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0
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11年12月21日分别以电子邮件、
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萍女士
主持,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议案一:《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
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
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明确了公司内部问责制度,为
公司内部各部门具体问责事宜提供了依据。
同意票 3 票,占全体董事的 100% ;弃权票 0 票,占全体董事的 0%;。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