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释 义本确认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侨源气体 | 指 |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侨源有限 | 指 | 四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
盈泰九鼎 | 指 | 厦门盈泰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浙创好雨 | 指 | 浙江浙创好雨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拓至远 | 指 | 深圳市华拓至远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确认意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3-2
侨源气体是由侨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9月10日,乔志涌、张丽蓉、乔坤三位自然人签署出资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侨源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666万元。2013年3月16日,侨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侨源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
发行人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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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更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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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侨源有限的设立及其股权演变情况
(一)2002年9月,侨源有限成立
2002年9月2日,乔志涌、张丽蓉、乔坤三位自然人签署出资协议书,约定共同出资666.00万元设立侨源有限,其中:张丽蓉为乔志涌配偶,乔坤为乔志涌之弟。在出资构成中,乔志涌以货币出资39.00万元、以实物出资361.45万元,合计出资400.45万元;张丽蓉以货币出资19.50万元、以实物出资180.73万元,合计出资200.23万元;乔坤以货币出资6.50万元、以实物出资60.24万元,合计出资66.74万元。
2002年9月6日,四川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出资实物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川同人评报(2002)第11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认上述出资的实物资产(机器设备)评估价值为602.42万元。
2002年9月9日,四川瑞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会师(2002)验字第066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02年9月6日,侨源有限已收到出资各方投入的资本667.42万元,其中实收资本
666.00万元,资本公积1.42万元;以货币出资65.00万元,实物资产(机器设备)出资602.42万元。
2002年9月10日,侨源有限在成都市都江堰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了注册号为“都工商法字510181280060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侨源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明细(万元) | ||
货币出资 | 实物出资 | 合计 | ||||
1 | 乔志涌 | 399.60 | 60.00% | 39.00 | 361.45 | 400.45 |
2 | 张丽蓉 | 199.80 | 30.00% | 19.50 | 180.73 | 200.23 |
3 | 乔坤 | 66.60 | 10.00% | 6.50 | 60.24 | 66.74 |
合计 | 666.00 | 100.00% | 65.00 | 602.42 | 667.42 |
(二)2004年6月,侨源有限第一次增资
2004年5月8日,侨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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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将侨源有限注册资本由666万元增加到2,169万元,转增比例为乔志涌60%、张丽蓉30%、乔坤10%。
2004年6月15日,四川瑞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会师(2004)验字第05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4年6月8日,公司已将资本公积余额1,529.58万元中的1,503.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1,503.00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169万元。2004年6月24日,公司在成都市都江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增资后注册号为510181280060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侨源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三)有限公司设立出资和增资的补足出资情况
1、首次出资情况
截至2002年9月6日,侨源有限各股东实际出资为647.88万元,实际缴付出资比申请注册资本少18.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出资情况
2002年9月5日和2002年9月6日,乔志涌、张丽蓉、乔坤共同以货币资金出资65.00万元。
(2)实物出资情况
2002年9月6日,乔志涌、张丽蓉、乔坤共同以成都侨源实业有限公司代购的两台低温液体贮槽作价出资。该设备价值经四川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川同人评报[2002]第11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评估价值为112.88万元,全体股东确认为112.88万元,相关设备已投入了侨源有限生产经营活动。
(3)其余出资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1 | 乔志涌 | 1,301.40 | 60% |
2 | 张丽蓉 | 650.70 | 30% |
3 | 乔坤 | 216.90 | 10% |
合 计 | 2,169.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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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18日至2002年8月15日,乔志涌将自有资金470.00万元用于为侨源有限购买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其中,141万元为代张丽蓉缴付,47万元为代乔坤缴付,具体明细见下表:
出资时间 | 出资人 | 出资方式 | 直接支付对方单位 | 用途 | 金额(万元) |
2002.1.18 | 乔志涌 | 货币资金 | 杭州杭氧科技有限公司 | 设备预付款 | 100.00 |
2002.5.22 | 设备预付款 | 130.00 | |||
2002.7.23 | 成都市都江堰工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 土地预付款 | 160.00 | ||
2002.8.15 | 张家港市圣达因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 设备预付款 | 70.00 | ||
2002.8.15 | 成都市都江堰工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 土地围墙工程预付款 | 10.00 | ||
合 计 | 470.00 |
乔志涌为侨源有限购买设备和土地使用权支付的款项实质为投资款,侨源有限成立后,将该部分款项列入了资本公积,验资后转入了实收资本,该部分股东出资已经四川瑞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瑞会师(2004)验字第054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04年6月增资情况
截至2004年6月8日,公司将“资本公积”科目中的1,529.58万元中的1,503.00万元转入“实收资本”科目,新增注册资本1,503.00万元。经核查,截至2004年6月8日,本次增资中各出资人实际出资1,018.16万元,实际出资比新增注册资本1,503.00万元少484.84万元,具体如下:
2002年9月至2004年6月期间,乔志涌、张丽蓉、乔坤陆续增加对侨源有限投资1,018.1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1)2002年9月至2004年6月,乔志涌投入资金881.32万元,用途为投资款及侨源有限土地围墙工程预付款,其中,168.61万元为代张丽蓉缴付,101.82万元为代乔坤缴付。
(2)2002年10月、2003年10月,张丽蓉分别投入资金30万元、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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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为投资款。
(3)2004年5月,张丽蓉投入实物出资(车辆1台),作价61.84万元。经查验,上述张丽蓉用于出资的车辆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不符合当时有效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上述车辆系张丽蓉于2004年5月8日购入,并于2004年5月31日投入侨源有限,购买价格为61.84万元,出资价格与购买价格一致;该车辆自投入侨源有限之日起实际由侨源有限使用。
3、补足出资及验资复核情况
侨源有限设立及增资完成后,乔志涌于2004年7月至2004年9月陆续补充投入资金656万元。
2020年10月1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侨源有限设立时的出资、第一次增资及补足出资情况进行了复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8987号”《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历次验资复核报告》确认:截至2004年9月20日止,各股东实际出资2,322.03万元,其中:截至2002年9月6日止实际出资647.88万元,截至2004年6月8日止实际新增出资1,018.16万元,截至2004年9月20日止实际补足出资656.00万元。实际累计出资比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169. 00万元多153.03万元,列入资本公积。
4、实物资产追溯评估情况
(1)2002年设立
为进一步验证2002年设立时2台机器设备出资的资产评估结果是否合理公允,2016年11月,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威正信评报字(2016)第6036号”《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委估2台设备(低温液体储槽)追溯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成本方法,对公司委估的2台设备(低温液体储槽)在评估基准日2002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评估结论为委估资产账面值为104.13万元,评估值总计113.06万元,评估增值8.85万元,增值率8.58%。
(2)2004年6月增资
为进一步验证2004年6月增资时实物出资(车辆1台)的作价是否合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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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2016年11月,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威正信评报字(2016)第6037号《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委估1辆奥迪小轿车追溯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成本法,对公司委估的1辆奥迪小轿车在评估基准日2004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追溯评估,评估结论为委估资产账面值为61.84万元,评估值总计61.86万元,评估增值0.02万元,增值率0.03%。
5、工商部门确认意见
2017年1月,都江堰市监局出具书面说明,确认:公司历史上的实际出资情况与验资报告不一致、实物出资未评估等相关出资问题已得到有效规范,公司注册资本充足到位,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情形,不予以追究。
6、乔志涌、张丽蓉、乔坤出具的确认
就侨源有限设立及2004年6月增资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出资情况与验资情况不一致、实际出资少于注册资本及出资补足情况,乔志涌、张丽蓉、乔坤于2015年9月出具书面确认,主要内容为:(1)对侨源有限2002年设立时、2004年增资时的实际出资方式及出资情况、2004年补足出资情况予以确认;(2)侨源有限2002年设立时、2004年增资及补足出资过程中,乔志涌代张丽蓉、乔坤缴付出资额及代张丽蓉、乔坤支付补足出资额的情形,没有导致各方的认缴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3)侨源有限设立至今,乔志涌、张丽蓉对侨源有限的出资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之间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4)乔志涌与乔坤因上述代缴出资及代为补足出资形成的相关债权债务已结清,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或纠纷。
7、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除已披露的相关瑕疵外,侨源有限历次股权结构的变动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侨源有限设立及2004年6月增资过程中存在实际出资情况与验资情况不一致、出资不足的瑕疵已消除,不影响侨源有限/发行人的有效存续,亦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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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0年6月,侨源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0年5月3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以增资的方式吸收新股东盈泰九鼎,以货币方式出资增加注册资本241万元,其余股东放弃增资权。
2010年6月1日,盈泰九鼎与乔志涌、张丽蓉、乔坤及侨源有限签订《厦门盈泰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四川侨源气体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约定侨源有限注册资本增加到2,410万元,盈泰九鼎以货币资金3,000万元认缴24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其余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2010年6月18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次增资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4001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0年6月9日止,侨源有限收到盈泰九鼎缴纳的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41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2,410万元,其余超过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2010年6月30日,公司在成都市都江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增资后注册号为51018100001726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侨源有限出资结构如下:
(五)2011年3月,侨源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1年1月10日,侨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以下出资转让:乔志涌将其所持侨源有限141.71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乔志刚、李国平、张含忠等7名自然人,张丽蓉将其所持侨源有限385.6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乔志涌、乔莉娜和乔鑫,原股东乔志涌、张丽蓉、乔坤、盈泰九鼎放弃相应的优先购买权。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1 | 乔志涌 | 1,301.40 | 54.00% |
2 | 张丽蓉 | 650.70 | 27.00% |
3 | 盈泰九鼎 | 241.00 | 10.00% |
4 | 乔坤 | 216.90 | 9.00% |
合 计 | 2,41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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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资转让中,受让人中李国平、张含忠、郑永萍、付方涛、付显忠、李宏为公司当时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乔志刚先生系乔志涌先生之弟;乔莉娜、乔鑫系乔志涌、张丽蓉之子女。
2011年1月19日,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转让情况如下: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转让价款 (万元) | 对应每1元出资额的转让价格(元) |
乔志涌 | 乔志刚 | 117.20 | 4.86% | 437.40 | 3.73 |
李国平 | 7.95 | 0.33% | 60.00 | 7.54 | |
张含忠 | 7.95 | 0.33% | 60.00 | 7.54 | |
郑永萍 | 2.65 | 0.11% | 20.00 | 7.54 | |
付方涛 | 2.17 | 0.09% | 16.00 | 7.37 | |
付显忠 | 2.17 | 0.09% | 16.00 | 7.37 | |
李宏 | 1.61 | 0.07% | 12.00 | 7.43 | |
合计 | 141.71 | 5.88% | 621.40 | - | |
张丽蓉 | 乔志涌 | 117.61 | 4.88% | 117.61 | 1.00 |
乔莉娜 | 134.00 | 5.56% | 134.00 | 1.00 | |
乔鑫 | 134.00 | 5.56% | 134.00 | 1.00 | |
合计 | 385.60 | 16.00% | 385.60 | - |
就乔志涌与李国平、李宏、付显忠、郑永萍、付方涛之间的股权转让,根据乔志涌、李国平、李宏、付显忠、郑永萍、付方涛的说明,前述股权转让的原因是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员工入股,定价方式为协商作价,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完毕,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
就乔志涌与张含忠之间的股权转让,根据张含忠、乔志涌、乔莉娜的确认及股权转让协议,2011年乔志涌、乔莉娜向张含忠转让的侨源有限股权合计作价60万元,考虑到张含忠系引进的外部人才且当时支付能力有限,张含忠当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为30万元,尚欠30万元未支付;2013年5月,张含忠将所持发行人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乔志涌,该次股权转让合计价款60万元,乔志涌实际支付价款30万元,剩余应付价款与张含忠2011年股权受让中尚未支付的30万元价款冲抵。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转让方及受让方之间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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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
就乔志涌与乔志刚之间的股权转让,根据乔志涌、乔志刚的说明,前述股权转让的原因是近亲属入股,定价方式为协商作价,因乔志涌与乔志刚系兄弟关系,乔志涌同意豁免乔志刚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支付股权转让款,豁免后,双方因本次股权转让形成的相关债权债务已结清,该等情形没有导致双方的认缴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
就张丽蓉与乔志涌、乔莉娜、乔鑫之间的股权转让,根据张丽蓉与乔志涌、乔莉娜、乔鑫的说明,前述股权转让的原因是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股权分配,定价方式为协商作价,因张丽蓉与乔志涌系夫妻关系、乔莉娜与乔鑫均为乔志涌、张丽蓉的女儿,张丽蓉同意豁免乔志涌、乔莉娜、乔鑫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支付股权转让款,豁免后,各方因本次股权转让形成的相关债权债务已结清,该等情形没有导致各方的认缴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各方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侨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1 | 乔志涌 | 1,277.30 | 53.00% |
2 | 张丽蓉 | 265.10 | 11.00% |
3 | 盈泰九鼎 | 241.00 | 10.00% |
4 | 乔坤 | 216.90 | 9.00% |
5 | 乔莉娜 | 134.00 | 5.56% |
6 | 乔鑫 | 134.00 | 5.56% |
7 | 乔志刚 | 117.20 | 4.86% |
8 | 张含忠 | 7.95 | 0.33% |
9 | 李国平 | 7.95 | 0.33% |
10 | 郑永萍 | 2.65 | 0.11% |
11 | 付显忠 | 2.17 | 0.09% |
12 | 付方涛 | 2.17 | 0.09% |
13 | 李宏 | 1.61 | 0.07% |
合 计 | 2,41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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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2011年3月,侨源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年3月9日,侨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以下股权转让(具体情况见下表)。同日,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 受让方 | 转让出资额(元) | 股权比例 | 转让价款(元) |
乔鑫 | 李国平 | 803.33 | 0.003333% | 803.33 |
乔志刚 | 267.78 | 0.001111% | 267.78 | |
乔莉娜 | 张含忠 | 803.33 | 0.003333% | 803.33 |
乔志刚 | 267.78 | 0.001111% | 267.78 | |
付方涛 | 乔志刚 | 267.78 | 0.001111% | 267.78 |
李宏 | 乔志刚 | 80.33 | 0.00333% | 80.33 |
付显忠 | 郑永萍 | 267.78 | 0.001111% | 267.78 |
根据公司的说明,2011年1月股权转让前,公司已确定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并以2010年9月30日经审定的净资产11,049.97万元(不含专项储备)折股9,000万股本,各股东(包括2011年1月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已商定各自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数量并据此测算持股比例,因此,2011年1月的股权转让系以各股东商定的股份公司持股数量测算的持股比例为基础测算受让方应持有的侨源有限出资额。由于该持股比例不是精确数,导致各股东通过2011年1月股权转让持有的侨源有限出资额与商定的初衷有细微差异,因此,通过2011年3月再次股权转让予以调整。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侨源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乔志涌 | 1,277.30 | 53.00% |
2 | 张丽蓉 | 265.10 | 11.00% |
3 | 盈泰九鼎 | 241.00 | 10.00% |
4 | 乔坤 | 216.90 | 9.00% |
5 | 乔莉娜 | 133.89 | 5.56% |
6 | 乔鑫 | 133.89 | 5.56% |
7 | 乔志刚 | 117.29 | 4.87% |
8 | 张含忠 | 8.03 | 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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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李国平 | 8.03 | 0.33% |
10 | 郑永萍 | 2.68 | 0.11% |
11 | 付显忠 | 2.14 | 0.09% |
12 | 付方涛 | 2.14 | 0.09% |
13 | 李宏 | 1.61 | 0.07% |
合 计 | 2,410.00 | 100.00% |
三、股份公司设立及股本演变情况
(一)2011年3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1年3月16日,侨源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侨源有限整体变更为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3月18日,侨源气体召开创立大会,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本次整体变更,以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审(2010)GF字第040025号”《审计报告》确认的侨源有限净资产(不含专项储备)人民币110,499,724.87元为基准,按1:0.8145的比例折合股本总额9,000.00万股,余额20,499,724.87元计入资本公积。原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整体变更后的股份公司承继。
2011年1月15日,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威正信评报字(2011)第1006号”《侨源有限拟改制项目评估报告》,对原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评估认定。
2011年3月23日,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400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3月17日止,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股本人民币9,000万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
2020年10月1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8987号”《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历次验资复核报告》,验证截至2011年3月16日侨源有限账面实际实收资本与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注册资本实收金额相一致。
2011年3月28日,公司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510181000017264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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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整体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股份(万股) | 股权比例 |
1 | 乔志涌 | 4,770.00 | 53.00% |
2 | 张丽蓉 | 990.00 | 11.00% |
3 | 盈泰九鼎 | 900.00 | 10.00% |
4 | 乔坤 | 810.00 | 9.00% |
5 | 乔莉娜 | 500.00 | 5.56% |
6 | 乔鑫 | 500.00 | 5.56% |
7 | 乔志刚 | 438.00 | 4.87% |
8 | 张含忠 | 30.00 | 0.33% |
9 | 李国平 | 30.00 | 0.33% |
10 | 郑永萍 | 10.00 | 0.11% |
11 | 付显忠 | 8.00 | 0.09% |
12 | 付方涛 | 8.00 | 0.09% |
13 | 李宏 | 6.00 | 0.07% |
合 计 | 9,000.00 | 100.00% |
(二)2012年10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10月26日,盈泰九鼎与乔志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盈泰九鼎将其所持侨源气体900万股股份转让给乔志涌,转让总价为3,90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侨源气体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股份(万股) | 股权比例 |
1 | 乔志涌 | 5,670.00 | 63.00% |
2 | 张丽蓉 | 990.00 | 11.00% |
3 | 乔坤 | 810.00 | 9.00% |
4 | 乔莉娜 | 500.00 | 5.56% |
5 | 乔鑫 | 500.00 | 5.56% |
6 | 乔志刚 | 438.00 | 4.87% |
7 | 张含忠 | 30.00 | 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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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李国平 | 30.00 | 0.33% |
9 | 郑永萍 | 10.00 | 0.11% |
10 | 付显忠 | 8.00 | 0.09% |
11 | 付方涛 | 8.00 | 0.09% |
12 | 李宏 | 6.00 | 0.07% |
合 计 | 9,000.00 | 100.00% |
(三)2013年5月,股份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年5月6日,张含忠与乔志涌签订《乔志涌受让张含忠持有之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协议书》,张含忠将其所持侨源气体30万股股份转让给乔志涌,转让价格为3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侨源气体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 东 名 称 | 持有股份(万股) | 股权比例 |
1 | 乔志涌 | 5,700.00 | 63.33% |
2 | 张丽蓉 | 990.00 | 11.00% |
3 | 乔坤 | 810.00 | 9.00% |
4 | 乔莉娜 | 500.00 | 5.56% |
5 | 乔鑫 | 500.00 | 5.56% |
6 | 乔志刚 | 438.00 | 4.87% |
7 | 李国平 | 30.00 | 0.33% |
8 | 郑永萍 | 10.00 | 0.11% |
9 | 付显忠 | 8.00 | 0.09% |
10 | 付方涛 | 8.00 | 0.09% |
11 | 李宏 | 6.00 | 0.07% |
合 计 | 9,000.00 | 100.00% |
(四)2018年6月,股份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8年6月5日,付方涛、付显忠、李国平、郑永萍、李宏分别与乔志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分别约定将所持公司8万股、8万股、30万股、10万股、6万股转让给乔志涌,转让价格分别为40万元、40万元、150万元、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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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万元。乔志涌已向付方涛、付显忠、李国平、郑永萍、李宏支付完毕上述转让价款。同日,乔志刚与乔志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乔志刚将所持发行人438万股转让给乔志涌,转让价格为0元。根据乔志刚与乔志涌的说明,本次转让的定价方式为协商作价,因乔志刚与乔志涌系兄弟关系,且乔志涌已豁免乔志刚支付2011年股权转让价款,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0元,双方因本次转让形成的相关债权债务已结清,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1 | 乔志涌 | 6,200.00 | 68.89% |
2 | 张丽蓉 | 990.00 | 11.00% |
3 | 乔坤 | 810.00 | 9.00% |
4 | 乔莉娜 | 500.00 | 5.56% |
5 | 乔鑫 | 500.00 | 5.56% |
合 计 | 9,000.00 | 100.00% |
(五)2019年8月,股份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9年8月6日,乔莉娜、乔鑫分别与乔志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乔莉娜、乔鑫分别将所持公司500万股、500万股股份转让给乔志涌,转让价格均为0元;同日,乔志涌与乔坤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乔志涌将其所持公司90万股股份转让给乔坤,转让价格为0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1 | 乔志涌 | 7,110.00 | 79.00% |
2 | 张丽蓉 | 990.00 | 11.00% |
3 | 乔坤 | 900.00 | 10.00% |
合 计 | 9,000.00 | 100.00% |
(六)2020年6月,股份公司转增股本
2020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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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至36,009.00万股,其中,资本公积转增2,171.07万股,盈余公积转增3,706.41万股,未分配利润转增21,131.51万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36,009.00万元。
2020年6月30日,大华会计师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605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21,710,724.87元、盈余公积37,064,133.78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37,064,133.78元)、未分配利润211,315,141.35元,合计人民币270,090,000.00元转增实收资本(股本)。
2020年6月19日,公司取得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740341476L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1 | 乔志涌 | 28,447.11 | 79.00% |
2 | 张丽蓉 | 3,960.99 | 11.00% |
3 | 乔坤 | 3,600.90 | 10.00% |
合 计 | 36,009.00 | 100.00% |
(七)2020年6月,股份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
2020年6月23日,乔志涌、张丽蓉与华拓至远签订《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由张丽蓉将180.05万股股份转让给华拓至远,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2,048.01万元,2020年6月24日,华拓至远向张丽蓉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2020年6月24日,乔志涌、乔坤与浙创好雨签订《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由乔坤将252.06万股股份转让给浙创好雨,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2,867.22万元,2020年6月29日,浙创好雨向乔坤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2020年6月24日,张丽蓉与乔鑫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由张丽蓉将1,440.36万股股份转让给乔鑫,转让价格为0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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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股权比例 |
1 | 乔志涌 | 28,447.11 | 79.00% |
2 | 乔坤 | 3,348.84 | 9.30% |
3 | 张丽蓉 | 2,340.59 | 6.50% |
4 | 乔鑫 | 1,440.36 | 4.00% |
5 | 浙创好雨 | 252.06 | 0.70% |
6 | 华拓至远 | 180.05 | 0.50% |
合 计 | 36,009.00 | 100.00% |
四、历次验资及验资复核情况汇总
序号 | 报告出具时间 | 验资报告编号 | 验资机构 | 验资事项 |
1 | 2002.9.9 | 瑞会师(2002)验字第066号验资报告 | 四川瑞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侨源有限设立时666万元注册资本实缴情况 |
2 | 2004.6.15 | 瑞会师(2004)验字第054号验资报告 | 四川瑞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侨源有限增资至2,169万元实缴情况 |
3 | 2010.6.18 | 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40013号验资报告 |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侨源有限增资至2,410万元实缴情况 |
4 | 2011.3.23 | 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04004号验资报告 |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侨源有限整体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验资事项 |
5 | 2020.6.30 | 大华验字[2020]000605号验资报告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侨源气体转增股本至36,009万元进行验资 |
6 | 2020.10.15 | 大华核字[2020]008987号验资复核报告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对上述1-4项验资事项进行验资复核 |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上述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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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之签章页)
全体董事签名: | |||||
乔志涌 | 乔坤 | 李国平 | |||
金智 | 王少楠 | ||||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全体监事签名: | |||||
陈娜 | 魏家容 | 谌海军 | |||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 |||||
李国平 | 乔坤 | 李宏 | |||
郑永萍 | 乔莉娜 | 童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