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5月19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出具的会议决议。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全体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张丽萍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张丽萍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三年,与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21日
附件:
张丽萍女士简历
张丽萍女士,197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曾任职于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主管、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共关系部部长、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媒体公关部部长。2018年12月起至2020年10月任香飘飘食品公关传讯副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监事,2020年10月至今任企业公关部总监,全面负责企业公关的日常管理工作。
张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丽萍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