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规定,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拟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事项原因符合其实际情况,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同意上述议案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程玉民、王力、黄育华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