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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强装备: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0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 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76,795,963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共23,038,788.9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

2. 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795,9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6,795,96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9,834,751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2年5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5月27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 (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非流通股41,296,670.0053.7712,389,001.0053,685,671.0053.77
高管锁定股2,173,290.002.83651,987.002,825,277.002.83
首发前限售股39,123,380.0050.9411,737,014.0050,860,394.0050.9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499,293.0046.2310,649,787.0046,149,080.0046.23
三、总股本76,795,963.00100.0023,038,788.0099,834,751.00100.00

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99,834,751股摊薄计算,2021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1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3号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刘群

咨询电话:022-86877809

传真电话:022-86878698

十、备查文件

1.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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