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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4

证券代码:300313 证券简称:ST天山 公告编号:2022-045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7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2年5月11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现场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在新疆昌吉市阿什里乡天山生物育种产业园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6,506,8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03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02,237,3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66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269,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642%。

因公司原董事长辞职,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选董事于舒玮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因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董事于舒玮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1.00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501,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501,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501,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501,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6,501,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9%;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6.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6,501,5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0%;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9%;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 《关于2022年度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7,290,1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6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5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1%。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湖州皓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8.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6,506,8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6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指派赵旭东律师、张瑞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0二一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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