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204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23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律师等对《年报问询函》所提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本次《年报问询函》中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上述问询函,预计于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