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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4

公告编号:2022-079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邬学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2-08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2-08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2-08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述非经常性损益表进行了审核、鉴证,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最近三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2-08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述专项进行了审核、鉴证,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2-08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述专项进行了审核、鉴证,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2-08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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