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 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1年第40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有条件审核通过了广 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的方案。 本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核准文件,待收到相关核准文件后本公 司将另行公告。本公司股票自2012年1月4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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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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