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两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9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6,487,85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46,936,885股变为440,449,035股。根据上述情况公司计划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693.6885万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4,693.6885万股。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044.9035万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4,044.9035万股。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因《公司章程》修订事项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人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