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自查期间
相关机构或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西电”)拟将所属子公司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高院”)分拆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中国西电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及相关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分拆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股票交易自查期间内相关机构或人员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分拆的内幕知情人自查期间为首次正式作出分拆上市决议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2021年10月13日)至本次分拆预案披露日前一交易日(2022年4月14日)。
二、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一)中国西电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二)西高院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中国西电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四)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五)其他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内幕信息的机构和人员;
(六)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分拆相关人员和相关机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本次分拆核查范围内人员和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中国西电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分拆涉及的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关系 | 自查期间 | 累计买入股份(股) | 累计卖出股份(股) | 期末持股情况(股) |
1 | 杨瑞 | 西高院组织与人才处张扬逸的母亲 | 2021.10.13- 2022.04.14 | 5,000 | 5,000 | - |
2 | 杨爱萍 | 西高院合规处长、职工监事张华的母亲 | 2021.10.13- 2022.04.14 | - | 1,600 | - |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形,张扬逸、张华已出具承诺函: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上述买卖中国西电股票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中国西电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分拆上市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买卖中国西电股票的情形。中国西电分拆西高院科创板上市首次正式作出分拆上市决议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至分拆预案披露前一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相关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除上述买卖中国西电股票的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中国西电股票的情况。自中国西电首次正式作出分拆上市决议的董事会决议日至本次分拆上市实施完毕或中国西电宣布终止本次分拆上市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以任何方式将中国西电本次分拆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股票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中国西电股票交易。”此外,西高院员工张小勇于2022年3月28日任西高院副总经理,成为新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副总经理任职日前不知晓相关内幕信息,在任职日至自查期间截止日之间,不存在买卖中国西电股票情形。
2021年11月17日,张小勇配偶郭慧婷曾买入中国西电股票100股,自查期间截止日对中国西电持股为700股。张小勇均已就其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买卖中国西电股票的行为出具承诺:“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上述买卖中国西电股票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中国西电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分拆上市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买卖中国西电股票的情形。中国西电分拆西高院科创板上市首次正式作出分拆上市决议的相关董事会决
议前六个月至分拆预案披露前一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相关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除上述买卖中国西电股票的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中国西电股票的情况。自中国西电首次正式作出分拆上市决议的董事会决议日至本次分拆上市实施完毕或中国西电宣布终止本次分拆上市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以任何方式将中国西电本次分拆之未公开信息披露给第三方;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股票交易行为,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中国西电股票交易。”除上述人员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中国西电股票的情形。
(二)相关机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是中国西电本次分拆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及拟分拆主体西高院的保荐机构,在自查期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4月14日)存在买卖中国西电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中金公司自营业务账户
股份变动情况(股) | 交易情况 | 核查期末持股情况(股) |
3,786,300 | 买入 | 1,086,500 |
3,952,700 | 卖出 | |
195,400 | 申购赎回股份增加 | |
402,100 | 申购赎回股份减少 |
(2)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账户
股份变动情况(股) | 交易情况 | 核查期末持股情况(股) |
147,600 | 买入 | 108,700 |
38,900 | 卖出 |
(3)中金公司融资融券专户账户
股份变动情况(股) | 交易情况 | 核查期末持股情况(股) |
81,100 | 买券还券划入 | - |
81,100 | 证券公司归还转融券证券 |
于上述持有及买卖情况,中金公司作出以下说明:
“本公司已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规定。本公司上述账户及产品买卖中国西电股票行为与本次分拆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不存在公开或泄漏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形。”
除上述机构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机构)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中国西电股票的情形。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本次分拆自查范围内相关人员和机构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承诺,如前述相关人员和机构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承诺内容属实,自查期间内上述相关人员和机构对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入、卖出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