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3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17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22年5月20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G栋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小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209人调整为204人,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由818万份调整为800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之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公司董事李燕、庄世强属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激励对象吴新艺为董事吴新理的弟弟,因此董事吴新理及吕小霞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22年5月20日,向符合条件的204名激励对象授予8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李燕、庄世强属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激励对象吴新艺为董事吴新理的弟弟,因此董事吴新理及吕小霞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监事会就本次授予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成可解除限售条件,公司2021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没有达成以及周旋、丁龙、李振华、郑清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75,443股并进行注销,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9.1031元/股,预留部分回购价格为7.8438元/股。
公司董事李燕、庄世强属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
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激励对象吴新艺为董事吴新理的弟弟,因此董事吴新理及吕小霞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成解除限售条件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成可解除限售条件,公司2021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没有达成以及周旋、丁龙、李振华、郑清玉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回购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75,443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209,854,577元减少至207,679,134元,公司的股本总数将由209,854,577股减少至207,679,134股。公司章程将对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决定于2022年6月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