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9名(其中董事郭书战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刘姝威女士、邢子文先生、张秋生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的长期激励政策,在严峻的外部形势冲击下实现公司业绩稳步增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董明珠、张伟、邓晓博已依法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审议除业绩考核指标之外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数量及其认购金额、资金规模、股票来源、股票规模、购买价格、权益归属安排等事项;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上述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董明珠、张伟、邓晓博已依法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2021年公司推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来,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生产经营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但公司管理层仍会继续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定业绩目标作为年度经营指引努力实现。为了补足公司长期以来激励不足的短板,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以应对严峻的外部形势冲击,实现公司未来业绩的稳步增长,公司拟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净利润考核指标,同时增加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指标,保持净资产收益率稳定在行业内较高水平,通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中层干部及核心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提高核心员工的主人翁意识与积极性。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 调整后 |
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不低于10%,且当年每股现金分红不低于2元或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50%。 第二个归属期:2022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不低于20%,且当年每股现金分红不低于2元或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50%。 | 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且当年每股现金分红不低于2元或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50%; 第二个归属期:2022年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且2022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22%、当年每股现金分红不低于2元或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当年净利润的50%。 |
第一个考核归属期届满,若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不达标,第一期可归属股票全部递延至第二个考核归属期合并考核,若第二个考核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标,且2021年和2022年净利润合计不低于2020年净利润的230%,管理委员会结合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两期可归属股票权益进行归属分配。 | 第一个考核归属期届满,若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不达标,第一期可归属股票全部递延至第二个考核归属期合并考核,若第二个考核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达标,2021年、2022年的净利润分别较2020年净利润的增长数额之和不低于30亿元,管理委员会结合员工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两期可归属股票权益进行归属分配。 |
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董明珠、张伟、邓晓博已依法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