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于2022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东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预案(修订稿)》”)。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预案(修订稿)》“特别提示”第5条中“拟认购股份数量”“拟认购金额”相关数据出现差错。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5、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63,557,432股(含本数)。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或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拟认购股份数量 (股) | 拟认购金额 (元) |
1 | 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 | 147,201,689 | 837,577,610.41 |
2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6,355,743 | 93,064,177.67 |
合计 | 163,557,432 | 930,641,788.08 |
”
更正后:
“5、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63,557,432股(含本数)。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或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 | 拟认购股份数量 (股) | 拟认购金额 (元) |
1 | 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 | 16,355,743 | 93,064,177.67 |
2 |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7,201,689 | 837,577,610.41 |
合计 | 163,557,432 | 930,641,788.08 |
”
除上述更正外,《预案(修订稿)》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更正后的《预案(修订稿)》全文发布于2022年5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