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雄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已于2022年5月1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1、《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编制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进行修订,并形成《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本次监事会对公司拟订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进行了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进行了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 票,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修订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相关内容。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就本次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的填补回报措施进行了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