因为公司取消了毛利率较低的化妆品涂料的生产经营,另一方面是因为随着产量的逐年增加,单位固定成本下降,使得毛利率上升。
3)期间费用的预测及合理性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对2022-2026年度期间费用(不含财务费用)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期间费用(不含财务费用) | 966.19 | 844.18 | 828.06 | 857.12 | 882.19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1.46% | 17.30% | 15.44% | 15.15% | 15.18% |
预测期内,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主要原因是:
①公司决定取消化妆品包装涂料的生产经营,逐步削减相关人员,导致相关的管理、销售人员成本下降。
②2022年受下游PVC地板被美国加征关税影响,公司预测销售收入仍然呈现下滑趋势,导致2022年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2021年有所上升;随着新增客户的逐年开拓,预计之后年度营业收入将出现增长趋势,使得期间费用占比逐年下降。
4)折现率的预测及合理性
A.折现率的确定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包含商誉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计算中,“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折现率的确定应与未来现金流量税前口径一致采用税前折现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应用指南的规定,“折现率的确定通常应当以该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无法从市场获得的,可以使用替代利率估计折现率。替代利率可以根据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者其他相关市场借款利率作适当调整后确定。”
根据IAS36BCZ85的列示,“理论上,只要税前折现率是以税后折现率为基础加以调整得出,以反映未来纳税现金流量的时间和特定金额,采用税后折现率折现税后现金流量的结果与采用税前折现率折现税前现金流量的结果应当是相同的。税前折现率并不总是等于以标准所得税率调整税后折现率所得出的利率。”
因此,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税前折现率的计算先计算税后现金流量折现值,再采用割差法计算税前折现率指标值。
B.折现率的确定过程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过程中,计算税后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7-1-137ddeeWTKWK??????)1(WACC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债务资本成本;T:所得税率We:权益资本结构比例Wd:付息债务资本结构比例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计算需要确定如下指标:权益资本成本、付息债务资本成本和付息债务与权益价值比例。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即:KE=RF+β(RM-RF)+α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RF—无风险收益率;RM-RF—市场风险溢价;β—Beta系数;α—企业特有风险。
①无风险收益率(RF)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本项目采用剩余到期年限10年以上国债的到期收益率平均值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本次减值测试,计算无风险报酬率指标值为3.35%。
②市场风险溢价的计算
市场风险溢价是预期未来较长期间市场证券组合收益率与无风险利率之间的差额。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既可以依靠历史数据,也可以基于事前估算。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本项目市场风险溢价采用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月收益率几何平均值换算成年收益率后的算数平均值减去无风险报酬率指标值计算,取值时间跨度为自指数设立至今。
本次减值测试,计算的市场风险溢价指标值为6.75%。
③β的计算
β反映一种股票与市场同向变动的幅度,β指标计算模型为市场模型:Ri=α+βRm+ε
在市场模型中,以市场回报率对股票回报率做回归求得β指标值,本说明中样本β指标的取值来源于同花顺金融终端。
β指标值的确定以选取的样本,自同花顺金融终端取得的考虑财务杠杆的β指标值为
基础,计算商誉所在资产组所处行业业务板块的不考虑财务杠杆的β指标值,以所处行业平均资本结构为基础,计算商誉所在资产组考虑财务杠杆的β指标值。考虑财务杠杆的β指标值与不考财务杠杆的β指标值换算公式如下:
βU=βL/[1+(1-T)×D/E]式中:
βL:考虑财务杠杆的Beta;βU:不考虑财务杠杆的Beta;T:所得税率;通过计算,包含商誉资产组的β指标值为0.8256。
④特有风险的调整
由于选取样本与包含商誉资产组经营环境不同,同时考虑包含商誉资产组个别经营风险,特有风险调整为2%。
⑤股权资本成本的计算
通过以上计算,依据KE=RF+β(RM-RF)+α,计算股权资本成本为11.39%。
⑥债务资本成本
债务资本成本的计算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即4.60%。
⑦税后折现率的计算
通过以上计算,依据
7-1-139ddeeWTKWK??????)1(WACC
,计算税后折现率为
10.72%。
依据税后现金流量、税后折现率计算得出现金流量现值,以此为基础,采用割差法计算税前折现率为11.95%。
综上所述,本次商誉减值测试的折现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具有合理性。
(八)分主体说明相关减值测试较实际经营情况及前次测试参数的主要差异,相关参
数设置是否合理,是否考虑其持续经营风险,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江苏宏泰
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与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7-1-140项目
项目 | 减值测 试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营业收入 | 2020年 | 35,920.99 | 43,238.90 | 47,989.44 | 51,722.85 | 54,680.22 | 54,680.22 |
2021年 | 18,317.63 | 16,776.46 | 19,010.13 | 22,711.52 | 25,215.65 | 26,670.93 | |
营业成本 | 2020年 | 22,276.11 | 26,424.98 | 29,634.53 | 32,269.76 | 34,493.38 | 34,493.38 |
2021年 | 12,582.17 | 11,110.15 | 12,094.52 | 14,136.04 | 15,454.06 | 16,302.43 | |
毛利率 | 2020年 | 37.99% | 38.89% | 38.25% | 37.61% | 36.92% | 36.92% |
2021年 | 31.31% | 33.78% | 36.38% | 37.76% | 38.71% | 38.88% | |
期间费用 | 2020年 | 7,981.41 | 8,794.78 | 9,474.21 | 10,099.85 | 10,706.54 | 10,706.51 |
2021年 | 10,061.63 | 7,176.54 | 6,699.47 | 6,504.82 | 6,621.45 | 6,739.26 | |
折现率 | 2020年 | 13.71% | 13.71% | 13.71% | 13.71% | 13.71% | 13.71% |
2021年 | —— | 11.40% | 11.40% | 11.40% | 11.40% | 11.40% |
注:上表中2021年减值测试中2021年度数据为实际发生数。
(1)营业收入
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2021年收入35,920.99万元,实际实现18,317.63万元,完成预测的50.99%。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为:
2020年预测时,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公司预计未来营业收入能够保持较高增长:①考虑了2021年初手机销量较2020年同比有较大幅度上升,且随着5G技术的逐渐成熟,会迎来新的一波换机潮;②2021年初,江苏宏泰与荣耀谈判进展顺利,预计公司6月左右可以进入荣耀手机供应商库,考虑了对荣耀的销售收入;③2021年初公司着手与小米等客户进行洽谈合作,考虑了对小米及其他智能穿戴产品的收入。
从全年实际情况来看,2021年全年手机销量较2020年增长较少,未延续年初大幅增长趋势;且公司未如期进入荣耀供应商库,2021年未对荣耀有销售收入;同时智能穿戴行业用涂料量较少,未对公司销售收入有较大的贡献。综合以上原因,公司未能完成2021年预测。
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永续期营业收入54,680.22万元,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时
预测永续期营业收入26,670.93万元,为2020年预测的48.78%。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为:
考虑到以下因素,公司在2021年预测时降低了收入增长预期:①参考2021年全年手机销量情况,同时考虑2022年第一季度全球手机销量的锐减,公司管理层判断以后手机销量将逐渐趋缓,不会再出现2017-2019年手机销量大幅增加的情况;②公司所合作终端客户华为手机销量持续下滑,且因芯片等因素影响,华为手机销量将难以恢复以前水平。且公司另一主要客户OPPO在2022第一季度也出现了一定幅度的销量下滑。
(2)毛利率
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2021年毛利率为37.99%,2021年实际毛利率为
31.31%。二者差异的主要原因是:①2021年原材料大幅上涨,超出了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的预测;②公司销量的大幅下滑,导致单位固定成本的增加。
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永续期毛利率为36.92%,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永续期毛利率为38.88%。本次商誉减值测试预测永续期毛利率较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预测值高的原因主要为公司考虑成本因素,2021年10月停止委托杭州欧工涂料制品有限公司加工部分涂料产品,并计划于2022年6月停止与东莞嘉卓成的委托加工合作,停止委托加工后,能够节省相关的加工费。
(3)期间费用
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2021年期间费用合计为7,981.41万元,2021年实际产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合计为10,061.63万元。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为:①2021年公司重新进入华为供应商库,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奖励;②考虑2021年市场环境的恶化,公司转型终端客户,加强了对客户的拜访与沟通,由此导致销售费用一定程度的上升;③公司2021年对人员薪资构成进行调整,由以前年度“低固定+高奖金”模式调整为“高固定+低奖金”模式,导致人员薪酬较2020年预测高。
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永续期期间费用合计为10,706.51万元,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永续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合计为6,739.26万元,费用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考虑对未来年度收入的预测,对人员团队进行精简,人员薪酬降低。
(4)折现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商誉减值测试中现金流现值计算
中所采用折现率为税前折现率,根据IAS36BCZ85的列示,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税前折现率的计算先计算税后现金流量折现值,再采用割差法计算税前折现率指标值。2020年和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折现率计算参数主要如下:
7-1-142
项目
项目 | 2020年 | 2021年 |
可比公司1 | 渝三峡A | 渝三峡A |
可比公司2 | 神剑股份 | 神剑股份 |
可比公司3 | 兴业股份 | 兴业股份 |
可比公司1beta | 1.2619 | 0.7427 |
可比公司2beta | 0.9242 | 0.6192 |
可比公司3beta | 0.9973 | 1.1150 |
被评估单位beta | 1.0613 | 0.8943 |
无风险报酬率 | 4.03% | 3.35% |
市场风险溢价 | 6.69% | 6.75% |
企业特定风险 | 2.00% | 2.00% |
税后折现率 | 12.28% | 10.72% |
税前折现率 | 13.71% | 11.40% |
由上表可知,2020年和2021年税后折现率分别为12.28%和10.72%,税后折现率差异较大,主要系因无风险报酬率差异较大所致,2020年和2021年无风险报酬率均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2号——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中折现率的测算》、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评估类第1号》,以国债剩余到期期限10年以上样本到期收益率平均值作为无风险报酬率。
在由税后折现率计算税前折现率过程中,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时,由于江苏宏泰2022年及2023年亏损,2022-2025年均不需缴纳所得税,使得税前折现率与税后折现率差异较小,导致与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税前折现率的较大差异。
综上所述,江苏宏泰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中主要参数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的预测,与前次测试的差异具有合理性,相关差数设置合理,已经考虑其持续经营风险,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湖南阳光
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与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主要参数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7-1-143项目
项目 | 减值测 试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2026年度 |
营业收入 | 2020年 | 8,864.92 | 9,717.92 | 10,269.58 | 10,715.06 | 10,949.61 | 10,949.61 |
2021年 | 5,987.00 | 4,501.92 | 4,879.32 | 5,364.62 | 5,655.84 | 5,810.31 | |
营业成本 | 2020年 | 5,084.51 | 5,699.57 | 6,121.57 | 6,502.55 | 6,778.30 | 6,778.30 |
2021年 | 4,589.12 | 3,354.79 | 3,487.60 | 3,755.15 | 3,918.23 | 4,023.28 | |
毛利率 | 2020年 | 42.64% | 41.35% | 40.39% | 39.31% | 38.10% | 38.10% |
2021年 | 23.35% | 25.48% | 28.52% | 30.00% | 30.72% | 30.76% | |
期间费用 | 2020年 | 1,294.86 | 1,410.90 | 1,495.76 | 1,573.89 | 1,635.96 | 1,635.96 |
2021年 | 1,039.40 | 966.19 | 844.18 | 828.06 | 857.12 | 882.19 | |
折现率 | 2020年 | 14.07% | 14.07% | 14.07% | 14.07% | 14.07% | 14.07% |
2021年 | —— | 11.95% | 11.95% | 11.95% | 11.95% | 11.95% |
注:上表中2021年减值测试中2021年度数据为实际发生数。
(1)营业收入
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2021年营业收入为8,864.92万元,2021年实际实现营业收入5,987.00万元,完成预测的67.54%,与预测金额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①下游客户受美国加征关税影响,湖南阳光对其销售单价下降;②受PVC地板对美国出口销量下滑,湖南阳光PVC塑胶涂料销量下滑;③2020年末开始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化妆品包装盒涂料产品的毛利率持续下滑,且运输费持续的增加导致其利润下滑严重,湖南阳光管理层逐渐停止了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计划于2022年彻底停止化妆品包装盒涂料的生产经营。
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永续期实现营业收入10,949.61万元,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永续期营业收入为5,810.31万元,为2020年预测金额的53.06%,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为:①受对美国PVC地板销量的下滑、下游PVC地板生产企业海外建厂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预计未来年度PVC塑胶涂料销量虽较2021年有所升高,但较2020年预测仍有较大幅度差距;②公司停止了化妆品包装盒涂料的生产经营。
(2)毛利率
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2021年毛利率为42.64%,2021年实际毛利率为
23.35%,差异较大的原因为:①2021年原材料大幅涨价;②下游客户PVC地板厂商受美国加征关税影响,湖南阳光对其售价有一定下滑;③销售收入下降导致单位固定成本增加。
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永续期毛利率为38.10%,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永续期毛利率为30.76%,二者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测时考虑到前述三项因素的影响。
(3)期间费用
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2021年期间费用合计为1,294.86万元,2021年实际发生期间费用金额为1,039.39万元,二者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较预测下滑严重,相关人员薪资及奖金有一定差距。
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永续期期间费用合计为1,635.96万元,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时预测永续期期间费用金额为882.19万元,二者差异的主要原因为:①湖南阳光停止化妆品包装盒涂料的生产经营,相关人员减少降低了人员薪酬支出;②公司经营业绩的下滑,公司管理层考虑人均工资较2020年预测低。
(4)折现率
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所使用折现率与2020年预测折现率的差异原因同本回复报告“问题5”之“(八)分主体说明相关减值测试较实际经营情况及前次测试参数的主要差异,相关参数设置是否合理,是否考虑其持续经营风险,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之“1、江苏宏泰”之“(4)折现率”。
综上所述,湖南阳光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中主要参数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的预测,与前次测试的差异具有合理性,相关差数设置合理,已经考虑其持续经营风险,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五、结合2018年年报披露江苏宏泰业绩完成情况与本次申报文件披露的江苏宏泰业绩完成率,说明申报材料与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信息是否一致,如否,请说明原因
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一、关于发行人历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之“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披露的江苏宏泰2018年业绩完成率为96.66%为截至2018年的累计业绩完成率,系根据2017年、2018年累计完成净利润和累计承诺净利润计算得出。2019年4月2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列示的江苏宏泰2018年业绩完成率为78.06%为2018年当年业绩完成率,系根据2018
年完成净利润和2018年承诺净利润计算得出。二者产生差异的原因系计算口径不一致。为了便于理解和保持计算口径统一,发行人已按照2018年当年业绩完成率对募集说明书的披露信息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单位:万元
7-1-145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2021年6月30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1年 1-6月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
1 | 收购江苏宏泰100%股权 | 不适用 | 16,500.00 | -1,148.94 | 3,489.31 | 6,257.92 | 4,029.95 | 12,628.24 | 是 |
注:项目预计效益由交易对手陈朝岚等人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承诺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4,800万元、5,500万元及6,200万元;项目实际收益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117.97%、78.06%及101.92%。截止2019年7月12日补偿义务人已足额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款,补偿义务人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而实现现金补偿事宜已全部完结。
六、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高管及财务人员,了解江苏宏泰、湖南阳光业绩承诺期满后业绩变动的原因;
2、获取下游终端用户的市场销售数据,结合下游行业发展情况,分析江苏宏泰、湖南阳光的业绩变动是否与行业发展情况相符;
3、获取发行人与华为相关营业收入的明细数据,分析与华为相关营业收入的变动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4、获取原材料采购单价明细表,分析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湖南阳光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5、访谈公司高管及财务人员,了解江苏宏泰、湖南阳光业绩承诺期满后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的原因;
6、结合江苏宏泰、湖南阳光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公司计提大额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7、获取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主要经营财务数据,结合江苏宏泰的实际经营情况,分析宜兴基地停产前后江苏宏泰的经营情况变化,分析宜兴基地停产对江苏宏泰是否产生不利影响,是否存在商誉减值迹象;
8、访谈公司高管及财务人员,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宜兴基地停产的背景以及停产后原宜兴基地产能转移情况,分析宜兴基地停产对公司是否产生不利影响;
9、访谈公司主要财务人员,了解公司报告期内境外销售的主要内容;
10、访谈公司高管及财务人员,了解中美贸易争端及美国疫情对湖南阳光经营业绩如何产生影响;
11、通过访谈、公开网络检索,了解中美贸易争端的背景以及对湖南阳光下游客户PVC地板商的影响;
12、结合我国PVC地板的出口情况,分析中美贸易争端对PVC地板商的影响;
13、结合湖南阳光报告期内产品销售单价、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分析中美贸易争端对湖南阳光产生的影响及其合理性;
14、通过访谈、公开查询等方式,分析江苏宏泰、湖南阳光所属行业发展情况、市场容量及行业市场地位等信息;
15、获取江苏宏泰、湖南阳光主要财务数据,了解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湖南阳光的经营情况;
16、了解公司在手订单及意向订单情况;
17、获取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湖南阳光主要客户、供应商名单,了解主要客户、供应商的情况;
18、获取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江苏宏泰、湖南阳光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评估报告,了解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及关键参数的设置情况,分析关键参数设置的合理性;
19、结合江苏宏泰、湖南阳光实际经营情况及2020年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分析关键参数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差异产生的原因以及相关参数设置是否合理;
20、查阅2018年年报关于江苏宏泰业绩完成情况的公告文件,与本次申报文件进行对比,分析是否存在差异以及产生差异的原因。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江苏宏泰及湖南阳光在业绩承诺期满后业绩下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行业发展情况相符,相关业绩变动具有合理性;江苏宏泰和湖南阳光在业绩承诺满即商誉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下游终端应用市场在业绩承诺期后出现下滑以及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江苏宏泰及湖南阳光的经营业绩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情况,具有合理性。
2、公司已提前对江苏宏泰宜兴基地的停产作出安排,宜兴基地的原有产能主要由江苏宏泰全资子公司湖南宏泰承接,未对江苏宏泰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宜兴基地停产后的2019年,江苏宏泰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实现较好增长,江苏宏泰未出现商誉减值迹象,江苏宏泰2019年不存在大额商誉减值具有合理性。
3、公司披露的对外销售口径为直接销售产生的收入,主要为PCB油墨的销售收入,每年的实现的销售收入占总的销售收入的比重大致在0.5%左右。虽然湖南阳光所生产的产品不直接出口销售,但由于其主要产品PVC塑胶涂料的下游客户PVC地板生产商主要以出口销售为主,下游PVC地板生产商采购湖南阳光PVC塑胶涂料后加工成PVC地板成品后再出口销售,并且以为美国为主要目的地市场,中美贸易争端及美国疫情影响了下游PVC地板的出口,间接导致了湖南阳光PVC塑胶涂料产品的销售下滑,从而造成湖南阳光的业绩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对湖南阳光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了负面影响。
4、江苏宏泰、湖南阳光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中主要参数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的预测,与前次测试的差异具有合理性,相关差数设置合理,已经考虑其持续经营风险,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5、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一、关于发行人历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之“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披露的江苏宏泰2018年业绩完成率为96.66%为截至2018年的累计业绩完成率,系根据2017年、2018年累计完成净利润和累计承诺净利润计算得出。2019年4月25日公司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列示的江苏宏泰2018年业绩完成率为78.06%为2018年当年业绩完成率,系根据2018年完成净利润和2018年承诺净利润计算得出。二者产生差异的原因系计算口径不一致。为了便
于理解和保持计算口径统一,发行人已按照2018年当年业绩完成率对募集说明书的披露信息进行修改。
问题6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0.07%、53.39%、
47.89%和51.5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47、1.50、1.42和1.41,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申报材料称主要原因为涂料业务下游客户对终端大型知名厂商应收账款催收存在难度,对部分破产、涉及诉讼的客户应收账款计提坏账但暂未核销导致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发行人涂料板块业务模式,说明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较高的情形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如否,说明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按不同业务列示前五大客户,并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是否变动较大,如是,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客户选取的内部标准和流程,开拓新客户的情况以及未来回款的风险;(3)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及回款情况,并结合主要客户类型、经营情况、信用政策、回款及账龄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对下游客户应收账款催款难的改进措施是否有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发行人补充披露(2)(3)涉及的风险。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一、结合发行人涂料板块业务模式,说明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较高的情形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一致,如否,说明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涂料板块业务模式
公司的涂料业务板块主要由江苏宏泰(含湖南宏泰)负责生产运营,通过向客户提供高技术含量的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及配套服务来实现盈利。针对国内销售,江苏宏泰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按客户要求将涂料产品交付客户,同时在约定期限内经客户对产品数量与质量无异议确认后确认收入,江苏宏泰将客户确认验收的时间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在实务操作中以取得经客户确认的对账单为收入确认时点。公司通常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并在与客户对账确认收入后给予客户30天至120天不等的信用账期。
(二)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变化及占营业收入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2019-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7-1-149
项目
项目 | 2022年 3月31日 | 2021年 12月31日 | 2020年 12月31日 | 2019年 12月31日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 27,257.16 | 28,700.10 | 36,071.54 | 43,192.29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同比增幅 | -5.03% | -20.44% | -16.49% | 12.45% |
项目 | 2022年 1-3月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14,950.97 | 61,890.24 | 75,314.07 | 80,895.94 |
营业收入同比增幅 | -2.82% | -17.82% | -6.90% | 26.52%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 | 45.58% | 46.37% | 47.89% | 53.39% |
注:为确保数据可比性,2022年1-3月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已年化处理。2019-2021年末及2022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整体保持不断下降趋势,一方面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另一方面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涉及诉讼纠纷及破产的进度对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昕科技”)、星星精密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等重要客户单独计提大额坏账准备所致。综上,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变化与营业收入变化整体相一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2019-2021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年度 | 容大感光 | 松井股份 | 行业算术平均 | 广信材料 |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 | 2021年度 | 42.43% | 44.36% | 43.40% | 46.37% |
2020年度 | 52.70% | 46.53% | 49.61% | 47.89% | |
2019年度 | 43.14% | 40.56% | 41.85% | 53.39%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2021年度 | 2.32 | 2.23 | 2.28 | 1.42 |
2020年度 | 2.04 | 2.12 | 2.08 | 1.42 | |
2019年度 | 2.19 | 2.67 | 2.43 | 1.50 |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由上表可以看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在2020年度及2021年度与同行业情况基本一致,2019年度高于同行业水平,主要原因为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实现增长完成了业绩承诺,同时放宽了部分优质客户的信用期,导致应收账款相应增加。
2019-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各年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历史遗留及滚动产生等原因,针对一些无法回款不良客户计提坏账,但公司尚未对已经全额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所致,扣除以上影响后如下:
单位:万元
7-1-150
项目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应收账款余额 | 40,688.59 | 46,542.81 | 59,162.42 |
其中:龙昕科技 | 3,412.79 | 3,412.79 | 3,617.80 |
江西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 | - | - | 4,048.52 |
星星精密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800.78 | - | - |
其他长期挂账客户 | 3,435.92 | 2,048.88 | 2,559.77 |
扣除上述后应收账款余额 | 33,039.10 | 41,081.14 | 48,936.33 |
营业收入 | 61,890.24 | 75,314.07 | 80,895.94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1.67 | 1.67 | 1.85 |
由上可以看出,扣除上述影响后,公司各年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提升,略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且变动趋势与同行业一致。低于同行业水平主要系公司近些年业绩逐年下滑,尤其是涂料业务板块下降明显,为了保证一定的业绩收入以及行业竞争力,公司根据行业惯例、客户资质、采购规模、历史合作情况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不同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不同,对于资质好、规模大、历史合作情况较好的客户给予较高的信用额度和较长的信用期。
除此之外,公司属于电子化学品行业,是电子产品制造业中的中游行业,我国电子产品产业链的账期普遍较长,再加上近年来由于环保政策趋紧等因素导致上游化工原材料供应受到一定影响,对客户账期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导致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的占比增加。
二、按不同业务列示前五大客户,并说明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是否变动较大,如是,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客户选取的内部标准和流程,开拓新客户的情况以及未来回款的风险;
(一)2019年-2021年油墨业务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时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不含税) | 应收账款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账龄 |
7-1-151
时间
时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不含税) | 应收账款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账龄 |
2021年 | 1 | 深圳市深乐健化工有限公司 | 1,094.22 | 659.19 | 1.62% | 1年内 |
2 |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64.23 | 247.33 | 0.61% | 1年内 | |
3 | 浙江欧珑电气有限公司 | 654.45 | 451.81 | 1.11% | 1年内 | |
4 | 河南海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54.18 | 294.74 | 0.72% | 1年内 | |
5 | 苏州腾田妍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06.16 | 265.66 | 0.65% | 1年内 | |
合计 | 3,673.24 | 1,918.72 | 4.72% | - | ||
2020年 | 1 |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81.49 | 252.08 | 0.54% | 1年内 |
2 | 深圳市深乐健化工有限公司 | 577.01 | - | - | 1年内 | |
3 | 河南海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15.23 | 311.19 | 0.67% | 1年内 | |
4 | 浙江欧珑电气有限公司 | 467.97 | 186.48 | 0.40% | 1年内 | |
5 | 苏州腾田妍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90.05 | 268.38 | 0.58% | 1年内 | |
合计 | 2,731.76 | 1,018.14 | 2.19% | - | ||
2019年 | 1 |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47.92 | 397.07 | 0.67% | 1年内 |
2 | 浙江欧珑电气有限公司 | 487.56 | 264.41 | 0.45% | 1年内 | |
3 | 苏州腾田妍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67.61 | 221.13 | 0.37% | 1年内 | |
4 | 河南海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17.59 | 261.08 | 0.44% | 1年内 | |
5 | 恩达电路(深圳)有限公司 | 283.80 | 69.40 | 0.12% | 1年内 | |
合计 | 2,504.48 | 1,213.08 | 2.05% | - |
发行人油墨业务客户整体较为稳定,2019年-2021年前五大客户基本未发生变化,只是排名先后略有变化,像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深乐健化工有限公司等一直是公司重要客户,报告期内持续与其稳定合作。另外,报告期末油墨业务主要客户应收账款账龄较短,期后回款良好,不存在重大逾期或者违约的情况。
公司除了主要参加国际电子电路(深圳)展览会和上海国际电子电路展览会等各种展览会宣传公司产品开拓新客户外,还利用公司是江西、湖南、珠海等地的电路板协会会员身份,通过参与协会采访、录制公司相关视频、在协会报纸期刊上发表文件等方式进一步推广企业。在展会及协会的宣传下会有客户主动联系公司询问产品,同时当业务员了解到有潜在客户,也会积极跟进接洽。除此之外,主要客户重复购买率一般也比较高。报告期内,恩达电路(深圳)有限公司在2019年进入前五大,但在其他年度依然持续合作,其他客户基本稳定在前五大中。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客户整体保持稳定,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2019年-2021年涂料业务前五大客户
单位:万元
7-1-152时间
时间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不含税) | 应收账款余额 | 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账龄 |
2021年 | 1 | 东莞市恒晟科技有限公司 | 2,176.67 | 1,044.54 | 2.57% | 1年以内 |
2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一集团合并列示) | 1,363.91 | 377.85 | 0.93% | 1年以内 | |
3 | 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986.56 | 342.69 | 0.84% | 1年以内 | |
4 | 广东正和诚信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967.67 | 236.05 | 0.58% | 1年以内 | |
5 | 东莞市质品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934.48 | 151.49 | 0.37% | 1年以内 | |
合计 | 6,429.29 | 2,152.61 | 5.29% | |||
2020年 | 1 | 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2,444.35 | 565.73 | 1.22% | 1年以内 |
2 | 维达力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同一集团合并列示) | 1,998.86 | 713.43 | 1.53% | 1年以内 | |
3 | 东莞市质品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1,412.63 | 1,133.72 | 2.44% | 1年以内 | |
4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313.68 | 8.22 | 0.02% | 1年以内 | |
5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同一集团合并列示) | 1,071.71 | 593.34 | 1.27% | 1年以内 | |
合计 | 8,241.22 | 3,014.44 | 6.48% | |||
2019年 | 1 |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一集团合并列示) | 3,475.19 | 1,941.12 | 3.28% | 1年以内 |
2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3,465.96 | 2,053.09 | 3.47% | 1年以内 | |
3 | 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3,156.88 | 1,222.98 | 2.07% | 1年以内 | |
4 |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一集团合并列示) | 3,076.08 | 1,853.81 | 3.13% | 1年以内 | |
5 | 东莞市澳科尔镀膜科技有限公司 | 2,168.92 | 1,154.52 | 1.95% | 1年以内 | |
合计 | 15,343.03 | 8,225.51 | 13.90% |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胜智能”)及其关联方因为拖欠货款,双方处于诉讼纠纷中,目前已经不再继续合作。对于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为调整产品结构,从2020年起暂时不再与蓝思科技合作。东莞市澳科尔镀膜科技有限公司2019-2020年一直有业务关系,由于受到终端华为业务的影响,2021年之后暂停合作。
除此之外,公司主要客户保持相对稳定,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的客户均为经营正常、信誉良好、综合实力较强、回款情况良好的行业知名企业,在报告期各年均持续合作,因为各年贸易额不同排名有所变化。例如: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票代码:002855.SZ,主要业务是为手机、平板电脑、无线网卡
等消费电子产品提供精密模具的开发制造与精密结构件产品的生产,主要客户包括三星、华为、TCL等品牌手机厂商;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745,主营业务包括半导体IDM、光学影像、通讯产品集成三大业务板块,入选2020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维达力公司隶属中南创发集团的子公司,为国内大型企业,在真空镀膜、玻璃深加工方面居于行业领先地位,与苹果、三星、谷歌、华为等多个世界一流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从事供应链管理及其配套相关业务的全资企业。
东莞市恒晟科技有限公司与东莞市质品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均为终端客户OPPO指定公司供货合作。虽仅在部分年度进入前五大客户,但在报告期各年均有所合作,因为各年贸易额不同排名有所变化。
广东正和诚信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从2019年开始与公司合作,报告期内持续与公司合作,在2021年进入公司前五大客户。
综上,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除劲胜智能及其关联方以及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公司涂料业务板块报告期内的前五大客户持续发生业务合作,公司前五大客户相对稳定。
三、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及回款情况,并结合主要客户类型、经营情况、信用政策、回款及账龄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对下游客户应收账款催款难的改进措施是否有效、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一)应收账款期后整体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7-1-153
项目
项目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应收账款余额 | 40,688.59 | 46,542.81 | 59,162.42 |
期后四个月内回款情况 | 19,839.23 | 25,067.47 | 30,022.27 |
回款占比 | 48.76% | 53.86% | 50.75% |
注:基于公司通常给予客户30天至120天不等的信用账期,各年末期后回款情况统计截至次年4月末。
2019-2021年末,应收账款回款分别为30,022.27万元、25,067.47万元及19,839.23万元,回款占比分别为50.75%、53.86%及48.76%。各期末应收账款回款占比整体保持在50%左右,期后回款率保持稳定。
(二)各期末主要逾期应收账款客户类型、经营情况、信用政策、回款及账龄情况
截至2021年末,前十大逾期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7-1-154
单位
单位 | 超期未回款金额 | 客户类型(销售涂料/油墨) | 给予的信用政策 | 账龄 |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款项未收回的原因 | 期4个月内回款金额/回款安排 |
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 | 3,412.79 | 销售涂料 | 90 | 3年以上 | 3,412.79 | 破产清算 | - |
星星精密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 800.78 | 销售涂料 | 120 | 2-3年 | 656.64 | 破产清算 | - |
东莞市恒晟科技有限公司 | 651.70 | 销售涂料 | 90 | 1年以内 | 52.23 | 逾期支付 | 200.00 |
惠州市硕贝德精工技术有限公司 | 534.78 | 销售涂料 | 90 | 1年以内 | 30.09 | 逾期支付 | 160.83 |
惠州市惠尔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28.42 | 销售涂料 | 90 | 1-2年 | 43.67 | 逾期支付 | 160.18 |
重庆捷荣汇盈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428.19 | 销售涂料 | 120 | 1年以内 | 18.89 | 逾期支付 | 312.59 |
东莞市金世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384.11 | 销售涂料 | 90 | 1-2年 | 36.57 | 逾期支付 | 384.11 |
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381.48 | 销售涂料 | 90 | 1年以内 | 17.13 | 逾期支付 | 381.48 |
殷昌(苏州)包装有限公司 | 288.12 | 销售涂料 | 90 | 3年以上 | 259.31 | 逾期支付 | 39.65 |
深圳市康铨机电有限公司 | 284.77 | 销售涂料 | 90 | 2-3年 | 256.29 | 逾期支付 | 0.82 |
截至2020年末,前十大逾期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 | 超期未回款金额 | 客户类型(销售涂料/油墨) | 给予的信用政策 | 账龄 |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款项未收回的原因 | 期后4个月内回款金额/回款安排 |
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 | 3,412.79 | 销售涂料 | 90 | 3年以上 | 3,412.79 | 破产清算 | - |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合并列示) | 1,687.12 | 销售涂料 | 120 | 1-2年 | 1,269.63 | 逾期支付 | - |
东莞市澳科尔镀膜科技有限公司 | 1,070.96 | 销售涂料 | 150 | 1-2年 | 124.06 | 逾期支付 | 105.00 |
星星精密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同一控制合并列示) | 868.06 | 销售涂料 | 120 | 1-2年 | 32.82 | 逾期支付 | 409.12 |
东莞市金世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684.10 | 销售涂料 | 90 | 1-2年 | 75.73 | 逾期支付 | 50.00 |
东莞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501.55 | 销售涂料 | 90 | 1-2年 | 47.98 | 逾期支付 | 118.22 |
东莞市锦宇科技有限公司 | 445.63 | 销售涂料 | 120 | 1-2年 | 44.65 | 逾期支付 | 26.62 |
惠州市惠尔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14.06 | 销售涂料 | 90 | 1-2年 | 33.02 | 逾期支付 | 75.93 |
东莞市恒晟科技有限公司 | 411.62 | 销售涂料 | 90 | 1-2年 | 38.33 | 逾期支付 | 411.62 |
东莞市质品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280.07 | 销售涂料 | 90 | 1-2年 | 32.82 | 逾期支付 | 277.58 |
截至2019年末,前十大逾期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7-1-155
单位
单位 | 超期未回款金额 | 客户类型(销售涂料/油墨) | 给予的信用政策 | 账龄 |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款项未收回的原因 | 期后4个月内回款金额/回款安排 |
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 | 4,048.52 | 销售电解液 | 90 | 2-3年 | 4,048.52 | 诉讼未执行,客户所对应的下属东莞航盛公司已从上市公司剥离 | - |
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 | 3,617.80 | 销售涂料 | 90 | 2-3年 | 3,617.80 | 破产清算 | - |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合并列示) | 1,003.54 | 销售涂料 | 120 | 1年以内 | 70.33 | 逾期支付 | -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827.25 | 销售涂料 | 90 | 1年以内 | 102.65 | 逾期支付 | 827.25 |
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508.63 | 销售涂料 | 90 | 3年以上 | 508.63 | 已破产 | - |
东莞市金世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72.87 | 销售涂料 | 90 | 1年以内 | 23.64 | 逾期支付 | - |
东莞市质品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260.02 | 销售涂料 | 90 | 1年以内 | 16.30 | 逾期支付 | 70.00 |
苏州曼柯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 256.13 | 销售涂料 | 90 | 1年以内 | 25.81 | 逾期支付 | 256.13 |
殷昌(苏州)包装有限公司 | 237.19 | 销售涂料 | 90 | 1-2年 | 22.13 | 逾期支付 | 30.00 |
东莞市澳科尔镀膜科技有限公司 | 236.96 | 销售涂料 | 150 | 1年以内 | 57.73 | 逾期支付 | 236.96 |
报告期各期末,逾期应收账款主要为龙昕科技、劲胜智能、星星精密和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上述客户主要为因为自身经营原因出现资金困难拖欠公司部分应收账款造成逾期,公司已根据案件进展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其中龙昕科技、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已经全额计提坏账。截至2021年末,公司根据破产债权申报预计偿还比例对星星精密计提坏账,按照82%的比例予以计提坏账。东莞市澳科尔镀膜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终端客户华为的合作供应商,因为华为受到制裁和中美贸易争端影响,造成2020年末对其应收账款逾期较多,2021年之后暂停合作,款项已陆续收回。
(三)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
针对逾期客户,公司已积极对长账龄的应收账款进行分类管理,增加应收账款专项会议召开的频率,多部门积极配合,将应收账款的催收落实到责任人员。持续关注客户的经济状况,采用诉讼保全,冻结客户的可执行资产、对客户提起诉讼等方式加强对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的利益。除此之外,公司进一步加强对新增客户的信用审批,优化信用风险管控的体系,对销售回款不及时的客户停止合作,降低信用风险管理带来的应收账款风险,通过积极沟通应对,公司对下游客户应收账款回款可控。
(四)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通常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并在与客户对账确认收入后给予客户30天至120天不等的信用账期。公司根据行业惯例、客户资质、采购规模、历史合作情况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不同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不同,对于资质好、规模大、历史合作情况较好的客户给予较高的信用额度和较长的信用期。报告期内,公司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基本维持稳定。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7-1-156
账龄
账龄 | 广信材料 | 容大感光 | 松井股份 |
1年以内(含1年) | 5% | 3%(6个月以内) 10%(7个月至1年) | 5.16% |
1至2年(含2年) | 10% | 40%(1至1.5年) 80%(1.5至2年) | 22.94% |
2至3年(含3年) | 50% | 100% | 36.74% |
3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系基于多年实际经营情况和管理经验确定,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与松井股份、容大感光可比公司因为账龄划分标准和坏账计提会计政策适用上存在部分差异。另外,与客户群体及产品结构差异也有关,但总体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整体期后四个月内回款率为50.75%、53.86%和
48.76%,回款占比整体稳定在50%左右。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的主要为曾经的主要客户如龙昕科技、星星精密、劲胜智能和江西佳沃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因为存在诉讼纠纷/对方破产清算等原因造成逾期,公司已根据诉讼进度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回收建立了完善的催收机制,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司总体上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请发行人补充披露(2)(3)涉及的风险
发行人已在募集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公司的相关风险”之“(二)经营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11、部分主要客户流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曾经的重要客户如劲胜智能等因为自身原因,拖欠公司货款,与公司产生诉讼纠纷,目前已不再合作。而蓝思科技,公司因为调整产品结构的原因,从2020年起暂时不再与蓝思科技合作。以上主要客户已发生变化,除此之外,公司其他客户基本保持稳定,但不排除未来由于市场环境或者生产经营变化的主要客户存在进一步变化的可
能。
12、应收账款存在部分逾期及回款不良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整体期后四个月内回款率为50.75%、53.86%和48.76%,回款占比整体稳定在50%左右。除此之外,公司存在部分金额较大的逾期应收账款,主要为是龙昕科技和星星精密等与公司存在诉讼纠纷而逾期,公司已相应计提大部分坏账准备。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回收建立了完善的催收机制,但不排除未来因为客户自身原因导致应收款逾期和无法回款的风险。”
五、中介机构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1、了解发行人应收款项管理、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测试;
2、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披露的历次年度报告,计算复核分析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及应收账款周转率变化趋势;
3、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松井股份、容大感光等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数据,并与发行人就应收账款变化情况对比分析差异的原因;
4、获取报告期内发行人油墨、涂料业务前五大客户明细,并与发行人沟通了解其变化的主要原因,并通过公开网络信息予以验证;
5、获取发行人前十大逾期应收账款明细,了解其逾期原因、账龄分布并查看期后回款情况;
6、统计分析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期后整体回款情况,了解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
7、了解和评估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政策,分析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准确性并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认为:
1、扣除部分长期挂账未核销的客户外,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与行
业平均水平基本一致,并呈不断降低的趋势;除劲胜智能、蓝思科技等个别客户外,公司涂料业务板块前五大客户保持相对稳定,受各年贸易额排名有所变化,但报告期内持续保持合作关系,客户整体保持相对稳定;除个别客户外,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良好且采取了有效的保障措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发行人已补充披露相关风险,详见本回复报告“问题6”之“四、补充披露(2)(3)涉及的风险”。
问题7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专用油墨和专用涂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属于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类别,申报文件称本次募投项目包括对原有产能的优化升级和进入新的生产经营领域。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因环保及安全生产事项受到多次行政处罚。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根据折合标准煤的耗煤量等说明已取得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否属于有权机关出具的文件;(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如是,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建/新扩自备电厂项目”的要求;(4)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5)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减量替代,发行人是否已履行相应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6)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7)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取得,如未取得,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度、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
律障碍,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8)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9)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10)发行人最近36个月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11)结合报告期内多次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请说明发行人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落实,内控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回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限制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一)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包括PCB油墨、涂料、光刻胶及配套材料/配套试剂,具体情况如下:
7-1-159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 | 产品类别 |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规定类别的对应情况 | 备注 | |
鼓励类 | 淘汰类、限制类 | |||
PCB油墨 | 外层油墨、内层油墨 | “鼓励类”中第十九小类“轻工”第23条“水性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 | - | |
自制树脂 | 树脂 | - | - | PCB油墨、光刻胶的配套原料 |
涂料 | 紫外光(UV)固化涂料 | “鼓励类”中第十一小类“石化化工”第7条“水性木器、工业、船舶用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防腐涂料生产” 第十六小类“汽车”第7条项下“环保材料应用:水性涂料” | - | |
水性涂料 | - | |||
配套的热固化色漆、色浆、固化剂、稀释 | - | - | 紫外光(UV)固化涂料的配 |
7-1-160
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 | 产品类别 | 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中规定类别的对应情况 | 备注 | |
鼓励类 | 淘汰类、限制类 | |||
剂 | 套原辅料 | |||
光刻胶及配套材料 | 光刻胶 | “鼓励类”中第十一小类“石化化工”第12条项下“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 | - | |
光刻胶稀释剂、边胶清洗剂、蚀刻液、正性光刻胶显影液、正性光刻胶剥离液和CMP抛光液 | - | - | 光刻胶配套试剂 |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PCB油墨、涂料、光刻胶均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下的具体类别相对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自制树脂、光刻胶配套试剂、涂料配套的热固化色漆、色浆、固化剂、稀释剂为前述产品的配套材料/配套试剂,亦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
(二)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行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901号),全国产能过剩情况主要集中在钢铁、煤炭及煤电等行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以及《2015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2016年第50号)等规范性文件,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发行人未被列入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不属于落后产能。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行业。
(三)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产业政策将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的产品PCB油墨、涂料、光刻胶列入关键战略材料、重点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
7-1-161
与PCB油墨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
与PCB油墨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布部门 | 相关内容 |
1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国家统计局 | 将“新型电子油墨”产业归类为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
2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 国家发改委 | 将3.1.6“高品质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项下的“新型油墨”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
3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 |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 将“水性油墨、电子束固化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油墨”列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
4 |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2016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 在油墨行业,重点研发推广水性油墨、辐射固化油墨。 |
5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国家发改委 | “鼓励类”中第十九小类“轻工”第23条“水性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 |
6 | 《关于印发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 到2020年,围绕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和新材料产业链各关键环节,基本形成多方共建、公益为主、高效集成的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服务生态体系。 |
与涂料相关的国家产业政策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布部门 | 相关内容 |
1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国家统计局 | 将“涂料制造”等“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水性汽车涂料”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 |
2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 国家发改委 | 将3.1.5“表面功能材料”项下的“功能性涂料、新型涂层材料、环境友好型高性能工业涂料、高档汽车用金属颜料”,3.1.9“生态环境材料”项下的“环境友好型涂料”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
3 |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加强环保型涂料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高端领域用特种涂料的开发和产业化,强化环保型涂料和胶黏剂等新一代环保型化学品标准制定工作。 |
4 |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 |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 | 将“高性能涂料,高固体份、无溶剂涂料及配套树脂,水性工业涂料及配套水性树脂生产”列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
5 |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2016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 在涂料行业重点推广水性涂料、高固体分涂料、无溶剂涂料、辐射固化涂料(UV涂料)等绿色涂料产品;在汽车行业,涂装环节推进水性涂料、高固体分涂料代替溶剂型涂料 |
6 |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 |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 | 将“53、表面涂、镀层材料”项下的“环保型高性能工业涂料、高档汽车用金属颜料等”列为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
7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国家发改委 | “鼓励类”中第十一小类“石化化工”第7条“水性木器、工业、船舶用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防腐涂料生产”第十六小类“汽车”第7条项下“环保材料应用:水性涂料” |
7-1-162
与光刻胶有关的国家产业政策
与光刻胶有关的国家产业政策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布部门 | 相关内容 |
1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国家统计局 | 将“光刻胶及配套试剂(集成电路)”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 |
2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 | 国家发改委 | 将1.3.1“集成电路”项下“集成电路材料”中的“光刻胶”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 |
3 | 《“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国家科技部 | 列示重点任务“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之“关键材料”:面向45-28-14纳米集成电路工艺,重点研发300毫米硅片、深紫外光刻胶、抛光材料、超高纯电子气体、溅射靶材等关键材料产品,通过大生产线应用考核认证并实现规模化销售 |
4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 | 国务院 | 突破集成电路关键装备和材料。加强集成电路装备、材料与工艺结合,研发光刻机、刻蚀机、离子注入机等关键设备,开发光刻胶、大尺寸硅片等关键材料,加强集成电路制造企业和装备、材料企业的协作,加快产业化进程,增强产业配套能力。 |
综上,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根据折合标准煤的耗煤量等说明已取得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是否属于有权机关出具的文件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号),“两高”项目涉及行业多、覆盖面大,暂定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煤电8个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等价值)及以上的项目。
根据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以下简称“龙南经发局”)作出的《关于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批复》(龙开经投[2021]56号),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006.88吨标煤(等价值)。据此,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的“两高”项目。
根据《江西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的规定,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级审批、核准或备案的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本次募投项目于2021年8月23日取得龙南经发局下发的《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104-360797-04-01-509590),对江西广臻“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予以备案,故此本次募投项目的节能审查亦应由龙南经发局出具节能审查意见。本次募投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系由有权机关作出。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已取得有权机关出具的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三、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如是,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建/新扩自备电厂项目”的要求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次募投项目所用能源为电能、天然气,不直接消耗煤炭,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
四、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一)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
本次募投项目开工建设所需办理的相关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如下:
7-1-163
序号
序号 | 备案或批复名称 | 项目名称 | 备案代码/文件文号 | 备案部门 |
1 | 安全评价批复 | 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 | 赣市行审证(3)字〔2021〕420号 |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
2 | 投资项目备案 | 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 | 2104-360797-04-01-509590 | 龙南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局 |
3 | 环境评价批复 | 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 | 赣市行审证(1)字〔2021〕169号 |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
4 | 节能报告批复 | 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 | 龙开经投〔2021〕56号 |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 |
5 | 安全设施设计批复 | 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 | 赣市行审证(3)字〔2021〕178号 |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
6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 | 360727202100056、360727202100052 | 龙南市自然资源局 |
7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 | 360727202100056 | 龙南市自然资源局 |
8 | 建筑施工许可证 | 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 | 360727202110270101、360727202203210101 | 龙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据此,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开工建设所需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
(二)本次募投项目已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对比本次募投项目内容,本次募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事项,其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原则上应由设区市环保部门审批:(一)化工……等可能对环境造成较重污染的建设项目。
发行人募投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根据上述文件所述原则上实行属地审批和管理的精神,由赣州市级环保部门审批。同时根据《赣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赣市字[2017]63号)的规定,环保部门部分审批事项划入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因此发行人于2021年12月6日取得的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赣市行审证(1)字〔2021〕169号《关于<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的批复》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评分级审批管理的规定。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开工建设所需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并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号)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五、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减量替代,发行人是否已履行相应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的相关规定,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为重点,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重点区域范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
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且本次募投项目所用能源为电能、天然气,不直接消耗煤炭,故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无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履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六、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拟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20日发布的《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设在章贡区和赣州开发区的部分区域。
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新圳片区中再生资源与化工产业园,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
七、本次募投项目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如是,是否已取得,如未取得,说明目前的办理进度、后续取得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本次发行中的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应当办理取得排污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投项目需取得排污许可证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二条的规定:“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
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本次募投项目中的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建成后产品主要包括光刻胶及配套材料、PCB油墨和涂料,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二十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之“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及“三十四、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之“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属于重点管理的行业,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本次募投项目排污许可证的办理进度、后续取得不存在法律障碍,未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1、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江西广臻暂未针对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由于该项目尚未建设完成,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因此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应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
2、后续办理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具备下列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一)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二)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其中,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还应当符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三)采用污染防治设施可以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或者符合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四)自行监测方案的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符合国家自行监测规范”。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正)》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环保部门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一)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二)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许可的其他情形”。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第一条规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应包含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内容,明确主要生产工艺、生产设施规模、资源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要求等,提出总量指标及替代削减方案,列出详细测算依据等,并附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总量指标、替代削减方案的初审意见”。根据上述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预计不存在法律障碍,具体分析如下:
7-1-167序号
序号 | 颁发排污许可证需具备的条件/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相关情形 | 是否存在满足条件的障碍 | 情况说明 |
1 | 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 否 | 本次募投项目已取得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环评批复 |
2 | 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其中,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还应当符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 | 否 |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下发的本次募投项目环评批复已明确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江西广臻将在本次募投项目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
3 | 采用污染防治设施可以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或者符合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 否 | 江西广臻将在本次募投项目中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污染防治设施以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或者符合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
4 | 自行监测方案的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符合国家自行监测规范 | 否 | 江西广臻将按相关规定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确保符合国家自行监测规范 |
5 | 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 | 否 | 江西广臻已取得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存在位于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的情况 |
6 | 属于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政策目录中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落后产品的情形 | 否 | 本次募投项目未使用、生产明令淘汰或者立即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所生产产品不属于落后产品 |
江西广臻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环评文件中已明确污染物排放标准、可行的污染物防治设施或技术以及符合国家监测技术要求的监测方案。后续发行人将在本次募投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污之前,根据排污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综上,江西广臻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预计后续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不存在法律障碍。
3、未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二)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延续申请未经批准排放污染物;(三)被依法撤销、注销、吊销排污许可证后排放污染物;(四)依法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江西广臻实施的本次募投项目尚未建成投产,不存在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因此发行人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八、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主要生产光刻胶及配套材料、自制树脂、PCB油墨、涂料及配套材料。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经检索比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21年版)》内容,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光刻胶及配套材料、自制树脂、PCB油墨、涂料及配套材料不在《“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21年版)》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范围内。
九、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一)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本次募投项目排放的废气根据是否经过排气筒有规律地集中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
(1)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有组织污染排放源主要位于1#甲类车间、2#甲类车间、3#甲类车间、丙类车间、固废暂存库。
7-1-169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核算年排放量/(t/a) |
排气筒DA001 | 颗粒物 | 袋式除尘器+初效过滤+中高效过滤+沸石转轮+RTO燃烧 | 0.05 |
VOCs | 21.96 | ||
NMHC | 21.96 | ||
甲醇 | 0.016 | ||
甲基丙烯酸 | 0.017 | ||
丙烯酸 | 0.4 | ||
2-丁酮 | 1.42 | ||
丙酮 | 5.36 | ||
丙烯酸酯类 | 0.007 | ||
甲醛 | 0.04 | ||
乙酸 | 0.004 | ||
乙酸酯类 | 2.56 | ||
正丁醇 | 0.17 | ||
二甲苯 | 0.19 | ||
甲苯 | 0.75 | ||
环己酮 | 0.09 | ||
硝酸雾 | 0.002 | ||
乙醇胺 | 0.002 | ||
异丁醇 | 0.02 | ||
乙苯 | 0.02 | ||
酚类 | 0.002 | ||
臭氧浓度 | 10 | ||
氮氧化物 | 5.43 | ||
二氧化硫 | 0.04 |
(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污染排放源主要位于1#甲类车间、2#甲类车间、3#甲类车间、丙类车间、储罐区以及废水处理站。
排放口编号 | 产污环节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年排放量/(t/a) |
1#甲类车间 | 生产运行过程 | 颗粒物 | 加强通风、加强 | 0.13 |
7-1-170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编号 | 产污环节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年排放量/(t/a) |
TVOC | 厂区绿化 | 10.465 | ||
NMHC | 10.465 | |||
甲醇 | 0.022 | |||
甲基丙烯酸 | 0.023 | |||
丙烯酸 | 0.556 | |||
2-丁酮 | 1.97 | |||
丙酮 | 1.945 | |||
丙烯酸酯类 | 0.009 | |||
甲醛 | 0.056 | |||
乙酸乙酯 | 0.019 | |||
酚类 | 0.023 | |||
臭气浓度 | 10(无量纲) | |||
2#甲类车间 | 生产运行过程 | 颗粒物 | 0.14 | |
TVOC | 14.25 | |||
NMHC | 14.25 | |||
正丁醇 | 0.24 | |||
乙酸乙酯 | 2.78 | |||
乙酸丁酯 | 0.63 | |||
二甲苯 | 0.24 | |||
甲苯 | 1.04 | |||
丙酮 | 5.5 | |||
环己酮 | 0.13 | |||
臭气浓度 | 10(无量纲) | |||
3#甲类车间 | 生产运行过程 | 颗粒物 | 0.006 | |
NMHC | 1.076 | |||
TVOC | 1.076 | |||
硝酸雾 | 0.003 | |||
乙酸 | 0.006 | |||
乙酸丁酯 | 0.01 | |||
乙醇胺 | 0.003 | |||
臭气浓度 | 10(无量纲) | |||
丙类车间 | 生产运行过程 | 颗粒物 | 0.33 | |
TVOC | 7.67 | |||
NMHC | 7.67 | |||
二甲苯 | 0.023 | |||
异丁醇 | 0.024 |
7-1-171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编号 | 产污环节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年排放量/(t/a) |
乙苯 | 0.034 | |||
臭气浓度 | 10(无量纲) | |||
储罐区 | 物料储存过程 | TVOC | 储罐采用氮封 | 0.13 |
NMHC | 0.13 | |||
丙酮 | 0.06 | |||
乙酸乙酯 | 0.04 | |||
甲苯 | 0.02 | |||
乙酸丁酯 | 0.01 | |||
废水处理站 | 废水处理过程 | TVOC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1.18 |
NMHC | 1.18 | |||
臭气浓度 | 10(无量纲) |
2、废水
本次募投项目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软化系统再生废水、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涉及工艺废水、实验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冷却循环定排水。
①工艺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仅自制树脂9(线性酚醛树脂)生产线产生工艺废水,其他生产线均无工艺废水产生。根据物料平衡计算,自制树脂9生产废水包括聚合废水和水洗废水。聚合废水产生量1,069.45m?/a、3.24m?/d,废水中主要包含间/对甲酚、甲醛、草酸及少量聚合物,对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27-2015),污染因子包括pH、COD、BOD、总有机碳、甲醛。
水洗废水产生量2,356.66m?/a、7.14m?/d,废水中主要包含间/对甲酚、甲醛、草酸及少量聚合物,对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27-2015),污染因子包括pH、COD、BOD、总有机碳、甲醛。
②实验废水
实验废水产生节点主要为研发、品保实验设备清洗,一般为三次洗涤,第一道清洗及废液作为危废委外处置,后两次清洗水形成实验废水。根据企业实验检测和工作量,估算实验清洗废水的产生量约为1m?/d,全年按330天计算,则全年实验清洗废水产生量为
330m?/a。该废水中的主要因子为pH、COD、SS、石油类、色度、挥发酚、甲醛、硫化物、总P等,产生浓度分别为6-8、300mg/L、300mg/L、5mg/l、5倍、0.1mg/l、0.1mg/l、
0.1mg/l、0.1mg/l,实验清洗废水通过管网排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
③地面清洁废水
车间地面清洁废水产生量2m?/d,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BOD、SS、色度、石油类等。
④冷却循环定排水
循环冷却系统定期排放水量为1.5m?/次,平均每3-6个月排放一次,以3个月排放一次计,则全年定排水排放量6m?/a,折合冷却循环定排水量0.02m?/d,由于该股水中需要定期添加除藻剂等化学药剂,除藻剂的主要成分为十二烷基二甲基苄基氯化铵,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cr、BOD5、NH3-N和氯化物等,一般除藻剂投加剂量为50-100mg/L,平均以75mg/l计算,则定排水中CODcr、BOD5、TOC、SS、总氮和氯化物产生浓度分别为235mg/l、70mg/l、90mg/l、100mg/l、3mg/l和7.8mg/l排入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2)软化系统再生废水
软化系统再生废水量11.52m?/a,再生液浓度中氯化钠浓度约5-12%(平均以8%计),再生原理是用钠离子置换树脂上的钙镁离子,废水成分简单,主要污染物包括氯化物、镁离子、钙离子等,其中氯化物浓度48.5g/l,由于其产生量小,与其他废水混合后氯化物浓度可降低至60.83mg/l,通过厂区污水管道排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3)生活污水
项目的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约为4,752m?/a(14.4m?/d),主要污染因子包括CODcr、BOD5、SS、NH3-N、总P和总N等。
3、噪声
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的工艺流程分析可知,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及配套的相关设备噪声等,如真空泵、三辊机、砂磨机、单轴调粘机、分散机等以及配套的风机、泵机等,噪声源强在70-100dB(A)。
4、固废
本次募投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含蒸馏冷凝残液、溶剂回收产生废渣、设备清洗产生的废碎布,油墨、涂料生产过程中废过滤网,各类原辅材料的废包装材料,除尘系统的除尘渣、废布袋、废水处理污泥等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具体如下:
7-1-173序号
序号 | 固废种类 | 产生环节 | 危废代号 | 产生量(t/a) | |
类别 | 一般固废/危废代码 | ||||
1 | 废普通包装材料 | 原料使用 | 废复合包装 | 398-005-07 | 11.5 |
2 | 废RO膜 | 纯水制备 | 其他轻工化工废物 | 398-005-49 | 0.5 |
3 | 废树脂 | 纯水制备 | 398-005-49 | 0.5 | |
4 | 生化处理污泥 | 废水处理站 | 398-005-49 | 5 | |
5 | 废溶剂桶、颜料(色粉)、沾染有机溶剂、有机树脂等废包装材料 | 原料使用 | HW49 | 900-041-49 | 30 |
6 | 废滤袋 | 产品过滤 | HW49 | 900-041-49 | 15 |
7 | 废滤芯 | 含尘废气处理 | HW12 | 264-011-12 | 3.25 |
8 | 油墨涂料渣 | 溶剂回收系统 | HW12 | 264-011-12 | 6.23 |
9 | 蒸馏冷凝残液 | 自制树脂9蒸馏冷凝工艺段 | HW13 | 265-103-13 | 52.97 |
13 | 废碎布 | 设备清洗 | HW49 | 900-041-49 | 1 |
14 | 质检及实验研发废物 | 实验 | HW49 | 900-047-49 | 7.3 |
15 | 废拖布 | 地面清洁 | HW49 | 900-041-49 | 0.6 |
16 | 废活性炭 | 有机废气处理 | HW49 | 900-039-49 | 7.41 |
17 | 生产车间空调废滤芯 | 生产车间空调系统 | HW49 | 900-041-49 | 5 |
18 | 物化处理污泥 | 废水处理站 | HW13 | 265-104-13 | 20 |
19 | 生活垃圾 | 办公、生活等 | / | / | 59.4 |
合计 | / | / | / | 225.66 |
(二)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是否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1、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
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在运营期具备的环保措施、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能够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产生的污染相匹配,具体如下:
类别 | 治理对象 | 污染物名称 | 环保措施(包括主要环保设备) | 处理效率 |
废气 | 1#甲类车间含尘废气 | 颗粒物 | 采用袋式过滤器(TA001)预处理后,汇入1#甲类车间有机废气收集主管与1#甲类车间其他有机 | 99% |
有机废气 | / |
7-1-174
类别
类别 | 治理对象 | 污染物名称 | 环保措施(包括主要环保设备) | 处理效率 |
废气混合一并进入TA005处理设施处理 | ||||
2#甲类车间含尘废气 | 颗粒物 | 采用袋式过滤器(TA002)预处理后,汇入2#甲类车间有机废气收集主管与2#甲类车间其他有机废气混合一并进入TA005处理设施处理 | 99% | |
有机废气 | / | |||
3#甲类车间含尘废气 | 颗粒物 | 采用袋式过滤器(TA003)预处理后,汇入3#甲类车间有机废气收集主管与3#甲类车间其他有机废气混合一并进入TA005处理设施处理 | 99% | |
有机废气 | / | |||
4#甲类车间含尘废气 | 颗粒物 | 采用袋式过滤器(TA004)预处理后,汇入丙类车间有机废气收集主管与丙类车间其他有机废气混合一并进入TA005处理设施处理 | 99% | |
有机废气 | / | |||
固废暂存库废气 | 颗粒物 | 采用袋式过滤器(TA007)预处理后,汇入1#甲类车间有机废气收集主管与1#甲类车间其他有机废气混合一并进入TA005处理设施处理 | 99% | |
有机废气 | / | |||
1#甲类车间有机废气、2#甲类车间有机废气、3#甲类车间有机废气、丙类车间有机废气、实验废气、固废暂存库废气 | VOCs | 初效过滤+中高效过滤+沸石转轮+RTO燃烧(TA005),处理后废气经一根φ1m,30m高排气筒外排 | 92% | |
NMHC | 92% | |||
甲醇 | 92% | |||
甲基丙烯酸 | 92% | |||
丙烯酸 | 92% | |||
2-丁酮 | 92% | |||
丙酮 | 92% | |||
丙烯酸酯类 | 92% | |||
甲醛 | 92% | |||
乙酸 | 92% | |||
酚类 | 92% | |||
乙酸酯类 | 92% | |||
正丁醇 | 92% | |||
二甲苯 | 92% | |||
甲苯 | 92% | |||
环己酮 | 92% | |||
硝酸雾 | 92% | |||
乙醇胺 | 92% | |||
异丁醇 | 92% | |||
乙苯 | 92% | |||
氮氧化物 | / | |||
二氧化硫 | / | |||
废水处理站 | VOCs | 调节池密闭加盖,并采用活性炭箱(TA006)吸附处理后通过活性炭箱出口无组织排放 | 60% | |
食堂油烟 | 饮食油烟 | 食堂油烟净化器 | 75% | |
废水 | 废水 | CODcr | 生产废水:调节池+芬顿高级氧化+pH调节+絮凝沉淀+匀质水解+二级AO+沉淀,处理规模50m? | 90% |
BOD5 | 95% |
7-1-175类别
类别 | 治理对象 | 污染物名称 | 环保措施(包括主要环保设备) | 处理效率 |
总有机碳 | /d 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理规模20m?/d,预处理后进入废水处理站匀质水解池生产废水混合进入生化处理系统。 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至东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最终排至桃江 | 95% | ||
甲醛 | 95% | |||
SS | 95% | |||
色度 | 0 | |||
石油类 | 80% | |||
氯化物 | 0 | |||
总氮 | 0 | |||
NH3-N | 85% | |||
总P | 90% | |||
苯酚 | 60% | |||
挥发酚 | 90% | |||
硫化物 | 99.9% | |||
纯水制备浓水 | 钙、镁离子等 | 回用于绿化浇灌不外排,并配套建设1个20m?的浓水罐用于暂存雨天无法及时消纳的废水; | /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噪声 | 采用消声(如在风机吸气口和排气口安装消声器)、隔声、减震(如设备基础设置防震沟、防震垫、设备基础与厂房基础脱开等)和个体防护等措施 | 综合隔声量≥30dB(A) |
固废 | 一般工业固废 | 废普通包装 材料 | 资源回收利用 | 100% |
废RO膜 | 一般固废填埋场卫生填埋 | |||
废树脂 | ||||
生化处理污泥 | ||||
危险废物 | 废溶剂桶、颜料(色粉)、沾染有机溶剂、有机树脂等废包装材料 | 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100% | |
废滤袋 | ||||
废滤芯 | ||||
油墨涂料渣 | ||||
蒸馏冷凝残液 | ||||
废碎布 | ||||
质检及实验研发 废物 | ||||
废拖布 | ||||
废活性炭 | ||||
生产车间空调废 滤芯 |
7-1-176类别
类别 | 治理对象 | 污染物名称 | 环保措施(包括主要环保设备) | 处理效率 |
物化处理污泥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 | 100% | |
一般固废暂存库 | 占地面积42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库,有效库容为378m3(14m×30m,面积有效利用系数0.9,有效堆高为1m) | / | ||
固废减容区 | 占地面积28m2的固废减容区 | / | ||
危险废物暂存库 | 占地面积798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有效库容为718.2m3(14m×57m,面积有效利用系数0.9,有效堆高为1m) | / | ||
风险防范 | 风险防范 | 3,500m3事故应急池(兼消防废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储罐区围堰有效容积240m3 | / | |
地下水 | 地下水防控措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 地下水监控井(3个):项目地下水上游(厂区西侧)、厂区废水处理站旁、项目地下水下游(综合办公楼南侧) | / | ||
土壤 | 设置土壤监控点1个(设置于废水处理站旁) | / | ||
卫生防护距离 | 1#甲类车间200m,2#甲类车间100m,3#甲类车间50m,丙类车间50m,储罐区50m,废水处理站100m | / | ||
环境管理 | 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设安环部门,并配备生态环境保护专业管理人员。 | / |
2、环保措施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
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的主要环保设施有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风险防范设施等设施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52,5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12万元,占总投资额度的2.31%,资金来源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发行人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发行人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环保投资具体如下:
项目 | 环保设施名称 | 环保投资(万元) |
废气 | 车间含尘废气:袋式除尘器,5套(每个生产车间各1套,固废暂存库1套); 全厂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初效过滤+中高效过滤+沸石转轮+RTO燃烧+30m高排气筒,1套; 废水处理站废气:活性炭吸附箱,1套; 饮食油烟:油烟净化器,1套; 废气收集:集气管道; 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车间通风、厂区绿化等 | 565 |
废水 | 纯水机浓水:20m?浓水罐 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日处理能力20m3; 生产废水:调节池+芬顿高级氧化+pH调节+絮凝沉淀+匀质水 | 180 |
7-1-177项目
项目 | 环保设施名称 | 环保投资(万元) |
解+二级AO+沉淀,日处理能力50m3 | ||
噪声 | 减震基座、消声器、隔声罩、厂内植物绿化等 | 10 |
固废 | 一般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固废减容区、固废委外处置 | 60 |
地下水 | 厂区分区防渗 | 20 |
排污口整治 | 废气:排气筒按照要求安装标志牌、预留监测采样平台,并设置环境保护标志。废水:污水排口采用水泥管道。噪声:在噪声设备点,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配便携式噪声检测仪。 | 18 |
风险 | 罐区围堰,事故废水池(兼初期雨水池和消防废水池)3500m3 | 302 |
监测 | 监控井 | 2 |
例行监测 | 15 | |
自动在线监测设备 | 40 | |
合计 | 1,212 |
3、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本次募投项目设计及生产上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采用了成熟和较为先进的污染治理措施对本项目的污染进行治理,使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控制指标之内。因此,在严格执行国家“三同时”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切实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本次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十、发行人最近36个月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的环保领域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一)广信材料被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罚款6.8万元
2021年1月4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锡环罚决﹝2021﹞5号),广信材料因配料工段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经收集后仅通过除尘设施处理后即排放,未配套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车间内存在刺激性气味;研磨工段作业时,机器上方集气罩与废弃收集主管未联通,含挥发性有机物废弃的收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被处罚款6.8万元,并责令改正。
广信材料已缴纳完毕全部罚款。此外,广信材料目前已根据最新环保要求加装废气收集管道,同时安装废气在线监测并与政府平台联网,实现在线监测,确保VOC排放浓度不超标。本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根据2019年1月出台的《无锡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于一般违法行为的罚款标准为:
处以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公司所受处罚金额处于法律规定罚款金额区间的下段,金额较小,且公司未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业、关闭、停产整治等,不属于处罚依据认定的情节严重或从重处罚情形。
经访谈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广信材料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二)广信材料被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0万元
2021年1月26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出具锡澄环罚书字[2021]040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信材料因部分废铁桶临时放置在原物料仓库,未按规定存放在危废仓库内,被处罚款10万元。
广信材料已缴纳完毕全部罚款,此外,广信材料已建立废铁桶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管理,降低废铁桶产生量,并及时将废铁桶转移入危废仓库并做好台账工作,确保及时转移和处置。
本次处罚的依据是:《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36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并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表12未规定开展自行监测的裁量标
准”,对江阴广豫罚款10万元。根据上述裁量基准该处罚为中间档次的处罚阶次,因此根据过罚相当原则该次行政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经对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访谈确认,广信材料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三)江阴广豫被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罚款20万元
2020年11月13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锡澄环罚书字[2020]08028号),江阴广豫在雨水明沟化改造过程中,污水管道轻微破裂而导致部分污水进入雨水管道,从而雨水管道排放水质超标,被处罚款20万元。
江阴广豫已缴纳完毕全部罚款,此外,公司已修复破损管道,并对雨水管道进行改造,将雨水收集明沟化,经重新采样监测,水样已合格。
本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根据2019年1月出台的《无锡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于轻微违法行为的罚款标准为:处以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每超标20%或者超总量2%,则增加2万元罚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由上述裁量基准来看,江阴广豫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受到的行政处罚可明确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经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访谈确认,该项行政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四)江阴广豫被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4.5万元
2021年1月4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锡环罚决﹝2021﹞6号),江阴广豫因维修废气处理装置时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放置在车间楼顶,未及时办理入库,被处罚款14.5万元。
公司已缴纳完毕全部罚款,此外,公司当日已将更换下来的活性炭转移至危废仓库,按固废处置,并对相关人员加强教育和明确作业流程。
本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六)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有相关行为之一的,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述处罚依据,公司所受处罚为法律规定罚款金额区间的下段,金额较小,且公司未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业、关闭、停产整治等,不属于处罚依据认定的情节严重或从重处罚情形。
经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访谈确认,该项行政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五)江阴广豫被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罚款8.4万元
2021年1月12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锡环罚决﹝2021﹞8号),江阴广豫因未经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擅自建设“节能环保提升改造项目”,被处罚款8.4万元。
发行人已缴纳完毕全部罚款,并已拆除“节能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根据2019年1月出台的《无锡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于“未依法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且已投产的,且被处以总投资额2%以上3%以下罚款”的违法情形,界定为一般违法行为。根据上述裁量基准,本次处罚涉及的建设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罚款8.4万元,比例低于3%,该次行政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经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访谈确认,该项行政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六)江阴广豫被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罚款10万元
2022年2月17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锡澄环罚书字[2022]第
02023号),江阴广豫因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频次不足,被处罚款10万元。
公司已经缴纳完毕全部罚款,此外,公司已与第三方签订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年度合同,明确并落实各排口的挥发性有机物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1次/月进行监测。本次处罚的依据为:《排污许可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五)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
根据2020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一)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拒不配合、干扰、阻挠调查取证,以及对执法人员、举报人、证人进行威胁、辱骂、殴打、恐吓或者打击报复的;(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被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曝光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四)其他符合从重处罚情形的。”本次违法行为并不具备《江苏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从重处罚的情形。
经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访谈确认,该项行政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形。
(七)小结
综上,发行人最近36个月受到的上述环保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发行人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十一、结合报告期内多次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请说明发行人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落实,内控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一)发行人及子公司受到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情况
7-1-181序号
序号 | 处罚对象 | 处罚时间 | 处罚单位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整改措施情况 |
1 | 广信材料 | 2021.08.16 |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 苏盐锡应急告[2021]A-21号 | 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010年5月13日完成,已逾期6个月以上。 | 罚款10万元 | 已缴纳罚款;公司已委托资质单位江苏健安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写安全现状评价,并于2021年9月30日编写完成 |
2 | 广信材料 | 2020.10.15 |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 苏锡澄应急罚[2020]C- | 公司研磨车间北侧空压机储气罐上1 | 罚款3.5万元 | 已缴纳罚款;公司已将2只安全阀送江阴市计量所 |
7-1-182序号
序号 | 处罚对象 | 处罚时间 | 处罚单位 | 处罚决定书 | 处罚事由 | 处罚内容 | 整改措施情况 |
25号 | 只安全阀,包装车间北侧空压机储气罐上1只安全阀,均于2020年5月份到效验期,未定期检测。 | 进行计量并检验合格,并现场安装到位;建立了安全阀(安全附件)管理台账,检验到期前30天内提前送检,款已缴清,整改完成 | |||||
3 | 广信材料 | 2021.12.07 |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 [2021]C-24号 | 公司未按照制定的安全风险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 罚款5万元 | 已缴纳罚款;公司交由第三方单位重新修编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目前已完成并严格执行 |
4 | 广州广信 | 2019.12.02 | 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 | 穗埔应急罚[2019]危002号 | 公司安全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未向有关机关进行变更申请 | 罚款2.5万元 | 已缴纳罚款;目前广州广信已经注销了安全生产资质 |
5 | 江苏宏泰 | 2019.10.17 |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 苏盐锡四运罚字[2019]00215号 | 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 罚款0.6万元,责令改正 | 已缴纳罚款;公司通过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公司,承运公司的所有危化品物料 |
6 | 江苏宏泰 | 2021.08.27 | 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 | 锡宜(消)行罚决字[2021]0233号 | 公司未及时检查并消除消防隐患,导致发生火灾 | 罚款3万元 | 已缴纳罚款;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打开事故应急池,收集消防水。宜兴市生态环境局、镇生态办等相关部门现场指导,对消防水可能外溢的河道采取围堰等措施。目前,周边河道均未受到影响 |
7 | 江阴广庆 | 2021.12.06 | 江阴市消防救援大队 | 锡澄消行罚决字[2021]第0502号 | 江阴广庆在生产期间门卫区域报警主机故障,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 罚款1.5万元 | 已缴纳罚款;公司已进行维修,目前正常运行 |
综上,上述各项处罚涉及罚款金额较小。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已经缴纳上述罚款,且各项处罚对应的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到位。
(二)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完备并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完善并能有效执行
1、安全制度完备并有效落实
发行人已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管理制度》《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安全设施、防护器具管理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等。
发行人建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且对相关组织架构进行了更新,新增2名专职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双控风险管理方案,建立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台账,专人负责管理特种配备及附属安全附件,且做到定期检测。创建五位一体信息化建设,
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持续合规运行。同时,发行人坚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业务技术培训,坚持实行安全持证上岗,严格要求操作严谨化、巡检定期化。严格实行设备的周期检修制,加强对安全纪律、工艺纪律、劳动纪律检查管理,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及安全制度的落实。综上,发行人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完备并能够有效落实。
2、内部控制措施完善并能有效执行
(1)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发行人已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全面负责发行人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针对安全生产实行三级管理:发行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中心;发行人分(子)公司、事业部设立安全环保部;并按比例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发行人及分(子)公司、事业部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安全生产检查
发行人制定并执行了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具体为日常安全检查、公司级检查、车间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
安全生产检查实行分级负责原则。受检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情况报告报原检查单位。原检查单位要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复查,进行闭合管理,确认整改合格,并做好检查记录。
(3)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
如职工发生事故使本人工作中断时,按照事故管理制度,受伤者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并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发生一人以上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应立即报告市有关部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于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对于各类未遂事故,部门也必须向公司安环部报告。
造成人员伤亡的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将按照法律规定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事故,由公司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事故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管理
发行人、分(子)公司、事业部及项目部分别是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分层次、分专业排查,分级治理,体现全面性、系统性”的原则进行。未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而导致事故发生,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发行人实行风险分级管控机制。由公司第一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组织危险源的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主要危险源,对主要危险源制定防控措施,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公司对较大以上风险源进行跟踪监控管理,使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5)安全教育培训
发行人、分(子)公司、事业部及项目部均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年度(含月度)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6)安全考核
发行人每年制定《安全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对发行人、分(子)公司、事业部等进行安全目标考核管理。
(7)安全投入
发行人、分(子)公司、事业部等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否则一经查出,对责任单位进行追偿,同时处罚责任单位的第一责任人。
(8)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
发行人建立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将信息手段用于安全管理,实行三级管控。建立了双控体系、三违治理、教育培训、现场巡检、隐患排查、人员定位、数据统计、事故报告、领导带班值班等信息化安全管理措施。
综上所述,发行人内部控制措施较为完善并能相对有效执行。
十二、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保荐机构和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等国家和地方关于限制类、淘汰类产品及落后产能的相关政策、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文件,取得了本次募投项目的主管部门备案文件,核查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查阅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以及项目所在地关于能源双控要求的规定《江西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核查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
3、查阅了固定资产建设项目所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等规定,获取了本次募投项目备案、环评批复等文件,核查本次募投项目取得备案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情况;
4、查阅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相关法规、本次募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核查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及是否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5、查阅《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等相关法规、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本次募投项目是否位于赣州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6、查阅《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等相关法规,核查募投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并获取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核查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况;
7、查阅《“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21年版)》、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访谈募投项目相关人员和环评机构相关人员;查阅同行业公司的融资公开披露文件;
8、查阅本次募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核查本次募投项目的污染物情况、环保措施等情况;
9、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公开信息网站以及环
保主管部门的网站,查看相关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查阅了发行人及其重要控股子公司所属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复核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明细,核查发行人受到环保、安全领域行政处罚的情况。10、查阅发行人及其相关子公司所属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文件,查阅发行人及子公司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走访生产车间了解安全生产设施的运行情况及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查阅部分安全培训的相关记录及资料。
(二)中介机构核查结论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主要产品PCB油墨、涂料、光刻胶均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下的具体类别相对应,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产业;自制树脂、光刻胶配套试剂、涂料配套的热固化色漆、色浆、固化剂、稀释剂为前述产品的配套材料/配套试剂,亦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
(2)本次募投项目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已取得有权机关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3)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备案文件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次募投项目所用能源为电能、天然气,不直接消耗煤炭,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
(4)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开工建设所需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且已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5)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无需履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6)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新圳片区中再生资源与化工产业园,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域。
(7)江西广臻实施的本次募投项目属于重点管理的行业,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由于该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江西广臻后续需要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江西广臻已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预计后续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8)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生产的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21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9)本次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10)发行人最近36个月受到的上述环保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发行人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11)发行人安全生产制度完备并能够有效落实,发行人内部控制措施完善并能有效执行。
2、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1)本次募投项目中PCB油墨、涂料、光刻胶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产业,其他配套材料、配套试剂亦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的“两高”项目,本次节能审查意见属于有权机关出具的文件。
(3)本次募投项目不直接消耗煤炭,不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
(4)本次募投项目已履行开工建设所需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并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5)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且由于本次募投项目不直接消耗煤炭故无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履行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6)本次募投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内。
(7)本次募投项目尚需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尚未取得,目前已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后续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存在法律障碍,不存在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8)本次募投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21年版)》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9)本次募投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能够与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10)发行人最近36个月受到的环保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法律障碍;发行人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11)发行人安全生产制度完备并能够有效落实,发行人内部控制措施完善并能有效执行。
问题8
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为4,996万元,其他应收款为1,027.68万元,其他流动资产为452.95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是否符合《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要求;(2)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房地产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及后续处置计划;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业、办公楼、其他商务金融用地等,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取得上述用地及相关房产的方式和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处置安排。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核查(1)(2)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发行人律师核查(3)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相关财务报表科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是否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是否符合《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要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10的规定,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截至2022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1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能与财务性投资有关的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7-1-189
项目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9月30日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980.60 | 2,000.00 | 4,996.00 |
其他应收款 | 648.72 | 499.19 | 1,027.68 |
其他流动资产 | 889.35 | 662.88 | 452.9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7.70 | 57.20 | 0.00 |
合计 | 6,566.38 | 3,219.27 | 6,476.63 |
(一)交易性金额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4,980.60万元,主要为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发行机构 | 理财产品名称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投资金额(万元) | 产品风险类型 |
1 | 广发证券 | 平安信托周周添利(广发尊享2号号)债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022/1/11 | —— | 3.50% | 2,980.60 | 中低风险 |
2 | 国泰君安 | 国泰君安证券睿博系列结睿22001号收益凭证 | 2022/1/10 | 2022/4/11 | 2.55% | 2,000.00 | 低风险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2,000.00万元,主要为风
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明细如下:
7-1-190序号
序号 | 发行机构 | 理财产品名称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投资金额(万元) | 产品风险类型 |
1 | 广发证券 | 粤财信托·随鑫益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021/12/29 | 2022/3/22 | 4.10% | 2,000.00 | 不属于高风险投资产品 |
注:上表所列产品对应的信托财产用于投资信托业保障基金、现金类资产、债券或债券型基金等固定收益资产、底层资产为标准化债权资产的固定收益型理财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或其他法律法规或政策许可投资的标准化债权产品,因此,不属于高风险投资产品。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4,996.00万元,主要为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发行机构 | 理财产品名称 | 起息日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投资金额(万元) | 产品风险类型 |
1 | 银河证券 | 银河水星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1/6/29 | 2021/12/27 | 4.66% | 3,000.00 | 中低风险 |
2 | 银河证券 | 银河水星中短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1/9/2 | 2021/10/11 | 4.35% | 1,896.00 | 中低风险 |
3 | 银河证券 | 银河水星中短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021/9/7 | 2021/10/11 | 4.35% | 100.00 | 中低风险 |
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目的仅为在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审核问答》问答10所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二)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648.72万元,账面余额为1,973.7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499.19万元,账面余额为1,823.82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027.68万元,账面余额为2,224.76万元。上述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员工借款、押金、备用金、代扣代缴款、往来款等,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9月30日 |
往来款 | 1,669.24 | 1,294.27 | 1,577.82 |
保证金 | 129.11 | 319.31 | 369.61 |
押金 | 44.66 | 91.64 | 42.28 |
备用金 | 89.79 | 65.38 | 180.32 |
7-1-191
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9月30日 |
代扣代缴款 | 0.00 | 33.24 | 10.27 |
员工借款 | 0.00 | 0.00 | 43.13 |
其他 | 40.94 | 19.98 | 1.33 |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 1,973.74 | 1,823.82 | 2,224.76 |
坏账准备 | 1,325.01 | 1,324.63 | 1,197.08 |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 648.72 | 499.19 | 1,027.68 |
(三)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1年9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889.35万元、662.88万元和452.95万元,为预缴所得税、待抵扣增值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9月30日 |
预缴所得税 | 207.49 | 210.02 | 0.00 |
待抵扣增值税 | 681.87 | 452.86 | 452.95 |
合计 | 889.35 | 662.88 | 452.95 |
(四)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2年3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1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7.70万元、57.20万元和0.00万元,为预付设备款、工程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9月30日 |
预付设备款 | 47.70 | 47.70 | 0.00 |
工程款 | 0.00 | 9.50 | 0.00 |
合计 | 47.70 | 57.20 | 0.00 |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况,符合《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要求。
二、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2022年3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对本次发行相关议案进行了修订。本次董事会前六个月(2021年3月1日)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情形。
(二)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出具日,除正常业务开展中员工备用金等往来款项外,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拆借资金的情形。
(三)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委托贷款的情形。
(四)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未设立集团财务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况。
(五)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购买或拟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金融产品的情形。
(六)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
实施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七)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未从事类金融业务。综上所述,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三、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房地产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及后续处置计划;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业、办公楼、其他商务金融用地等,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取得上述用地及相关房产的方式和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处置安排
(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房地产业务,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等及后续处置计划。
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如下:
7-1-193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 | 与发行人关系 |
广信材料 | 感光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印刷线路板用及相关产业用抗蚀感光油墨、感光阻焊油墨及光固化涂料的开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发行人 |
广州广信 | 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佣金代理;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专项化学用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涂料零售;涂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危险化学品制造 | 否 | 全资子公司 |
东莞汉普诺 | 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持股100% |
广州广臻 | 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涂料零售;材料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 否 | 全资子公司 |
7-1-194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 | 与发行人关系 |
湖南阳光 | 涂料研发;涂料制造;涂料、建材、装饰材料、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化工产品的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持股100% |
江苏宏泰 | 紫外光固化涂料、柔软剂、洗涤剂209的制造、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全资子公司 |
江西广臻 | 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否 | 全资子公司 |
湖南广裕 | 非水性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电子专用材料的制造;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交流服务、转让服务;单晶材料、单晶抛光片及相关半导体材料和超纯元素的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全资子公司 |
江阴广豫 | 印制电路用网印线路印料、感光线路印料、紫外光固化阻焊印料、液态感光阻焊印料、光固化阻焊印料、导光板印料的制造、加工、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其他感光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项目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禁止类;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全资子公司 |
湖南宏泰 | 涂料研发;涂料、油墨及类似产品、合成材料、专项化学用品、粘合剂、信息化学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的制造;化工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批发;树脂及树脂制品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全资子公司江苏宏泰持股100% |
江阴广庆 | 化工新材料(不含危险品)的研究、开发、销售;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 | 否 | 控股子公司 |
7-1-195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主营业务 | 是否涉及房地产业务 | 与发行人关系 |
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创兴上海 | 研发、生产加工电子用高科技化学品、高性能涂料、特种胶凝材料、屏蔽电磁波涂料、有机硅改性外壳涂料、特种功能复合材料及制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技术服务;从事以上同类产品的进出口、批发及佣金代理业务(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否 | 控股子公司 |
深圳乐建 | 一般经营项目是:线路板油墨、化工新材料(不含危险品)的研发及购销;经营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 否 | 控股子公司 |
综上,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报告期内未开展过房地产业务,经营范围均不涉及房地产业务,均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亦不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的后续处置计划。
(二)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是否持有住宅用地、商业、办公楼、其他商务金融用地等,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取得上述用地及相关房产的方式和背景,相关土地的开发、使用计划和处置安排。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持有土地及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所有权人 | 房屋权证编号 | 土地权证编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 | 用途 | 使用期限至 | 权利状态 |
1 | 江苏宏泰 | 宜房权证万石字第1000059089号 | 宜国有(2011)第27600231号 | 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 | 1,083.60 | 9,052.80 | 工交仓储/工业用地 | 2056.11.26 | 无权利限制 |
2 | 江苏宏泰 | 宜房权证万石字第1000059090号 | 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 | 860.54 | 工交仓储/工业用地 | 无权利限制 | |||
3 | 江苏宏泰 | 宜房权证万石字第1000059091号 | 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 | 471.63 | 工交仓储/工业用地 | 无权利限制 | |||
4 | 江苏宏泰 | 宜房权证万石字第1000059092号 | 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 | 469.65 | 工交仓储/工业用地 | 无权利限制 | |||
5 | 江苏宏泰 | 宜房权证万石字第1000059093 | 万石镇工业北区 | 469.65 | 工交仓储/ | 无权利限制 |
7-1-196序号
序号 | 所有权人 | 房屋权证编号 | 土地权证编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 | 用途 | 使用期限至 | 权利状态 |
号 | (南漕村) | 工业用地 | |||||||
6 | 湖南宏泰 | 湘(2018)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24297号 | 浏国用(2015)第02029号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万路157号 | 3,082.35 | 26,792.11 | 非住宅/工业用地 | 2064.11.26 | 已抵押 |
7 | 湖南宏泰 | 湘(2018)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24316号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万路157号 | 732.64 | 非住宅/工业用地 | 已抵押 | |||
8 | 湖南宏泰 | 湘(2018)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24304号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万路157号 | 1,456.84 | 非住宅/工业用地 | 已抵押 | |||
9 | 湖南宏泰 | 湘(2018)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24301号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万路157号 | 1,637.44 | 非住宅/工业用地 | 已抵押 | |||
10 | 湖南宏泰 | 湘(2018)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24303号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万路157号 | 1,456.84 | 非住宅/工业用地 | 已抵押 | |||
11 | 湖南宏泰 | 湘(2018)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24313号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万路157号 | 4877.9 | 非住宅/工业用地 | 已抵押 | |||
12 | 湖南宏泰 | 湘(2018)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24306号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万路157号 | 4,462.15 | 非住宅/工业用地 | 已抵押 | |||
13 | 湖南宏泰 | 湘(2018)浏阳市不动产权第0024317号 |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万路157号 | 732.64 | 非住宅/工业用地 | 已抵押 | |||
14 | 湖南阳光 | 浏房权证字第711004196号 | 浏国用2010第05409号 | 浏阳市工业园 | 1,364.08 | 12,003.08 | 综合用房 | 2060.08.04 | 无权利限制 |
15 | 湖南阳光 | 浏房权证字第711004194号 | 浏阳市工业园 | 1,722.07 | 工厂厂房 | 无权利限制 | |||
16 | 广州广信 | 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202738号 | 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东区骏达路182 | 6,824.53 | 36,623.00 | 非住宅/工业用地 | 2053.07.16 | 无权利限制 |
7-1-197
序号
序号 | 所有权人 | 房屋权证编号 | 土地权证编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 | 用途 | 使用期限至 | 权利状态 |
号 | |||||||||
17 | 创兴上海 | 沪(2021)金字不动产权第011510号 | 亭林镇林贤路1269号 | 11,690.37 | 36329.00 | 非住宅/工业用地 | 2058.06.11 | 无权利限制 | |
18 | 广信材料 |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qy10013373号 | 澄土国用(2012)第5292号 | 青阳镇华澄路18号 | 7,166.64 | 22,624.00 | 非住宅/工业用地 | 2055.06.16 | 无权利限制 |
19 | 广信材料 |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qy10013374号 | 青阳镇华澄路18号 | 6,747.38 | 非住宅/工业用地 | 无权利限制 | |||
20 | 广信材料 | 澄房权证江阴字第fqy10096882号 | 青阳镇华澄路18号 | 4,694.77 | 非住宅/工业用地 | 无权利限制 | |||
21 | 江阴广豫 | 苏(2021)江阴市不动产第1012291号 | 璜土镇石庄扬子大道18号 | 41,369.10 | 40,000.00 | 工业/工业用地 | 2064.05.07 | 无权利限制 | |
22 | 江苏宏泰 | 未办理权属证书 | 厂区西南侧 | 34.20 | / | 配电房 | / | 无权利限制 | |
23 | 江苏宏泰 | 未办理权属证书 | 厂区西南侧 | 21.66 | / | 机修房 | / | 无权利限制 | |
24 | 江苏宏泰 | 未办理权属证书 | 厂区西南侧 | 21.66 | / | 男浴室 | / | 无权利限制 | |
25 | 江苏宏泰 | 未办理权属证书 | 厂区西南侧 | 10.26 | / | 女浴室 | / | 无权利限制 | |
26 | 江苏宏泰 | 未办理权属证书 | 厂区西南侧 | 18.91 | / | 厕所 | / | 无权利限制 | |
27 | 江苏宏泰 | 未办理权属证书 | 一二车间中间 | 124.20 | / | 中间仓库 | / | 无权利限制 | |
28 | 江苏宏泰 | 未办理权属证书 | 厂区西南侧 | 77.05 | / | 厨房 | / | 无权利限制 | |
29 | 江苏宏泰 | 未办理权属证书 | 厂区西南侧 | 50.00 | / | 锅炉房 | / | 无权利限制 | |
30 | 江苏宏泰 | 未办理权属证书 | 厂区大门处 | 27.00 | / | 门卫 | / | 无权利限制 | |
31 | 湖南阳光 | 未办理权属证书 | 厂区南侧 | 88.62 | / | 甲类仓库 | / | 无权利限制 | |
32 | 湖南阳光 | 未办理权属证书 | 厂区北侧 | 560.00 | / | 仓库 | / | 无权利限制 | |
33 | 湖南阳光 | 未办理权属证书 | 厂区北侧 | 270.00 | / | 仓库 | / | 无权利限制 | |
34 | 东莞 | 未办理权属证书 | / | 352.60 | / | 办公 | / | 无权利 |
7-1-198序号
序号 | 所有权人 | 房屋权证编号 | 土地权证编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 | 用途 | 使用期限至 | 权利状态 |
汉普诺 | 室 | 限制 | |||||||
35 | 东莞汉普诺 | 未办理权属证书 | / | 396.44 | / | 办公室 | / | 无权利限制 | |
36 | 东莞汉普诺 | 未办理权属证书 | / | 394.82 | / | 办公室 | / | 无权利限制 | |
37 | 江阴广豫 | / | 澄土国用(2014)第20184号 | 江阴市璜土镇花港苑村 | / | 40,000.00 | 工业用地 | 2064.05.07 | 无权利限制 |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持有的土地均为工业工地,相关房产均为在工业用地上建设用于发行人工业生产所需的厂房或配套设施,不存在住宅用地、商业、办公楼、其他商务金融用地。
综上所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房地产业务,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不存在房地产开发资质等及后续处置计划;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未持有住宅用地、商业、办公楼、其他商务金融用地等。
四、中介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中介机构执行的核查程序
针对以上事项,保荐机构、会计师和律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阅《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关于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及问答;
(2)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是否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逐项对比分析;
(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获取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科目明细表,判断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
(4)与发行人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获取发行人购买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了解其购买日期、赎回日期、产品风险类型等信息;
(5)查阅发行人披露的公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文件。
(6)查阅发行人子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动产权证书,取得发行人的相关说明。
(二)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况,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要求。
(2)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3)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房地产业务,截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不存在房地产开发资质等及后续处置计划;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未持有住宅用地、商业、办公楼、其他商务金融用地等。
2、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最近一期末,发行人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况,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答10的相关要求。
(2)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况;
3、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范围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等房地产业务,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不存在房地产开发资质等
及后续处置计划;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股公司未持有住宅用地、商业、办公楼、其他商务金融用地等。
其他问题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发行人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同时,请发行人关注再融资申请受理以来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等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该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回复:
一、请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中,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发行人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按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需信息的重要程度进行梳理排序
发行人已经重新撰写与本次发行及发行人自身密切相关的重要风险因素,并在募集说明书扉页“重大事项提示”之“二、公司的相关风险”中予以披露。
二、请发行人关注再融资申请受理以来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等情况,请保荐人对上述情况中涉及该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予以书面说明
(一)重大舆情情况
自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之日(2022年4月19日)至回复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持续关注媒体报道,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媒体报道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内容如下:
7-1-200序号
序号 | 日期 | 媒体名称 | 文章标题 | 舆论主要内容 |
1 | 2022年4月28日 | 智通财经网 | 《广信材料(300537.SZ)发布2021年业绩,净亏损4.11亿元》 | 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9亿元,同比下降17.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亏损4.11亿元,归属于 |
7-1-201序号
序号 | 日期 | 媒体名称 | 文章标题 | 舆论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亏损4.0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2.13元。 | ||||
2 | 2022年4月28日 | 证券之星 | 《图解广信材料一季报:第一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减240.20%》 | 公司2022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5亿元,同比下降2.82%;归母净利润-1149.35万元,同比下降240.2%;扣非净利润-1236.18万元,同比下降258.11%。 |
3 | 2022年4月29日 | 爱集微、东方财富网 | 《广信材料2021年实现营收6.19亿元,今年Q1净利润由盈转亏》 | |
4 | 2022年4月29日 | 证券时报网、同花顺财经 | 《广信材料:PCB油墨销售近30%高速增长涂料商誉减值轻装上阵》 | 公司2021年PCB油墨单项业务营收同比增幅27.23%;涂料商誉减值,经营中的商誉风险已大幅减小;公司顺应产业转移和环保趋势,加快华南基地项目建设,同时丰富产业链持续创业,延伸至平板显示、半导体光刻胶及配套材料。 |
5 | 2022年5月9日 | 每日经济新闻 | 《广信材料:截至目前,公司平板显示用光刻胶产品已通过部分下游客户的验证并获得了小批量订单》 | 公司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表示,目前已经成立微电子材料事业部专攻平板显示用光刻胶、集成电路用光刻胶及配套材料的产品研发、产线建设以及客户开拓。截至目前,公司光刻胶产品已实现至少6家客户小批量订单。 |
6 | 2022年5月10日 | 爱集微、东方财富网 | 《广信材料:公司光刻胶产品已实现至少6家客户小批量订单》 |
(二)发行人说明
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受理以来,上述舆情信息均系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或是投资者关系平台上对投资者问题的答复,未发生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不涉及本次发行相关内容,相关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核查结论
发行人本次再融资申请受理以来,未发生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检索了自本次发行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之日(2022年4月19日)至本回复报告出具日相关媒体报道的情况,并对比了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中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7-1-204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 |||
侯陆方 | 杨建华 |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机构总经理关于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1-205保荐机构总经理:
保荐机构总经理: | |
蔡奕 |
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