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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3

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372 号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事后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 年报显示,你公司主要采取经销商代理模式,以独家经销制为主,经销商销售采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724.71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987.78万元,报告期内计提金额1,395.28万元,报告期末坏账准备余额1,987.78万元,计提比例100%;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3,736.93万元,报告期末坏账准备余额218.51万元,计提比例5.8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合计1,806.97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31.57%。

请你公司:

(1)说明在你公司主要采用经销商代理模式、采取先款后

货结算方式的情况下形成应收账款的原因,并说明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欠款方名称、应收账款形成时间、账龄、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充分性;

(2)说明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情况,包括而不限于欠款方名称、应收账款形成时间、账龄、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及充分性,相关欠款方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说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计提过程,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预付款项余额7,872.15万元,其中账龄一年以内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7,606.96万元,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合计7,396.32万元。

请你公司:

(1)说明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及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具体情况,包括而不限于预付对象、交易事项、发生原因、支付时间、具体金额、预计结算安排、期后合同执行情况等;

(2)核实预付款项对方与你公司及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存在财务资助或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 年报显示,你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6,141.37万元,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4,497.08万元。

请你公司列示各在建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不限于开工日期、工程进度(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资金来源、预计完工日期等,工程进度是否与计划一致,并结合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说明是否存在建设进度缓慢的情形及原因,在此基础上说明相关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 年报显示,你公司货币资金期末账面余额3.58亿元,其中,未到期的应收利息165.12万元存在使用受到限制的情形。

请你公司说明报告期内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存放地点、存放类型,是否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以及是否存在与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共管、银行账户归集等情形,并说明应收利息存在使用受到限制情形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 年报显示,你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余额3.58亿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727.07万元。其中,原材料期末账面余额1.24亿元,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97.80万元。

请你公司结合存货构成、周转情况、产品价格及成本、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可变现净值等,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依据

及充分性。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6. 年报显示,你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初账面价值2.85亿元,期末账面价值5.02亿元,主要系对合营企业合兴(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兴基金”)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增加导致。

请你公司结合合兴基金的投资企业名称、投资金额、投资时间、持股比例以及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等,说明长期股权投资合兴基金其他综合收益的确认依据及计算过程。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7. 年报显示,2020年12月,你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因其个人债务纠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2月,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振、肖赛平、杨子江以及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小红因合同纠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请你公司结合期后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的进展情况,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对你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5月3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2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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