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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3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2-044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的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与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洪伟艺先生、许燕青先生、洪清泉先生、林美钗女士

独立董事:涂连东先生、王子冬先生、戴李宗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7名董事组成(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股东代表监事:洪先冬先生、黄文聪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吴添林先生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简历详见附件),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三、部分董事、监事离任情况

因换届选举完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汪海军先生、贡凯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郑春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海军先生、贡凯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郑春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以上第三届董事会届满离任独立董事、第三届监事会届满离任股东代表监事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离任董事、监事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23日

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简历

洪伟艺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洪伟艺先生在早年从事汽配业务服务整车厂商过程中,发掘客车领域对专用消防产品的需求,基于技术创新、保障公共安全的创业理念,于2005年创办中汽客,开始致力于研发客车领域专用自动灭火装置,随着自动灭火技术不断研发积累,于2008年创办国安达,将自动消防技术及产品拓展至电力电网等更多特殊领域;现担任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固定灭火系统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正性保障委员会委员、中国安全产业协会消防行业分会副理事长、中国公路学会客车分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福建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政协八届、九届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委员、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工商联合会第六届、七届副主席;入选福建省第一批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曾获全国消防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曾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获公安部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公安部消防局科技进步二等奖、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厦门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2021年度中国智慧城市建设领军人物。现任公司董事,兼任中汽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欧士曼执行董事兼经理、极安达传感董事长、湖南百安董事长、中安投资执行董事、华安安全技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华安研究中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安汽车执行董事兼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洪伟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812,700 股,通过厦门市中安九一九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公司股东黄梅香女士为夫妻关系,与股东洪清泉先生、洪俊龙先生均为父子关系。股东许燕青先生为洪伟艺先生之妹夫,除此之外洪伟艺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许燕青先生, 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至2007年,担任厦门恒耀金属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自2008年起在公司任职,曾担任中汽客副总经理、国安达有限副总经理、南京国安达监事。曾获得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现任公司董事,兼任华安安全技术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许燕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4,1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洪伟艺先生之妹夫,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洪清泉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担任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灭火剂分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客车分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高机动车辆安全技术委员会委员;曾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科技创新一等奖、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厦门市科技进步三等奖。自2010年起在公司任职,历任公司技术员、技术部副经理,2017年5月至2021年12月担任微普电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极安达传感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洪清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20,000股,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股东洪伟艺先生、黄梅香女士之子,与股东洪俊龙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洪清泉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林美钗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2005年起在公司任职,历任中汽客执行董事、经理、监事及国安达有限监事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供应链总监,兼任中汽客监事、欧士曼监事、中泓安执行

董事、江西智能科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林美钗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94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简历

涂连东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资格。2002年4月至2003年5月,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主任科员;2003年5月至2016年7月,曾任厦门高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管理官、合伙人;2016年8月至2016年11月,曾任厦门泛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17年3月至2017年11月,曾任厦门南方谦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还曾任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担任厦门宣凯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厦门猎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厦门金东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同时担任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莱必宜科技(厦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厦门万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风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海西新药创制有限公司董事、兰州万盛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福建金鑫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乃尔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波鹰(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涂连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王子冬先生,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北京理工大学车辆工程专业毕业,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检测所常务副所长,军品试验场场长,国家863电动车重大专项动力电池测试中心主任,研究员;曾任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技部863计划十二五电动汽车重点专项的责任专家;2018年12月至今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副秘书长;2019年1月至今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副秘书长;2021年4月至今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国家发改委新能源汽车建设项目立项现场审查专家组成员、国家工信部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审查组专家、国家退役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标准化工作组专家,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子冬先生多年来一直从事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产业链、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系统集成技术、动力电池和燃料电池的多级利用工程以及动力电池回收再利用等领域的技术研究工作。起草或参与过多项行业标准、国家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主持编写了《2019年动力电池产业发展报告》。截至本公告日,王子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戴李宗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1983年起在厦门大学任教,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厦门大学特聘教授、厦门大学材料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固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华大海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莞优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戴李宗先生从教30余年,先后主持包括973研究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面上项目,省市科研项目40余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阻燃防火

材料、功能涂层材料新产品、新技术开发,以基础创新带动应用研发,将多元素协同、纳米技术、超分子自组装等前沿新技术、新方法引入新材料设计中,取得了一系列原创性研究结果。在Science Robotic,,Angew. Chem. Int. Ed.、JACS、Chem. Sci.等重要学术刊物发表研究论文200余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280多件、美国发明专利9件,专利转化率超过20%。参与多项国家及福建省地方标准制定,为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咨询服务,引领福建省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

截至本公告日,戴李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简历

洪先冬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年12月至2019月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役,2020年3月至2021年4月,在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2021年4月至今,担任中泓安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洪先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监事任职条件。

黄文聪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自2006年起在公司任职,历任中汽客生产部主任、生产部经理、销售组长。现任公司监事、中汽客销售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黄文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5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

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监事任职条件。

吴添林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工程师、中级经济师。2001至2004年,担任厦门恒耀金属有限公司研发部主管;2004至2008年,担任埃梯梯电子工业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自2008年起在公司任职,曾担任国安达有限总经理助理兼技术部经理、品管部经理;2010至2017年,兼任厦门吉乐达塑胶有限公司监事;2014至2017年,兼任极安达传感董事兼总经理。曾获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厦门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现任公司监事、内控审计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吴添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7,500股。吴添林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添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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