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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为智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3

公告编号:2022-057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晓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2,311,2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69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311,2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5)。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311,2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311,2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7)和《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3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营情况及2022年度经营规划,公司编制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311,2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根据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营情况及2022年度经营规划,公司编制了《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311,2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712,0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李晓辉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李晓辉回避表决。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311,2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4)、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002)、《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003)、《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6)、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01)、《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0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311,2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4)、2019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002)、《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0-003)、《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6)、2020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01)、《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1-002)。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311,2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2-04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2-05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311,2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2-05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2-05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2,311,2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公告编号:2022-057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易明辉、魏蓝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挂牌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挂牌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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