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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中天国富证券关于建龙微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4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微纳”、“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建龙微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査,核査情况及核査意见如下:

一、建龙微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2,582.88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5,591.0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991.80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0154000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公司披露的《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吸附材料产业园项目(三期)20,036.6218,300.00
2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6,412.506,412.50
3年产富氧分子筛4500吨项目2,146.771,800.00
45000吨活性氧化铝生产线建设项目1,832.871,800.00
5中水循环回用39.6万吨/年项目5,086.805,086.80
6成品仓库仓储智能化改造项目3,000.003,000.00
合计38,515.5636,399.30

2、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投资建设高效制氢、制氧分子筛项目5,368.785,368.78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000.006,000.00
合计11,368.7811,368.78

3、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新建项目的议案》,公司利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10,655.059,223.72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2年5月12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节余金额项目进展情况
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9,223.729,450.000.000.00已结项
合计9,223.729,450.000.000.00已结项

注①: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差额为226.28万元,超额使用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生产线能够稳定生产,且达到项目预定要求,达到预定运行条件,可以结项。

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9,223.72万元,已累计使用9,450.00万元,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已投入完毕,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结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天国富证券认为:

建龙微纳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是建龙微纳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已经建龙微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中天国富证券对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罡史 帅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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