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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汽车:2021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1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安排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15日下午2:30开始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2810会议室

三、参加会议人员

本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致欢迎辞

(二)审议股东大会议案

(三)股东审议及质询

(四)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五)推选计票人及监票人

(六)现场表决及投票

(七)统计现场表决票

(八)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询问股东对表决结果有无异议

(十)股东大会决议签字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目 录

议案一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议案二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2

议案三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16

议案四 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说明 ...... 17

议案五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22

议案六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23议案七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31

议案八 关于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37

议案九 聘任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 ........ 42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3

议案十一 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49

议案十二 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 56

附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 58

议案一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2021年,是长安汽车“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外部复杂环境,长安汽车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监管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职责,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领公司经营班子,扎实推进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迎难而上、主动作为,转型成效逐渐显现,圆满完成2021年经营计划。

现就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董事勤勉尽职,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治理高效运转

1. 及时召开会议,做出科学决策

2021年全体董事围绕全年经营目标、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事项充分发挥决策作用,成效明显。全年董事会依法召集股东大会3次,审议通过议案21项;召开董事会会议22次,审议通过议案62项;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16次,审阅议案28项。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发表独立意见,全年出具事前认可函6份、独立意见书12份;共计提出建议58项,其中15项建议形成PDCA循环。

2.完成公司治理专项行动

根据重庆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渝证监发〔2020〕367号),公司对119项清单进行了自查,主要涉及公司基本情况、三会运作和决策情况、董监高及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社会责任、环境保护等方面。公司总体合规运作,不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

的重大违规事项,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有效性。

(二)改革创新双轮驱动,转型发展势头越来越好

1.科学制定战略规划

公司基于目标、市场、客户、竞争,组织召开11场次、21个专题的战略研讨,优化长安汽车“十四五”规划及2030愿景,迭代完成并发布创新创业计划5.0版。成功举办首届科技生态大会,发布“新汽车 新生态”战略。结合“碳达峰”“碳中和”最新政策,制定“十四五”科技规划,明确提出“科技轮+生态轮”双轮驱动科技战略。

2.巩固深化战略合作

多领域跨界合作进一步加强,长安“朋友圈”加速扩展。围绕战略目标达成,与一系列新兴科技企业开展全方位合作。聚焦软件、智能化关键领域,与博格华纳、数字重庆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面向未来自主可控、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能力。携手华为、宁德时代,打造并发布全新高端智能汽车品牌阿维塔。承办中国汽车企业T10峰会,发布《重庆宣言》,行业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三)坚持风险管理理念,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

1. 开展全面风险评估

2021年初,公司基于国内外形势,开展全面风险评估,评估出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的年度重大、重要风险。其中重大风险三个,分别是宏观政治经济风险、行业竞争风险、采购与供应风险;重要风险五个,分别是产品与新技术研发风险、客户需求与产品定位风险、新业务及改革风险、产品营销风险、安全环保风险。公司针对上述风险,设定风险监控指标,制定风险

应对方案,按月度、季度对风险监控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动态调整风险应对方案,以保证风险应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通过风险监控和专项风险调研,为防范化解公司生产经营面临的重大、重要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保障了公司2021年销量、收入、利润等主要经营指标全面完成。

2. 搭建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2021年,公司根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等要求,不断探索,对标先进企业,完成风险管理总体架构构建,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编制发布《长安汽车风险管理办法》《长安汽车风险管理手册》《长安汽车黑名单管理办法》《突发重大风险管理程序》等 11份体系文件,系统搭建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明确风险管理各环节工作流程,完善风险管理机制。

3. 优化内控管理

2021年,长安汽车持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构建“任务下达-提纲确定-清单编制-清单审核-清单评审-清单修改-清单终审-总监批准-清单发布”为主体架构的“九步法”内控风险清单编制体系,创新工具方法,发布国资监管、改革统筹等26个重点业务领域的内控风险清单,优化管理制度,强化风险控制,分领域、分板块、分阶段建立健全公司内控管理体系。

(四)严格执行证券法新规,高质量信息披露,保障全体股东权益

公司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新《证券法》等相关监管要求,开展信息披露业务,进一步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连续十年获深交所良好及以上评价。全年完成4次定期报告和103次临时公告

披露,切实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此外,在信息披露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与品牌宣传互联互通机制,保证对外发声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公司严格内幕信息管理,严格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向董监高提示敏感期交易限制。

(五)坚持市值与利润双驱动,加强资本市场交流引导投资者正面解读公司业绩,关注公司转型升级成果。全年召开股东大会3次,组织新能源、智能化、新产品发布等专题交流6场,应邀参加机构投资者策略会17场,现场接待13次50余家机构,电话会议42场,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复率保持在98%以上,通过多种形式与资本市场保持顺畅、良好的沟通,提升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和满意度。公司第一时间召开2020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据全景网统计,获得超过2.5万人参加,1小时内收到提问105条,公司逐一回答,回复率100%,有效引导投资者正确解读公司经营业绩及发展规划。

2021年,公司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结合公司资金规划,第一次将现金分红比例提升到50%,并实施转增股本,提升了股东满意度,获得资本市场一致好评。公司荣获中国基金报首届上市公司投关价值经纶奖“年度投关价值杰出公司”、“年度精英董秘”,全景网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2020)“机构友好沟通奖”等奖项,充分体现资本市场对长安汽车的肯定。

(六)积极开展资本运作,支撑公司战略转型

1.股权激励

2021年2月,为激发组织活力,根据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同时完成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工作,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0.93亿股,约占总股本的1.22%,激励对象1,592人。该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长远发展。

2.发行公司债券

2021年8月30日,长安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并于2021年9月17日通过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本预案于2021年12月1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

发行公司债券能够丰富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建立多层次融资体系,进一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更好实现公司创新创业计划和 “十四五”战略规划。

3.阿维塔战略轮融资

2021年11月5日,长安汽车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维塔科技公司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合计募资24.2亿元,其中长安汽车投资5亿元,投后股权占比为39.02%。并完成增资协议签署、经营者集中申报、工商变更。

本次增资扩股通过引入外部资源进行股权多元化改革,能增强发展活力,提高运营效率,加速整合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资源,并不断拓展产业链发展空间,实现阿维塔科技公司的顺利转型。

4.基金项目有序推进

构建基金体系及实施计划,创新投融资机制。设立长信智汽基金,实现基金管理规模5.02亿元(引入外部资金2.5亿元);完成纵目科技项目投资,实现智能化领域前瞻布局探索,通过基金投资助力自动泊车、算法、地图等领域布局,助推公司战略转型和能力构建,贡献产业链利润反哺主业。

(七)坚持服务社会,全力以赴履行社会责任

长安汽车董事会积极坚持“文化驱动,理念指导,业务支撑”,将经济、环境、安全、社会等责任贯穿研发、生产、供应、销售等全业务链,不断强化社会责任与经营业务融合。

1.乡村振兴,脱贫帮扶

统筹拨付帮扶资金1,070万元,其中,云南泸西县450万元,云南砚山县600万元,重庆酉阳县2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基础设施改善等项目。帮助酉阳茶油拓宽营销渠道,实现销量快速增长,完成销售帮扶2,700余万元,助力酉阳茶油全年销售超7,100万元,第一年销售规模进入全国前十,惠及农户4.4万户,近16万人,每户增收4,000元。

2.勇担民族汽车品牌发展之责

时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民族汽车品牌搞上去”“一定要把关键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里”“发展新能源汽车是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的殷殷嘱托,坚持自主创新,打造经典产品,创新品牌传播推动产品焕新、品牌向上,坚定扛起民族汽车品牌发展旗帜。

3.传递公益理念,弘扬志愿精神

坚持开展公益捐助工作,驰援河南、山西洪涝灾区、泸州地震灾区,全年投入公益捐赠及扶贫资金1,625.96万元。连续十一年慰问长安希望小学,购买教师体检、空调扇、文具套装、红

色故事绘本以及显微镜与尤克里里等科教用品。

二、下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加强董事会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作用;以“强基固本、创新求进、系统重构、担当领行”为关键,锚定目标,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稳增长中尽职尽责、见实见效。

(一)加强自身建设,确保董事会更加规范高效运行

1. 细化授权明职责,进一步做好董事会规范运行

严格按照长安汽车各治理主体权责,做到边界清晰、无缝衔接、系统完整。落实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要求,完善决策流程,细化决策制度,使各治理主体行权履职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规范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4次,专门委员会会议10次,其中:审计委员会6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还将根据需要适时召开临时会议,切实提升自主经营和科学决策能力。

2. 完善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执行2022年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整合的各项监管法规。完善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研究修订公司章程、各治理主体工作规则、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以及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董监高持股变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等多项基本管理制度,加强董监高规范运作培训,强化董监高履职能力,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二)坚定战略执行,为高质量发展再绘新蓝图

1.坚定战略不动摇

坚决推进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以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为牵引,坚定第三次创业方向,做强自主、抢占赛道、创新发展、共建生态,紧扣国家“双碳”战略,加快构建科技实力,升级制造优势,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

2.持续做好战略落地

强化责任落实,做好战略目标分解,把战略目标分解到各板块、各领导;把集体目标分解为个人目标;把集体责任分解为个人责任;把集体收益分解为个人收益;把集体荣誉分解为个人荣誉,确保细化到事、明确到人,落实到具体工作计划、工作指标。加强激励约束,按照规划目标分解考核目标,相关考评权重原则上要提升至50%左右。

3.全力打造“新汽车+新生态”

深入推进“北斗天枢”计划,加强前瞻技术应用研究和产品化工作,不断强化智能化标签;围绕“芯器图核云网天”技术架构,构建核心能力。深入推进“香格里拉”计划,加快新能源产业布局,坚持传统赛道与新赛道两条路并行,坚持多动力并举,构建可持续发展产业生态。

(三)深化改革创新,为高质量发展再添新活力

1.深化组织变革,打造与战略相匹配的组织

持续深化“小总部+事业群+共享平台+孵化创新”,打造精干化组织,实现管理精益化,凡是不创造价值、增加成本、降低效率的管理必须改进。通过优化授权体系、构建各板块独立作战能力,提高管理效率,避免出现“过度管理”的极端现象。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选好、用好优秀人才,人尽其用,敢用有能力、能干事、能创造价值的人才,敢用比自己能干、善干的人才。

2. 推行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

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优化,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兑现项目跟投激励,授予核心人员限制性股票,形成了支撑战略落地的体系化组织力量、市场化大激励大约束机制。

3.构建全方位的核心技术能力

全面夯实传统核心技术,构建电气化能力。加快实现超级电驱动、七合一电控产业化,打造中国芯、中国车。推进可控全栈能力储备,掌握“芯器图核云网天”核心技术能力。

4.全面推动效率提升

加速数字化转型,以客户体验、价值创造为目标,推动客户效率、研发效率、运营效率、资源效率及“软效率”的全面提升。

(四)防范化解风险,为高质量发展再筑新屏障

1.强化风险管理

开展2022年全面风险管理,准确识别年度重大风险并制定措施。

2. 健全内部控制,加大内控检查频次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有效实施,公司自身的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机构的《内控审计报告》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加大重点项目、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内控检查评价频次,定期回顾重大项目合规性,财务信息真实性,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性。

3.健全大安全保障机制

持续完善大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体系落地执行提升。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取集中攻坚清零,优化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做好生产、合规、维稳、保卫保密等重大风险的研判和预案,确保经营平稳

运行。

2022年,所有工作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基固本、创新求进、系统重构、担当领行,把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进行到底,坚定不移打造世界一流汽车企业,向世界级品牌迈进。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议案二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切实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全年召开监事会会议9次:

1.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审议《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2.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向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二 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议案三 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 年度财务预算说明议案四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5.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审议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变更的议案

6.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调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议案三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8.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 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

议案二 关于向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全体监事出席会议情况良好,做到了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义务,在监督公司依法运作、审议定期报告、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监督关联交易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依法行使了以下监督职能: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充分发挥监督权力。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财务报告符合有关会计制度和会计规定,真实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运作规范,没有发现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本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监督处置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处置资产交易合理,无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监督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其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等公允价格执行,交易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通过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围绕公司经营工作,以促进企业经营质量提升为目的,提高监事会勤勉尽职的服务意识;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提高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议案三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各位股东: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主要包括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责任,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优先股相关情况,债券相关情况,财务报告共十部分(摘要请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议案四 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

算说明各位股东:

以下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说明,请予审议。

一、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1年,长安汽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坚定转型、创新突破、数字驱动、提质增效”为关键,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推进“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计划”,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汽车产业生态圈,行业地位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芯片供应短缺、限电限产等挑战以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汽车行业深度变革,长安汽车聚焦规模、市占率、利润提升,强化营销牵引、狠抓经营质量提升,全年实现销量230.1万辆,同比增长14.8%,市占率同比提升0.8个百分点,重回汽车集团第四;长安系中国品牌汽车销售175.5万辆,同比增长

16.7%,居行业第二;中国品牌狭义乘用车企业排名行业第二,与行业第一的差距较2020年缩小63.7%。

1.合并财务汇总情况(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变动比例
汽车销量(万辆)230.1200.414.82%
营业收入10,514,1888,456,55424.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55,246332,4256.87%
经营现金净流量2,297,1721,067,595115.17%
固定资产净额2,132,5962,430,059-12.24%
贷款余额97,330163,330-40.41%
现金股利发放166,624-100.00%

相较2020年:

(1)汽车销量230.1万辆,增幅14.82%;营业收入1051.42亿元,增幅24.33%;销售同比向好;

(2)归母净利润35.52亿元,增幅6.87%,盈利同比提升;

(3)经营现金净流量229.72亿元,增幅115.17%,现金净流入同比大幅提升。

2.资产负债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化分析(万元)

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比重增减同比变动比例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5,197,62438.38%3,200,17827.06%11.32%62.42%
预付款项324,1252.39%46,0700.39%2.00%603.55%
在建工程146,0181.08%104,8040.89%0.19%39.33%
长期待摊费用1,5030.01%1,0640.01%0.00%41.25%
短期借款1,9000.01%57,8000.49%-0.48%-96.71%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2,429,22717.94%1,757,40114.86%3.08%38.23%
合同负债984,0517.27%447,1163.78%3.49%120.0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3,3840.39%10,0000.08%0.31%433.84%
长期借款60,0000.44%95,5300.81%-0.37%-37.19%
长期应付款82,5470.61%26,1260.22%0.39%215.96%
递延所得税负债21,7440.16%11,5300.10%0.06%88.58%

其他非流动负

其他非流动负78,6230.58%00.00%0.58%100.00%
实收资本/股本763,2155.64%536,3404.54%1.10%42.30%
专项储备2,7990.02%4,0850.03%-0.01%-31.48%

公司2021年末资产总额1,354.05亿元,较年初增加171.39亿元;负债795.38亿元,较年初增加147.54亿元;所有者权益

558.66亿元,较年初增加23.85亿元。

3.利润表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化分析(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0,514,1888,456,55424.33%
营业成本8,764,8717,210,10621.56%
营业税金及附加397,243322,82723.05%
销售费用464,565340,59136.40%
管理费用349,965417,177-16.11%
研发费用351,503288,88721.67%
财务费用-78,092-21,039-271.18%
资产减值损失101,925151,781-32.85%
信用减值损失2,30510,774-78.6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208203,539-97.93%

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33,0170100.00%
投资收益101,365315,361-67.86%
资产处置收益74,5608,061824.95%
营业利润373,052262,41042.16%
营业外收支净额9,009-2,752427.36%
利润总额382,061259,65947.14%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21,639-69,189131.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5,246332,4256.87%

报告期内,由于销售同比增加、资产处置等的影响,公司利润同比向好。

4.现金流量表分析(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变动金额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7,1721,067,5951,229,577115.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8,923360,470-509,393-141.3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9,596704,739-964,335-136.8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886,1952,129,549-243,354-11.43%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51,7923,065,5971,886,19561.53%

报告期内: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增加122.96亿元,主要是由于销售向好,“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幅高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减少50.94亿元,主要是由于“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大幅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减少96.43亿元,主要是由于“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及“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大幅减少,同时“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大幅增加。

5.主要关联交易情况(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交易 内容交易金额
2021实际数2022
金额占同类交易比例预计数
采购零部件、钢材、工程物资和劳务、综合服务、租入1,785,16020.67%3,946,223
销售汽车、材料、附件、提供劳1,119,73510.90%2,856,794
务等,租出
总计2,904,895-6,803,017

上述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包括中国长安及其下属企业、长安工业及其下属企业)的资源优势,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各项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并履行了相应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二、2022年度预算主要指标说明

2022年汽车行业加速转型,同时由于国际形势、疫情防控、物资保供紧张等影响,长安汽车面临着巨大挑战。公司必须精打细算,做好财务预算工作,对预算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全体员工为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达成而努力拼搏。

主要指标预算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2021年同比变动
汽车销量(万辆)245.0230.16.5%
总资产周转率(次)同比持平0.83——
存货周转次数(次)同比持平13.67——
资产负债率(%)同比持平58.74——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议案五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为充分回报股东,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632,153,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人民币2.33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公司合计拟派送现金人民币1,778,291,742.67元(含税),来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取得的经营性利润,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06%。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9,921,799,423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若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议案六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各位股东:

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交易类别关联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预计金额1-3月份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或出租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或出租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成都万友汽贸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整车、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86,754.2718,072.2751,334.15
成都万友翔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整车、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274,328.6157,307.42125,824.21
贵州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整车、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225,253.5836,546.8293,002.07
江苏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整车、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48,508.387,756.7920,075.01
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司销售整车、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119,478.4222,212.7653,514.07
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整车、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197,252.0241,365.75104,721.60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津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整车、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56,857.734,508.5022,723.97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整车、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339,708.6965,281.05172,167.76
重庆万友尊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66,225.3612,699.7043,224.78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零部件、人员支持、积分销售参照市场价格44,468.91190.564,411.94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参照市场价格124,131.043,779.3439,903.91
安徽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整车、材料及零部件、资金占用参照市场价格43,982.867,965.1619,937.50
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销售零部件、人员支持、商标权使用费参照市场价格31,905.751,139.057,510.74
交易类别关联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预计金额1-3月份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整车、零部件、提供劳务、人员支持参照市场价格703,819.4236,631.19212,553.50
巴基斯坦玛斯特汽车有限公司销售整车、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227,395.4137,026.2282,560.61

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销售零部件、提供劳务、人员支持参照市场价格120,693.001,035.22-

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销售整车、材料及零部件等参照市场价格146,030.2813,654.8566,268.77
小计:2,856,793.73367,172.651,119,734.59
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或综合服务或承 租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湖北华中马瑞利汽车照明有限公司采购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222,118.9329,401.41110,398.64
重庆建设车用空调器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30,603.782,081.8515,968.84
重庆耐世特转向系统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参照市场价格170,196.7622,807.0877,276.38
重庆长融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43,180.582.3720,865.74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80,548.3711,173.5441,924.23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123,185.9415,316.8873,771.28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252,762.6346,794.98147,007.67
南方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采购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100,096.9714,395.1152,279.71
南方天合底盘系统有限公司采购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195,031.4628,373.1485,565.07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采购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86,347.8810,774.7242,981.85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164,599.7332,722.8783,367.89
四川宁江山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零部件参照市场价格56,084.1210,251.1221,822.92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采购零部件参照市场223,092.44478,561.84
交易类别关联方交易内容定价原则预计金额1-3月份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任公司

任公司价格1,143,069.50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零部件、接受劳务参照市场价格100,978.862,794.8860,341.99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劳务参照市场价格654,562.1167,433.19238,382.84
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零部件、接受劳务参照市场价格301,146.7815,066.17115,743.31
其他关联方采购零部件、接受劳务等参照市场价格221,709.0131,090.73118,899.61

小计:

小计:3,946,223.41563,572.481,785,159.81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 地址主营业务与本公司关系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万元)
1成都万友汽贸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销售汽车,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郑敏达2,584.00
2成都万友翔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销售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郑敏达800.00
3贵州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贵州省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销售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张建明200.00
4江苏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市汽车及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电附件销售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唐珣4,000.00
5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从事投资业务、销售汽车、物业管理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吴雪松99,931.00
6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汽车及汽车零部件销售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康先兵1,300.00
7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津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市汽车销售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罗进990.00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 地址主营业务与本公司关系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万元)
8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销售汽车及零部件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柳阳春15,000.00
9重庆万友尊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销售汽车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宋显兵6,900.00
10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重庆市生产、销售汽车及其零部件合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朱华荣24,100.00 万美元
11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重庆市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发行金融债券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叶宇昕476,843.00
12安徽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市汽车新车零售;汽车旧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赵胜1,000.00
13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重庆市汽车、汽车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韩鸣6,533.00
14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和咨询服务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邓承浩20,222.00
15巴基斯坦玛斯特汽车有限公司巴基斯塔-信德省销售汽车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Nadeem Malik225,000.00
16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重庆市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联营企业;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谭本宏28,800.00
17湖北华中马瑞利汽车照明有限公司孝感市开发、生产、销售汽车用卤素技术前灯等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陈海波13,884.00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 地址主营业务与本公司关系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万元)
18重庆建设车用空调器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制造、销售车用空调器及其配件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范爱军16,000.00
19重庆耐世特转向系统有限公司重庆市开发、生产、销售汽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工程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汪红川12,000.00
20重庆建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汽车,摩托车零部件生产销售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汪红川15,357.00
21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电机及配件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耿辉雄47,533.00
22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汽车发动机、变速器生产、销售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陈笠宝46,208.00
23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汽车发动机、变速器生产、销售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陈笠宝50,000.00
24南方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重庆市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李鑫12,000.00
25南方天合底盘系统有限公司重庆市汽车底盘系统,制动系统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张东军13,905.00
26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重庆市销售汽车零部件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周建国5,000.00
27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特种装备和汽车零部件设计、开发、测试、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耿海波75,705.00
28四川宁江山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唐旭东29,992.00
29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刘波111,670.00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 地址主营业务与本公司关系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万元)
30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物流服务受同一母公司控制;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谢世康16,206.00

(二)关联人2020年度财务基本信息(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成都万友汽贸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万友汽贸服务有限公司68,323.594,010.82107,101.65549.62
成都万友翔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73,942.621,713.72135,726.62533.83
贵州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1,705.35-1,749.62104,469.3072.08

江苏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512.68715.5610,812.99-284.44
万友汽车投资有限公司593,871.27120,862.481,158,747.234,296.29

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云南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21,335.57619.98187,242.94460.38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天津销售有限公司22,093.671,355.9342,898.66165.75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万友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27,550.3514,262.69279,045.64656.42
重庆万友尊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6,242.925,754.1040,380.04702.71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4,318,878.81369,504.494,656,696.441,575.34
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5,095,066.49799,231.67250,665.9972,211.49
安徽万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581.68369.66--630.34

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379,825.3361,810.2564,836.09891.95

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568,443.00213,067.53225,370.66-116,190.00
巴基斯坦玛斯特汽车有限公司29,415.008,353.0015,295.00-68.00

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阿维塔科技(重庆)有限公司129,854.12-19,338.1918,800.00-20,837.33

湖北华中马瑞利汽车照明有限公司

湖北华中马瑞利汽车照明有限公司97,360.7527,392.68101,239.0310,089.99
重庆建设车用空调器有限责任公司95,637.4625,793.0367,245.13125.55

重庆耐世特转向系统有限公司

重庆耐世特转向系统有限公司64,667.8220,616.7782,334.414,044.76

重庆建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建设传动科技有限公司7,777.01-9,143.6617,313.231,836.75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104,278.8235,409.1198,470.68486.6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507,742.12192,351.40337,311.393,926.95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424,237.01305,813.97199,148.802,548.78
南方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114,170.8032,206.30111,327.1510,264.19

南方天合底盘系统有限公司

南方天合底盘系统有限公司155,892.0268,540.69116,834.0645.37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公司88,623.8033,942.1773,780.793,307.74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12,966.9846,352.05218,050.05123.32

四川宁江山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宁江山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25,602.02-2,690.20104,632.14314.61
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362,868.27163,060.91382,614.743,047.74
企业名称总资产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439,098.66204,049.89469,480.431,379.04

备注:因关联方2021年度财务信息还未披露,本表暂使用2020年数据。

(三)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人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约能力较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向关联方采购产品的价格系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其他价格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或市场价格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3月与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综合服务协议》;于2021年3月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续签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以上协议已经长安汽车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有效期均为三年。其他日常关联交易在实际购销行为或服务发生时根据需要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各关联公司与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存在的采购零部件、工程物资、物流服务、劳务、工程设计和施工服务,销售汽车产品及附件、材料,物业租赁以及存、贷款业务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经常性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各关联公司的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此类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是必要的,还将持续下去。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请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议案七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拟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200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2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20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到期如双方未签订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200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2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20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到期如双方未签订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2、关联关系的说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装集团”)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5层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崔云江

5、注册资本:303,300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09336571

7、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8、主要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9,45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90%;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68,54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60%;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2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3.27%。

9、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0、历史沿革:财务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作为兵装集

团产融结合平台,旨在为兵装集团内部成员单位提供财务金融管理服务,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公司先后完成三次增资,现有股东单位30家,注册资本为30.33亿元。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近三年,财务公司不断做大规模、精益管理,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提升,不断完善公司金融、汽车金融、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具备为产业链上中下游提供一体化金融服务的能力。

12、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公司合并资产总额782.38亿元,净资产85.05亿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1.55亿元,净利润7.83亿元。

1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14、经查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200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120亿元的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20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到期如双方未签订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结算服务

1、兵装财务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

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兵装财务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兵装财务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满足公司支付需求。

(二)存款服务

1、公司在兵装财务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兵装财务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公司募集专项资金不得存放在兵装财务;

2、兵装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厘定,将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兵装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200 亿元;

4、兵装财务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三)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

1、兵装财务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全力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中对人民币资金的需求,为公司设计科学合理的融资方案,提供综合授信及票据贴现等信贷服务,公司可以使用兵装财务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以及其他类型的金融服务,兵装财务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

2、本协议有效期内,兵装财务给予公司的最高授信总额为人民币120亿元;

3、兵装财务承诺向公司提供的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等信贷业务提供优惠的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4、有关授信及相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四)汽车金融服务

1、为支持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用率,兵装财务同意为符合授信条件的公司特许授权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以及为公司品牌汽车销售提供个人消费信贷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兵装财务给予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特许授权经销商融资的最高授信总额为200亿元,经销商融资不占用兵装财务给予公司的授信额度;

3、有关汽车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五)其他金融服务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兵装财务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包括外汇结算与管理等外汇业务,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委托业务,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咨询、代理业务,以及保理、保函、债券承销、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保险代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同时兵装财务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更优质服务;

2、兵装财务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兵装财务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以上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兵装财务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请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议案八 关于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拟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金融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汽车金融公司将为公司提供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150亿元的存款服务、最高总额为40亿元的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业务、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到期如双方未签订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金融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汽车金融公司将为公司提供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150亿元的存款业务、最高总额为40亿元的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到期如双方未签订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2、关联关系的说明: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构成公司与受同一最终控股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装集团”)控制的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

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14号27-1、28-1、29-1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叶宇昕

5、注册资本:476,843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9150000005172683XW

7、主营业务: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开办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8、主要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44,825万元,占股本30.37%;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6,649万元,占股本28.66%;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股本20.97%;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5,368万元,占股本20%。

9、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10、历史沿革: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

月13日,原名重庆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15年11月,在重庆市政府和兵装集团的共同推动下,兵装集团携手下属成员单位对汽车金融公司进行增资重组。增资扩股后,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25 亿元。2016年8月,更名为长安汽车金融有限公司。2017年12月,以兵装集团为首的股东对汽车金融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由 25 亿元增至 47.68 亿元,控股股东仍为兵装集团。

11、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长安汽车金融拥有西部首家由银保监会批准的汽车金融牌照,专业为汽车经销商及机构和个人消费者提供汽车金融服务。近年来汽车金融公司立足产业金融定位,在服务主业、防控风险、科技创新、持续成长等四大方面实现了较好发展,汽车金融公司主要业务已覆盖除港澳台以外的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为4000余家汽车经销商、200余万个人消费者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支持。

12、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汽车金融公司总资产为658.85亿元,净资产86.25亿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9.73亿元,净利润8.65亿元。

1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关系。

14、经查询,汽车金融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150亿元的存款业务、最高总额为40亿元的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服务、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的汽车金融服务以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到期如双方未签订新的金融服务协议,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存款服务

1、公司在汽车金融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汽车金融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为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2、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在不违背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将不低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

3、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汽车金融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50 亿元;

4、汽车金融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二)汽车金融服务

1、为支持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的销售,提升市场占用率,汽车金融公司同意为符合授信条件的公司特许授权经销商提供融资服务,以及为公司品牌汽车销售提供个人消费信贷服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汽车金融公司为通过贷款方式向公司购买产品的客户提供汽车金融个人消费信贷贴息服务,从公司获得的贴息最高总额为40亿元;

3、本协议有效期内,汽车金融公司给予公司品牌汽车产品特许授权经销商融资的最高授信总额为60亿元;

4、有关汽车金融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三)其他金融服务

1、除上述金融服务外,汽车金融公司还将在法律法规和营

业执照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汽车融资租赁等其他金融服务;

2、汽车金融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3、汽车金融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

以上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汽车金融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是正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服务,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金融服务的价格。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请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议案九 聘任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

报告审计师各位股东: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资格,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在2021年度的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

为继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内控报告审计师,并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议案十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近两年《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变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一条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第二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3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02,648,511元。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32,153,402元。
4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5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802,648,511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3,900,662,369股,境内上市的外资股901,986,142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632,153,402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6,369,372,804股,境内上市的外资股1,262,780,598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6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7第四十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于第四十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于该事实
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发生当日,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决定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 (四)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五)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提诺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行为代使。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经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可以依法向董事会授权、但不得将法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不得将股东大会授予决策的事项向其他治理主体转授权。
9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第四十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10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11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
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股份涉及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12第九十八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可由一人担任,设立1名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第九十八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公司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委书记、董事长原则上可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设立1名主抓企业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13新增第九十九条 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支持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按照职权和规定程序作出决定;对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决策前应当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
14第一百零三条 党委要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工作规则。删除
15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 (四)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16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经营决策的主体,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
17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十七)决定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并对其实施进行总体监控; (十八)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前款第(十八)项规定的情形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一)制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落实国家发展战略重大举措的方案; (二)决定公司安全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方面的重大事项; (三)召集股东大会,并制订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四)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五)决定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九)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方案; (十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四)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五)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六)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七)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变更方案; (十九)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二十)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二十一)决定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并对其实施进行总体监控,制定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 (二十二)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二十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授予的其他职权。 前款第(二十二)项规定的情形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18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具体权责、行权方式、议事程序、决策机制、支撑保障等内容,以确保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科学决策;董事会应当制定授权管理制度,依法明确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限条件等要求,建立健全定期报告、跟踪监督、动态调整的授权机制。
19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但本章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一百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且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但本章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20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1新增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设置总法律顾问,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
22第一百五十三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第一百五十四条 监事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监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监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
23第一百五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第一百五十九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4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适合公司具体情况的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社会保障等劳动人事制度。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适合公司具体情况的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社会保障等劳动人事制度。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核心人才薪酬分配制度,灵活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议案十一 关于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拟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6号)的核准,本公司向包括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560,747,66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4.10元,扣除应承担的承销费和保荐费后本公司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988,059,154.12元。实收募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5,986,084,079.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9日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0662431_D0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预计后续继续投入情况及预计节余资金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表中剩余项目金额、预计节余资金的合计数均包含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利息收入。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原计划的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等4个募投项目投入资金与前期规划相比存在部分节余,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减少海外疫情对项目建设周期的影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进口设备国产化替代的手段,降低了实际投入金额;同时公司为持续提升经营质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持续对方案进行了优化,且精益投资过程管理,实现了对投资规模和节奏的控制。

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现阶段发展需求,经公司综合研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预计节余资金160,545.86万元用于公司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如

承诺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剩余项目金额预计后续投入金额预计节余资金
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141,568.3883,799.1457,769.2419,514.5438,254.70
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11,505.755,965.945,539.812,285.913,253.90
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15,576.224,511.9011,064.324,906.696,157.63
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249,958.06125,652.93124,305.1316,746.85107,558.28
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180,0000.000.000.00
合计598,608.41399,929.91203,999.8543,453.99160,545.86

下:

承诺投资项目计划投入金额 (万元)
H系列五期、NE1系列一期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103,313.68
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8,251.85
CD569生产线建设项目9,418.59
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142,399.78
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0
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160,545.86
合计603,929.76

三、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实施主体: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项目简述:以用户需求为中心,以公司战略为牵引,在国家政策加持下,加快推出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具体包括10款低碳产品开发及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其中,低碳产品主要包括混合动力产品6款,低排放燃油升级产品3款、混合动力总成1个,主要集中在乘用车规模最大的紧凑型市场;研发能力建设主要是混动及智能网联汽车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国家政策要求汽车向节能减排方向快速发展

近几年来,国家为了节能减排,2017年推出“双积分”政策。同时2021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规划”中,国家明确提出“双碳”战略目标。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加

严,汽车向低碳科技节能方向发展势在必行。

2、新风口推动汽车行业向节能减排快速转型

“双积分”和“双碳”政策加持,汽车行业迎来节能减排新风口,各大车企加快推出节能减排汽车。一方面通过提升热效率降低油耗,同时搭载混动技术(HEV/PHEV/REEV)来降低油耗和排放。中国品牌均纷纷布局混动汽车实现降耗减排,预计2025年前国内节能减排车型占比达到70%。

3、公司战略急需长安快速布局低碳科技节能汽车

以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的战略目标为驱动,积极推出低碳科技产品。通过动力升级,公司已推出蓝鲸动力汽车,但是与战略目标仍有一定差距,急需加快节能减排产品布局,确保公司战略目标达成。

4、混合动力试验能力水平及智能网联技术需求度急剧升高

在“双碳”政策下,燃油动力电动化趋势已经确立且正在加速,“混动化”已成为汽车技术发展的主要技术路线。基于公司第三次创业产品战略规划,混动产品项目数量大幅增加,硬件可插拔、场景可编程、生态可随需的智能汽车产品与服务平台正在崛起,亟需提升混动及智能汽车研发能力,补充验证手段,确保混合动力总成产品的研发需求,支撑公司战略落地。

(三)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前景广阔

国家和地方出台购置税减免和限购限行等鼓励节能汽车的多项政策,为节能汽车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双积分”和“双碳”政策加严,各车企均通过技术革新、产品升级等方式来应对,低碳节能汽车产品投放将会快速增长;用户在购车和用车政策刺激下,对节能汽车需求急剧增长,同时电气化的经济性、动力性和操控的便利性等给用户带来了新体验,用户对节能汽车的认知和接受度快速增长;在政策和供需加持下,节能汽车近几年快速增长,仅混动汽车2021年增幅达78%,规模达到111万,预计

2025年达到580万,已经形成新的增长窗口。本项目为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市场前景看好。

2、项目在核心市场布局重点产品固本拓新夯实基盘紧凑型市场为乘用车最大的市场,各大车企均加大产品布局。在供需作用下,紧凑型汽车规模平稳增长。2021年销量达到1024.6万辆,在乘用车市场占比50.6%,预计2025年销量规模达到1150万,占比超过50%。

长安加快在紧凑型市场布局产品,通过动力、风格等方面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当前长安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中10款产品,均集中在乘用车规模最大的紧凑型市场,产品形态分布为经典轿车、轿跑风格轿车、城市SUV和硬派SUV等多种风格,满足当前年轻用户多元化需求。同时通过电气化等节能减排技术,提高产品竞争力,扩大规模。

3、公司具备雄厚的自主创新能力

长安汽车从创业以来一直坚持创新技术引领发展,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长安汽车研发实力6届12年位居中国汽车行业第一,在刚公布的2021年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以97.1的高分获全行业第二。

长安汽车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研发队伍,在重庆、北京、河北定州、安徽合肥、意大利都灵、日本横滨、英国伯明翰、美国底特律和德国慕尼黑建立“六国九地”各有侧重的全球协同研发格局。

4、公司拥有丰富的核心技术储备

公司在智能化、新能源、节能动力等核心领域取得系列突破。

智能化方面,掌握核心技术248项,实现CC/AEB/APA/IACC等40余项智能驾驶技术量产,L3、APA5.0实现中国品牌技术首发,产品智能化指数连续三年行业第一;实现自适应HUD、人脸识别、车载微信等50余项智能交互功能量产,首创了软硬分离的新一代座舱技术平台,产品交互体验大幅度提升;打造了自主

车企国内首个百万级混合车云平台。

新能源方面,掌握核心技术200余项,在国内率先量产“三合一”电驱,技术指标和性能行业领先;准备了“超集电驱”,较“三合一”电驱体积减少5%、重量降低10%、效率提升5%,今年将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量产。

节能动力方面,攻克了发动机超级爆震、机油稀释等多项行业共性难题,NE发动机理论热效率可以达到40%以上,蓝鲸发动机连续五年获得“中国心”十佳发动机称号,累计装车销售

165.5万台;突破了DCT变速器关键技术,产品在公司全系车型上开展应用,累计装车突破115万台,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突破电驱系统硬件集成等混合动力关键技术,实现了HF640的投产。

5、公司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

公司策划并组织开展重点技术项目100余项,打造了MPA方舟架构,建立了从技术规划、技术策划到技术实现全过程的技术开发管理流程。

建立新技术开发流程CA-TDS并实施。形成包括市场、质量、技术成熟度、溢价能力、产出效益等23个维度的指标评价体系。

打造科技共享平台。建立了技术货架,形成了内部结算、外部受托和技术许可机制,有效推动技术研发成果在多品牌复用,实现资源和技术能力共享。

(四)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236,15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60,545.86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其中混合动力产品投入147,706万元,低排放燃油升级产品投入53,553万元,混合动力总成投入14,576万元,混动及智能网联汽车研发能力建设项目投入20,323万元。上述项目投资中,研发投入(如产品开发、样车、样机等)费用为145,716万元,固定资产投入(如生产设备、生产线等)费用90,442万元。

(五)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新一代节能产品转型升级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1~48个月。经评估,完全达产后,该项目预计年产量32万辆,年产值274.2亿元。

(六)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目前乘用车市场的购车用户更年轻,求新求快需求更强烈,汽车市场变化加快,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长安汽车将进一步加强用户洞察力度,将用户需要研究贯穿产品开发全过程,实现用户需要与产品落地的融合,确保产品满足用户需求。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对于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公司产业布局,进而提升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推动长安汽车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议案十二 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各位股东: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目前公司独立董事刘纪鹏先生、李庆文先生、陈全世先生、谭晓生先生任职已满六年,不再符合证监会独立董事任职年限要求,因此公司需重新选举4名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克强先生,1963年1月出生,汉族,四川人,汽车工程专业博士。先后毕业于清华大学、重庆大学。1988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清华大学车辆与运载学院教授、博导,汽车安全与节能国家重点实验室(清华大学)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系主任。截至目前,李克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丁玮先生,1960年1月出生,汉族,中国香港籍人士,金融学学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1987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博润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宏观经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私募股权投资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和网络资源。曾担任世界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经济学家、部门负责人(1987-1999),德意志银行中国区总裁(1999-200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委会主席兼投资银行部负责人(2002-2011),淡马锡全球高级管委会成员、全球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兼任中国区总裁(2011-2014),中金资本总裁、董事长 (2016-2020),神州租车有限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2014-2021)。截至目前,丁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汤谷良先生,1962年8月出生,汉族,湖南南县人,财务学博士。先后毕业于北京商学院会计学专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务学专业。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财务学系教授,并兼任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非上市公司包括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和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汤谷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影先生,1978年12月出生,汉族,重庆人,管理学博士。先后毕业于南京大学、剑桥大学和芝加哥大学。200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并兼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执教于美国得克萨斯大学,曾兼任大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张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李克强先生、丁玮先生、汤谷良先生及张影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根据监管规定,在上述独立董事选举完成前,刘纪鹏先生、李庆文先生、陈全世先生、谭晓生先生将继续履职。

请各位股东审议。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5日

附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叶文华董事因公外出张博
周开荃董事因公外出王俊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632,153,4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股票代码000625、20062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德勇、黎军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61号金融城2号T2栋
传真023-67594008
电话023-67866055
电子信箱cazqc@changan.com.cn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属于汽车制造业,主要业务涵盖整车(含乘用车、商用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发动机的研发、生产。同时,公司积极发展移动出行、汽车生活服务、新营销、换电服务等新业务,加快探索产业金融、二手车等领域,以构建较为全面的产业生态,向智能低碳出行科技公司转型。本公司始终坚持以“引领汽车文明造福人类生活”为使命,秉承“节能环保、科技智能”的理念,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智能汽车,致力于用科技创新引领汽车文明,努力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旗下现拥有长安汽车、欧尚汽车、凯程汽车等自主汽车品牌,并通过合营企业长安福特、长安马自达生产销售合资品牌车型。推出了包括CS系列、逸动系列、UNI、欧尚系列、神骐系列等一系列经典自主品牌车型;合营企业拥有全新福克斯、福睿斯、锐际、探险者、冒险家、飞行家、昂克赛拉、CX-5、CX-30等多款知名产品。同时,打造了逸动EV、奔奔E-star、CS55 E-Rock等新能源车型,深受市场欢迎和消费者的喜爱。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芯片供应短缺、限电限产等挑战以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汽车行业深度变革,长安汽车聚焦规模、市占率、利润提升,强化营销牵引、狠抓经营质量提升,全年实现销量230.1

万辆,同比增长14.8%,市占率同比提升0.8个百分点,重回汽车集团第四;长安系中国品牌汽车销售175.5万辆,同比增长16.7%,居行业第二;中国品牌狭义乘用车企业排名行业第二,与行业第一的差距较2020年缩小63.7%,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献礼!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1年末2020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19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135,404,623,479.63120,915,805,349.52118,265,186,394.8614.49%97,617,053,590.3894,994,082,789.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732,932,103.7253,410,193,236.0953,410,193,236.094.35%44,028,312,743.6644,028,312,743.66
2021年2020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19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105,141,877,237.0584,565,544,146.5884,565,544,146.5824.33%70,595,245,133.2870,595,245,13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52,463,320.033,324,251,164.163,324,251,164.166.87%-2,646,719,356.53-2,646,719,356.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652,771,338.77-3,249,984,527.77-3,249,984,527.77150.85%-4,762,446,597.61-4,762,446,597.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71,723,210.8410,675,953,479.2410,675,953,479.24115.17%3,881,748,238.393,881,748,238.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0.680.48-2.08%-0.55-0.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53%7.13%7.13%降低0.60个百分点-5.86%-5.86%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为使公司会计核算更加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公司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详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43)。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32,027,320,806.5424,757,311,092.5322,414,874,166.5025,942,371,171.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3,585,805.31875,659,403.291,263,000,422.10560,217,689.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0,085,110.4319,671,861.651,000,036,577.00-87,022,210.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36,025,541.3110,462,801,329.064,976,530,974.21296,365,366.2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93,51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89,25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7.97%1,371,607,803130,841,122无质押、标记或冻结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4.75%1,125,382,3993,870,280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5.99%457,067,890261,682,24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4.30%327,971,46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3.15%240,686,440
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83%215,768,33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能源革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理财产品等0.73%55,872,444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境内一般法人0.73%55,692,002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HONG KONG SECURITIES LTD境外法人0.69%52,436,823
CAPE ANN GLOBAL DEVELOPING MARKETS FUND境外法人0.42%31,824,33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10名股东中,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其
全资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中汇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报告期内,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曾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未出借任何股份。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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