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永和智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及其摘要、《永和智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等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查询,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永和智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六个月内(即2021年11月5日至2022年5月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已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交易日期/期间 | 合计买入(股) | 合计卖出(股) | 备注 |
1 | 廖丽娜 | 财务总监 | 2021年12月28日 | 600,000 | - | 股票期权行权 |
经核查,廖丽娜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股票期权行权。在行权期间,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尚未形成,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在自查期间,除内幕信息知情人廖丽娜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14名激励对象(含廖丽娜)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14名激励对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公开信息及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无关,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内幕信息知情的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