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提名张平先生、李书箱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董事候选人张平先生、李书箱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选举张平先生、李书箱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俞雄 边泓 陈喆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