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www.zjkjt.gov.cn)于 2011 年 12 月 30 日公布了《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 1125 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 知》(浙科发高[2011]263号),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 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 号)有关规定,本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 3 年。 根据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后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 月31日),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所得税按15%的 税率征收。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减税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 1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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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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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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