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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药业: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4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本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115,27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677,67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股东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27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2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伺服产业园A2五楼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李园园

咨询电话:0710-3523126

传真电话:0710-3523126

七、备查文件

1、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结算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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