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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4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2-039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0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00,000元(含税);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本次不送红股。

2、自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20,0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2年5月3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3*****586任卫庆
208*****300宁波蓝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8*****337宁波红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8*****423宁波黄润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3*****875赵茂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5月23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5月31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0,000,00075%30,000,00090,000,0007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0,000,00025%10,000,00030,000,00025%
三、股份总数80,000,000100%40,000,000120,000,0001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份120,000,000股摊薄计算,2021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9833元。

九、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董事会办公室咨询联系人:陈建国、潘李超咨询电话:0574-88393328传真电话:0574-88393335

十、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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